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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提早公開嗎?何時可以提出申請?
答:申請人可以備具提早公開申請書,並繳納申請規費新臺幣1000元,申請提早公開其發明專利申請案(專利法第37條第2項)。
申請人於提出專利申請案時即可申請提早公開,不過,本局將俟申請案程序審查文件齊備後,才會進行早期公開審查及後續公開作業。
提早公開申請書之表格及範例可由本局局網下載(申請書請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進入專利主題網→申請專利→申請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發明專利提早公開申請書」。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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