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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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發布2024年專利指數報告 臺灣發明專利申請排序第19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洲專利局(EPO)於2025年3月25日發布《2024年專利指數》報告,提出儘管面臨全球政治與經濟的不確定性,創新活動仍持續蓬勃發展。根據報告數據顯示,在經歷2020至2023連續三年的成長後,2024年向EPO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量,與2023年的歷史高點近乎持平,僅較前一年微幅下滑0.1個百分點(圖1)。EPO 39個成員國的總申請量成長0.3個百分點,來自非歐洲地區的總申請量則小幅下滑0.4個百分點。圖1 EPO 2020至2024年受理發明專利申請件數(來源:https://www.epo.org/en/about-us/statistics/patent-index-2024) 技術領域趨勢人工智慧技術的電腦科技領域,包涵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與模式識別(Pattern Recognition),以16,815件發明專利申請量首度登頂,成為2024年最熱門的專利申請領域。而繼2023年,年成長幅度最顯著的依然是電機、儀器與能源領域,以年增8.9%居2024年之冠,此領域中,又以電池相關技術的申請量增長24%最高。圖2 2024年EPO發明專利申請量排序前10大技術領域(來源: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european-innovation-remains-robust-demand-patents-sustained-high-level) 全球和歐洲趨勢與2023年的指數報告比較,EPO成員國仍占總發明專利申請量43%,非歐洲國家則占57%。美國依然是EPO發明專利申請量最大的國家,其次依序為德國、日本、中國大陸與南韓。我國在EPO發明專利申請量1,499件,較2023年下滑3.8%,排序仍維持第19。如果以國家申請量增幅表現排名,南韓的4.2%成長最為強勁,中國大陸微增0.5%;而美國則是下滑0.8%、日本下滑2.4%,前十大專利申請國的排名與2023年相同。圖3 2024年前35大歐洲專利申請來源國/地區(來源: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european-innovation-remains-robust-demand-patents-sustained-high-level) 歐盟27個成員國發明專利申請量較2023年微降0.4%,為68,392件,但EPO 39個成員國整體發明專利申請量來到86,296件,增長0.3%。歐洲企業與創新者們在電腦技術(+5.9%)與運輸(+4.8%)這兩個領域的申請表現較其他地區相對活躍。德國與法國作為歐洲前兩大發明專利申請國,在2024年維持穩定成長,分別增長0.4與1.1個百分比。在年申請量超過5,000件的大型經濟體中,瑞士(+3.2%)與英國(+3.1%)增幅最為顯著;年申請量超過1,000件的經濟體中,愛爾蘭(+4.4%)、西班牙(+3.0%)與芬蘭(+2.7%)亦展現強勁的創新動能。而若以每百萬人均申請發明專利數計算,瑞士持續蟬聯榜首,北歐多國緊隨其後。圖4 2024年EPO統計每百萬人均申請發明專利數排名(來源:https://www.epo.org/en/about-us/statistics/statistics-centre#/applicationspercapita)報告指出,2024年EPO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中,有25%至少包含一名女性發明人。在年申請量超過2,000件的經濟體中,西班牙有42%至少列有一名女性發明人,比利時(32%)與法國(31%)分居二、三名,與2023年的前三名相同,顯示性別平等政策在這三個國家專利申請活動的具體成效較為顯著。 創新動能仍以大型企業為主三星電子繼2020年後,超越華為重返EPO發明專利申請量榜首,華為則退居第二,LG、高通與RTX集團分列三至五名。前十名的企業中包含四家歐洲企業、兩家南韓企業、兩家美國企業,以及中國大陸與日本企業各一家。圖5 2024年前10大EPO專利申請企業(來源: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european-innovation-remains-robust-demand-patents-sustained-high-level) 中小企業創新態勢2024年歐洲發明專利申請量中,有22%來自個人或是員工人數少於250人的中小企業,另有7%來自大學與公共研究機構。據此顯示EPO現行的專利規費減免制度,對中小企業具吸引力,EPO自2024年4月起,對微型企業、個人、非營利組織與學術研究機構實施更優惠的規費減免政策,進一步強化了此趨勢。單一專利制度實施成效斐然2023年6月正式上路的單一專利制度持續發酵,申請人透過單一申請程序即可在歐盟的其中18個成員國取得保護。2024年EPO核准的發明專利中,有25.6%在核准後接續請求單一專利保護,總量超過28,000件,較2023年大幅成長53個百分點。在核准後接續請求單一專利保護的比例中,EPO成員國占比最高,為36.5%,接著是南韓18.9%與中國大陸17.9%,以及美國16%與日本7.9%。而嬌生(Johnson&Johnson)、西門子(Siemens)、三星(Samsung)、高通(Qualcomm)與富豪集團(Volvo Group)是單一專利制度的主要申請者;歐洲中小企業與大學機構的單一專利採用率更達到57.5%。 - 2
USCO:著作權經濟學的難題,如何在AI浪潮中尋求平衡?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美國著作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 USCO)於2025年2月發布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對著作權政策之經濟影響研究報告。該報告分析了生成式AI對現行著作權制度的衝擊,使我們必須重新思考,如何在經濟層面鼓勵創作者創作更多品質相當、富有創意的作品,與大眾獲取這些作品的意願與成本間,取得適當的平衡。創意作品市場特點,原創作品的生產者面臨相對較高的生產成本,例如開發一個故事、創作和錄製一首歌曲、為文章進行研究、開發軟體等等;而原創作品的複製者,搭了原創者投資的便車,僅需負擔最低的生產成本,例如影印機的總生產成本低於原創者,又影印機可以自由進入市場,因此,在沒有法律干預下,創意作品的市場價格將被推向影印機的邊際生產成本,而對於數位出版而言,這一成本實際上為零。根據這種情況發生的速度,原創者可能永遠無法收回其固定製作成本。這些因素的結合可能會使創作者失去創作作品的動力和手段,進而導致市場失靈。另因著作權作品具有「非排他性」及「非競爭性」等特性,使得政策制定者必須透過適當的手段介入,以避免市場機制失靈,使原創作品的生產者能夠回收創作成本,繼續投入新的創意,塑造友善的創意環境,達到市場利益最大化的目標。所謂非排他性是指本於物品或服務的特性,在生產該物品或創造該服務後,很難阻止其他未付費的消費者使用;非競爭性是指依物品或服務的特性,特定人對於該物品或服務的消費,不會減少其他人消費該物品或服務的能力,例如數位作品可以被無限次地消費以及重製,也不會降低品質或影響他人之使用。 ➢AI生成作品與著作權保護的經濟考量技術,包括文字、圖像、視訊和聲音等生成模型,由先進的機器學習技術提供支援,商業化範例包括ChatGPT、Gemini、Copilot、LLaMA、DALL‑E、Stable Diffusion和Midjourney。這些模型的核心功能涉及根據使用者提供的提示產生內容,促進廣泛的商業和個人使用。關於AI生成作品是否應該獲得著作權保護的核心問題,在於AI生成作品的淨社會價值(Net Social Value)。從經濟學的角度切入,需要權衡AI生成作品對人類創作的替代效應,如果AI生成作品導致人類創作的淨價值減少,透過著作權進一步保護當然是不合理的。報告中提到AI生成作品可能會對人類作品產生替代效應,在極端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說生成式AI的利用就是一種盜版行為,尤其是當AI能生成近乎同樣的創作內容。又即使AI生成作品與特定人類創作無實質的相似性,仍可能存在某種程度的替代效果,例如AI能以低於人類創作者的成本創作出相當品質的音樂作品,音樂製作人可能轉而選擇AI創作,從而減少對人類創作者的需求。然而,生成式AI的使用並非會全部取代人類創作者,某些使用態樣未必產生弊大於利的情形,例如新興音樂製作人可能借助生成式AI製作出原本無法實現的作品。 ➢AI輸出作品與侵權問題鑒於生成式AI輸出的作品很可能有意或無意地複製現有作品的某些要素,從經濟學的角度討論,界定輸出作品是否侵權的標準,同樣是著作權制度設計目的保護創作及平衡創作者生產成本和消費者消費創意作品的意願。 ➢姓名、形象或肖像(Name, Image or Likeness, NIL)的商業權利可能會侵犯與著作權相關但通常不被視為著作權的其他智慧財產權,從而影響創作激勵。這些權利通常被廣泛地稱為“公開權”(Rights of Publicity),涉及某人的姓名、形象或肖像(NIL),可以涵蓋從產品代言到偽造圖像至某人的聲音,甚至某種意義上的風格等無形資產,凡此“公開權”不受美國著作權法所保護,但依州法有提供“公開權”的保障,惟各州規定亦有不同,例如保護範圍、保護期限等各不相同,有的州法規定在自然人過世後立即停止“公開權”之保護。美國最近正在推動立法,以聯邦法律補充州公開權法律。例如,2024第118 屆國會提出的《禁止假貨法案》(No Fakes Act)(S4875、HR 9551)旨在解決與個人聲音或視覺形象的數位複製相關的權利。然而,在考慮協調解決問題之前,首先必須考慮這些法律的社會影響。在討論NIL時,通常關注欺騙、誤導這個層面,因為惡意使用極有可能利用AI生成的作品來傷害他人,例如深偽(Deepfake)技術可用於將特定人描繪為對其不利的形象,進而造成傷害,這種對人工智慧技術的惡意使用無疑對社會利益是有害的,而在各種層面上都應該禁止。然而,就算是中性使用生成式AI技術,也有可能會對公開權產生影響個人名譽和創新動力的負面影響。例如在生成式AI平台中只輸入幾個提示詞,就能創作出著名流行歌手風格高品質的音樂作品。案例如歌手Drake和 The Weeknd最近合作演唱的歌曲(Heart on My Sleeve),在網路上引起轟動,但令⼈震驚的是,這首歌被揭露是AI生成的作品,實際上這兩位歌手都沒有參與其中。這種複製歌手聲音的能力不斷增強,是否會改變對原創作品的需求及創作新作品的動力?另一種情形,是將已故演員的錄音虛擬復活,或巧妙地利用現有的錄音來創造年老演員的年輕版本。威爾·薩索(Will Sasso)和查德·庫爾特根(Chad Kultgen)未獲授權將已故諧星喬治·卡林(George Carlin)在2008年去世前製作的許多錄音來訓練AI的聲音。他們寫了一些素材,並讓AI閱讀,並添加了笑聲,創作的作品被命名為「喬治·卡林:我很高興我死了」(George Carlin: I’m Glad I’m Dead.),完成長達一小時的脫口秀特輯。他們將其上傳到 YouTube,因此,他們能夠收取與影片相關的部分廣告收入。喬治卡林的遺屬起訴薩索及庫爾特根侵犯公開權(Kuo,2024),該案最後已達成和解(Sisario,2024)。這是否是經濟有效的解決方案,尚有待觀察。另一對比的案例,當使用一些大型無界的NIL集來創建複合作品時,在高端電影製作中,諸如人群場景或軍事圍攻等情境,變得越來越常見。例如,生成式AI可以模擬電影人群場景中的多張臉孔,而實現此目標的技術可能會利用許多來源與 NIL,因此需要許多授權談判。如果沒有某種集體中介,在此案例可能會出現難以解決的合約問題。這是因為,我們不可能將人群場景中所有人的相似性設定於一組特定的演員(或個人),而用這些演員(或個人)的圖像來訓練AI。儘管如此,電影公司還是從這些圖像中獲得了價值,而演員的價值卻在下降,因在某種程度上,電影公司不需要為人群場景聘請真人演員,從而減少了電影公司的成本和這些演員的潛在收入。又由於合約方面訂定的困難,這種AI增強生產能夠持續到什麼程度,關鍵取決於如何定義和執行公開權。 ➢AI訓練資料對創作者激勵的影響用以訓練AI模型的資料往往包括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這個過程通常未經權利所有人的授權。部分意見認為未經授權作品的使用侵害了這些作品的商業價值,但也有部分意見認為在AI模型訓練中使用未經授權作品不會直接損害權利所有人的商業利益,但如果這樣的使用完全替代了人類創作,且未向權利所有人提供合理補償時,明顯將降低人類創作者的創作動力。解決方案之一就是授權,在音樂領域,生成式AI平台Stable Audio從AudioSparx獲得授權以訓練其資料庫;在新聞領域,OpenAI與《華爾街日報》、Axel Springer(Politico、Business Insider、Bild、Welt)、Hearst(Esquire、Cosmopolitan、ELLE)以及美聯社簽署了授權協議。 ➢小結生成式AI技術的快速發展,著作權政策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問題的核心是如何維持鼓勵創作與公眾獲取意願兩者間的最佳平衡,也因應技術變革的世代與趨勢。生成式AI可能對於人類創作具有替代性,也可能在某種程度上降低創作成本;未經授權的資料使用可能減少著作權所有人的收入,然而也有可能透過AI提高生產力創造新的商業價值。因此,需要進一步地實證與研究,探討AI協助創作的效率提升、AI允許使用者迴避著作權限制的程度、AI生成作品對人類創作者創作誘因的實際影響等議題。同時,政策制定者需要整體考量這些相互關聯的議題,尋求平衡各種利益的解決方案,可能包涵合理的授權/補償機制、技術措施或修定新法,最終完成促進創新和創意市場的欣欣向榮,同時保護創作者合法權益的願景。 - 3
