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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版權登記辦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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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6001900
法條名稱: 製版權登記辦法第19條
中文條文: 著作權專責機關依本辦法所為之登記有錯誤或遺漏之情形者,原申請人得申請著作權專責機關更正之。著作權專責機關亦得逕行更正,並通知申請人。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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