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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發審查 108年施行版(2019)

第1章 專利權之舉發

公告版(2019年11月1日施行版)

修正重點

  • 增列「核准後分割之請求項與原申請案核准審定之請求項有相同創作」之舉發事由及其相關審查規定
  • 增列舉發期間舉發人補提理由或證據、陳述意見或專利權人補充答辯、申復之法定期間相關規定
  • 增列舉發期間申請更正之時點限制
  • 刪除以區分結構及非結構特徵來判斷新型專利新穎性及進步性的方式,使與發明專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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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專利權期間延長之舉發

公告版(2019年11月1日施行版)

修正重點

  • 刪除「以取得許可證所承認之外國試驗期間申請延長專利權時,核准期間超過該外國專利主管機關認許者」之舉發事由

修正大綱  |  公聽會劃線版  |  公聽會清稿版  |  預告劃線版  |  預告清稿版  |  公告劃線版

  • 發布日期 : 114-04-29
  • 發布單位 : 專利爭議審查組
  • 更新日期 : 114-05-14
  • 瀏覽人次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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