JPO發布「2025年現況施政報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隨著經濟產業結構的轉型及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創新變得越來越重要,日本特許廳(JPO)於2025年3月發布「2025年現況施政報告」(下稱本報告),本報告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近年日本與全球的智慧財產(IP)申請趨勢分析,第二部分則詳述JPO因應持續變革的技術發展,所推動的各項施政措施及執行成果。 本報告第二部分2024年施政措施及執行成果:一、提高IP審查效率致力提供「全球最快、最高品質」的專利審查服務,2023年發明專利平均總審查時間縮短至14個月,未來目標期持續維持。2023年發明專利從提出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請求到收到首次審查通知的平均時間(First Action pendency, FA pendency)為2.1個月;意匠為2個月;商標則為1.8個月。試行超級加速審查制度(Super-accelerated examination system),針對已提出實體審查但尚未開始審查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條件包括實施商業化、國際申請案相關之案件,且至少四周前線上完成申請程序;從提出超級加速審查請求到收到首次審查通知的平均時間為0.8個月。集體審查制度(The Collective Examinations for IP Portfolio Supporting Business Strategy, CEIP),針對企業提出的商業策略進行集體審查,涵蓋專利、意匠和商標等領域,協助企業進行完善的IP布局,2024年申請數量為23件(專利195件、意匠27件、商標3件)。二、人工智慧(AI)應用設立「人工智慧顧問」(AI Advisors)職位,運用外部專家在AI技術方面的專業知識,透過技術培訓或諮詢,協助審查官審查AI相關發明。2024年3月於「發明及新型專利審查手冊」(Examination Handbook for Patent and Utility Model)新增10個與AI技術相關的專利審查案例,確保審查一致性。2024年4月公布「關於專利法下AI創作保護研究」(Research on Protection of AI-based Creations under the Patent Act),探討AI創作如何受到專利法保護,提供未來法律與政策制定之參考。2024年6月五大專利局(IP5)完成新的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比較表,總結IP5對AI相關發明審查過程之適用條款及參考的審查指南,並對審查案例進行更詳細的分析。2024年AI技術開始部分應用於提升日本意匠分類作業的效率,對外公告成為公開的意匠資訊。三、IP與國家經濟安全2024年5月,日本根據「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啟用「特定發明專利申請非公開制度」(System for Non-Disclosure of Patent Applications),針對軍事技術、網路安全等特定領域的專利申請,允許政府對其申請進行非公開處理,以平衡國家安全與創新推動。JPO與內閣部門合作,在IP ePlat網站發布講解影片及「透過漫畫說明專利申請非公開制度要點」,協助企業了解,確保該制度有效執行。四、落實IP策略推動綠能永續發展2025年2月,JPO官網推出讓使用者能透過綠色轉型技術分類專利清單(GXTI)在J-PlatPat上進行便捷檢索。JPO持續於官網上公布外國企業在日本取得專利權並成功擴展市場的案例,於2024年發布其中之一案例如下:✧夏爾特拉太陽能(Ciel&Terre)-綠能永續發展1. Ciel&Terre自2006年於法國創立(2016年在臺灣成立),致力於發展綠能產業,2011年推出浮動式太陽能發電系統Hydrelio®並取得專利,有效利用綠能以達永續發展的目標。2. 全球首座超過1MWp(Megawatt peak)的浮動太陽能電廠建於日本埼玉縣,日本被認為是一個有潛力的市場,其土地空間有限,但卻擁有大量灌溉水庫可供安裝浮動太陽能電廠,該公司與日本當地負責管理池塘和河流的政府合作,選擇可作為浮動發電的候選場域。此外,還與ITOCHU(伊藤忠商事)、Tokyo Century(東京世紀)、Kyocera(京瓷)等對該技術感興趣的公司合作。3. 目前日本已有許多2MW(Megawatt)的專案,並持續擴大規模,該公司已於日本、歐洲、美國、南韓、中國大陸及其他主要營運的國家申請專利,其在日本成功取得專利IP策略為公司帶來顯著優勢,提高投資者、開發商及EPC(Engineering工程、Procurement採購、Construction建設)公司與該公司合作開發的吸引力,並與京瓷共同拓展浮動太陽能市場奠定了堅實基礎。五、國際合作與IP制度發展2024年五大設計專利局(ID5)年度會議通過JPO新提出的合作提案「新技術對外觀設計制度的挑戰」以及CNIPA、EUIPO提出新的「數位化外觀設計申請資訊使用者指南」,以因應元宇宙和生成式AI等新技術為設計帶來的新挑戰。2024年3月發布一份關於虛擬環境和NFT的商標指南,明確規範虛擬環境和NFT相關商標的指定商品和服務表述方式,為申請人提供標準化申請指引。制定「JPO數位戰略202X」,目標與使用者共同跳脫傳統思維,透過數位科技引領全球IP發展,JPO計畫在近期評估導入ePCT與Madrid e-Filing等系統的可行性。 本報告展現JPO在IP的積極作為,顯示致力保護IP與促進創新的決心。隨著全球科技創新發展,JPO持續優化IP管理制度,協助企業與學研機構適應變化,並透過跨國合作深化IP的運用與影響力,為全球IP的發展貢獻更多價值。 - 4
DPMA發布2024年度報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發布2024年度報告,德國的創新活動依然蓬勃發展,無論是在專利、商標還是設計申請方面都有所上升。2024年,本國申請人提出的專利申請達到40,064件,較2023年增長4%;而來自國外申請人提出的專利申請為19,196件,同比下降4.8%。總體專利申請數量為59,260件,略增1%。在商標方面,申請量增長2.1%,達到80,365件;外觀設計申請案共計3,951件,顯著增長4.7%。由於每件申請案中最多可提出100項設計,外觀設計合計項數為29,962項,亦增長2.4%。相比之下,實用新型的申請數量略微下降,為9,577件,減少1.3%。2024年,DPMA完成45,242件專利審查,增長6%,其中授予23,944件發明專利保護,較2023年增長7.1%;未准予專利(否准申請、撤回申請或未繳納到期費用)案件數為21,298件,專利核准率為52.9%。在商標領域,完成74,889件審查,增長5.8%,其中49,991件成功註冊。在外觀設計領域,完成審查30,675件,增長3.1%,其中28,024件成功註冊;另審結實用新型9,921件,註冊了9,064件。 汽車產業仍然是專利申請的主要領域,排名前10的企業大多來自汽車製造商及其供應商,且這些公司的專利申請數量普遍增長,排名前10的公司占所有專利申請的近三分之一,其申請量高於2023年平均水平的增長。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以 4,496件申請位居第一,其次是德國巴伐利亞汽車製造股份公司(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G,BMW)(2,297件)和梅賽德斯-賓士集團股份公司(Mercedes-Benz Group AG)(2,138件),分列第二和第三。依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五大技術領域分類,「運輸」技術領域的申請者大多屬於汽車業,而該領域至今仍占 DPMA 申請總數的絕大部分。運輸技術領域的申請數量達11,153件,比2023年增長4.8%。「交通」技術領域的創新驅動力是電動車及車載資訊娛樂系統的專利成為創新主要驅動力,B60K類產品(其中包括車輛儀表和儀表板)成長了 33.4%。例如,開發活動包括新的顯示器和透過語音和手勢操作駕駛室內儀表項目。涉及電動車的申請數量也持續大幅成長:電動車推進技術類別(B60L)增長14.4%。電池技術對於電動車至關重要。H01M類包括電池和燃料電池,屬於「馬達、器具和能源」技術領域,共申請 2,627 件,增長3.4%,再次成為DPMA最強大的技術類別。而相對地,內燃機領域之創新逐漸減少,在「發動機、泵、渦輪機」技術領域,僅提交了1,706件發明專利申請,較2023年減少5.9%,僅略高於2016年該技術領域受理申請量(5,144 件)的三分之一。凡此增減,反映出汽車產業技術趨勢的變化。根據WIPO的五大技術分類,2024年,機械工程仍是DPMA申請案中的主要技術領域,擁有23,765件申請,緊隨其後的是電力領域(17,772件)和儀器領域(9,162件)。化學領域和其他領域(包括土木工程、家具、遊戲和其他消費品)的申請分別為4,382件和3,897件。 在專利申請的地理分布方面,巴登-符騰堡州以15,494件申請居首,增長5.7%;巴伐利亞州以11,361件申請位居第二,增長5%;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以5,336件申請位列第三。顯現這些地區在德國的創新活動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商標申請方面,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以21,568件申請領先,遠超過巴伐利亞州(11,431件)和巴登-符騰堡州(8,336件)。最受青睞的商標類別為第35類(廣告、商業管理等,23,986件),其次是第41類(教育、培訓等,19,284件)和第9類(電子設備和軟體等,15,025件)。在外觀設計申請方面,排名前幾的商品類別分別是服裝和服飾用品(4,415件,增長14.7%)、家具(4,394件,減少1.7%)以及圖形符號和標誌、表面圖案、裝飾、室內外布置(3,631件,減少3.4%)。 總體而言,2024年DPMA的數據顯示,德國在創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穩步增長,尤其在運輸及機械工程等領域的創新實力,體現了德國企業對研發的強勁投入,也展示其在全球市場中的持續競爭力。 - 5
ASEAN:強化人工智慧合作 共塑安全未來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東南亞國家協會國防部長會議(The ASEAN Defence Ministers’ Meeting, ADMM)於2025年2月26日在馬來西亞檳城召開,此次會議旨在呼籲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員國的團結與合作,以共同面對區域因資訊與通訊技術(ICTs)及人工智慧(AI)濫用或不當利用等所帶來的新興威脅下安全挑戰,發表了《國防領域與人工智慧領域合作》聯合聲明,聲明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促進負責任地應用AI:確保在國防領域應用AI符合國際法,包括國際人道法以及相關的倫理規範,發布如「東協人工智慧治理與倫理指南」、成立「東協人工智慧治理工作組(WG-AI)」,以及制定「東協負責任人工智慧路線圖」等,以建立區域性AI治理框架。二、加強技術能力和包容性:透過實務經驗交流、知識共享、技術援助、持續學習、培訓和聯合研究等合作方式,提升東協各國防機構的技術能力,縮小各成員國之間在AI領域的差距。三、深化推動東協區域合作:在現有的東協區域合作框架下,包括東協網路防禦網(ASEAN Cyber Defence Network)、東協國防部長會議網路安全與資訊卓越中心(ADMM Cybersecurity and Information Centre of Excellence, ACICE)以及東協國防部長擴大會議-網路安全專家工作組(ADMM-Plus EWG on Cyber Security),持續推動AI領域的合作,以加強集體的AI知識和能力。四、鼓勵運用AI技術:鼓勵東協國防部長擴大會議的專家工作組(ADMM-Plus EWGs)在適當情況下將AI納入其工作和討論中,以協調各方職責與資源,充分利用AI的優勢,同時積極應對其風險和影響。 該聲明強調AI已逐漸於國防領域廣泛應用,這既提供了潛在的機會和優勢,如提高精確度和準確性,卻也帶來了挑戰和風險,東協各國將在國防領域負責任地運用AI,並藉由區域互補及合作,致力於提升各國的技術能力,未來則須持續評估與AI軍事應用相關的現有以及潛在風險的可能性。 - 6
WIPO發布《技術趨勢:交通運輸的未來》報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25年2月發布WIPO技術趨勢第三份報告《交通運輸的未來》 (下稱本報告),探討綠色運輸的重要性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21世紀以來,人類活動排放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嚴重衝擊環境,透過本報告,WIPO期許能夠針對綠色運輸提供更多樣的切入視角,或許能啟發讀者們以及各領域的創新者勇於提出更多關於發展綠色運輸的思考和辯論。 本報告圍繞陸運、海運、空運與航太四大運輸及「永續性」和「數位化」二大技術未來趨勢分析。永續性包含「永續運輸」及「自動化及循環技術」永續運輸的主要目標是減少石化燃料對環境的負擔;自動化及循環技術則專注於提高生產效率、減少浪費。數位化包含「運輸通訊與安全」和「人機介面創新技術」運輸通訊與安全對於現代交通系統的安全性和提高運作效率至關重要;人機介面創新透過更加直觀的人機介面技術(Human–Machine Interface, HMI)改變使用者與交通系統互動的方式。 本報告指出,「永續運輸」、「自動化及循環技術」、「運輸通訊與安全」和「人機介面創新技術」四個未來交通系統技術發展的關鍵創新領域(圖1)。圖1 兩大核心和四個關鍵技術領域趨勢(來源: WIPO:Technology Trends–Future of Transportation&WIPO/EconSight及IFI Claims 2024年10月專利數據) 主要發現如下:2000至2023年期間,已公開超過110萬件與未來交通相關的發明專利家族;未來交通技術的年均複合成長率達11%,遠高於傳統交通技術4%的成長率。陸運專利占主導地位,其專利數量是海運、航空和航太運輸專利總和的3.5 倍以上。前五大發明國為中國、日本、美國、韓國和德國,占所有發明的90%以上;其中,中國、瑞典、義大利和印度近年來專利出現兩位數的成長。世界各地存在交通專業領域,例如德國的陸運、挪威的海運、法國的航空與航太運輸。 四種運輸模式的綠色革新報告中強調,在一個由永續發展和數位化驅動的世界中,了解重塑交通運輸產業的革新,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也探討了新興技術(圖2)和創新方法如何徹底改變我們運輸人員和貨物的方式,同時強調了永續性的重要性。