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授權係就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商品同意他人使用,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經分割後,授權標的形式上(授權之註冊號數)雖有變更,但實質上(授權之使用商品)並無差別,因此被授權人仍得就原授權契約使用商品/服務範圍繼續使用,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