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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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關於抗癌專利和創新情況的研究報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癌症是全球健康的一大威脅,根據估計,2020年有1,930萬新發癌症病例和近1000萬癌症死亡病例。抗癌創新發明競賽正進行,以對抗這種毀滅性疾病、減少癌症治療的副作用、改善癌症患者的生活品質,最重要的是拯救人們免於死亡。 癌症診斷和治療技術的進步,在降低癌症死亡率發揮了關鍵作用,在1988年至2022年間,在歐盟區域內,與癌症相關的死亡人數減少了12%,挽救超過500萬人的生命。 目前快速的進展,是由生物技術和資訊通訊技術(ICT)的進步以及投資、國際合作、數據資料共享和獎勵措施的增加所推動。基因療法、免疫療法以及標靶治療等技術,正在徹底改變癌症的治療和照護。此外,癌症診斷的進步,如新成像和分子生物學技術,正在提高早期發現率,並且對於有效的癌症管控相當重要。 歐洲專利局(EPO)這項研究使用全球專利數據作為創新的衡量標準,提供了過去到現在與癌症相關專利申請的最全面調查,涵蓋甚廣,這些技術支援了診斷、預防、治療以及治癒以癌症為總稱所涵蓋的疾病。除了讓人們了解有助於抗癌的最新發明外,它還記錄了技術領域正在進行的變革,點出了全球癌症相關創新領導者各自的貢獻。 1.自2015年以來,抗癌創新激增70% 自1970年代以來,向公眾揭露的抗癌發明已超過14萬件。2015年至2021年期間,國際專利家族(IPFs)件數成長70%以上,相當於年複合增長率(CAGR)9.34%,到2021年已超過13,000個IPFs。這樣的成長是由癌症治療技術(如免疫療法、基因療法和非編碼核酸)以及癌症診斷,特別是液態切片(Liquid Biopsies)和健康資訊學等新技術加速發展所推動的(圖1)。圖 1 1972年至2021年癌症相關技術IPFs趨勢 2.美國在癌症相關創新處於領先地位,遠遠領先歐洲和中國大陸 從2002年到2021年,有近50%的IPFs由美國申請人申請。特別是在2015年至2021年期間,美國申請人在癌症相關創新的加速做出了相當大的貢獻。歐盟27國則以18%的占比排序第二,緊隨其後的是日本,占比9%。近年癌症相關IPFs的動態增長主要由來自美國和中國大陸的申請人所推動。2021年中國大陸申請人以其超過2000個IPFs超越歐盟27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癌症創新貢獻者(圖2)。圖 2 2002年至2021年癌症相關技術IPFs趨勢(按來源國/地區) 3.德國仍處於歐洲領先地位,英國、法國、瑞士和荷蘭正迅速趕上 在歐洲國家,德國申請人在過去二十年一直保持著癌症相關創新的領導者地位,從2002年到2021年共累積超過9000個IPFs。英國在過去十年中有強勁增長(翻了一倍),近年來成為第二大IPFs貢獻者,緊隨德國之後。此外,法國、瑞士和荷蘭的癌症相關創新,也穩定成長(圖3)。圖 3 2002年至2021年歐洲前五大國家癌症相關技術IPFs趨勢 4.大學和公共研究組織在癌症相關創新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002年至2021年期間,在全球範圍內,大學和公共研究組織在癌症相關科技領域的IPFs占了幾乎三分之一,占美國所有IPFs的35%。 大學和公共研究組織在頂尖申請者中的占比也很高,2002年至2021年期間,有7個大學和公共研究組織進入全球前20名。2021年,這些頂級科研機構在癌症處置和治療領域的IPFs申請量,占全球前20名申請者的近一半,並且在過去的20年中,IPFs數量穩健成長。 在癌症治療領域中,頂尖企業與頂尖科學機構的趨勢很不同。報告顯示2007年後,企業申請方面,每年IPFs數量大幅下降,並在過去十年中停滯不前。這說明癌症治療創新的組織結構發生轉變,製藥公司越來越依賴來自大學和公共研究組織,以科學為基礎的臨床前試驗。 5.排序在前的申請人雖有不同的地理來源,但癌症治療領域的專利活動主要集中在美國 2017年至2021年期間,全球排序前10的企業申請人名單,包括5家歐洲公司、2家日本公司和3家美國公司。 瑞士公司Roche位居榜首。這些申請人大多數是製藥公司,主要專注於癌症治療。但也有幾家公司,如飛利浦(Philips)、富士(Fujifilm)、西門子(Siemens)和佳能(Canon),特別著重於診斷。 歐洲公司在排名中雖占很大比例,經仔細地分析,Roche(46%)和AstraZeneca(31%)的IPFs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他們美國的子公司。 - 2
2023年歐洲專利成長2.9%,臺灣申請量排序第19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根據《2023年歐洲專利指數》,2023年公司和發明人向歐洲專利局(EPO)提交了19萬9,275件專利申請,申請件數創新高,比前一年增長了2.9%(圖1),延續了2022年的成長率2.6%和2021年的4.7%。 圖 1 EPO受理發明專利申請件數 數位通訊和能源技術正在興起去年於EPO提交之專利申請主要技術領域為:數位通訊(涵蓋行動網路相關技術)、醫療技術和電腦科技。然而,2023年所有技術領域成長最強勁的領域是「電機、儀器、能源」,比2022年成長12.2%,其中包括與清潔能源技術相關的發明,例如電池(+28%)。生物技術領域的專利活動(+5.9%)也繼續進一步上升(圖2)。圖 2 2023年EPO發明專利申請量排序前10大技術領域 全球和歐洲趨勢2023年歐洲專利申請的前五大來源國是美國、德國、日本、中國大陸和韓國(圖3)。在所有的申請案中,約43%的申請來自EPO 39個會員國的公司和發明人,而57%來自歐洲以外,我國歐洲專利申請量1,555件,較2022年成長5.9%,排序第19,其次新加坡排序20,香港排序30。圖 3 2023年前50大歐洲專利申請來源國/地區 2023年,來自歐洲專利局39個會員國的專利申請數量再次增加(8萬5,748件申請,成長1.8%),且歐洲企業在數位通訊(+10.7%)、生物技術(+6.4%)、電腦科技(+4.2%)和測量(+4.0%)等領域的成長高於平均成長水準。 芬蘭、西班牙、英國和義大利在歐洲增長最為強勁雖然歐洲專利主要來源國-德國,在去年提交的申請量恢復了成長(+1.4%),但法國公司提交的申請略有減少(-1.5%),大多數其他歐洲國家的專利申請量都在上升。 在較大的專利申請國(申請量超過5000件的國家)中,成長最多的是英國(+4.2%)、義大利(+3.8%)、荷蘭(+3.5%)、瑞士(+2.7%)和瑞典(+2.0%)。在申請量超過1000件的歐洲國家中,芬蘭(+9.2%)和西班牙(+6.9%)的成長幅度更大。 更多來自中國大陸和南韓的發明2023年專利申請量的整體成長主要推動來自韓國(+21.0%)和中國大陸(+8.8%)的大幅增長。韓國首次進入排序前五,而中國大陸的專利申請自2018年以來增加了一倍多。 華為在申請人排名居首位華為在2023年再次成為主要申請人,其次是三星(Samsung)、LG、高通(Qualcomm)和愛立信(Ericsson)。前十名包括歐洲4家公司、韓國2家公司、美國2家公司以及中國大陸和日本各1家公司。 近每4件來自歐洲的申請中,就有1件是由小型公司申請2023年來自歐洲的EPO專利申請有23%是由個人發明人或中小型企業(員工人數少於250人)提交的。另有8%來自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 聚焦女性發明家今年的專利指數還著眼於女性對創新的貢獻。2023年向EPO提出申請的所有來自歐洲的專利申請中,有27%的申請件至少將一名女性列為發明人。 在較大的歐洲專利申請國(指每年申請量超過2000件)中,西班牙(46%)、法國(33%)和比利時(32%),是2023年專利申請至少將一名女性列為發明人比例最高的國家。 從技術領域來看,比例從14%的機械工程專利申請到50%的化學領域不等。 單一專利的穩步採用自2023年6月1日起,創新者可以受益於單一專利制度,事實證明,這個新制度在專利權人中很受歡迎:2023年授予的所有歐洲專利中,有17.5%(提交超過1萬8,300件)請求了單一專利保護,2023年下半年授予的專利中有22.3%申請了單一專利保護。 來自歐洲(39個EPO會員國)專利申請人的使用率最高,為25.8%,其次是美國和中國大陸(均為10.9%)、韓國(9.7%)和日本(4.9%)。 2023年最主要的單一專利申請人是嬌生(Johnson&Johnson)、西門子(Siemens)、高通(Qualcomm)、三星(Samsung)和愛立信(Ericsson)。在將歐洲專利轉化為單一專利的專利權人中,約有三分之二是歐洲申請人。 - 3
