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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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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80005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5條
中文條文: 當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出具委任書。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智著字第10000042900號 民國100年05月20日
智著字第09600075110號 民國096年08月24日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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