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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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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7001800
法條名稱: 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第18條
中文條文:

著作權專責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撤銷或廢止許可者,應公告並通知申請人、音樂著作著作財產權人及其代理人,其音樂著作已專屬授權者,應通知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及其代理人。 著作權專責機關為前項撤銷或廢止許可前,應先通知申請人限期陳述意見。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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