USPTO和美國著作權局完成關於NFTs聯合研究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和美國著作權局(下合稱為主管當局)發布了關於非同質化代幣(NFTs)的智慧財產(IP)法律和政策影響的聯合研究結果。 在聯合研究期間,兩局透過調查通知徵求公眾意見,舉行了三次公開圓桌會議,並檢視了現有的文獻和判例法。在報告中,主管當局認可評論者的觀點,包含NFTs可以讓藝術家獲得其作品下游再銷售的報酬、幫助商標權人擴大其品牌吸引力,並在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轉讓或授權方面發揮支援作用。他們還認知到,買家和賣家並不知道NFTs在創作、行銷和轉讓,會涉及哪些智慧財產權,以及NFTs可能被用來促發著作權或商標侵權。 然而主管當局得出的結論是,目前的法定執法機制尚足以解決與NFTs申請有關的侵權問題,尚未有必要或建議對智慧財產法或主管當局的註冊和登記做法進行修改。反而是公共教育計劃和產品透明度,對於確保提高大眾對NFTs的認識和理解,發揮著重要作用。 美國商務部智慧財產副部長兼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Kathi Vidal表示:「NFTs為創作者提供了利用其智慧財產權的獨特機會,但也為確保其作品安全帶來了新的挑戰。USPTO持續與各產業及政府合作者(如著作權局)並肩合作努力,透過人工智慧和新興技術(AI/ET)夥伴關係等措施,更好地瞭解這些不斷發展的技術對智慧財產的影響。期盼續行這些努力和正進行的工作,以確保USPTO的做法和美國政策能持續發展,以因應新興技術及滿足國家的創造者和創新者的需求」。 - 4
WIPO發布《智慧財產權導航:生成式人工智慧》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24年2月28日發布《智慧財產權導航: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 Naviga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目的在幫助各界了解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簡稱GenAI)工具的智慧財產權(IP)風險,並提出可能的保護措施。 什麼是GenAI ? GenAI可以依據使用者的提示(Prompt),如簡要的描述所需的產物,創建新的內容(如文字、程式碼、圖像、音訊、聲音和影片)。目前GenAI工具有ChatGPT、Midjourney、Copilot 和 Firefly。GenAI利用機器學習的方法,使用大量資料(通常包括數十億頁的文字或圖像)進行訓練,訓練的資料可能是免費提供的未受限制資料(Pure Data)、受保護的資料(如受著作權保護的資料)或兩者的混合。經過訓練的AI工具會根據人類輸入的提示,觸發一系列複雜的計算(通常需要數十億次),從而產出結果。產出的結果通常不可能預測,也無法確定訓練的資料是否會影響產出。 GenAI與IP GenAI有許多IP 風險和不確定性。雖然這些IP風險不可能完全解決,但企業和組織可以透過以下注意事項,思考可能的保護措施。 一、機密資訊機密資訊是指非公開訊息,不以具有商業價值為限,營業秘密就是其中一種。營業秘密是一種具有(潛在)經濟價值或因其秘密性而提供競爭優勢的機密資訊,如果這些資訊被用於訓練或提示AI工具,使用GenAI工具的企業和組織可能會無意中洩露商業機密或放棄商業敏感資訊的保密。企業應思考採取技術、法律和實際結合的保護措施,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二、IP侵權許多GenAI工具的訓練資料來自於受IP保護的作品。目前有幾起法律糾紛案件,指控使用受IP保護的作品訓練AI、訓練後的AI模型及其輸出均構成IP侵權。案件主要集中在著作權和商標領域,但也有可能涉及工業設計、資料庫和發明專利等。目前對於AI工具的訓練、使用和產出是否構成IP侵權,在法律上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並可能因司法管轄區而異。企業和組織應透過使用符合規定的IP工具、尋求補償、審查資料集以及檢查技術和實際措施,以減少侵權的可能性,從而降低風險。 三、開源義務(Open Source Obligations)由AI產生的程式碼可能需要履行開源義務,當某一軟體應用程式或程式碼是開源(Open Source)時,表示原始碼對公眾開放,且使用者擁有自由使用、修改和散布軟體的權利。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也伴隨著使用者必須遵守的義務,如明示出處(Attribution),這些義務可能因管理軟體的特定開源授權而異。企業和組織應思考其程式碼是否有上述風險,調查潛在的補償保護,並制定技術和實際措施。 四、深度偽造:肖像權與聲音權在許多國家肖像和聲音均有受到保護,但保護制度並不一致,保護的形式包括IP(如英美法系國家的假冒行為)、不公平競爭、人權、憲法和公開發表權等。GenAI有可能模仿特定主體的肖像或聲音,甚至存在以此為目標的專門設計。企業和組織應思考此類功能相關的風險。 五、AI生成物的智慧財產權和所有權AI生成物(如文字、圖像或其他創意作品)的IP性質和權利歸屬尚不明確。企業和組織應在合約中明確所有權。 - 5
DPMA:人工智慧相關專利申請激增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於2024年3月18日發布人工智慧(AI)創新活動的評估和分析。數據顯示,AI在生活許多領域中發揮重要作用,相關創新活動持續增加。 以AI為重點的技術領域中,2023年德國公開的有效專利申請數量比五年前增加40%(如圖1)。AI的核心領域成長趨勢尤其明顯,包括具有特殊處理單元的數位電腦系統、特定計算模型(如神經網路)和相關學習過程的電腦系統,自2019年以來,此類專利申請數量增加了兩倍多。 圖1: 德國AI相關的有效專利公開申請數量 除了AI核心領域外,影像辨識、運算科技、醫療技術及交通和汽車工程領域的創新活動特別活躍。2023年,德國公開的AI相關專利申請中,美國申請人占三分之一(32.4%)居領導地位,其次依序為德國(占17.1%)、日本(占12.4%)、中國大陸(占10.1%)和南韓(占4.7%)。亞洲國家的成長最為明顯,2023年中國大陸在德國公開的專利申請數量,與2022年相比成長15%,南韓成長10.7%,日本成長8%,德國和美國分別成長5.2%和3.7%(如表1)。表1: 主要國家AI相關專利申請概況國家2023年德國公開的專利申請案件數占比成長率美國3,03932.4%+3.7%德國1,60417.1%+5.2%日本1,16612.4%+8%中國大陸94310.1%+15%南韓4404.7%+10.7%其他2,17523.2%+11.7%總和9,366100%+7.7% 前五大申請人中,德國博世(Robert Bosch)公司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華為(Huawei)、Google、微軟(Microsoft)和三星電子(Samsung)(如圖2)。 圖2: 2023年德國公開的AI相關專利申請_前五大申請人 - 6
