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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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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2000700
法條名稱: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7條
中文條文: (一) 除本協定另有規定外,受本協定保護之文學、藝術著作之著作人,享有將其著作授權以任何方式重製之專有權利。 (二) 依本協定之宗旨,對任何此種著作之錄音及錄影視為重製。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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