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規費清單
序號 | 案 別 | 金 額 |
1 | 申請發明專利。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發明申請分割。設計申請再審查。 | 3500 |
2 | 申請新型專利。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新型申請分割。申請設計專利。申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設計申請分割。 |
3000 |
3 | 設計申請舉發。 | 8000 |
4 |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50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發明申請再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50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
7000 |
5 |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800元。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依舉發聲明所載之請求項按項加繳,每1請求項加收800元。 |
800 |
6 |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前二項其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50頁者,每50頁加收500元;其不足50頁者,以50頁計。 | 500 |
7 |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申請勘驗。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適用依請求項數逐項舉發案)。 |
5000 |
8 |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600元。 | 600 |
9 | 發明申請舉發(適用專利權期間延長、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 10000 |
10 | 發明申請延長專利權 新型申請舉發(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
9000 |
11 |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發明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設計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 新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申請誤譯之訂正。 |
2000 |
12 |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面詢。 | 1000 |
13 | 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或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或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申請加速審查者。 | 4000 |
14 | 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印章或簽名。申請變更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或變更其姓名。 申請變更代理人。申請變更有關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者,每件300元;其同時申請變更二項以上者,亦同。 |
300 |
15 | 發明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發明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 | 100000 |
16 | 申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 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 |
2000 |
17 | 發明、新型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 2500 |
18 |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專利年費,發明、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 1700 |
19 | 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核准延展之專利權,每件每年年費 | 5000 |
20 |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 3800 |
21 | 發明專利年費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 | 8000 |
22 | 發明專利年費第十年以上,每年 | 16000 |
23 | 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 4000 |
24 |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 2800 |
25 | 新型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 8000 |
26 | 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 800 |
27 |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 0 |
28 | 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
2000 |
29 |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 800 |
30 | 設計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 3000 |
31 | 專利證書費。申請發給證明書件。 | 1000 |
32 | 補發或換發專利證書費。 | 600 |
33 | 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費。 | 1500 |
34 | 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費。 | 1500 |
辦理各類專利申請事項,應繳規費者,請以下列方式,擇一為之: ◎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請務必使用本局繳費單上提供之繳費帳號繳費,以利本局對帳。 ◎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票據上所載日期不可晚於送達本局日期)、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繳納事由(如申請案號、註冊號、第幾期商標註冊費、第幾年專利年費、專利或商標名稱…等),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 ◎約定帳號自動扣繳:本局自99年4月26日起開辦「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服務,繳款人可利用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寄(送)本局轉送開戶銀行進行核驗手續,經核驗通過後,可使用約定帳號自動扣款繳費。(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 ◎以上繳費方式如使用上仍有不便,請洽本局服務專線,電話(02)81769009(專利)或23767570(商標),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
- 發布日期 : 97-04-18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更新日期 : 109-03-10
- 瀏覽人次 : 12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