UKIPO:元宇宙專利家族專業化程度,臺灣排序第八,高於南韓及中國大陸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於2024年3月7日發布元宇宙(Metaverse)智慧財產權(IPR)趨勢報告,報告針對元宇宙相關的國際專利族(IPFs)及商標申請進行概況,發現近年元宇宙相關的IP活動一直在增加,反映了該技術的日益普及。作為一項新興技術,該領域的IP申請量很可能在未來幾年持續大幅增加。 專利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元宇宙IPFs共71,738個。圖1顯示元宇宙IPFs數量從2000年的1,260個增加至2021年的4,167個,該趨勢與同期所有技術的IPFs增長趨勢大致相同。自2013年至2018年,每年元宇宙IPFs都有明顯增加,2018年與2013年相比增加68%。相比之下,同期所有技術的IPFs僅增長15%。2015至2018年為元宇宙IPFs的主要成長期。圖1: 2000-2021年元宇宙與所有技術的IPFs數量 美國是元宇宙發明最活躍的國家,超過三分之一的元宇宙IPFs至少有一名發明人位在美國。前十大來源國中,美國擁有的元宇宙IPFs最多,共26,196個,其次為日本(10,610個),中國大陸(8,754個),英國(3,682個)排序第六,我國(3,461個)排序第七,如圖2。 圖2: 自2000年起公開的元宇宙IPFs數量_按國家排序 為了更了解哪些國家可能專門從事與元宇宙相關的專利申請,報告中使用相對專業化指數(Relative Specialisation Index,RSI),該指數是在衡量一國家在特定技術的專利申請方面是否比其他國家更專業。如果一個國家的RSI值為正,表示該國在該技術領域的專業程度較高,數值越高表示專業程度越高。反之,負值表示專業程度較低,負值越大表示專業程度越低。數據顯示,以色列和印度的RSI值最高,分別為0.3和0.29,代表這些國家在元宇宙IPFs專業化程度高於預期。英國的RSI值為0.15,高於人口結構相似的其他歐洲國家,如法國(-0.04)和德國(-0.26)。我國的RSI值為0.12,排序第八,高於南韓(0.04)和中國大陸(0.02)(如圖3)。圖3:自2000年起公開的元宇宙IPFs RSI_按國家/地區排序 圖4為元宇宙IPFs前十大發明人,資訊科技公司很明顯的在該領域最為活躍。高通公司擁有最多的元宇宙IPFs,計2,811個,約占所有元宇宙IPFs的4%。其次是三星電子(2,559個)和Sony(2,075個)。華為(930個)增長速度最快,2021年與2015年相比增加190% 。圖4: 自2000年起公開的元宇宙IPFs數量_按發明人排序 商標分析截至2023年6月30日,與元宇宙相關的商標申請共31,503件,其中與「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一詞相關的商標申請有 27,396 件。 圖5顯示2001年至2022年間元宇宙的商標申請明顯增加,2019年達到高峰,計4,758 件。總體而言,2022年的申請數量(4,045件)比2012年為(396件)增加了8 倍。圖5: 2001年至2023年6月元宇宙相關商標申請數量英國Sky Limited是元宇宙商標申請最多的申請人(607件),中國大陸的華為(502件)位居第二 (如圖6),另華為在元宇宙專利申請方面排名第八,顯示該公司可能正在建立與元宇宙相關的IP組合。圖6: 2001年至2023年6月元宇宙相關商標申請主要公司 - 7
2023年國際專利申請量略減,華為、三星和高通領先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24年3月7日公布,2023年透過WIPO提交的《專利合作條約》(PCT)國際專利申請案(下稱PCT申請),中國大陸華為、南韓三星和美國高通處於領先地位。根據統計,2023年的PCT申請量雖略有減少,但印度脫穎而出成長近50%,而中國大陸和美國都出現下滑。 在利率上升和經濟不確定性的背景下,2023年PCT申請數量減少1.8%,是14年來首次下降。國際註冊商標申請量減少7%,國際工業設計申請量,隨著中國大陸申請活動擴大,逆勢增長1%。 國際專利申請(PCT) 2023年,PCT申請案共計27.26萬件,與2022年相比減少1.8%。中國大陸的PCT申請案有6萬9,610件,仍為最大申請來源地區,與2022年相比略減0.6%,是自2002年以來首次出現下降。美國以5萬5,678件申請案位居第二,年減5.3%。日本4萬8,879件申請案位居第三(-2.9%)。南韓2萬2,288件排序第四,年增1.2%,德國1萬6,916件排序第五,年減3.2%。 前15名的國家中,印度(+44.6%)和土耳其(+8.5%)成長最快。因印度創新生態系統的加強和擴展,2023年成長44.6%,而2022年的成長率為25.9%。其他成長的國家僅有荷蘭(+5.8%)、法國(+2%)和南韓(+1.2%)。 2023年,中國大陸的華為公司以6,494件PCT申請,仍位居首位,但申請量與2022年相比減少1,195件。南韓三星電子位居第二(3,924件申請),緊隨其後的是美國高通公司(3,410件)、日本三菱電機(2,152件)和中國大陸京東方科技(1,988件),僅位居第五的中國大陸京東方科技正成長。在前十大申請人中,中國大陸寧德時代成長最快,申請量增加1,533件,位居第八(排序上升84位)。 在教育機構方面,美國加州大學以531件PCT申請,仍位居第一。中國大陸蘇州大學位居第二(332件申請),其次是美國德州大學(217件)、中國大陸的清華大學(209件)和美國史丹佛大學(180件)。排名前五位的教育機構中,中國大陸清華大學增幅最大,與2022年相比增加35件。 2023年,在已公開的PCT申請案中,「運算科技」占比最大,占10.2%,其次是「數位通訊」(占9.4%)、「電子機械與能源」(占7.9%)、「醫療技術」(占6.7%)和「製藥」(占4.7%)。前五大領域的PCT申請量約占全部的五分之二。 前十大技術領域中,只有四個領域成長,其中以「電子機械與能源」(+8.8%)成長最多,緊隨在後的是「運輸」(+7.7%)、「半導體」(+5.6 %)和「生物科技」(+3.8%)。「運算科技」減少3.4%,結束連續七年成長,「數位通訊」減少2.1%,是自2019年以來首次下降。 國際商標申請(馬德里體系) 2023年,在 WIPO馬德里體系下提交的國際商標申請量為6萬4,200件,與2022年相比減少7%。美國申請人提交的國際商標申請數量最多(10,987件),其次是德國(6,613件)、中國大陸(5,473件)、法國(4,267件)和英國(3,817件)。 在前十大來源國中,只有中國大陸(+7.7%)和南韓(+2.9%)呈現成長。德國(-14%)、澳洲(-13.9%)、瑞士(-12.4%)和美國(-11.8%)則出現兩位數的下降,且前述來源國均已連續兩年出現減少。 2023年,法國巴黎萊雅(L’Oréal)公司的國際商標申請量為199件,連續三年蟬聯榜首。德國BMW集團(124件)位居第二(排序上升33位),其次是保加利亞的歐洲遊戲技術公司(Euro Games Technology)(118件)、德國的百靈佳殷格翰國際公司(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110件)和瑞士的諾華集團(Novartis AG)(110件)。 德國柏林化學(Berlin-Chemie AG)公司的國際商標申請量比2022年增加了104件,排序提升至第六位。BMW集團(+85件)、百靈佳殷格翰國際公司(+56件)和法國的Stokomani(+56件)也出現大幅增長。 國際商標申請中,指定的類別以「電腦軟硬體及其他電氣或電子裝置」最多,占11%。