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9.17 公告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作權協會(MUST)之公開傳輸使用報酬率案
主旨:公告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之公開傳輸使用報酬率案。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
公告事項:
一、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之使用報酬率項目如下:
(一)線上卡拉OK、手機加值(不含RBT)、線上影音、網路廣播、網路電視、IPTV等:
1、下載型式全部。
2、串流型式全部。
3、訂閱制(含下載及串流型式)全部。
(二)Ringback Tone(來電答鈴):
1、以資訊服務費及其他收入及廣告收入總額之3.8%計算或每首(每一內容)每次1.4元計算。
2、月費或會員制:以當月資訊服務費及其他收入及廣告收入總額之3%計算。
3、最低使用報酬:每年最低以15,000元計算,未滿一年每月最低以1,300元計算,不足1,300元以1,300元計算。
(三)動態畫面、小說、電玩、軟體音效、入口網站等不適用前述一二三類之利用者:
下載型式全部。
二、本件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於99年10月15日前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
相關檔案: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附件│滾石移動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雙子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民營廣播電台聯合會申請審議之事由│奧爾資訊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附件四│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附件五│本案全體申請人名單
檔案下載
- 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PDF525 KB下載次數:211
- 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附件PDF85 KB下載次數: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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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PDF96 KB下載次數:277
- 滾石移動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PDF210 KB下載次數:238
- 雙子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PDF79 KB下載次數:181
- 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PDF79 KB下載次數:196
- 奧爾資訊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上網)PDF326 KB下載次數:452
- 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民營廣播電台聯合會申請審議之事由-PDF82 KB下載次數:166
- 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上網)PDF262 KB下載次數:250
- 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附件四PDF118 KB下載次數:253
- 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附件五PDF1 MB下載次數:370
- 本案全體申請人名單(上網)PDF242 KB下載次數:234
- 發布日期 : 99-09-1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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