圖2 塑造數位化和永續交通運輸產業的技術趨勢(來源: WIPO:Technology Trends–Future of Transportation&WIPO/EconSight) 陸運交通在永續運輸方面,可實現零廢氣排放和更低營運成本的電池電動車(BEV)已開始改變陸運的樣貌,而氫燃料電池電動車(FCEV)則在長距離和重型運輸方面有可預期的美好前景。電子燃料(e-fuels)或是合成燃料(Synthetic Fuels)提供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立即解決方案,與換裝其他類型的燃料方案相比,無需大量新的基礎設施。自動化和循環技術,透過智慧生產和落實資源再利用,達到更高效率的材料使用,包括利用先進的製造技術減少材料浪費以及設計可拆卸和回收的產品。運輸通訊與安全技術,車載感測元件功能的提升,提高了行駛安全性;先進的導航系統結合GPS技術、即時交通數據和路線演算法來計算出最佳路線、減少交通時間並降低行駛油耗。這些進步仰賴雲端運算和低網路延遲的採用,而隨著資料逐漸大量儲存於雲端,網路安全對於保護交通網路免受網路威脅至關重要。創新的人機介面透過更加直觀、安全的互動來推動陸運交通的發展,比如擴展實境 (XR) 技術,包括虛擬實境 (VR)、擴增實境 (AR) 和混合實境 (MR)未來應用到車載系統上。相對專業化指數 (Relative Specialisation Index,RSI)是用來評估某一國家或地區在同一技術領域的專利活動相對強度的量化指標,簡單的計算方式是某個地區在特定技術領域的專利家族數量,占該地區所有技術領域的專利家族數量的比例。德國是陸地運輸RSI指數最高的地區,凸顯其在汽車產業的核心地位,而瑞典緊追在後,奧地利、法國、日本、韓國和美國在陸運交通的RSI指數也相對地較高。全球陸地運輸領域的專利活動數量不斷增加,但與申請專利同樣重要的是有效利用營業秘密保護自家技術。例如,在快速發展的電動車產業中,儘管申請專利和註冊商標在智慧財產權的策略布局中很常見,但營業秘密也變得越來越重要,因為營業秘密允許企業在不必公開其專利且經歷實體審查的情況下保護電池設計和自動駕駛演算法等優勢技術。這種方法有助於特斯拉、里維安(Rivian)和福斯等企業得以保持領先技術的機密性,並加快產品投入市場的速度。隊列行駛技術是陸路運輸的一項重大進步,這項技術使多台車輛能夠透過自駕系統和車對車(V2V)通訊的控制下高速緊密行駛,進而形成一個車隊。隊列行駛技術通常應用在重型載具上,例如卡車、聯結車等。隊列行駛的領頭車輛會由人類手動駕駛,而後續車輛則透過自動控制保持等距,車輛間透過無線技術相互確保維持等速、煞車和轉向。隊列行駛具有提高效率、安全性並降低營運成本的潛力,數據顯示,隊列行駛以緊密間隔的隊形行駛可減少空氣阻力,進而減少燃料消耗,研究表示,車隊行駛可為隊中車輛節省高達10%的燃料。 海運交通「海洋運輸」是全球貿易和旅行的非常重要的部分,占全球貨物貿易的80%以上,以其低成本、長距離運輸巨量貨物而聞名,是全球貿易網路的支柱。海運是長距離運輸大量貨物最節能的方式,但其龐大的規模也同時意味著對環境有巨大的影響。國際海運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3%左右,雖然這個數據與航空運輸相當,但海運在全球硫化合物的排放量占比更高。永續運輸,海運產業的脫碳是一項複雜的挑戰,但技術突破正在推動低排放和零排放解決方案的發展,包括更永續的碳基燃料、氫、甲醇、氨、電力推進,以及透過提高流體力學等船舶設計減少能源消耗。運輸通訊和安全技術,這項技術的進步使船隻在汪洋中行駛變得更加安全,主要歸功於包括導航系統、設備間直接通訊(D2D)、低延遲通訊的發展。數據顯示海盜襲擊仍然是國際航運的主要威脅,2023年全球海盜和武裝劫船事件比2022年增加了4%。自動化港口是海洋運輸的前景之一,雖然自動化港口具有顯著的優勢,包括提高安全性、可預測性、減少人為干擾等。然而,港口自動化面臨巨大的轉型障礙,包括需要投入高昂的初始資金、數據資料不夠精準、缺乏擁有專業技能的人材等挑戰,然而儘管存在這些難題,港口自動化仍有潛力大幅降低營運費用並提高生產力。 空運交通「航空運輸」以其速度聞名,能在短時間內迅速抵達遠距離的另一地點,連接偏遠地區和主要經濟中心,是長途運輸最快的方式之一,也是注重效率的貨運和連通全球的重要服務。這種運輸方式利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甚至是新興的垂直起降(VTOL)飛行器進行運輸。永續性和數位化改變航空運輸未來的方式是透過開發可永續推進技術,例如更高效能的渦輪、永續航空燃料、電動或混合動力飛行器以及氫動力飛行器,以減少排放並提高環境永續性。另外,飛艇的復興也可能是永續航空旅行的未來—飛艇節能且具有成本效益,漂浮時無需使用能源,在較低速度下消耗的能量更少,也支援零排放技術。如果人們為了地球的永續願意接受類似火車時速的旅行速度,飛艇將憑藉較低的成本和環境效益,成為一種新的交通運輸方式。RSI數據指出法國、美國和加拿大在航空運輸技術方面領先其他地區,顯示他們更專注於推進航空領域的創新。都市空中交通(Urban Air Mobility, UAM)是航空交通的一項革新,這種運輸方式提供了一種緩解高度發展城市交通擁堵和減少交通時間的解決方案。都市空中計程車,又被稱為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aircraft, eVTOL),可以在低海拔的城市環境中運行,解決傳統地面交通運輸壅塞的問題。 航太交通儘管航太交通在商業用途上的應用不像上述三種方式那樣地廣泛,但它正在迅速發展,並具有巨大的未來潛力。航太交通包含利用火箭和太空船將人員或是衛星送入高層大氣、平流層和外太空的方法和系統。這種方式主要著重於探索、通訊和衛星布署,在科學研究、全球通訊和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永續性在航太交通的展現,包括可重複使用運載火箭的推出。透過同一運載火箭就可以進行多次發射和布署,從而有效降低成本,促進了衛星布署、太空探索和研究等領域的成長。著名的SpaceX透過其對太空船和火箭設計的創新方法已成為太空研究領域的主要創新者,該公司已經取得了許多里程碑,包括開發獵鷹火箭,降低了進入太空的成本。然而SpaceX僅為其創新申請了為數甚少的專利,並且申請項目主要是衛星創新,而不是火箭技術。SpaceX似乎更喜歡使用營業秘密保護其創新,馬斯克曾表示他不願意將SpaceX的專利公開進而讓競爭對手利用。然而,利用營業秘密保護其創新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營業秘密可能會遭洩漏或是盜竊,並且營業秘密不能防止逆向工程。衛星通訊中的區塊鏈技術可以增強衛星網路的安全性,因為這種技術能夠解決關鍵的安全挑戰。衛星通訊系統依賴無線傳輸和分散式架構,因此本質上容易受到駭客攻擊、攔截和未經授權的存取。區塊鏈透過確保所有傳輸都是透明、可驗證和不可變的,提供了一種防篡改的數據和命令傳輸管理方法,大幅增強了衛星通訊的安全性,保護敏感資料免受潛在的網路威脅。 未來交通領域專利分布概況(圖3),重點在於陸上交通領域。圖3 2000年至2023年按技術趨勢及運輸方式劃分的已公開專利家族(來源: WIPO:Technology Trends–Future of Transportation&WIPO/EconSight及IFI Claims 2024年10月專利數據) 超越專利-交通運輸領域的工業設計工業設計在運輸領域也很重要,因為它們既能增強功能性,又能吸引客戶,在越來越重視美學、人體工學和使用者體驗的市場中,提供競爭優勢。工業設計涵蓋產品的視覺方面形狀、線條、圖案和整體外觀,這些元素強烈影響消費者的感知和滿意度。透過分析交通運輸領域的工業設計(洛迦諾第12類),其中包括陸地、海洋、空中、太空和其他領域的車輛相關設計。圖4顯示過去十年間設計註冊的變動。註冊數量從2014年約 28,000個增加到2023年近32,000個,並在2020年達到峰值,註冊數量超過 43,000個。然而,2020年達到高峰之後,2021年出現下降,這可能是由於新冠疫情的影響。圖5為交通運輸領域工業設計前十大所有人。圖4 探討交通運輸領域的工業設計,2014-2023年(來源: WIPO:Technology Trends–Future of Transportation&WIPO/Global Design Database 2024年10月工業設計數據) 圖5 交通運輸領域工業設計前十大所有人(來源: WIPO:Technology Trends–Future of Transportation&WIPO/Global Design Database 2024年10月工業設計數據) 展望未來,雖然綠色運輸科技持續進步,但創新的道路總是充滿著荊棘,例如監管框架需要更快速地調整以跟上創新步伐,特別是關於自動駕駛汽車和太空旅行,現有的法規可能需要適度地調整以確保安全並鼓勵創新。同時,國際合作十分複雜,特別是在太空和海洋領域,未來世界的永續發展,仰賴全人類的智慧以及合作。 - 7
USCO會讓AI創作內容穿上「著作權」外衣嗎?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近幾年,隨著生成式人工智慧的迅速茁壯,人工智慧生成內容幾可比擬人類創作,而這些透過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是否可以受到著作權保護,對世界各國的創作者、人工智慧開發者以及相關權利監管當局,帶來許多值得深思的難題。同樣也困擾著美國著作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 USCO),爰於2023年初啟動「人工智慧倡議計畫」(AI Initiative),透過專家學者立法研究、政策框架討論,公眾參與、舉辦公聽會等等廣納大眾建言,作為未來政策制定或修法的參考。USCO完成一系列共三份的《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報告。首篇報告發布於2024年7月,主題為「數位複製品」,接著2025年1月發布該系列的第二份報告(下稱本報告),針對生成式AI產出的內容是否為著作權保護的標的進行探討。以下為本報告的脈絡與思維。拒絕完全沒有人類參與、完全交由AI創作的作品登記接近天堂的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來源: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2: Copyrightability)2022年2月,經過一番討論,USCO審查委員會作成一項最終決定,拒絕一幅聲稱完全沒有人類參與、完全交由AI創作的作品登記(接近天堂的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人類透過創造性地選擇、協調和安排AI生成的材料,仍有可能在最終產出的作品中作為特定部分的著作人2023年2月,USCO與另一位創作者書信往復確認之後,核發一份補充著作權登記證書(supplementary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給予一本聲稱透過AI生成內容的漫畫書(黎明的查莉婭,Zarya of the Dawn)。隨後USCO就在2023年3月發布《人工智慧作品著作權登記指引》(Copyright Registration Guidance),作為審查登記時的具體指導,而這兩個案例也成為《人工智慧作品著作權登記指引》發布前作成最終決定的案例。關鍵在於作品的「本質」,是否由人類創作,本報告就USCO具體如何操作審查基準,進一步闡明相關的考慮因素。 美國現行的著作權法以「人類作者原則」為基石,但其中卻從未明文定義「著作人」一詞,然而透過逐漸累積的司法判例、登記實務及法律架構的系統分析,歸納出「著作人」必須是「自然人」或是「法人」,例如2016年的Naruto v. Slater案(猴子自拍案),在該案中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認同USCO判斷動物不具備著作權法上之適格著作人。而著作權保護的標的,也隨著創作技術演進,而有各種探討,例如1884年著名的Burrow-Giles Lithographic Co. v. Sarony案,聯邦最高法院在本案確立了透過攝影機創作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標的。2023年,在Thaler v. Perlmutter一案中,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重申「人類作者原則」,確認這幅完全由AI生成的藝術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成為首宗直接處理AI創作是否可受著作權保護的司法判例。法院指出完全由AI生成之作品因為AI不是著作權法上的適格著作人,所以該作品無法獲得著作權保護,該判決延續了1965年USCO對電腦輔助創作之立場—技術工具僅僅屬於輔助性質,不影響其作品是否受著作權保護,關鍵在於人類在創作過程的實質控制程度。 在本報告中指出,生成式AI系統(如Midjourney、ChatGPT)雖然可以透過提示詞(prompt)產生一定的文字、圖像等內容,然而單純輸入提示詞並不足以達到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實質控制」,因為AI具有「不可預測」的特性,其內部運作邏輯難以預測,同一個提示詞即使輸入多次,仍然可能產生完全截然不同的結果,就連AI開發者也無從預測或是解釋產出的結果。例如輸入「戴眼鏡的貓穿著長袍讀報」可能生成符合文字描述之圖像,但其中的細節如貓的品種、毛色、場景光線等等,仍由AI自主決定。(來源: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2: Copyrightability) 關於提示詞的討論,大多數意見認為僅僅輸入簡單的提示當然不足以讓創作者成為AI生成輸出作品的作者;然而對於某些更複雜的提示詞,或是提示工程(prompt engineering),部分意見認為足夠詳細的提示詞足以使AI生成的內容受著作權保護,然而也有部分意見認為從提示到輸出生成過程的不可預測性,可能難以證明其中存在可以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實質控制」,大眾看法顯然出現分歧。報告進一步討論了表達性輸入(expressive inputs),當創作者提供自己可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作為原稿,且該作品在AI生成輸出結果可被辨識時,他們至少可以主張該部分的著作權。(來源: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2: Copyrightability) 最後,本報告探討了人類修改或編排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影響,指出生成式AI創作通常是創作初始或中間步驟,而透過創造性地選擇、協調和安排AI生成的材料,人類仍有可能在最終產出的作品中作為特定部分的著作人,例如本文一開始提到的《黎明的查莉婭》案。最後報告說明了美國現行著作權法已足以處理生成式AI相關爭議,無需透過修法或是額外立法來解決。雖然單純由AI產出的生成內容不受著作權保護,但人類透過創意提示、後製修改或選擇性編排等實質貢獻部分,得依個案認定權利歸屬。這樣的立場既堅守目前現行的人類作者核心地位,同樣維持技術中立原則、強化個案審查機制,承襲傳統著作權法理,又為新興技術的應用保留彈性空間,在鼓勵創新與維護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多數大眾可以接受的平衡,值得參考。 - 8