其次是「商業服務」(8.8%)和「科技服務」(8.1%)。 國際工業設計申請(海牙體系) 2023年,WIPO國際工業設計申請數量創下新高,達2萬5,343項設計,小幅增長1%,連續三年呈現增長。德國以4,517項設計仍位居首位,其次是中國大陸(3,758項)、美國(2,668項)、瑞士(2,196項)和義大利(1,817項)。前十大國家中,中國大陸(+46.9%)和土耳其(+45.7%)有兩位數成長。美國(+9.2%)、日本(+6.9%)和法國(+4.7%)也有所增長。 在公開的國際工業設計申請中,南韓三星電子以544項設計躍居首位,超越了2022年排名首位的美國寶僑(Procter & Gamble)公司(525項)。南韓LG電子和德國保時捷(Porsche AG)同樣擁有352項設計,並列第三,緊隨其後的是中國大陸的小米行動,有315項設計。 與2022年相比,德國的保時捷、法國的愛馬仕(Hermes Sellier)、德國的Triple A Finance和德國的凱馳(Alfred Karcher)均有大幅增加,分別增加了235項、179項、 175項和142項。 國際工業設計申請中,以「運輸」(11.2%)的占比最大,其次是「錄音和通訊設備」(8.6%)、「家具」(7.6%)、「包裝和容器」(6.9%)以及「家居用品」(5.6%)。 - 8
Espacenet提供超過1.5億件可免費查閱的全球專利文件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洲專利局(EPO)宣布其全球Espacenet資料庫現已提供超過1.5億份專利文件,其中包含大量發明和技術發展的全面數據。該資料庫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免費進入的專利資訊資源,資料共從全球100多個專利機構收集。 改善獲取專利知識的途徑 全球每年提交至專利局的申請案約有350萬件,為使這些日漸增多的技術資訊普及化,讓這些數據不僅易於獲取,而且易於引領、能理解和具洞見,是永續專利制度和社會的關鍵。 EPO的免費專利資料庫Espacenet,在其25年的公共服務中,一直是改善獲取專利知識的核心。在過去十年中,Espacenet還與世界上最複雜的專利分類模式—合作專利分類(CPC)模式的發展完全一致,該CPC模式是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及其他合作夥伴合作制定的。 Espacenet每天更新,使所有用戶能追蹤新興技術的進展,找到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並瞭解技術市場的最新發展。該資料庫可以幫助發明人、科學家和研究人員避免重複他人的發明,而是利用這些資訊取得下一個突破,並繼續朝最先進的技術發展。 獲取專利資訊可以為競爭分析和商業成功提供資訊,並在尋找技術合作夥伴、供應商和客戶的過程中提供關鍵的洞見。它還使申請人能夠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有信心地進行可靠的檢索,有助於提高EPO後續檢索和審查過程的品質。 讓所有人都能更輕鬆地瀏覽專利數據 最近,一系列的技術資訊平台已經啟動,在Espacenet上運行,使發明家、科學家、研究人員、工程師和政策制定者更容易探索Espacenet所提供的龐大專利知識。這些平臺目前涵蓋癌症、清潔能源技術、新冠病毒和消防等領域,未來還會有更多領域。 - 9
EPO:新簡化的收費機制,為小型申請人提供30%的優惠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自2024年4月1日起,歐洲專利申請費用有些調整,其中包括降低小型公司的費用,甚至取消某些費用項目。內部年費(維持費)的漲幅也低於通貨膨脹率,以至於自2016年以來的絕對值有所下降。 歐洲專利局行政理事會對歐洲專利局(EPO)收費制度進行全面檢視後,一些主要的調整項目將於2024年4月1日生效。這套收費措施專門為微型實體(micro-entities)減免費用,也簡化了收費制度,並為進一步數位化提供激勵措施,並透過適度調升程序費用和內部年費來確保EPO的財務仍能維持。 建立在「支援中小型申請人在歐洲和全球範圍內,能獲得專利保護並將發明商業化的有效措施」的基礎上,歐洲專利局進一步支援那些需要財政支持才能進入歐洲專利制度的創新實體,例如:微型實體、自然人、非營利組織、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這些微型實體將受惠於專利授予程序中,所有主要費用30%的減免優惠,前提是這些微型實體過去五年內提交的申請,需少於五件。 上述費用減免作為現有中小型實體支援措施的補充,現有措施包括: 專利申請或審查請求,若使用締約國的官方語言,但不是英文、法文或德文,則減免申請費和審查費。發放單一專利相關翻譯費用一次性補助金。減免上訴費用。 其他支持措施也將於4月1日生效: 使用MyEPO Portfolio的用戶,都受惠於減免至免費,以進一步激勵他們使用這項安全的線上服務。這些減免包括歐盟專利申請案或歐盟專利的權利轉讓費用,例如歐盟專利註冊簿中專利權變更。取消五種很少使用的費用,簡化了收費制度。 為了確保EPO的財務可持續性,將適度提高收費,以部分抵消高通膨和因EPO提高時效性而減少的收入: 申請費、異議費和上訴費除外,其他程序性費用僅將調升4%。這代表著今年和去年的調整加起來,仍比實際通貨膨脹率低7%以上。為了使內部年費(維持費)的結構與歐洲專利局運作保持一致,18項內部年費中,有6項費用上調。然而從絕對值來看,自2016年以來,整體內部年費有所下降。 鑒於一系列全面的收費變化,2025年將不會進行通常適用於兩年一次的雙年度通膨調整。 - 10
USPTO:發布AI發明人資格指南及AI輔助發明實例範例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為了激勵、保護和鼓勵借由AI實現的創新,而進行的投資,並向公眾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人員明確AI輔助發明的可專利性,美國專利商標局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了指南。 該指南於2024年2月13日生效,其明確指出AI輔助發明並非絕對不予專利。該指南為審查員和利害關係人提供了指導,說明在AI也做出貢獻的情況下,如何確認人類對創新的貢獻已達足以有資格獲得專利的程度。這是建立在現有的發明人資格模式之上,提供審查員和申請人指導準則,幫助他們在一個專利或專利申請案中,人類在一個或多個AI系統協助下所創造的發明,應如何決定正確的發明人。該指南強調,對於人類做出重大貢獻的發明,可以尋求專利保護。 此外,為了進一步幫助USPTO審查員和申請人理解該指南,USPTO的AI相關資源網頁上,提供如何適用該指南的假設範例供參考。 AI輔助發明的發明人資格指南全文和相應的範例,可以在USPTO的AI相關資源網頁上尋找,而USPTO也將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接受公眾對指南和範例的意見。 - 11
