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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FAQ

發明初審、再審查核准後三個月內可以提分割申請,請問這三個月的時間可以延期嗎?可以只送申請書,其他文件後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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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不可以。

發明初審、再審查核准後三個月內可以提分割,其期間為法定期間不得延期。

(2)可以先送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

只要意思表示清楚,其他文件可後補。

(108年5月1日專利法修正公布,108年11月1日施行)

  • 發布日期:103-01-02
  • 更新日期: 114-04-16
  • 發布單位:專利行政企劃組
  • 點閱次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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