IP Australia:澳、美、歐以電腦實現之發明專利趨勢分析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專利在促進科技創新和推動經濟成長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然而,過於寬鬆的專利保護可能會限制競爭,進而抑制創新。特別是在電腦軟體相關的發明是否應該納入專利保護範疇,一直是爭議的焦點。隨著數位技術在企業營運和創新領域中的影響力日益提升,這一問題變得更加重要。 在澳洲,一項發明要具備專利性,必須符合「製造方式(manner of manufacture)」的要求,即該發明必須是具有經濟效用的人為創造。因各國對於專利適格性的界定有所不同,因此以電腦實現之發明(Computer-implemented inventions,下稱CII)的專利核准標準在不同國家間存在顯著差異。所謂CII是指運用電腦技術或程序來實現的發明,包括電腦軟體、程式發明、改進電腦處理能力、網路和通信技術等。 澳洲智慧財產局(IP Australia,IPA)針對2010至2020年間在IPA、歐洲專利局(E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的CII專利進行研究,研究發現不同專利局對CII專利的審查存在顯著差異。CII專利申請占比在IPA的CII專利在總專利申請中占比32%,低於USPTO的50%和EPO的41%。這反映了不同地區在專利的技術領域組合差異。CII專利在澳、美、歐獲准可能性比較根據研究數據,IPA在審查CII專利之嚴格程度介於美國和歐盟之間。在2001至2020年間,IPA對於可能會受到「製造方式」異議的CII專利的通過率為54%,高於EPO的27%,但低於USPTO的68%。這顯示,IPA在CII專利審查法規標準上相較於歐洲為寬鬆,但比美國嚴格。向USPTO申請CII後,再向IPA申請同一專利的傾向降低,但對高價值專利影響較小向USPTO申請CII專利申請後,再向IPA申請同一專利(相同或類似發明專利)申請的可能性只有一半。平均而言,向USPTO申請專利保護的申請人,再向IPA申請同一專利申請的可能性為6%。若該項發明是處於可申請專利邊緣的CII,其可能性減半,僅為3%。但相比之下,若專利技術和經濟價值較高,這一影響會有所減輕。當CII發明處於專利適格性邊緣時,相較於非CII發明,這些專利在IPA的審查核准比率較非CII專利低18%;在USPTO的核准比率低7%;在EPO的核准比率低24%。此結果顯示,澳洲在法律標準的嚴格性方面介於歐洲和美國之間。2014年法院判決的影響IPA的專利審查標準自2014年以來經歷了變化,這些變化源於兩項重要的法院判決—Research Affiliates LLC 訴 Commissioner of Patents (2014)和Alice Corp 訴 CLS Bank International(2014)。這兩起判決明確界定了CII專利的適格性標準,對專利權之審查產生了顯著影響。 研究顯示,2014年後,IPA核准處於適格性邊緣的CII專利機率降低12%;對於2014年以前曾向IPA申請CII專利的申請人,該年法院裁判後,他們後續提交CII專利的機率比以前減少了最多23%。CII專利申請數量的減少反映出申請人在專利布局策略上的調整,部分申請人將焦點轉向其他領域,避免了處於專利適格性邊緣、可能遭駁回的CII發明。 總結來說,這項研究探討了CII專利審查的法規標準如何影響不同國家的專利申請情況。研究顯示,雖然澳洲的CII專利申請與其他國家並無顯著偏差,但2014年法院判決的改變,特別是Research Affiliates一案,顯示出一國法律標準的變化對於專利案件的申請將帶來巨大影響。這些變化已導致更多CII專利申請人選擇不再向IPA尋求專利保護。 - 9
WIPO:完善的IPR策略,釋放醫療科技創新的無限潛能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現代醫療科技(medtech)正掀起醫療保健領域的革命性變革,在充滿挑戰的市場中,新創企業需要保護自己的資產。健康科技、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領域的新創公司和中小型企業(SMEs)保護和商業化他們的智慧財產權資產,創辦人掌握關鍵智慧財產權策略和其他需要考慮的優勢,將有望為醫療保健服務帶來全新面貌。 在醫療技術中運用智慧財產權先進的技術應用,如人工智慧(AI)輔助診斷系統和客製化3D列印植入物,大幅提升了患者醫療照護的品質,對醫療科技公司來說,要將這些創新技術成功推向市場,智慧財產權(IPR)的保護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完善的IPR策略可以幫助公司在複雜的國際市場站穩腳步、吸引資金並建立創新的合作關係。 《WIPO雜誌》採訪了ScansX、PONS Teknoloji、Vivo Surgical、Meticuly 4家公司,皆為2024年WIPO全球獎的獲獎者,深入剖析他們在IPR管理上的策略布局,以及在創新技術商業化過程中所面臨的各項挑戰。 發揮數據優勢隨著AI和數據分析現已成為醫療科技創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數據是提升AI模型效能的關鍵要素,更成為開拓授權合作與商業機會的重要策略資產。2023年,Sarah Aboerjaib於科威特創立ScansX公司,該公司開發了一款AI技術手持式掃描儀,採用經過多種資料集訓練的AI模型,使用非侵入性近紅外光譜有效偵測腦損傷。Aboerjaib 強調:「數據價值與技術本身同等重要」建立完善的IPR策略來保護這些寶貴的數據資產,能確保創新成果不被侵害,更是釋放其市場潛能的關鍵。圖1 ScansX公司的AI技術手持式掃描儀3D呈現(來源:WIPO Magazine)由Ilker Hacıhaliloğlu和Soner Hacıhaliloğlu兄弟創立的土耳其健康科技新創公司PONS Teknoloji,運用AI技術成功研發出便攜式超音波影像系統,該系統透過持續累積大量數據,優化其AI演算法,以確保診斷的精確度,讓偏遠地區的民眾也能享有及時的醫療診斷服務。Soner Hacıhaliloğlu解釋:「我們的系統設計理念,是透過記錄疾病發展的各個階段,建立全面性的醫學影像資料庫,藉此填補早期與晚期疾病數據之間的鴻溝。」透過完整的IPR布局,該公司得以開拓與製藥企業等各方夥伴的合作機會,擴大其在醫療保健領域的影響力。 創新者的致勝關鍵:跨界合作公司若要充分發揮其IPR價值,建立策略性合作夥伴關係至關重要,透過與製造商、醫療院所和研究機構合作,加速其技術的開發和推廣,有效運用IPR創造最大效益。泰國公司Meticuly專注於3D列印骨骼植入物,擁有36項專利和遍布10國的商標保護,透過策略性運用IPR,不僅在全球合作關係中奠定穩固基礎,更成功拓展其市場影響力,為全球各地帶來了創新的醫療解決方案。圖2 Meticuly公司顱頜面網片及下頜骨板產品(來源:WIPO Magazine)ScansX 正計劃透過授權協議的方式,允許其他公司在嚴格的條件下生產和銷售其腦部掃描儀,不僅確保了產品技術品質,且加速了其全球推廣應用。PONS Teknoloji與多國醫療院所建立策略聯盟,藉此加速取得各地監管單位許可,並順利進入目標市場。 監管挑戰保護IPR只是挑戰的其中一環,將醫療器材成功推向市場還需要面對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具顯著差異的監管標準,完善的IPR更是符合法規並順利進入市場的重要基石。ScansX目前正在向科威特監管機構申請對於腦部掃描儀的許可,並規劃拓展至國際。該公司的IPR策略包括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交的臨時專利,這將有助於在開拓新市場時獲得必要許可和技術保護。新加坡醫療科技公司Vivo Surgical,由Kevin Koh博士創立,該公司正專注於開發一款創新的胃腸道手術輔助內視鏡機器人,目前正處於動物試驗的最後階段,即將進入首次人體臨床試驗。該公司擁有27項專利和21個商標保護其技術,有能力面對預計於2027年上市所需的嚴格監管流程。圖3 Vivo Surgical公司開發的ERES 內視鏡手術機器人(來源:WIPO Magazine)PONS Teknoloji 的超音波系統正在申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證和歐洲經濟區市場的歐洲合格認證(CE)標誌,確保符合最嚴格的監管標準,並計劃利用WIPO的「專利合作條約」(PCT)機制擴展其專利保護範圍,確保技術在拓展新市場時能獲得國際保護。Soner Hacıhaliloğlu表示:「我們已完成超過5,000次掃描,產生了25萬張醫學影像,聚焦在婦女健康和癌症檢測領域」,並特別提到:「在奈及利亞(Nigeria),我們與當地助產士合作,為偏遠地區的年輕孕婦進行掃描檢查,及早發現妊娠問題,大幅改善了該國的孕婦健康照護品質。」圖4 肝臟超音波成像比較:傳統超音波(左)與PONS Teknoloji專有影像增強技術(右),展示了掃描解析度提升、組織對比度增強及雜訊降低的效果(來源:WIPO Magazine) IPR是資助創新的資產開發高精密度的創新醫療技術往往需要投入巨額資金,完善的IPR布局將成為說服投資者的關鍵籌碼,為公司的持續發展注入重要動能。Vivo Surgical將內視鏡機器人推向市場的成本估計超過 3,000萬美元,其內視鏡機器人是市面上現有內視鏡的附加組件,而不是創建新的內視鏡,簡化了開發和監管流程,從而將更多資源投入在創新。該策略使該公司成功打入美國、中國以及亞太等重要市場。ScansX的腦部掃描儀目前處於最小可行產品(MVP)階段,Aboerjaib表示:「開發這項先進技術並推向市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預計將花費超過400萬美元。」為了支持產品初期開發,Aboerjaib不僅投入個人積蓄,還尋求貸款支援。該公司積極運用IPR,以此作為吸引投資者和策略夥伴支持的關鍵,並推動後續商業化進程。PONS Teknoloji則專注於獲得補助金,而不是風險資本,Soner Hacıhaliloğlu 解釋:「我們技術的初始開發成本在25萬至30萬美元,目標是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可上市的產品。」透過早期建立強大的IPR基礎,並吸引非稀釋性資金,降低將新技術推向市場所帶來的財務風險。 這群具有前瞻視野的企業領袖深諳IPR的雙重價值:一方面作為保護創新的堅實防線,另一方面更是開拓市場的利器。要成功將創新技術推向市場並吸引投資,健全的IPR布局策略是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ScansX、PONS Teknoloji、Vivo Surgical、Meticuly等公司透過有效運用IPR,不僅推動了醫療保健的進步,同時也在全球創造影響力。 - 10
EPO:全球癌症相關發明美國占比領先,細胞免疫療法IPFs(+37.8%)成長最快速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在114年2月4日世界癌症日來臨之際,歐洲專利局(EPO)於前一天(2月3日)發布最新研究《癌症新前線:不斷演進的創新生態系統》(New frontiers in oncology: an evolving innovation ecosystem),這份與EPO專利和技術觀察站( EPO’s Observatory on Patents and Technology)進行聯合的研究,匯集了來自20個國家專利局專家的專業見解,是EPO第二次針對抗癌技術所進行的深入研究,以前所未有的細緻度展現了各國在癌症診斷與治療創新技術發展上的獨特特色,聚焦於最具前景的技術,以及各地區、參與者和產業部門之間的差異,協助決策者、科學家、臨床醫師、企業家和產業利害關係人制定其政策、研究方向和投資策略。 癌症持續威脅著歐洲公共衛生,雖然歐洲人口僅占全球不到10%,但卻承擔了全球近25%的癌症病例和超過20%的死亡案例。 此項研究以國際專利家族(IPFs)作為創新指標進行分析,因IPFs代表了具有重要價值的發明,這些發明值得在多個地區申請專利保護。研究比較了兩個時期的專利發展:.2010年至2015年的平穩期,共有44,352個IPFs,年增長率為1.7%.2016年至2021年的蓬勃發展期,共有65,886個IPFs,年增長率達9.3%,是所有技術領域專利成長率的三倍以上。 深度解析最新創新趨勢本研究深入分析了開發癌症新技術的新創企業發展現況,同時探討了大學、醫院和公共研究機構的研究貢獻,並比較了美國及歐洲新創企業在達到「後期階段」成長方面的差異表現。 研究顯示,雖然歐洲擁有最多與癌症相關的新創企業,但在癌症創新發展最快速的領域中,歐洲在專利申請方面仍無法趕上美國和中國大陸的腳步。這項研究分析了28個癌症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發現各領域在成長率以及IPFs總數都有顯著的差異性。 近幾年(2015年至2021年),IPFs年成長率最快速的領域包括:細胞免疫療法(+37.8%)、基因療法(+31.0%)、影像分析(+19.6%)、液體活檢(+17.2%)以及醫療保健資訊學(+14.7%)。 EPO局長António Campinos指出「這項研究結果揭示了歐洲癌症學創新體系所面臨的挑戰。在抗癌技術快速革新且朝多元方向發展的當下,歐洲必須積極應對,才能維持在醫療創新領域的競爭力,並持續為拯救生命做出貢獻。儘管歐洲的癌症學新創企業展現出蓬勃的發展潛力,但要將其創新成果擴大規模,仍需要更多投資與支持力度。」 美國在全球癌症相關發明的占比上居領先地位在專利申請活動中,美國持續保持領先,占總體發明的43%並維持穩定。相比之下,歐盟27國的表現呈現下滑趨勢,從2010年至2012年的18.7%降至2019年至2021年的12.4%。值得注意的是,這個下滑趨勢發生在整體癌症領域專利活動蓬勃發展的時期。 中國大陸在癌症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呈現驚人成長,2015年至2021年間,其IPFs數量成長超過四倍。