WIPO:透過無形資產融資推動中小企業健康創新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中小企業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引擎,約占全球企業的90%,貢獻超過50%的就業機會,在推動各產業(包括醫療保健)創新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如學研團體和中小企業推動早期抗菌藥物的研究和研發(R&D),他們針對世界衛生組織(WHO)需優先研發新抗生素的重點病原體名單,開發75%的抗菌和抗真菌研發產品線。 中小企業面臨的障礙中小企業要發展壯大,資金的獲取非常重要。許多中小企業因缺乏有形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品(如辦公大樓或機器),所以很難從傳統融資管道獲取融資。融資管道就是發展中國家的中小企業,在發展業務時,面臨的第二大障礙。 以健康為創新研發的中小企業,往往能夠率先突破,以應對抗生素抗藥性(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AMR)等全球健康挑戰。因提供該類型中小企業資金,不僅可以促進創新和獲得基本醫療產品,還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來促進經濟成長。 無形資產融資的概念可能成為創新的融資模式,特別是在研究經費有限的中低收入國家(Low- and Middle-Income Countries, LMIC),如非洲。非洲國家的研究經費仍低於每個成員國承諾的 GDP 的 1%,也未達國家衛生研究預算的 2%。 什麼是無形資產融資?無形資產融資是指利用無形資產進行融資的行為,這些無形資產缺乏實體形態,但具有巨大價值。報告顯示,過去25年,全球無形資產價值增長了10倍,2021年達74兆美元。這些資產包含不同形式的智慧財產(IP),如專利、商標、設計、著作權、營業秘密和技術知識。 企業透過借貸(debt)或出售部分所有權(equity)來獲取資金,兩種融資方式都可以利用IP。在equity融資中,透過展示公司的獨特性及其未來的收入潛力,利用專利、商標或專有技術作為吸引投資者的寶貴資產。 關於借貸融資,貸方使用IP作為抵押品,如果公司出現違約情況,可以透過主張對此類資產的權利來降低風險。使用IP作為擔保品還可以帶來更優惠的借款條件,策略性的利用IP資產以彌補中小企業面臨資金缺口的問題。 例如,BrainScope是一家醫療科技公司,開發了第一個經 FDA 核准的腦損傷檢查系統,用於在急診室裡幫助醫生迅速診斷腦出血和腦震盪。該公司最近與全球專業服務公司Aon合作,利用其IP獲得3,500萬美元的融資。BrainScope公司利用該筆資金全面擴張其商業活動,並在該平台上開發新的臨床應用。從這個例子中,說明了IP資產不僅可以彌補中小企業的資金缺口,同時也可以促進醫療技術的創新。 無形資產融資:全球健康公平的催化劑藉由BrainScope的成功案例,為中低收入國家,特別是專注在健康議題的中小企業,帶來巨大希望。此外,為中低收入國家尋求重要醫療產品的資助者,無論是政府還是私人貸方,都可以在其資助中附加與IP相關的條件。如為了解決抗生素抗藥性的問題,這些資助者可以規定中小企業建立技術移轉和授權協議,其中包含可負擔性、對環境負責的製造和管理實踐的條款。透過這種方式,資助者不僅可以刺激經濟成長,還可以應對全球健康方面的挑戰。 無形資產融資面臨哪些挑戰?無形資產的評估很複雜,沒有標準的架構。報告的帳面價值(資產價值)通常與其實際市場價值有很大差異,使得中小企業很難向潛在投資者或貸方強調其無形資產的真正價值。由於法律的複雜性和實務上的困難,許多貸款人和投資者對無形資產缺乏深入的了解。在識別相關無形資產進行全面調查,並確定所有權,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因銀行監管機構尚未放寬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本要求,故以IP和無形資產作為抵押品進行貸款時,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必須持有大量資本作為安全緩衝。在這種情況下,限制了銀行以具有吸引力的利率向無形資產密集型企業提供貸款。對無形資產融資進行評估、全面調查和行政程序,會產生高昂的成本。這些額外成本對於IP所有人是沉重的負擔,會阻礙其獲得必要的資本。無形資產可能難以變現。貸款人需要有信心在違約情況下將其貨幣化。然而,如果沒有透明的二級市場,無形資產的回收價值可能很難衡量。 - 12
EUIPO:2024年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作品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於2024年2月15日,公布進入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的藝術作品。創意十足的藝術作品進入公共領域,意味什麼呢? 公共領域進入公共領域是指創意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如著作權)已過期或被放棄,代表著該作品不再受著作權人的保護,創意人員(如漫畫家或任何人)無需得到許可或支付版稅,即可自由使用、重製和改編。 著作權之保護期間各國的著作權保護期間差異很大。歐盟的著作權保護期間,為作者終身及其死後70年。美國的保護期間取決於幾個因素,包括首次出版日期,如1978年1月1日之後的創作作品,保護期間為作者終身加上70年,但在此日期之前出版的不具名作品(anonymous works)或別名作品(pseudonymous works),其保護期間為自首次出版年起95年。英國與歐盟的模式相似,著作權保護期間通常持續到作者終身加上70年。 這些差異形成了有趣的對比。例如,George Orwell的《1984》於2021年(作者過世70年後)在英國和歐盟已進入公共領域,而在美國,則要等到2044年(出版後95年)才會進入公共領域。 公共領域允許什麼?公共領域的作品可以自由運用,包括重製、散布、改編和商業利用。因此,個人和組織無論是出於藝術表達、教育目的或文化保護,有權將這些作品的元素材料融入自己到的創作中,而不必擔心侵犯到著作權。可以使用的元素材料包含作品的圖像、文字或音樂,而這些作品可以合法的分享、表演、重複使用、改變用途或採樣。 如2022年A. A. Milne的《小熊維尼》進入公共領域,催生了2023年上映的《小熊維尼:血與蜜》恐怖電影。透過公共領域藝術品增強創造力藝術品進入公共領域可以大幅增強創造力和創新力。透過消除法律障礙且不受限制的獲取文化遺產,鼓勵藝術家、作家、電影製作人和其他創作者從公共領域中汲取靈感,並在現有作品的基礎上創作出新的、具變革性的作品。 然而,除了著作權外,其他法律限制,如義大利和希臘等國家的文化遺產法,仍然可以限制公有藝術品的使用,即使該文化遺產已進入公共領域,這些法律仍會要求在使用文化遺產的元素材料的某些用途時,必須事先徵得同意並支付費用。例如,Jean Paul Gaultier因未經授權在時尚服裝上複製Botticelli的維納斯,烏菲茲美術館(Uffizi Museum)因此對其採取法律行動。因此,雖然重製作品可能屬於公共領域,但描繪的作品可能會受到額外的權利或義務所約束,從而阻礙其不受限制的使用。此外,著作人格權(moral rights)或合約協議等也可能影響藝術品的可及性和使用。 EUIPO 在著作權方面的活用EUIPO 建立並管理非商業作品入口網站(out-of-commerce works portal),目的在針對不再商業化(commercially available)的著作權,在歐盟範圍內,促進資訊共享。其中包括各種形式的藝術作品,如文學、視聽作品、音樂、錄音、照片和獨特的藝術品。該入口網站是一個公開的集中平台,文化遺產機構在此公布有關非商業目的的資訊,特別是公共領域作品即使在數位化後,也應保留在公共領域的原則。此外,也為權利人(如出版商)提供退出的選項,允許其從系統中撤回作品。這項措施為數位化和共享歐洲文化遺產開闢新的機會,為後代子孫更容易取得並保護珍貴的藝術創作。 2024 年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Charlie Chaplin的無聲浪漫喜劇《馬戲團》。Erich Maria Remarque的《西線無戰事》。Agatha Christie的《藍色列車之謎》。Buster Keaton的《攝影師》。Raoul Dufy的作品《帆船歸航》。D.H. Lawrence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Virginia Woolf的《奧蘭多:傳記》。 - 13
