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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02年1月1日起辦理專利權讓與登記無須檢還專利證書,本局會發新的專利證書。
專利權讓與是否需要檢還專利證書更改專利權人?
- 發布日期:103-01-02
- 更新日期: 114-04-16
- 發布單位:專利行政企劃組
- 點閱次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