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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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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100012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第12條
中文條文: 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視為退會:一、死亡、破產或解散者。二、喪失會員資格者。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電子郵件930617a 民國093年06月17日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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