EPO:自2015年以來抗癌發明創新增加70%以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在世界癌症日前,歐洲專利局(EPO)發布了一項新研究報告,顯示在2015年至2021年間,抗癌相關的創新增加了70%。 根據歐盟癌症資訊系統(European Cancer Information System, ECIS)的資料預測,歐盟有31%的男性和25%的女性會在75歲之前,被診斷出患有癌症。因此,在數百萬歐元公共資金專案的支援下,例如歐洲抗癌計畫(Europe's Beating Cancer Plan)等,開發新技術仍然至關重要。在歐盟,有超過500多萬人的生命,因腫瘤學(oncology)發明而得以挽救。 從國際專利家族(IPFs)的數量來看,抗癌發明在2015年至2021年間大幅增加了70%。研究指出,在過去50年中,公開了有超過14萬件抗癌之發明專利文獻。 主要發現 該研究目標在為決策者和創新者提供有關全球癌症技術專利申請的洞見,並描述該領域之最新進展和內容。研究的主要發現有: 自2015年到2021年,抗癌發明之國際專利家族(IPFs)的年增率大幅成長超過70%,相當於9.34%的年複合增長率(CAGR),到2021年已超過1萬3000個IPFs。 2002年至2021年期間,美國在所有的專利家族中,占了近50%,位居領先地位。歐盟的27國以18%的占比位居第二,日本以9%的占比緊隨其後。 過去二十多年來,德國一直保持癌症相關創新來源國的領先地位,但英國、法國、瑞士和荷蘭也正迅速地迎頭趕上。 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PROs)在癌症相關創新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從2002年到2021年,這些技術領域在全球幾乎每三分之一的IPFs,是來自於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 儘管排名在前的申請人的地理來源各不相同,但癌症治療領域的專利活動主要集中在美國。 2015年至2021年間全球十大企業申請名單,包括六家歐盟公司和四家美國公司。抗癌技術的檢索新平臺 這項研究還補充了一個名為「抗癌技術」(Technologies combatting cancer)的免費線上檢索平臺,該平臺簡化了研究人員和投資者從來自世界各地的相關專利文件中,獲取抗癌技術資訊的過程。該平臺不僅包含研究報告所根據的 14萬件發明,還包括更多其他發明。 EPO和十個國家專利局的審查員和資料分析師,貢獻了他們的專業知識,準備了130多個資料集,涵蓋四大主題:預防和早期檢測診斷治療健康和後續照護 現在,在這些關鍵領域工作的科學家,可以更輕鬆地探索EPO的技術文獻庫,而無需先具備專利檢索經驗。 十個參與平臺設置的專利局包括奧地利、保加利亞、丹麥、法國、希臘、義大利、挪威、瑞典、瑞士和土耳其。這是繼新冠病毒、清潔能源技術和消防平臺之後,EPO推出的第四個平臺。 為了幫助抗癌新技術的開發和商業化,EPO正在更新其免費工具「深度技術檢索器」(Deep Tech Finder),該深度技術檢索器繪製了歐洲各地近8000家新創企業的專利申請情形地圖。 該工具現在包含17種不同癌症相關技術的篩選器,涉及該領域計1,340間已做好投資準備的新創企業。這有助於投資者和潛在合作夥伴,透過該工具,尋找到在深度技術領域擁有有價值的癌症新技術的歐洲新創企業。 - 14
USPTO邁向DOCX採取的下一步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4年1月16日表示,自2024年1月17日起,以非DOCX格式提交新的、非臨時申請案的專利申請,將被收取額外費用。 USPTO為持續努力實現專利申請系統現代化,所採取的下一步措施,將是進一步過渡到經由專利中心以DOCX格式提交專利申請相關文件,藉此改善使用者的使用經驗,為申請人提供更簡化的流程及協調跨國界的程序,並強化快速且有效審查的能力。 專利中心讓所有使用者可以輕鬆地以DOCX格式提交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和圖式,並提供審查前檢視,以提升專利的穩固性和可靠性。USPTO與利害關係人謹慎地合作,制定了過渡至DOCX的措施以及時間表。 自美東時間2024年1月17日開始,以非DOCX格式提交新的、非臨時申請案的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和摘要的申請案,將需要繳納額外費用。USPTO再次聲明,申請人仍然可以選擇在提交DOCX版本申請時,提供備份PDF或輔助PDF版本,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USPTO致力於確保專利申請人成功、順利地過渡到DOCX格式,USPTO網站上DOCX資訊頁面,提供相關資源供民眾利用。 - 15
JPO發布日臺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4版)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日本特許廳(JPO)於2024年2月1日發布與尼斯分類第12-2024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 version 2024,簡稱NCL12-2024)對應的日本-臺灣類似組群碼對應表(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為幫助日本和我國的申請人能迅速獲得商標權,製作並公布日臺類似組群碼對應表。兩國的商標審查實務,分別使用了類似組群碼對應表,以顯示各自類似組群碼之間的對應關係。 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是指在商標審查中,推定為相互類似的商品和服務劃分為同一組群的代碼。該對應表提高了審查結果的可預測性,在日本和我國提出商標申請的民眾,在檢索已註冊商標時,可參考使用該表。 - 16
2023年WIPO受理智慧財產權、創新和技術爭議案件增加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世界智慧財產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下稱WIPO AMC)參與解決了679件智慧財產權(IP)、創新和技術爭議,與 2022年相比增加24%,較過去五年增加2.8倍(如圖1)。 這些爭議經由WIPO調解、仲裁、快速仲裁、專家裁決和斡旋,及與國家智慧財產局和法院共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WIPO與哥倫比亞和墨西哥智慧財產局合作的著作權爭議案件,及由中國大陸、法國和坦尚尼亞法院移交的IP爭議調解案件明顯增加。 圖1 2014-2023年WIPO AMC受理爭議案件數 這些爭議涵蓋廣泛的IP領域,其中著作權和數位內容(76%)、商標(12%)和專利(5%)最常見。在WIPO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ADR)規則下的爭議中,與著作權和數位內容相關的占43%,與商標相關占27%,與專利相關占10%(包括一些備受矚目的標準必要專利/FRAND 和生命科學爭議),而96%的共同管理案件與著作權相關。 爭議主要的商業領域包括創意產業(集體管理、電玩遊戲、電子競技、軟體)、資訊與通訊技術(FRAND、電信)和生命科學(生物技術和製藥)。圖2 2014-2023年WIPO AMC受理爭議領域的演變 2023年,中小企業(包括新創公司、創作者和創新者)占爭議當事人的51%,其次是集體管理團體(23%)、大型公司(13%),及其他實體(包括大學和研發中心)(13%)(如圖3)。圖3 2023年WIPO AMC受理主要爭議當事人類型占比 2023年爭議當事人來自非洲、亞洲、歐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北美洲、大洋洲等各地區(如圖4)。程序以多種語言進行,包括中文、英語、法語、德語、韓語和西班牙語。圖4 2004-2023年WIPO AMC受理爭議當事人地理分布演變圖 2023年WIPO域名爭議解決案件創新高WIPO AMC的域名爭議申請案再創歷史新高,2023年向WIPO提交的域名爭議案件約6,200件,比2022年增加7%,自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增加68%(如圖5)。 圖5 2014-2023年WIPO AMC受理域名爭議案件數 案件幾乎涵蓋所有產業,主要為銀行和金融、生物技術和製藥、互聯網和IT以及零售業,其中美國、法國和英國提出的申請案件最多。近年來,案件不僅涉及傳統的「域名搶註」,有越來越多是在處理域名詐欺和網路釣魚攻擊案件。 - 17