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數高速成長的技術領域中,中國大陸專利申請的增幅最為顯著,且私營企業的創新動能已大幅超越大學、醫院等公共部門的表現。圖 2010年至2021年各大創新中心在癌症相關國際專利家族的發展變化歐洲新創企業在早期成長階段更具優勢根據該研究,約有1,500家新創企業位於歐洲專利局(EPO)39個成員國,而美國則只有1,325家。在歐洲內,英國擁有290家新創企業,法國246家,德國208家。儘管歐洲擁有更多處於種子階段和早期成長階段的新創企業,但更多的美國新創企業能夠擴展到晚期成長階段。近40%的美國癌症相關新創企業已達到這一先進階段,而歐盟僅有24%,其他EPO成員國則不到27%。 在癌症領域的專利持有量上,美國新創企業遙遙領先歐洲同業,擁有近兩倍的專利數量,這個差距可能與資金取得能力有密切關係,因為研究已證實專利擁有權與募資能力之間存在顯著關聯。研究中特別列舉了四個歐洲新創企業的成功案例,說明這些企業如何透過專利申請與授權,成功募集資金、技術授權,並擴大市場占有率。 研究機構是癌症生態系統的核心大學、醫院和公共研究機構在癌症創新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它們是歐盟27國近一半IPFs申請的來源,無論是直接作為專利申請人,或是間接出現在由贊助或受益於其研究的企業所提交的專利申請中。 專家平台有助於在抗癌戰鬥中分享專利知識透過歐洲專利局(EPO)的公共專利數據庫Espacenet,提供了大量的技術資訊,免費供人查閱,涵蓋從診斷、資訊學到治療方法和術後護理等領域,EPO及各國專利局的專業審查員已經為超過130個不同技術領域準備了檢索策略。 Deep Tech Finder連結癌症領域的新創企業與投資者EPO同時致力於促進歐洲地區具備投資潛力的新創企業和衍生企業與投資者之間的連結。免費的線上平台Deep Tech Finder擁有超過1,400家癌症領域的新創企業資料,讓投資者和創新者可以查看它們的募資歷史和專利組合,該平台還提供了多項篩選功能,包括依照新創公司所在國家、發展階段和技術領域進行搜尋,其中癌症學領域又細分為17個不同的專業類別。 - 11
USPTO:白宮表揚2024年國家科技與創新獎章得主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4年國家科技與創新獎章(NMTI)得主,於2025年1月3日在白宮接受表揚,共九位個人和兩家公司因在科技和創新領域具突破性成就而獲獎,這些成就涵蓋了晶片相機技術、更好地檢測乳房X光和子宮頸抹片技術、光電技術創新,以及應對全球疫情的mRNA疫苗等。NMTI是美國對科技成就的最高榮譽,表揚促進美國經濟發展並提升人類福祉,有遠見、創造力和決心的創新者。該獎項由國會設立,並由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管理,首屆獎項頒發於1985年。 2024年國家科技與創新獎章得主如下:馬丁·庫珀(Martin Cooper),伊利諾伊理工學院與Dyna LLC在行動電話和網路技術取得突破,徹底改變人們的距離感與全球通信而獲獎。 珍妮佛·A·杜德納(Jennifer A. Doudna),創新基因組學研究所開發革命性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推動健康與農業領域的應用,並促進了對鎌狀細胞貧血、癌症、1型糖尿病等疾病的治療發展。 艾瑞克·R·佛瑟姆(Eric R. Fossum),達特茅斯學院發明晶片相機技術,徹底改變手機攝影技術,並研發突破性的圖像感測器,應用於醫學、商業、安全和娛樂等領域。 寶拉·T·哈蒙德(Paula T. Hammond),麻省理工學院在奈米工程領域有突破性研究,發明新型材料,徹底改變了癌症藥物輸送與太陽能儲存方式。 克里斯蒂娜·M·約翰遜(Kristina M. Johnson),約翰遜能源控股公司開創光電設備、3D影像和色彩管理系統方面技術,有突破性貢獻,提升了乳房X光和子宮頸抹片檢測技術,並推動潔淨能源。 維克托·B·勞倫斯(Victor B. Lawrence),貝爾實驗室與史蒂文斯理工學院致力於電信和高速網路的創新,與拓展全球網路連接而獲獎。特別是將光纖技術引入非洲,改善了全球網路的可及性。 大衛·R·沃爾特(David R. Walt),哈佛醫學院率先開創微孔陣列技術,使DNA測序更加精確且具成本效益,改善基因分析技術並促進癌症醫療發展。 保羅·G·約克(Paul G. Yock),史丹佛大學在心臟病學領域的創新研究而獲獎。其創立的生物設計方法,將培養醫療領域的未來領袖並造福後代。 張鋒(Feng Zhang),麻省理工學院開發並應用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在農業及健康領域中廣泛應用,促進治療鎌狀細胞貧血、癌症、1型糖尿病等疾病的療法發展。 莫德納公司(Moderna, Inc.)與輝瑞公司(Pfizer Inc.)利用mRNA疫苗技術應對COVID-19全球大流行,拯救全球數百萬人的生命,應對全球大流行而並推動了美國在醫療研究領域的領導地位。 這些科技技術為人類在通信、基因編輯、影像處理、醫療、能源與公共衛生等領域帶來重大突破,深深影響並改善人類社會。 - 12
USPTO:人工智慧新策略勾勒未來藍圖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ChatGPT橫空出世,為各產業投下了一顆震撼彈,自此關於人工智慧(AI)的各項應用科技與技術便突飛猛進地發展,世界各國對於人工智慧應如何使用與管理存在不同的分歧。2024年2月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發布「人工智慧輔助發明之發明人指南」(Inventorship Guidance for AI-Assisted Inventions),確立USPTO目前認為人工智慧不可單獨或共同列為發明人的立場。 2025年1月中旬USPTO發布了一份《人工智慧策略》(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trategy),這份報告概述USPTO如何促進負責任和包容性的人工智慧創新、利用人工智慧協助USPTO完成使命,以及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確保美國在創新方面保持領導地位的願景。這份報告首先闡明了人工智慧技術的巨大潛力及其對社會各領域的深遠影響,同時也指出了人工智慧迅速發展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挑戰。 以下淺析這份報告提到的五個重點:推動包容性的人工智慧創新智慧財產政策針對生成式人工智慧在申請專利中的角色,USPTO將審慎研議包括「人工智慧是否可以作為發明人」、「人工智慧生成內容是否具可專利性」等議題。透過嚴謹的數據與實證資料,從「經濟」以及「法律」兩個角度切入來分析未來人工智慧政策該如何制定,前者比如研究人工智慧對於不同經濟發展程度的國家其經濟體系的影響,後者則是例如重新審視人工智慧訓練資料的公平使用原則。推動包容性的創新生態系以消弭資源落差,這項政策著重於確保所有群體都能受益於他們的創新成果,進而鼓勵人們勇於創新,實際行動例如簡化中小企業申請人工智慧專利的程序,提升其申請意願。國際合作與行政、司法、立法互助,USPTO計劃與美國著作權局、WIPO等國際組織合作建立人工智慧管理共識,同時主動參與法院判決與國會立法,例如主動提供法院「法庭之友意見書」(amicus curiae brief),以及人工智慧立法的法案草擬協助。進一步投資人工智慧運算基礎設施與數據資料庫投資人工智慧運算基礎設施,例如擴大投資GPU、TPU等專門用於人工智慧運算等硬體設施。數據資源的建設,作為人工智慧發展的基礎,數據與資料庫重要性不言而喻。重申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應負相應的責任USPTO人工智慧策略所提及的第三個重點是推廣負責任的人工智慧使用態度,USPTO提到他們並不禁止智慧財產相關從業人員提交申請專利商標文件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等工具,然而使用這些工具時應更加注意其內容的真實性以及是否正確,否則可能面臨裁罰。培訓USPTO所有員工的人工智慧技能以及人才招募USPTO將提供更多的人工智慧培訓課程,鼓勵員工利用人工智慧工作增進行政效率、協助審查等,比如審查官會使用人工智慧檢索工具「More Like This Document」還有「Similarity Search」來協助前案檢索。USPTO計畫招募更多具備人工智慧技能的人才與國際夥伴和社會大眾就人工智慧相關議題進行合作USPTO於2022年創立一個「人工智慧和新興科技合作夥伴關係計劃」(AI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Partnership,AI/ET Partnership),這個計畫的主要目的是與AI/ET社群密切合作,收集大眾回饋,並將這些意見用於USPTO未來在人工智慧領域決策的重要參考。 - 13
EPO推出技術投資者評分系統,新創公司識別伯樂的新利器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新創公司在將學術機構的科研成果轉移至產業界應用,以及實現那些過於前衛,而難以被大型企業接納的創新想法時,往往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透過這些極具潛力的產品,新創公司雖然規模不如大型企業,依然有其能力促進經濟成長、提升社會福祉並創造就業機會。 然而,資金不足或是分配不均同時也是新創公司普遍面臨的挑戰,舉例來說,相較於美國的單一市場,歐洲的分散市場使得為技術發展籌募大量資金變得更加艱難,這些困境阻礙了歐洲新創公司獲得必要資金的能力,導致許多公司選擇在國外擴張,特別是在更容易獲得資金的美國。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歐洲專利局(EPO)提出了TIS這個概念,TIS是Technology Investor Score的縮寫,又稱為「技術投資者評分」,這是一種新的衡量指標,目的在於協助新創公司識別匹配的投資者。TIS指數的值介於0與1之間,得分越高的投資者代表他們更有意願投資研發取向有申請專利的公司。TIS計算方式為投資者的投資標的中有申請專利的公司數量,除以投資標的中所有公司的數量。舉例而言,瑞士的BioMed Partners公司是一家專注於生物、醫療等領域的投資者,其TIS高達0.97,表示其投資標的中幾乎所有公司都提交過專利申請。 以下我們將以三個實際案例來說明專注於研發的公司,如何以其技術獲得高得分TIS投資者的青睞:案例一:Lightyear OneLightyear One是一家總部位於荷蘭,目前專注於開發太陽能車頂系統的新創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6年,Lightyear One的核心產品是為電動車設計的太陽能車頂,這項技術源自於公司創始團隊在參加「普利司通世界太陽能車挑戰賽」中積累的豐富經驗。2017年,Lightyear One在矽谷發表了他們的展示車,該車型的創新包含採用大面積的太陽能車頂和輪轂電機,結合優異的空氣力學,大幅降低了能耗、電池尺寸和車重,該車型在搭載60千瓦電池的基礎上可行駛超過600公里,大幅領先其他未搭載此系統的電動車,行駛中還可透過太陽能每小時充電12公里,減少電動車對充電站的依賴。 這家荷蘭新創公司最初以生產太陽能電動車為目標,然而開發整車需要龐大的資金,而電動車市場競爭相當激烈且量產門檻又非常高,2022年的疫情導致全球資本市場緊縮,成為壓垮Lightyear One財務的最後一根稻草,原定的大規模生產計畫無法獲得足夠融資,最終導致公司破產。 (來源:EPO:Mapping Investors for European Innovators報告)然而智慧財產的價值在公司破產後的重組過程中展現其重要性,由於Lightyear One專利資產已提前規劃置於另一家控股公司,使得他們的核心技術不受破產影響,投資者著眼於這樣的技術潛力選擇繼續支持,並促使公司轉型為單純的太陽能車頂系統供應商。 Lightyear One的案例表示,高得分的TIS投資者更傾向於支持擁有完善IP策略和創新能力的公司,這些公司通常被認為具有更高的成功潛力。Lightyear One創辦人曾說過「擁有完善的智慧財產規劃與配置,是投資者重新考慮投資我們的最大原因」。 案例二:Infinite RootsInfinite Roots於2018年在德國成立,這家公司希望能利用培養菌絲體(蘑菇的根部),提供可永續生產並減少汙染的食物,他們利用培養菌絲體的創新方法,將生產食物所需要的土地和水資源降到最低,同時加速這些食物的生產速度。 Infinite Roots的創新在於利用農業副產品開發新型循環發酵原料,重新思考消費者食品配方以充分利用菌絲體的功能優勢。公司的願景不僅限於肉類替代品,更致力於開發新的食品生產系統,以應對食物浪費、汙染排放和食品安全等迫切的挑戰。 發展初期,他們透過營業秘密保護其創新,隨著收益增加後便聘請了經驗豐富的智財專家開始申請專利以保護其核心技術,這種平衡保護和成本效益的方法贏得了投資者的芳心,為公司的成長奠定了基礎。 該公司在2020年的融資中籌到了約1,000萬美元,到了2024年,公司完成5,800萬美元的第二輪融資,創下該領域的紀錄,顯示出技術優勢在吸引投資者時發揮了重要作用。 Infinite Roots的商業模式採用雙軌並行,以其自有品牌進軍歐洲消費市場,同時技術授權至中東以及亞洲市場,這種更具彈性的IP策略使其能將獲利能力擴展至更多的市場。公司現今仍致力於創新可持續、永續循環的食物生產系統,使其在面對全世界的競爭者時保持領先地位。 (來源:EPO:Mapping Investors for European Innovators報告)案例三:Arevo瑞典Arevo是一家專注於農業科技與提供植物養分解決方案的新創公司,該公司的創辦者是一位瑞典農業科學大學的教授,他在研究中發現,植物偏好吸收氨基酸精氨酸(Arginine),基於這個發現,他開始研發新一代肥料和植物生長刺激素,以改善植物生長、增加產量並發展更經濟的植物肥料。 瑞典的「學術研究者特權」使得Näsholm教授可以保留其發明的智慧財產權而不須歸屬於其受僱學術單位,然而獨立創業後,他仍然需要自行籌募資金以保護其智慧財產。當Näsholm教授的研究有了更多進展,他也申請更多專利並持續開發新產品,隨後創立了Arevo公司,並為Arevo的第一條產品線arGrow註冊了商標。2015年至2022年間,Arevo獲得了多方資金支持,用於開發新產品配方、申請專利、投入製造設備和聘請更多專業人士以協助公司成長。 隨著Arevo持續壯大,一家高TIS得分的瑞典資本基金Industrifonden對Arevo產生了興趣,對其專利範圍、有效性和可商業程度進行盡職調職(DD),這樣的調查不僅確認了其技術的可商業性,還確保其專利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無侵權的疑慮,隨後Industrifonden作為主要投資者為這家新創公司提供了3,500萬瑞典克朗的資金。這個里程碑凸顯了穩健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申請策略對新創公司的重要性。 (來源:EPO:Mapping Investors for European Innovators報告) - 14
