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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物材料寄存資訊,不以載明於申請書為必要。若於申請書中聲明須寄存生物材料,但未檢送寄存證明文件,本局將通知於法定期間內補送寄存證明文件;若未聲明,申請人應自行於法定期間內檢送證明文件。
發明專利申請案如涉有生物材料,申請書上要聲明嗎?
- 發布日期:103-01-02
- 更新日期: 114-04-16
- 發布單位:專利行政企劃組
- 點閱次數: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