IP5公布2022年統計報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五大專利局(IP5)於2023年12月21日發布2022年IP5統計報告,該報告是由歐洲專利局(EPO)、日本特許廳(JPO)、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及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等五大專利局的年度統計彙編,其中包含IP5的進展,IP5專利核准程序的異同,以及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和全球專利局的統計數據。一、2021年全球專利活動(一)2021年全球有效的專利共計1,640萬件,與前一年相比成長4%,其中歐洲專利公約(EPC)國家的有效專利占全球的30%,中國大陸占22%,美國占20%,日本占12%,南韓占7%,IP5的有效專利合計占91%,顯示IP5發揮了突出的作用(如圖1)。(二)2021年,日本81%的有效專利來自本國申請人,美國只有48%的有效專利來自本國申請人,EPC國家為61%,南韓和中國大陸為77%(如圖2)。(三)2021年全球專利申請約340萬件,與前一年相比增加3%,其中93%的申請案來自IP5。申請途徑包括國家直接申請(direct national)、區域組織申請(direct regional)及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四)2021年77%的全球專利申請是透過國家直接申請,與前一年相比增加2%,透過區域組織的申請量減少2%,透過PCT國家/地區階段(national/regional phase)的申請量增加8%(如圖3)。二、2022年IP5專利申請概況(一)2022年IP5共受理293萬件專利申請,與2021年(289萬件)相比成長1.4%。其中,EPO和CNIPA的專利申請量增加2%,JPO、KIPO和USPTO的專利申請量呈現持平。CNIPA的國內申請量增加3%,而JPO、KIPO和USPTO的國內申請量分別減少2%、1%和3%,EPO呈現持平。EPO、JPO、KIPO和USPTO的國外申請量皆有所增加,CNIPA的國外申請量則呈現減少(如圖4)。(二)2022年IP5共核准超過154萬件專利,較2021年增加77,345件,成長5%。JPO和CNIPA核准量均增加,分別成長9%和15%。反之,EPO、KIPO和USPTO核准量分別減少25%、7%和1%(如圖5)。(三)2022年IP5主要工作進展如下:IP5年度會議:2022年6月,EPO透過視訊會議主辦第15次年會。 回顧IP5願景的本質,是建立透明、可預測和容易獲得的專利程序,IP5在過去十年達成一些重大成就,如全球檔案服務(Global Dossier)、共同引證文獻(Common Citation Document),及IP5專利審查高速公路。雖然過去兩年都是遠距辦公,但IP5在各個專案和活動中的工作進展呈現顯著動能,如IP5新興技術和人工智慧(NET/AI)藍圖及IP5專利協調專家小組(PHEP)。EPO亦表示在全球檔案計畫下推出一項新的全球通知服務。為慶祝IP5和IP5產業組織合作十週年,IP5承諾推動與IP5產業組織的定期交流,及優化與IP5產業組織之間的溝通,以保持堅定、高效率及高產出的合作夥伴關係。 2022年IP5中,EPO受理的專利申請數量成長3%,CNIPA成長2%,JPO、KIPO及USPTO成長則不到1%。整體而言,IP5的專利申請量每年平均成長1%。 EPO:EPO的專利需求進一步成長,共受理19萬3,460件專利申請,與2021年相比增加2.5%。在審查時效性方面表現穩健,檢索期間平均為4.9個月,從實體審查申請到發給專利核准決定(Intention to Grant)的期間平均為24.3個月,首次提出專利申請的審查期間(從申請-專利核准決定-授予)平均為44.2個月。EPO為成為一個真正現代化和永續發展的智慧財產局,採取了多項重要措施,包括推出人工智慧(AI)自動分類平台及MyEPO Portfolio線上平台,提供簡化的申請流程和新的中央費用支付平台。 JPO:JPO一直致力於實現「全球最快、最高品質的專利審查」,以「保持速度」和「核准高品質專利」為重點,實施各項措施。2022年JPO共受理28萬9,530件專利申請,與2021年相比增加0.1%。總審查期間和初審首次通知期間 (The first action pendency)分別為平均14.9個月和10.1個月,加速審查的首次通知期間平均為2.3個月。JPO於2022年4月1日起,禁止多重多項附屬項(Multi-Multi Claims),目的在與國際接軌及降低審查負擔。此外,JPO在其網站上提供多重多項附屬項的檢測工具,讓申請人和專利代理人能夠更適當的遵守多重多項附屬項的限制。 KIPO:發明和新型專利的初審首次通知期間平均為14.4個月。2022年KIPO共受理55萬6,436 件發明、新型、工業設計和商標申請案。由南韓提交的PCT申請,也從2021年的20,528件增加到2022年的21,916件,成長6.8%。韓語也是PCT官方出版語言的第四大常用語言。 CNIPA:2022年CNIPA共核准79萬8000件發明專利。對高價值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平均審查期間縮短至13個月,而對發明專利的平均審查期間則縮短至16.5個月。中國大陸加入工業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自2022年5月5日生效。根據統計,2022年中國大陸透過海牙協定提交的工業設計國際申請共計1,286件,國際註冊公開後指定進入中國大陸的工業設國際申請有607件。 USPTO:2022年USPTO新任副局長Kathi Vidal提出氣候變遷緩和試行計畫,針對有助於緩和氣候變遷相關的發明專利,直至官方發出第一次實體審查意見通知(First Action on the Merits, FAOM),享有加速審查優惠。此外,USPTO還推出新的專利免費檢索工具,提供更方便、適合遠程和強大的全文檢索功能,可檢索所有美國專利和已公開的專利申請。三、國家(地區)間活動(一)首次申請(first filings)專利保護的過程從首次申請開始,首次申請是為了保護發明或創新而進行的初始專利申請,首次申請之後可向其他國家提交任何後續申請(subsequent filings)以擴展保護範圍,後續申請通常在提交首次申請的一年之内提出。 報告中的首次申請在以下申請方式都只計算一次:國家直接申請、區域直接申請以及PCT國際階段(international phase)申請。(註: 由於缺少首次申請的完整數據,報告中假設本國的國家申請等同於首次申請。) 2020年至2021年,全球專利的首次申請數量增加3%。