105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成果報告
為建立國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本局105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工作,運用宣導說明會、巡迴講座服務、網路社群、電視、廣播媒體等方式,針對政府機關、文化創意產業、網友及中小企業等對象廣為宣導,並整理各種授權資訊供各界瞭解利用,對提升產業及社會大眾尊重他人著作權意願,以及對著作權的認知極有幫助。全年度具體成果如下:
一、系列宣導說明會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巡迴講座
本局持續結合國內智慧財產權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隨時配合各界需求,深入各地辦理專業講座服務,詳細解說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並提供智慧財產權實務的意見諮詢。本項活動本年度共計辦理176場次,參與人數達12,278人,透過與法律專家面對面交流互動,即時解決參與者之智慧財產權疑義。
(二)特定主題說明會
針對文創業者、中小企業、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等著作利用人,於北、中、南部舉辦特定主題說明會共計19場次,參與人數達1,726人。
1、「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4場次:與台灣軟體聯盟(BSA)合作,於4月至7月廣邀中小企業、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員工講授正版軟體辨識技巧、軟體授權模式等,促請重視合法使用軟體,建立內部管理機制,計有463人參與。
2、「行動通訊著作權案例說明會」2場次: 因應網路及行動通訊日益普及,就網路直播、將他人著作上傳到FB、Youtube等利用情形加以解說,使參與者對行動科技涉及之著作權利用類型、轉傳影片及連結網址於通訊軟體涉及的著作權問題有進一步認識,共計180人參與。
3、「政府機關辦理採購及業務著作權觀念說明會」7場次:為協助各機關瞭解辦理採購、宣導及各項業務需注意之著作權規範,本年度於北中南密集辦理說明會,參與者表示對政府機關涉及著作財產權利用之樣態及合理使用概念有更進一步認識,共計642人參與。
4、「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6場次:為使文創產業業者對智慧財產權觀念有更深入之瞭解,今年度安排相關文創領域之業界知名人士與著作權專家學者一同擔任講座,於6至9月分別針對「數位出版」、「數位內容」、「圖文創作者」、「影視音產業」及「文創商品產銷」等文創產業之著作利用、歸屬及授權契約實務加以介紹,計有台灣視覺藝術協會、春水堂科技娛樂公司、神洲娛樂公司、學學文創志業公司、乙皮畫廊、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等文創產業業者參與,共計470人參與。
(三)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整體活動滿意度高達97.9%(很滿意佔41.9%、滿意佔56%),97%以上參與者表示對著作權認知程度有所提升,近8成參與者表示相關著作權觀念的建立對工作有所幫助;並有9成以上參與者瞭解「網路上設定為公開之圖(影)片不代表可以隨意利用」、「並非註明出處即為合理使用」,可見宣導頗具效益。
活動花絮: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行動通訊著作權案例說明會、政府機關辦理採購及業務著作權觀念說明會、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數位出版、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數位內容、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圖文創作、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影視音、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商品產銷
二、校園深耕---校園智慧宣導團:
從小培養國人智慧財產權正確知識,一直是本局教育宣導的重點工作之一,為了讓全國中小學校學生能夠輕鬆吸收教材內容,本活動以活潑的團康、短劇方式從事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
(一)本活動結合23所大學校院法律性及服務性社團135位學生共同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於5月至11月巡迴100所中小學(高中11所、國中24所、小學65所),以戲劇表演及有獎徵答等方式進行教育宣導,藉由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使小朋友對著作權保護有更深刻的印象,參與學生達20,985人。
(二)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國小學生有91.4%知道從網路下載音樂並播放給很多同學聽會違反著作權法;國中學生有93.9%知道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任意將他人的音樂上傳網路與朋友分享會侵害他人著作權;高中生有91.3%的同學知道利用P2P軟體將上映中的影片上傳至網路供人觀看,是一種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顯示此種宣導活動對於灌輸中小學生認識智慧財產權是有幫助的。
三、網路著作權宣導:
(一)製作著作權認知網路問卷調查:
