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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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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2001900
法條名稱: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19條
中文條文: 本協定各方領域應採取依其國內法必要之措施,以確保本協定規定之適用。締約雙方並了解,於本協定生效時,各方領域須依其國內法使本協定之條款生效。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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