WIPO: 最新版《綠色技術手冊》-氣候變遷的能源解決方案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發布最新《綠色技術手冊》,指出全球能源需求上升帶來的溫室氣體排放,正加劇氣候危機。儘管各國在2023年COP28會議上承諾於2030年前翻倍再生能源產能並提升能源效率,但這些目標仍難以實現氣候承諾。手冊強調,需擺脫化石燃料依賴,加速清潔能源發展,並透過國際合作縮小技術差距。手冊收錄現有解決方案,特別針對城市、農村及服務業等領域的能源需求,並強調能源轉型已成為全球運動,科技創新使分散式再生能源成為可能,這些解決方案可在WIPO GREEN平台上查詢,該平台匯集了來自140多國的13萬項綠色技術。 一、城市綠色能源解決方案「城市」在能源轉型中扮演著關鍵角色,透過科技創新改變能源與水資源的管理方式,包括智慧電網、節能建築、再生能源融入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先進的水資源管理系統,不僅提高資源效率,減少浪費、降低成本,還有助於應對氣候變遷,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 (一)優化居家能源與用水管理現代家庭的供暖、供冷和熱水系統是主要能源消耗來源,市場已推出高效能供暖設備、太陽能熱能收集系統和智慧型家電等創新解決方案來應對這個問題。而節能節水設備市場的發展,加上政府政策支持和消費者環保意識提升,為家庭減少能源開銷和碳排放帶來契機,然而高昂的前期成本和資訊不足仍是主要障礙,需要透過補助、法規和宣傳來推動。雖然能源效率標準和產品標示制度成效顯著,但小家電和消費性電子產品的監管範圍仍需擴大,以達到更全面的節能目標。 (二)組成能源社區,讓家庭可以成為能源「產消者」而不僅是消費者透過組成能源社區,採用再生能源技術並改造建築物,隨著社區開始探索分散式能源生產,「產消者」(prosumer)的概念應運而生,指的是這類家庭既是能源消費者也是生產者。在技術的支持下,居民可以透過集體行動積極參與能源轉型。 (三)公共空間和基礎設施的綠色解決方案城市可以透過創新技術來加速能源轉型,包括改善公共建築的能源效率、公共空間的再生能源整合、高效能的智慧路燈、改善大眾運輸規劃、數位科技促進公共交通無阻礙等。 案例1.德國的太陽能陽台革命德國公寓居民可輕鬆購買並在陽台或露臺安裝小型太陽能發電裝置,無需許可或專業安裝。這些「合約型」裝置由兩個太陽能模組和微型逆變器組成,可在零售店購得,並只需插入插座即可使用。儘管容量為600W,但足以為小型冰箱、筆記型電腦和路由器等設備供電。Source: PluginEnergy (https://pluginenergy.de/)2.量身訂製的隔熱板德國新創公司開發了一種隔熱技術,可以提供客製化的隔熱板,將舊建築包裹起來,就像第二層「皮膚」一樣,從而減少暖氣費用和溫室氣體排放。Source: Getty Images/vitranc3.塞內加爾的電動BRT網絡BRT系統具有指定車道和特殊改造的車站,是緩解城市地區交通問題的相對低成本且靈活的替代方式,塞內加爾推出了非洲第一個全電動 BRT系統,綿延超過18公里,該系統的目標是每天運送30萬名乘客,將行程時間從95分鐘縮短至45分鐘,目前有144 輛電動公車,每輛電池容量為560 kWh,充電時間為6小時。 4.荷蘭高速公路聲屏障上的太陽能板荷蘭「太陽能高速公路計畫」將創新的雙面太陽能板整合到高速公路沿線的隔音屏障中。這種雙重用途的屏障可以減輕交通噪音,同時產生再生電力,此太陽能屏障全長400公尺,於2019年初完工,為40-60戶家庭供電。如果在全國推廣,可為25萬戶家庭提供足夠的電力。Source: Rijkswaterstaat and Heijmans二、農村綠色能源解決方案(一)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克服了農村能源挑戰農村和偏遠地區因人口稀少、地形複雜及高投資成本,電網延伸困難且昂貴,通常依賴化石燃料和低效的生物質燃料,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然而,隨著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進步,結合能源儲存與效率創新,這些地區正獲得更多能源解決方案,從電力供應到成本節省,甚至實現能源獨立。分散式再生能源系統不僅解決了偏遠地區的能源問題,也促進清潔能源的採用。先進的太陽能光伏、電池儲能和AI控制系統提高了能源管理效率,而微電網、小型水力發電等創新技術,則推動農村發展、改善生活品質,並增強氣候韌性。 (二)產消者正在增加農村地區的產消者(生產、使用、儲存電力或將電力賣回電網)正在增加,這推動了對分散式能源生產、能源儲存系統和能源管理軟體以及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需求。群體電氣化或網狀電網使用戶能夠出售多餘的能源,從而為產消者創造收入,同時為其他人提供或擴大使用範圍。 (三)清潔爐灶的興起清潔烹飪技術和廢物轉能源解決方案也提供了減少能源消耗的機會,同時帶來其他重要的益處,如改善健康、空氣質量、減少森林砍伐以及廢物管理。 (四) 透過能源效率創新綠化農業農業對氣候變遷影響巨大,部分是來自使用能源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新的綠色革命需最大化現有技術,實現生產綠色化,同時應對全球人口增長需求。農業光伏(結合太陽能電池板與作物)和水產光伏(結合太陽能與水產養殖)等創新,能減緩並適應氣候變遷。另外,透過精準農業、太陽能灌溉、電動機械、農場管理軟體和物聯網(IoT)傳感器等技術,提升能源效率,減少排放、節水與節能。 (五)收穫後的處理和儲存被證明是高度能源密集的過程。太陽能驅動和高效能乾燥機的技術創新,能同時解決能源需求和收穫後損失問題,但小農戶常因成本而難以取得。在乳製品加工、乾燥、碾磨和穀物儲存等領域應用能源效率科技,加上創新的冷鏈物流、包裝和製冷技術,不僅可減少能源消耗,也能防止食物損失並減少排放。 案例1.Luz en Casa(家中之光)Ngäbe-Buglé計劃Acciona.org正在透過其 Luz en Casa Ngäbe-Buglé 計劃為偏遠的巴拿馬農村土著家庭提供負擔得起的能源。截至目前,該組織在合作夥伴的支持下,透過 3G-SHS 提供基本電力,改善了巴拿馬最不發達和電氣化程度最低的地區之一-Ngäbe-Buglé約4,000戶家庭的離網狀況。另外,也推出第三代緊湊高效的即插即用系統,該系統採用光伏太陽能板、高效LED燈、鋰電池,使用壽命至少為20年,已為170個社區的22,000多名受益人提供了電力。Source: Acciona2.清潔烹飪聯盟(CCA)支持尼泊爾清潔爐灶的普及尼泊爾馬德什省約有70%的家庭使用木材和乾糞便在生物質爐或明火中烹飪,這不僅對健康造成危害,還促使該國的早期死亡率上升,尤其是婦女和兒童需要大量時間來收集燃料。為了應對這一問題,尼泊爾政府承諾到2030年實現全民清潔烹飪,其中25%的家庭將轉向電力烹飪,因此正推行一個創新措施,即向1,000個馬德什家庭提供價格實惠的電爐。 三、基本服務的綠色能源解決方案超市、醫療機構和資料中心雖用途不同,但都依賴穩定的能源供應。這些能源密集型設施的消耗,遠超過其他建築,且對溫控、設備支持和安全有嚴格需求,因此成為清潔能源解決方案的理想場域。透過整合再生能源、提升效率和採用先進儲能技術,不僅能減少環境影響,還能增強應對停電和能源成本波動的韌性。 (一)超市超市是重要的能源消費者,自20世紀初在美歐發展以來,利用規模經濟提供多樣化產品,但也面臨特殊的能源挑戰,尤其在製冷、照明和溫度控制方面,加上食物浪費和製冷劑排放,都加重了環境負擔。小型商店尤其需要節能技術,近年跨臨界二氧化碳製冷、高效暖通空調系統、熱能回收和現場再生能源技術的進步,提供了顯著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的解決方案。案例:1.Koolmax Group-改造冰箱門將超市的開放式冰箱櫃改為封閉式冰箱櫃能顯著提升能源效率,Koolmax Group 提供雙層玻璃鉸鏈門或滑動門設計,可改裝現有櫥櫃,無需更換整個系統。Source: Getty Images/Михаил Руденко2.Low-E低輻射玻璃門Low-E玻璃門能減少熱傳遞,提高超市能源效率,幫助保持冷藏櫃低溫。其特殊塗層阻擋紅外線和紫外線,同時允許可見光進入,穩定溫度並降低能源成本。此外,這種門不易結霜並可減少濕氣積聚,利於維護。Source: Getty Images/Hitra3.Airius公司-去層風扇傳統供暖和製冷系統可能造成超市和商店內溫度不均,導致暖空氣上升、冷空氣沉降,形成所謂的分層現象,進一步增加暖通空調系統負擔並浪費能源。Airius公司提供去層風扇,幫助改善空氣流通,實現更均勻的溫度分布,並節省能源成本。Source: Airius(二)醫療養護機構醫療養護機構占全球醫療保健產業碳排放的30%,因需24小時運作,在暖通空調、照明和醫療設備上有高度能源需求。這些機構容易受到極端天氣和停電影響,可能危及病患照護,因此需要韌性強的能源基礎設施。高效的暖通空調、照明和分散式能源系統(包括太陽能和熱電結合)成為減少排放和加強能源安全的關鍵;適應性通風系統、高效醫療冷凍櫃和核磁共振儀器,以及自動化LED照明等技術,加上解決待機耗電問題,皆是努力的關鍵。 案例:1.LED更換對醫院的影響醫院從螢光燈 (CFL)升級到LED,帶來了巨大的節能契機,聖安東尼醫院用LED 燈取代了1,262盞節能燈,能源使用量減少了50%以上。 2.埃及醫院採取節能措施,耗能降低20%埃及Shefaa Al-Orman腫瘤醫院推行創新能源效率計劃,透過提高員工意識和培訓,並投資技術解決方案來減少能源消耗,主要措施包括安裝定時器、透過建築管理系統調度HVAC系統、LED照明、標準化溫控設定,以及加裝光電感測器來管理外部照明。這些措施在2022至2023年間的六個月內,節省了約20%的能源,減少超過20,000美元的營運成本,並減排260噸二氧化碳。 四、智慧資料中心資料中心是數位生活的核心,支撐著各種數據處理和存儲需求。隨著AI、遊戲、虛擬宇宙等領域的發展,對數據的需求急劇增加,資料中心的伺服器不斷需要電力和冷卻,這導致大量水和能源消耗成為問題。儘管AI推動了資料中心能源需求的增長,但也帶來了創新的冷卻解決方案。例如,Google利用AI算法將資料中心的冷卻能耗降低了40%。因此,數據和AI已成為現代氣候解決方案的重要一環。資料中心位置對能源消耗的影響資料中心的能源需求在不同地區差異很大,例如愛爾蘭的資料中心預計到2028年將消耗全國近三分之一的電力,而全球有超過8,000個資料中心,其中33%位於美國,16%位於歐洲,10%位於中國大陸。資料中心選址會影響其能源消耗和氣候影響,擁有綠色電力和涼爽氣候的地區更受青睞。虛擬化技術、負載平衡以及節能硬體和軟體的使用,都有助於提高效率和氣候韌性。此外,創新的冷卻技術(如浸沒式冷卻和自然冷卻),能有效優化溫度管理,並透過廢熱回收系統利用過剩熱量來滿足當地能源需求。 - 15
EPO:輔助機器人的發明20年間成長20多倍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4年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歐洲專利局(EPO)發布了一份關於改善特殊需求人士生活的機器人專利洞察報告,旨在透過專利數據揭示新興技術趨勢,為研究人員、投資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參考。輔助機器人(Assistive robotics)在解決社會挑戰、促進包容與尊嚴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並對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第10項—減少國內外不平等,做出重要的貢獻。報告聚焦於輔助機器人領域的專利趨勢,特別是開發幫助特殊需求人士的日常生活需要、復健和復原系統,重點介紹了六種機器人概念:協作機器人(cobots)、治療機器人、機器人步行器、輔助外骨骼(assistive exoskeletons)、機器人移動平台及人形和寵物機器人(例如用於情感安撫的機器人)。這個技術領域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市場,預計到 2024 年全球銷售收入將超過110 億美元,預計未來幾年的年增長率將超過 20%。報告分析了來自80多個國家的超過25,000項發明,涵蓋超過五十年的時間,它不僅提供了這一技術領域的趨勢洞察,還幫助讀者更加了解特殊需求人士每天面臨的挑戰,並展示科技與醫學間的密切互動。主要發現:• 自2000年以來,輔助機器人領域的發明數量在20年間成長了超過20倍,並於2020年達到接近600個國際專利家族(IPFs)的高峰。(如圖1)• 該領域的專利活動增長遠遠超過同一時期所有技術領域的增長基線(20年間成長約86%)。•近年來,輔助機器人領域的專利申請有所下降,這可能與研發重點及優先研發方向的轉變有關,在醫療技術的其他領域也有類似的轉變。圖1 1971-2023年最早公開輔助機器人領域的國際專利家族數量• 來自日本和韓國的企業及大學在輔助機器人相關IPFs申請,位居前五名。•輔助機器人領域中最活躍的專利申請者主要來自韓國、日本、歐洲和美國的企業和大學。(如圖2)圖2 輔助機器人領域最活躍的申請人國際專利家族在判斷重要經濟趨勢上可發揮關鍵作用,本報告也進一步從商業角度來分析,發現新興趨勢以及特定技術可能發揮的潛在經濟作用,以專利數據作為技術資訊的重要來源,可能激發特定國家或地區之外的其他企業的研發活動,對於識別跨行業溢出效應或區域創新活動,以及了解國家和地區之間技術流動,可以幫助政策制定、業務策略和投資決策。圖3係顯示輔助機器人領域引用同族專利數量及被引用同族專利的前十大申請人居住國家或地區。其中也顯示臺灣最多引用美國及日本的輔助機器人領域專利家族。圖3 輔助機器人領域引用專利數量與被引用專利申請人之前十大國家或地區 報告中突出的例子之一,是2022年歐洲發明家獎得主Elena García Armada,她為輪椅上的兒童研發了一款機器人外骨骼。這款可調節的裝置,幫助孩子們在康復過程中能夠行走,從而提高幸福感和延長壽命。 輔助機器人是專為幫助有身體或認知限制的個人,完成很困難或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所設計的設備。這些機器人通常用於幫助日常活動、改善移動能力、提供康復治療,以及提升使用者的獨立性和生活品質,包括老年人、身障人士或正在康復中的病患。這些機器人整合了感應器、人工智慧和機械組件等技術,能在各種環境中,例如家庭、醫院和照護機構中,與人類進行安全有效的互動。 - 16
