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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實務上如讓與契約係以1元讓與者,本局以有償讓與方式辦理(無須檢附完稅證明文件),但本局會通報稅捐機關。
專利權讓與如是自然人無償讓與(贈與),須檢附完稅證明文件,但如以1元讓與算是有償或無償?
- 發布日期:103-01-02
- 更新日期: 114-04-16
- 發布單位:專利行政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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