2021年中國大陸的首次申請數量持續增加6%,南韓增加3%,EPC國家下降2%,日本和美國分別下降3%(如圖6)。(二)專利家族(patent families)專利家族是要求相同首次申請優先權的一組專利申請,包括原始優先權形成的申請本身以及在全球範圍內提交的所有後續申請。專利家族的統計資料是來自EPO建置的全球專利公開資料庫(DOCDB),其數據整合了全球各專利局的公開專利。由於公開的延遲(相對於申請時間),只能在幾年後才能較準確的統計專利家族數量。 下表1為專利家族數量,顯示優先權年度為2018年,每個國家(地區)的首次申請數量和各國(地區)間專利家族流動的詳細情形。數字下方的百分比代表來源國的首次申請向其他國家/地區進行後續申請的比例。根據表1,2018年IP5的所有首次申請(216萬4,758件)中,有12.2%形成其他IP5中至少一個局的專利家族(26萬4,844件),且只有1.5%形成「IP5專利家族」,即在所有IP5中都進行首次和/或後續申請。 依據首次申請來源國的不同,2018年IP5專利家族的比例也有很大不同,如來源國為美國形成「IP5專利家族」的占比為5.3%、EPC國家為5.2%、日本為2.5%、南韓為2.2%、中國大陸為0.2%及其他國家為1.3%。 根據表1,美國市場被IP5其他國家(地區)視為最重要的海外市場,因為對每個國家(地區)來說,美國的後續申請百分比最高,而中國大陸是第二重要的市場。對美國來說,最重要的海外市場是EPC國家(27.4%),其次是中國大陸(23.7%)。對中國大陸而言,最重要的海外市場是美國(2.1%),其次是EPC成員國(1%)。 在EPC成員國的首次申請中,向美國提出的後續申請百分比最高(36.1%),與其他IP5的後續申請百分比相比,EPC成員國的首次申請往往會引起更高比例的國外後續申請。 2018年IP5專利家族的數量共32,888件,其中40%來自美國,21%來自EPC成員國,17%來自日本,11%來自南韓,7%來自中國大陸,4%來自其他國家(如圖7)。 - 18
歐盟於2023年12月8日就人工智慧法案達成初步協議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AI)正在改變數位內容創作的格局。它也對現有智慧財產(IP)規則及法規帶來了考驗,隨著大量的IP 相關問題出現,導致了法律訴訟,並激起國家層面、歐盟層面和國際層面的討論。 GenAI是一項發展超過三十年的技術,它使用經過訓練的大型資料庫(包括文字、圖像和其他媒體)來創作新的內容。最近以GenAI為基礎的服務大幅增加,引發了一連串對GenAI公司提出的著作權侵權訴訟,特別凸顯了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被用來當作訓練AI材料的情形。 引領監管工作的歐盟,最近已就世界上第一個人工智慧(AI)法案達成初步協議,這是一項開創性的立法,目的在解決包含生成式AI在內的「AI科技」,所帶來的複雜挑戰和道德考量問題。該法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其將建立全面性的法律框架,以監管AI系統的開發和使用,確保它們是安全、透明,並尊重基本權利及現有法律框架,包括IP。 最近的觀察辦公室全體會議(Observatory Plenary meeting)上,歐洲議會法律事務委員會AI法案委員Axel Voss,邀請觀察辦公室利害關係人就AI帶來的IP相關挑戰提供見解和分析。 快速發展的GenAI格局正在挑戰IP原有的界限,也挑戰著多個領域的實施執行層面。首先,GenAI因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作為訓練材料,而受到關注。這使得人們呼籲對GenAI訓練過程所使用的內容,需承擔透明義務,並也為著作權人提供技術解決方案,以防止他人將自己的作品用於此目的。此外,也越來越重視建構創新的授權模式,以為此類的用途設定使用條件和報酬。 有關GenAI產出成果的問題,也是同樣地重要。其中一個引起爭論的主要領域是,由GenAI生成的內容是否適用IP保護的問題。 這個困境延伸到該如何劃分「人類在GenAI幫助下創建的內容」和「GenAI自動生成的內容」的挑戰,引發了數位時代,關於原創性和作者身分的問題。 將GenAI功能整合到線上服務中,例如仿聲著名歌手的聲音或自動產生線上廣告,也會引發特定的IP和責任問題,需要審慎考慮,以保護創作者的權利和消費者的利益。 由於《AI法案》仍在制定中,EUIPO觀察辦公室(the EUIPO Observatory)一直在密切關注這領域的進展,邀請利害關係人提供見解和分析,2024年將提供對不同GenAI系統功能的詳細分析,以及針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作為機器訓練材料的限制或授權使用,提供解決方案,這項工作與AI法案一樣,應有助於確保GenAI充分促進創造和創新。 - 19
EPO深化專利程序作業的數位化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洲專利局(EPO)持續邁向數位化和永續發展的未來,EPO自2024年2月1日起,廢除郵政回執,這項變更僅對與EPO以紙本通訊往來的使用者有影響。 自2024年2月1日起,所有紙本傳票 (summonses)和紙本決定,將不再包含回執(EPO表2936、3936和7936)。因此,將不再需要以回執確認收到這些文件。同樣地,對於2024年2月1日後收到之申請資料,也將不再提供確認收到後續所提交之紙本文件的服務。但這不影響少部分以紙本提出的歐洲專利新申請案,因為這些申請仍將會收到透過郵寄的確認回執。對於透過EPO線上服務提交的申請文件,確認回執仍會像以前一樣,以電子方式發出。 EPO表1037和7037將不再使用,並將簡化EPO表格1038和7038,上訴委員會也將對郵政回執採取類似的做法。 - 20
KIPO利用AI改善數位專利審判和上訴系統,提高程序審查效率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於2023年12月18日針對數位專利審判和上訴系統進行改善,目的在提升服務和工作效率。 數位系統提供的新功能讓線上專利審判申請變得更加便捷,申請人可在線上填寫及提交表格,向智慧財產權審判和上訴委員會(IPTAB)提出專利審判申請及程序審查。KIPO根據其三年計畫(2023-2025年)透過人工智慧(AI)、自動化和其他新興數位技術,致力於建立一個高度先進的專利審判系統。 改善公共電子申請網站的功能 KIPO對電子申請網站「Patent-Ro」進行改善及增加新功能。申請人可輕鬆、準確的填寫電子表格的欄位,一旦申請人輸入關鍵的資訊,如專利申請人、審判案件或書面證據的指定編號,證明自己是合法的權利人或審判案件的當事人,系統就會利用保存的資料自動帶入欄位。此外,系統會在申請人點擊提交按鈕之前檢查錯誤並通知申請人任何拼字錯誤或文件缺漏,這些功能之引進預計可減少因文件格式準備不充分而衍生後續須更正或修改的程序。在提交證據文件方面,也允許當事人上傳多媒體檔案和一次大小不超過200MB的檔案。 提高程序審查效率 KIPO也利用AI來提高IPTAB「程序審查」的工作效率和生產力。IPTAB在決定受理案件之前,會對當事人提交的所有文件進行程序審查,判斷當事人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及所提供的資訊是否以正確的格式或方式呈現。然而,審查員可能需要查看 171 種不同類型的文檔,其中還包括一些需要手動篩選的圖像文件。 因此,KIPO透過AI光學字元辨識(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 , OCR)技術,從提交的圖像文件中自動辨識和提取審查所需的資訊,並生成自動檢查結果以供人工審核,該技術可望減輕程序審查員的工作量。如該系統在審判和上訴領域能成功運作,KIPO考慮更廣泛的在其他領域使用,如處理智慧財產權的申請和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