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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案有委任代理人,其申請人為法人嗣後變更代表人時,是否需重新檢附委任書?

答:申請人為法人者,委任契約關係存於法人與受任人(代理人)之間,因此,委任契約當事人間並無變更原契約關係之情事,不影響原委任契約之效力,若變更代表人前已提出之專利申請案件,不受法人代表人變更之影響,無須重行簽署檢送委任書。

  • 發布日期 : 114-06-30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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