為瞭解民眾對於著作權的認知程度,準確傳遞民眾須提升的著作權觀念,本局本年度首度辦理著作權認知網路問卷調查,將「原創我挺你」網站瀏覽人次較高之問題重新設計,進行線上問卷調查。調查期間共回收2,501份有效問卷,並進行統計、分析,以獲知民眾較為缺乏的著作權觀念。
(二)製作圖文、影音問答集:
為讓民眾更容易地解答著作權疑義,本局蒐集著作權認知網路問卷中,民眾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搭配本年度熱門之著作權時事議題,製作圖文、影音問答集共10篇,期以生動、活潑的方式宣導著作權觀念。
(三)結合知名插畫家繪製著作權宣導漫畫文宣:
結合「四小折」及「阿深的吠畫」等知名插畫家,針對各種網路著作權觀念、熱門著作權議題及新興之網路利用行為,編製生動有趣的插畫及懶人包共10篇,上傳網路廣為宣導,以提升民眾之著作權觀念,並吸引民眾加入、關注本局社群。
(四)持續經營「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
1、本局「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之粉絲數,累計已達到27,341人(較去年增加3,302人),該社群本年度以「新聞消息」、「活動快報」及「著作權小常識」等單元進行分類,除持續廣宣本局之宣導文章、著作權授權資訊及宣導影音外,另結合時事、節慶活動上傳各項著作權相關訊息共計184則。
2、舉辦【挺原創召集令】、【著作權知多少】及【原創腳本 你來決定】等3場次網路行銷推廣活動,持續擴大宣導粉絲團曝光度,藉由網路活動邀請民眾一同發揮創意,響應保護著作權。
(五)回應網友網路上之著作權疑義:
為回應民眾各項著作權疑義,本年度開放網友在本局「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提出著作權問題,同時主動至各大社群、論壇等網站平台蒐尋民眾提出之著作權相關疑問,並在「原創我挺你」粉絲團定期張貼由專業律師回應之解答,計達69則。
活動花絮:「挺原創召集令」、「著作權知多少」、「原創腳本 你來決定」、「圖文問答集1」、
四、辦理2016「著作權集體管理實務國際研討會」
本局與國內規模最大的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於10月27日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共同舉辦「2016著作權集體管理實務國際研討會」,邀請臺大法律系謝銘洋教授、東吳法律系章忠信助理教授,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葉奇鑫律師,以及CISAC亞洲區總裁Mr. Benjamin Ng擔任各場次主持人。上午由英國集管團體PRS律師Ms. Christine Wang介紹集管良善治理的歐洲典範,以及CISAC亞洲區總裁Mr. Benjamin Ng就集管團體在數位時代下的角色進行演講。下午則由澳洲APRA AMCOS國際關係處處長Mr. Scot Morris以及日本JASRAC總務部門副本部長Mr. Satoshi Watanabe就集管團體在授權實務及會員服務的經驗進行分享。最後一場次的「各國集管團體的挑戰與展望」論壇,則就數位時代集管面臨的授權問題、費率審議及內部治理等議題進行經驗分享與意見交流,本局與MÜST亦介紹臺灣經驗,氣氛熱烈。
本次研討會除與外國講師充分交流、學習國外經驗與意見交換之外,對國內產官學界深入瞭解集管實務國際趨勢,助益極大,當日參與人數達200人以上。
活動花絮:「著作權集體管理實務國際研討會」
五、新增「文創產業及表演人著作權契約範本」供各界參考利用
國內文化創意產業工作者及演藝人員實務上常用口頭或其他簡易方式作工作約定,鮮少簽訂契約或因契約約定不明確,而發生權利歸屬問題及糾紛。為了保護創作成果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便利著作利用,本局特別邀請國內各文創產業主管機關及業界專家,合作研擬供產業參考之「文創產業工作者著作權約定範本」4種、「表演人著作權授權、讓與契約範本」以及其使用說明,提供民眾免費下載利用,以提供文創產業創作者及演藝人員更多保護著作財產權以及穩定收益的選擇,並於洽訂著作權契約時有參考範本可資利用,避免權益損失或履約糾紛困擾之情事發生,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相關連結: 「契約範本及相關說明」
六、製作宣導短片及整合運用電子及平面媒體推廣宣導:
(一)運用電影廳院及各大媒體播映宣導短片
9月份與財團法人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 (TISF)合作運用國內72家電影廳院及於國內6家無線電視播放「支持創作-志氣篇」30秒短片154檔次,並於行政院全國21處數位多媒體LCD電子看板等同步密集託播,加強宣導民眾勿在戲院內錄音、錄影或拍照,支持影視音產業,深化國人尊重著作權的觀念。
(二)廣播:
運用廣播媒體加強宣導著作權觀念,將「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30秒廣播廣告(國、台及客語版)於4月份運用全國22家廣播電台,連續播出1,694檔次,推廣國人建立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認知。
廣播廣告欣賞:「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國語) (臺語) (客語)
七、其他:
(一)為落實為民服務,將本年度有關著作權之重要解釋共計262筆,上傳本局網站/著作權/著作權資料檢索專
區,便捷各界隨時檢索及參考運用。
(二)為擴大宣導效益,本局將「政府機關辦理採購及業務著作權觀念說明會」進行全程錄影,並將剪輯之影片
上傳Youtube平台及本局網站/便民服務 /多媒體專區 /教育宣導廣告項下,提供各界進行線上學習。
- 發布日期 : 106-02-0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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