EPO:全球專利五大局掌控91%有效專利,展現無與倫比影響力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根據最新發布的全球專利五大局(下稱IP5)統計報告,截至2022年底,全球有效專利數量達1,720萬件,成長4.8%,91%專利來自IP5。2022年,全球專利申請總量為350萬件,包含直接透過國家、區域或是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其中93%來自IP5,77%的申請量是透過本國直接申請,透過PCT申請的比例保持穩定,年增1個百分點。2023年,IP5共受理300萬件專利申請,核准超過170萬件專利。歐洲專利局(EPO)在2023年收到約199,275件歐洲專利申請,較2022年增長2.9%。 2023年對EPO來說,有幾個具重要意義的里程碑,包含:◆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 EPC)簽訂50週年。◆歐盟自6月實行單一專利制度(Unitary Patent, UP),和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正式啟用。◆EPO為提供產業界、政策制定者、研究人員和投資者可靠且公開的資訊,推出「全球專利與技術觀測平台」。◆智財教育模組計畫(Modular IP Education Framework, MIPEF),將專利各式各樣課程分成「基礎」和「進階」課程,每個課程又包含5個可以依個人時間自由安排進度的模組課程。這項計畫主要是為碩士及博士生們提供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學習資源與技能培訓,不僅有助於提升這些未來創新者們的個人能力,也能促進整體經濟競爭力。◆2023年8月EPO為其官方網頁改頭換面,使其煥然一新,讓他們的使用介面更加平易近人,進而增加大眾的使用意願。◆ 最後,EPO強調2023年他們也提升了對專利審核品質的要求,並在環境永續性、組織管理、財務規劃及社會影響力等方面持續改善,例如減少碳排放、提升組織效率、建立健全的財務計畫、持續推廣智財教育等,期望能夠將其對社會的正面影響最大化。 IP5自2007年起即開始合作,致力於提高全球專利申請與審核系統的效率和品質,EPO於每年3月發布前一年的專利指數統計數據,而今(2025)年也將在3月發布2024年的統計資料,這將能提供更多關於全球專利趨勢的洞察。 - 17
EPO:電網發明激增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根據歐洲專利局(EPO)和國際能源總署(IEA)最新發布的研究報告,電網技術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這對實現脫碳和能源轉型目標具有重大意義。研究數據顯示,電網相關專利申請在2009年至2013年間出現顯著增長,此後一直維持高水平。具體而言,這段期間電網領域的國際專利家族(IPFs)年均成長率達到30%,遠超過所有技術領域的4%成長率,也大幅領先低碳能源技術12%的成長率。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該報告統計的2001年至2022年期間,實體和智慧電網基礎設施相關的IPFs總量增長了八倍,突顯出這一領域的創新和發展潛力。 研究主要發現:一、電網相關專利申請,在2009年至2013年期間經歷了大幅增長,此後大多數電網發展的主要地區漸趨於穩定,但中國大陸是個例外,在2022年中國大陸首次超越歐盟,成為最大的專利申請來源地從2009年至2013年,電網相關技術的專利數量顯著增長,這一期間電網相關的IPFs年均增長率達30%,遠遠超過了低碳能源技術12%的年增長率以及所有技術整體的4%。這一成長的高峰,反映出產業界對新興智慧電網技術的強烈關注,主要受到當時政策推動、市場需求以及智慧電表和電動車輛標準制定的影響,同時也與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布局息息相關。在這一時期,軟體創新成為企業策略的核心驅動力,進一步激發了智慧電網技術的發展。這一趨勢擴大了智慧電網發明的專利範圍,導致2010至2022年間,涉及智慧電網技術的實體電網專利數量比前十年增加了50%。這波顯著的增長主要集中在歐洲、日本和美國,這些地區的專利活動隨後保持在較高且穩定的水平。同時,中國大陸逐漸成為全球電網專利增長的新引擎,從2013年僅占全球總量的7%,到2022年增至25%。2022年,中國大陸首次成為該技術領域全球最大的專利申請地區。 二、歐盟27國和日本在過去十年主導了電網專利發展在2011年至2022年期間,歐盟27國和日本各自有超過五分之一的電網相關IPFs,與非電網技術領域相比,他們在這些技術上具有相對技術優勢(relative technology advantage,RTA)。歐洲的貢獻主要來自於「實體電網技術」的專業知識,報告指出光是瑞士,就占了電網相關IPFs的5%;而日本則在「智慧電網技術」方面表現出更強的相對技術優勢。在其他地區中,美國貢獻了20%的電網相關專利活動,但並沒有任何相對專業化優勢。中國大陸在2011年至2022年間的所有電網相關IPFs占比較低,但在實體和智慧電網技術方面,就都顯示出與歐盟一樣高的專業化程度。 三、西門子、ABB和通用電氣在電網專利申請方面位居榜首,這證明了他們特別在實體電網技術方面的優勢。在智慧電網創新方面,他們面臨著來自亞洲競爭者的強勁挑戰在2011至2022年間,排序前15的企業申請者貢獻了近三分之一(31%)的電網相關技術IPFs。其中,涉及實體電網技術的IPFs略高,達到35%,而智慧電網技術則為31%。在這些企業中,德國的西門子、美國的通用電氣(GE)和瑞士的ABB位居第一。然而,排序中還包括了七家日本申請者,他們在智慧電網領域具有較強的專業化優勢。此外,其他頂級申請者還包括韓國的三星電子、法國的施耐德電氣(Schneider Electric),以及正積極向智慧電網領域擴展的中國大陸電信設備公司華為。值得注意的是,三家汽車公司—豐田、本田和福特汽車,由於在智慧電動車充電技術創新方面的重要貢獻,也成功進入排序。 四、智慧電網創新正在推動最新一波的電網專利申請智慧電網技術的專利發展呈現出有趣的分布特徵。雖然公眾普遍關注能幫助用戶管理用電需求的創新技術,但研究顯示,智慧電網專利主要集中在大規模電網資產的管理和控制領域。自2010年以來,這類電網規模資產控制的專利活動持續穩健增長。在技術分布上,各國展現出不同的專長領域,日本在預測和決策、逆變器遠程控制以及電力儲存資產應用方面居於領先地位;中國大陸則主導了近期「故障檢測」相關專利的快速增長。在智慧電網的客戶端應用領域,發展呈現階段性特徵,智慧電表率先出現了專利成長,特別是在美國和歐洲市場。然而,這一增長在初期高峰後明顯放緩。整體而言,智慧電網客戶端的專利發展較為波動,這主要歸因於較短的產品開發週期,以及電網連接設備的協議和介面標準化。這種特點使得創新者必須在技術發展早期就確保智慧財產權,因為後續的漸進式改進可能難以帶來顯著收益。電動車充電領域的專利發展也遵循類似規律,不過自2015年起,隨著集中控制技術和遠程控制技術的創新,該領域又迎來了新一輪的專利申請熱潮。 五、2017-2022年間,電網相關的AI專利增長超過500%,現已成為數位化技術中最活躍的專利領域,主要由美國和中國大陸領導AI相關IPFs主要集中在支援預測和決策的專利,占39%,這推動了2000至2022年間電網相關AI專利的快速增長。此外,AI也應用於微電網和停電管理等智慧電網領域。美國和中國大陸是主要的專利申請地區,分別占IPFs 24%和23%,其次是歐盟27國占18%。 六、在電力網技術領域,三分之一的初創企業擁有專利申請,這一比例遠高於其他技術領域。在1,085家與電力網技術相關的初創企業中,358家擁有至少一項IPFs,這一比例遠高於歐洲初創企業約6%的專利擁有率。這顯示,擁有專利的電力網初創企業在籌集資金方面具有更大潛力,因為專利對吸引風險投資有積極影響。 - 18
JPO出版《成功之秘訣:為在日本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海外指南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由於各國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有很大差異,在海外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不易,又日本自2015年加入海牙協定後,外國人在日本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數量逐年遞增。因此,日本特許廳(JPO)出版《成功之秘訣:為在日本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海外指南(下稱指南),以幫助海外使用者能順利在日本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並展開商業活動。指南的內容分為「簡介」與「檢查清單」,包括日本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概要以及最新修訂之日本外觀設計專利制度相關規定,也同時介紹向JPO申請與透過海牙國際註冊管道申請流程的區別及優先權主張等,並利用外觀設計註冊實際案例或假設案例,以圖文方式加以說明或作為錯誤例示,也提供一些在日本申請外觀設計的技巧,讓使用者能夠清楚了解相關規定。指南架構摘要如下:一、簡介本指南深入分析了近期外國申請人在申請設計專利時經常遇到的問題,並提供了成功申請的重要指導原則,手冊也收錄了日本設計專利法規及審查標準最新的修訂內容,提供最新資訊。 (一)日本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概要日本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為「實質審查」,透過這樣的制度能確保申請人取得合理且有保障的權利。指南建議,申請人應該要深入了解整個申請流程,包括近期外觀設計專利法的修訂內容,當收到審查結果或核駁時,才能適當地回應和處理。 (二) 直接申請與海牙申請的區別在日本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可以選擇兩條途徑:可以直接向JPO提出申請,或是經由海牙國際註冊體系將日本列為指定國。在決定採用哪種方式之前,建議先評估兩種途徑的各項成本效益,特別是在翻譯費用、代理人費用,以及申請程序的複雜程度等方面的差異。在保持高品質的實質審查的同時,從向JPO 提交申請到第1次通知審查結果的時間,平均約6個月,外觀設計專利權註冊成功後,會公開於JPO官方公報,若被拒絕時,不會被公開;經由海牙國際註冊指定日本國之申請案,依據海牙協定的規定,在公布國際註冊後的12個月內可以收到最初的通知,無論外觀設計專利權是否在日本註冊成功,在日本審查之前都會在WIPO 的網站上公開國際註冊內容。圖1 向JPO直接申請與透過海牙國際註冊申請的程序 二、檢查清單(一) 2020年4月部分修訂日本外觀設計專利法的保護對象‧修訂擴充保護對象圖像:包括實體圖片及影像建築物外觀造型及內部裝潢設計‧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間延長為25年‧修改關連性外觀設計專利制度 圖2 2020年4月部分修訂日本外觀設計專利法例示 (二)避免以外觀設計專利不明確為由被拒在日本要想註冊外觀設計專利,必須將與外觀設計專利相關的物品、建築、圖片的用途、功能,以及想要註冊外觀設計專利的物件,以及想要註冊外觀設計專利的物品、建築、圖片的形狀、花紋、色彩,必須能從申請書和附圖中具體導出,即使有六面圖,形狀也有可能不明確。‧修訂在附圖中呈現申請註冊外觀設計專利的物品等以外的物品(如圖3)‧修訂放寬對附圖數量的要求圖3 附圖中須明確劃分並標示說明例示(三)相關外觀設計專利‧修訂擴充關連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根據日本的外觀設計專利制度,原則上如果存在與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在先申請的設計,就不能獲取外觀設計專利權。但是,如果類似的設計是本人的設計專利或者是本人已註冊的設計專利的情況下,將其指定為“主要外觀設計專利”,則可以獲取外觀設計專利權。這被稱為“關連外觀設計專利制度”。關連外觀設計專利制度最大的好處是,即使是因自己過去已註冊設計而失去新穎性的設計,也可以獲取外觀設計專利權。2020年4月修訂:關連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期限從“到主要外觀設計專利的官方公告發行日(約8個月)”延長到“從基礎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日起10 年”。只有與關連外觀設計專利類似的設計(如圖4的意匠C) 才可以註冊。圖4 基礎外觀設計專利與關連外觀設計專利例示(四)一外觀設計專利一申請‧在日本,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必須針對每項外觀設計專利逐一申請。(如圖5),處理對策是刪除與一個外觀設計專利不相關的內容;又刪除修改上述的同時,可將刪除的外觀設計專利部分作為新的專利申請。‧但如圖紙上有多個作品,有時也會被認定為一項外觀設計專利(如圖6)時,此類情況下,是不能分開申請的!例子所示,是由牙刷、牙膏和包裝文件構成的,或者作品在社會上是作為一個整體流通的,在形態上具有密切的關聯性的情況下,這些被認為是整體一項的物品。圖5 每項外觀設計專利須逐一申請例示 圖6 被認定為整體一項外觀設計專利的例示(五)基於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在向日本申請時,根據巴黎公約主張優先權,從最初的申請日到向日本申請日為止的期間內的其他申請和公知的外觀設計專利等,不會受到不利的待遇。但是,為了認可優先權的效果,必須滿足幾項手續條件。此外,向日本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必須與向第一國家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相同。(不相同例示,如圖7)‧向日本直接申請且主張優先權的條件在向第一國家申請註冊外觀設計專利之日起的6個月內,必須向日本申請註冊外觀設計專利。