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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1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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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10110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110條
中文條文: 第十三條規定,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完成註冊之著作,不適用之。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台(87)內著會發字第8704485號 民國087年04月29日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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