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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規公告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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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0820032920號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

    檔案下載

    • 經濟部令1第二篇第13章109年1月1日施行 PDF311.36KB,下載2次
    • 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修正公告畫線版(對應2013年版) PDF1.36MB,下載2次
    • 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修正公告本(1081112) PDF1.04MB,下載5次
    • 發布日期:108-11-05
    • 更新日期: 114-05-13
    • 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局
    • 點閱次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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