向日本申請時,必須同時主張優先權。必須在向日本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優先權文件【也可以提供優先權文件數位擷取服務(Digital Access Service,DAS)代碼,來代替提交優先權文件的影本】。圖7 判定外觀設計專利不相同例示 (六)喪失新穎性的例外日本的外觀設計專利法規定,在特定條件下公開外觀設計專利後申請註冊的情況下,不會因先前的公開而喪失該外觀設計專利的新穎性。這被稱為“喪失新穎性的例外”。‧修訂放寬適用喪失新穎性的例外規定的手續必要條件:註冊外觀設計專利必須在自願公開後1年內向JPO 提交申請。直接申請在向JPO 提交申請時,必須提交要求適用外觀設計專利喪失新穎性的例外規定的書面文件,或者在申請書上明確表明此項說明。(注意:如在申請時沒有辦理此項手續,即使提交了“書面證明”也不能適用此項規定!)在向JPO 提交申請之日起的30天內,必須提交能夠證明滿足要求的書面文件(書面證明)。適用外觀設計專利喪失新穎性的例外規定的相關手續放寬了。以前,對於擁有接受外觀設計專利註冊權利的人(也包括權利的繼承人) 自願公開的外觀設計專利,所有的公開行為都需要證明。依據2024年1月修訂的法律,只需要對於最初的公開日的公開行為進行證明,在那之後公開的相同或類似的外觀設計專利,也可以適用喪失新穎性的例外規定。 (七)補救措施根據巴黎條約的優先權主張、適用喪失新穎性的例外的規定、回應拒絕理由通知等,在日本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註冊需要辦理各種各樣的手續。即使超過了相關文件的提交期限,也有補救措施。‧優先權主張補救措施的手續要求如下:在優先權期間內沒能向日本申請,必須是非故意的行為。必須在優先權期間過後的2個月內向日本提交申請。必須在優先權期間過後的2個月內提交恢復理由書和證據文件。必須繳納恢復手續費24,500日元。另修訂擴充補救措施,例如延長拒絕理由通知的答覆期限等。‧修訂為了適用喪失新穎性的例外規定,手續出現錯誤的情況放寬與補救規定,相關的恢復要求“證明的書面文件”的內容有錯誤,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可以重新提交。即使超過了30天,如果是明顯的筆誤,也可以在意見表或申請書中補充說明。請注意,向JPO 申請時提交的“標明了要求適用外觀設計專利喪失新穎性例外規定的書面文件”,事後不能追加內容!因不能歸責的理由不能提交“證明書面文件”,從理由消失之日起2個月內(海外居民的情況下),提交“書面證明”的期限過後6個月內,也可以提交。 JPO期許藉由海外指南,對那些考慮在日本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人有所幫助,從2024年 11月開始,除了英文版指南外,還出版了中文(PDF)。 - 19
《2024年世界智慧財產指標報告》全球專利申請量創歷史新高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於2024年11月7日發布《世界智慧財產指標2024》(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2024,WIPI),顯示2023年全球專利申請量再創新高,首次突破350萬件,連續第四年成長,印度為專利申請量成長最快速(+15.7%)的國家,主要是因印度經濟快速成長,推動印度居民申請專利;工業外觀設計也成長2.8%,達到152萬項外觀設計,但全球商標的申請量為1,523萬類,呈現下滑。 表 2022年及2023年智慧財產權申請量及成長率 智慧財產權申請量2022年2023年成長率專利(件)3,460,0003,550,000+2.7%商標(類數)15,550,00015,230,000-2.0%工業設計(項數)1,480,0001,520,000+2.8%植物品種(件)27,26029,070+6.6% 資料來源: https://www.wipo.int/pressroom/zh/articles/2024/article_0015.html 專利中國大陸、韓國、美國、日本和印度居民的專利申請量大幅攀升,成為2023年全球增長的主要驅動力。在申請量前二十大中,印度(+15.7%)是2023年的專利申請量成長最快速的國家,連續第五年呈現兩位數增長,亦是自2013年以來,唯一保持每年成長的國家。 2023年中國大陸的申請人提交了約164萬件專利申請,緊隨其後的是美國(518,364件)、日本(414,413件)、韓國(287,954件)和德國(133,053件)。2023年前五大的專利申請量皆高於2022年,其中韓國(+5.7%)成長最多,其次是中國大陸(+3.6%)、美國(+2.5%)、日本(+2.2%)和德國(+1.4%)。 除韓國外,前五大來源國的成長主要來自於居民申請量的大幅成長,而韓國則是居民申請量和非居民申請量皆有成長。 2022年(由於申請和公布之間的時間延遲,目前只有最近一年的完整資料),電腦技術仍然是全世界已公開專利申請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技術,占全球總量的12.4%。位列其後的是電氣機械(6.8%)、測量(5.9%)、醫療技術(5.4%)和數位通訊(5.3%)。在排名前十位的技術領域中,電腦技術(+10.7%)是唯一一個在2012年至2022年期間呈現兩位數增長的領域。與太陽能、燃料電池、風能、地熱能和水能等能源技術相關已公開專利申請量,從2007年約2.94萬件增至2022年約4.47萬件。 商標2023年全球商標申請共1,163萬件,涵蓋1,523萬類。2023年,商標指定的類數減少了2%,這是自2009年以來,連續第二年出現減少。商標申請總類數,以中國大陸約740萬類為最多,其次是美國(849,876類)、俄羅斯聯邦(543,692類)、印度(496,293類)和德國(441,293類)。在前五大來源地中,印度(+6.1%)和俄羅斯聯邦(+30.1%)申請量都呈現了增長,而中國大陸(-3.4%)、德國(-7.3%)和美國(-10.1%)則有所下降。印度的申請量成長是由於居民申請量和非居民申請量雙成長所驅動,而俄羅斯聯邦的成長則完全是由於居民申請量的增長。德國和美國的總體下降歸因於居民申請量和非居民申請量的雙雙下降,而中國大陸的下降則是由居民申請量的下降造成的。2023年全球申請量的下降,係因前20大中,有13個來源地的申請量下降,其中瑞士(-10.5%)、土耳其(-17.6%)和美國(-10.1%),降幅皆達到兩位數。相比之下,其中7個來源地申請量呈現增長,包括印尼(+10%)、墨西哥(+11.1%)和俄羅斯聯邦(+30.1%)的兩位數增長。此外,巴西(+8.5%)在2023年也呈現增長,巴西的增長完全由居民申請量的增長所推動。印尼和墨西哥則是居民和非居民申請量的增長,推動了其增長。 亞洲在全球商標申請量中占主導地位,占總量的66.7%,與十年前,即2013年的49%相比,有可觀的增長。這一趨勢導致同期其他五個區域的總體占比下降。2023年,歐洲占全球總量的17.2%,其次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占7.1%,北美占5.8%。其餘占比分布在非洲(1.9%)和大洋洲(1.3%)之間。 2023年,研究和技術領域吸引了最多在國外尋求商標保護的申請人,占所報告的全球非居民商標申請量的20.1%。其次是衛生(13.7%)、服裝及配飾(12.4%)以及休閒和教育(10.1%);農業(10.1%)、商業服務(9.7%)和家用設備(8.7%)緊隨其後。相比之下,與化學(3.1%)、建築(5.5%)和交通運輸(6.6%)相關的行業在海外申請中,占比最小。 據估算,全球155個智慧財產權局的有效商標註冊量為8,820萬件,比2022年相比增長6.4%。2023年,中國大陸的有效商標註冊量再次居首位,達到4,610萬件。其後是印度和美國的主管局,有效註冊量均接近320萬件。 工業設計2023年全球工業設計申請量約119萬件,其中包含約152萬項外觀設計,與2022年相比,成長了2.8%。 2023年中國大陸外觀設計申請量為882,807項,居世界首位。其次是美國(69,076項)、德國(64,986項)、義大利(60,486項)和韓國(60,120項)。前五大來源地的工業設計申請量占全球四分之三(74.6%),其合計占比,較2013年以來,增長了3.6%,主要受中國大陸申請人申請量快速成長的推動。 2023年前五大來源地中,義大利(+15.7%)的申請量成長最快,其次是中國大陸(+5%)和美國(+2.6%)。相比之下,德國(-7.6%)和韓國(-3.4%)呈現下降。義大利的兩位數增長是由居民申請量的急劇增長所推動,而美國的整體增長,則由非居民申請量的大幅增長所推動。 2023年,在排名前20位的來源地中,有13個國家的申請量有所增長,其中7個國家的申請量出現了兩位數的增長。增幅最大的是印尼(+37.3%)、印度(+36.4%)和俄羅斯聯邦(+31.6%)。 亞洲占2023年全球申請外觀設計總量的69%;其次是歐洲(23.5%)和北美(4.5%)。2023年,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以及大洋洲的合計占比為3%,低於十年前的3.4%。2013年到2023年,北美(+5.3%)和亞洲(+2%)的外觀設計項數是所有地理區域中平均增幅最大的地區。 2023年,全球約有610萬件有效工業品外觀設計註冊,比2022年增長了10.5%。中國大陸的有效註冊數量增長了14.2%,達320萬件,占2023年全球總量的一半以上(53.2%)。緊隨其後的是美國(424,718件)、韓國(414,117件)、歐盟智慧財產局(329,358件)和英國(309,554件)。 2023年,在全球總量中占比最大的部分,是紡織品和配件(17.3%)、傢俱和家居用品(16.9%)、工具和機械(11%)、電力和照明(9.2%)以及資訊通訊技術和視聽(8.8%)。這五個部分合計在全球註冊的類別中,占總數的63.2%。 植物品種2023年全球植物品種申請量約29,070件,較2022年成長6.6%,連續第八年呈現增長。中國大陸申請人提交的植物品種申請件數最多,共計15,552件,占全球總量的53.5%;其次是荷蘭(2,924件)、美國(1,763件)、法國(993件)和英國(939件)。 在排序前五大中,中國大陸(+25.9%)是唯一在2023年呈現兩位數成長的來源地,荷蘭(+1.7%)繼前一年急劇下降後,恢復了溫和增長。相比之下,法國(-14.9%)、英國(-43.3%)和美國(-16.8%)在2023年的申請量較2022年大幅減少。 地理標示(GI)GI是用於具有特定地理來源,且因源於該地理來源的品質或聲譽的產品標示,例如用於起司的格律耶爾(Gruyère)乳酪或用於烈酒的龍舌蘭(Tequila)。來自86個國家和地區主管局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約有58,600件GI受保護。 2023年中國大陸(9,785件)的有效GI數量最多,其次是德國(7,586件)、匈牙利(7,290件)和捷克共和國(6,657件)。歐盟國家取得如此高排序的原因,係因透過歐盟體系生效的GI有5,376件,其效力及於歐盟每個成員國。 與「葡萄酒和烈酒」相關的有效GI(48.1%)幾乎占2023年全球總量的一半,農產品和食品占44.8%,手工藝品占4.2%。 - 20
WIPO:通過《利雅德外觀設計法條約》,促進全球設計創新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的會員國,於2024年11月22日通過《利雅德外觀設計法條約》(Riyadh Design Law Treaty,下稱利雅德條約),該條約須有15個締約方才能生效。其為全球設計者帶來突破性的改變,簡化了國內外外觀設計的保護程序,不僅節省時間和金錢,更提高了申請效率,推動國際社會支持設計創新和促進跨國設計的合作。 WIPO是先於2024年5月完成《智慧財產、遺傳資源和相關傳統知識條約》的簽署。短短半年後,又完成以談判最終階段的舉辦地-利雅德市命名的《利雅德外觀設計法條約》,證明透過多邊合作,確實能為世界帶來正向的改變。 《利雅德條約》將為設計保護帶來的優勢產品的外觀設計不僅能吸引消費者購買,更是一項重要的商業資產,能提升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利雅德條約》的推行,將特別惠及小規模的設計者以及微型企業、中小企業,使他們更容易為自己的設計成果申請註冊保護。目前,各國對外觀設計的保護制度不盡相同,有些國家採用「註冊式外觀設計」(registered designs)制度,審查程序依各國規定而異;另有些國家則將外觀設計納入專利法保護範疇,稱為「外觀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s),通常需要經過智慧財產局的嚴格審查才能取得權利。由於外觀設計權具有地域性,設計者若想在多個國家獲得保護,就必須分別向各國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並遵循不同的申請程序,《利雅德條約》將帶來三大好處:讓設計保護程序更具可預測性、簡化申請流程,以及降低申請成本,這將大幅減輕設計者在多個國家申請保護時的負擔。 《利雅德條約》的主要內容包含,以下重要規範:•明確限定外觀設計在申請時必須提交的說明或要件的清單。確立一個封閉的清單,有助於為外觀設計保護程序建立一個可預測的框架,讓提出申請的外觀設計人,可以清楚地知道可能需要哪些說明或要件。•允許申請人選擇在申請中呈現外觀設計的方式(繪圖、照片,或在智慧財產權局允許的情況下,可接受影像)。•在特定條件下,允許申請人在一份申請中包含多項設計。•對授予申請日的要求作出規定。儘量減少外觀設計申請日期的要求,以避免因延遲申請日導致權利的喪失。•規定在首次公開外觀設計後有12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間的此種公開不會影響其新穎性。•允許申請人在獲得申請日後,至少六個月內不公開其外觀設計。•規定救濟措施並為申請人提供一定的靈活性,以防止申請人因錯過時限而喪失權利。如果沒有此種措施,錯過時限一般會導致權利的喪失,就外觀設計而言,這種損失是無法彌補。•簡化請求展延外觀設計註冊的程序。•推動引入外觀設計電子申請系統和優先權電子交換平台。 《利雅德條約》針對發展中國家和低度開發國家,提供技術支援,以利落實條約。此外,《利雅德條約》明確將外觀設計保護與傳統知識和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保護結合起來。這是透過一個條款來落實,根據該條款,締約方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外觀設計註冊資格相關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傳統知識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