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5條
法條號碼: | 08000500 |
---|---|
法條名稱: |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5條 |
中文條文: | 當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出具委任書。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
相關解釋令函 | 令函日期 |
---|---|
智著字第10000042900號 | 民國100年05月20日 |
智著字第09600075110號 | 民國096年08月24日 |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