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e網通入口網站,分別註冊「事務所的e網通帳號」及「代理人的e網通帳號」,並至電子郵件點選帳號啟用連結,完成帳號啟用。
(2)於e網通入口網站,登入「代理人的e網通帳號」,登入後請點選「右上角齒輪按鈕>>資料修改>>其他資訊」,於執行業務處所名稱「設定事務所資料」>>確認修改>>下一步,以完成事務所帳號與代理人帳號關聯。
如事務所有多位代理人,請重複操作第(2)步驟,分別設定事務所帳號與代理人帳號之關聯。
設定完成後,以「事務所的e網通帳號」登入e網通/規費線上繳納系統或以「事務所憑證」登入E-SET,即可查詢設定完成後關聯代理人送入的電子申請案件,並進行線上繳費。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1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者於紙本送件後,可使用e網通「繳費/紙本送件線上繳費」功能,「產生單次繳款帳號」或「新增至線上繳納規費列表」。1. 未登入帳號時(因無法確認電子郵件信箱,繳費後將統一開立紙本收據):
請輸入收文文號、申請案號、需繳納金額、紙本收據抬頭、收據寄送地址及收件人等資訊,並點選「產生單次繳款帳號」。
系統將產生繳款帳號,請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
2. 已登入帳號時:
請輸入收文文號、申請案號、需繳納金額、收據種類(可選擇紙本或電子收據)、收據抬頭等資訊,再點選「產生單次繳款帳號」或「新增至線上繳納規費列表」進行繳費。
(1) 點選「產生單次繳款帳號」後,系統將產生繳款帳號,請於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
(2) 點選「新增至線上繳納規費列表」,可將此筆收文加入線上繳納規費清單,再進行線上繳費。
已設定專利年費定期扣繳之案件,如需變更收據種類、終止定期扣繳、變更扣繳帳戶,可使用「定期扣繳設定/扣繳案件維護」功能變更或終止。
[新增定期扣繳]操作步驟:
1. 輸入申請案號、專利證書號或專利權人等任一條件搜尋欲設定之案件,或透過上傳csv檔批次新增多筆案件
2. 勾選要新增定期扣繳案件,選擇減收資格類型、收據種類,再點選「新增定期扣繳」。
3. 如案件專利權人與登入者不同時,系統將顯示提示文字,若仍要設定定期扣繳,請勾選「□若確定上述專利權人與扣繳帳戶申請人不同之案件仍需繳納,請勾選。」,點選「下一步,輸入憑證」進行憑證驗證。
4. 輸入憑證資訊,點選確認驗證成功後即可完成設定。
[扣繳案件維護]操作步驟:
1. 可查詢扣繳帳號案件約定狀態
2. 勾選案件後,可使用憑證變更收據種類、終止定期扣繳、變更扣繳帳戶。
共分為以下15個章節
Step1 電子與紙本申請流程比較 (片長:1分46秒)
Step2 電子與紙本申請如何轉換 (片長:2分5秒)
Step3 電子申請適用範圍 (片長:1分1秒)
Step4 電子申請受理時間與減免規定 (片長:1分24秒)
Step5 會員登錄與智慧財產憑證申請 (片長:3分28秒)
Step6 電子申請流程說明 (片長:1分40秒)
Step7 什麼是電子申請WORD增益集 (片長:1分19秒)
Step8 示範填寫發明專利申請書 (片長:5分19秒)
Step9 示範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 (片長:6分5秒)
Step10 將發明專利申請書轉成PDF檔 (片長:1分50秒)
Step11 將商標註冊申請書轉成PDF檔 (片長: 59秒)
Step12 將專利說明書轉成PDF檔 (片長:6分57秒)
Step13 如何電子傳送案件資料 (片長:2分1秒)
Step14 如何繳交規費 (片長:1分58秒)
Step15 送件回執EMAIL與案件調閱功能 (片長:2分6秒)
一、 若您個人在國內無居住所或您的公司在國內無營業所,您須委託國內代理人方能提出案件申請(不論電子申請或紙本申請,專利法第11條第2款,商標法第6條)。
二、 電子申請透過憑證進行身份認證與數位簽章,您應先取得下列電子憑證其中之一:
(1) 政府機關核發之憑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機關(構)單位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
(2) 本局委託台灣網路認證公司核發之憑證:智慧財產憑證IC卡或智慧財產軟體憑證。
(3) 若您使用上述政府機關核發之憑證、智慧財產憑證IC卡,請備妥IC卡讀卡機並於您的個人電腦上完成安裝。
三、 請您至e網通網站[註冊]填寫基本資料註冊成為會員,並將電子憑證匯入至基本資料內的[憑證編號]欄。
四、 至e網通網站-[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並安裝執行,以進行電子申請文件之製作,與使用電子憑證進行傳送案件之數位簽章。
]]>答案> <更新日期>2022042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1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目前公告說明專利商標電子申請相關事項網頁: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2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申請Q&A公告於本局網站之「公開資訊/常見問題/電子申請FAQ」下。]]>答案> <更新日期>20191022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3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網址為 https://tiponet.tipo.gov.tw 。]]>答案> <更新日期>20191022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4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智慧財產權e網通」對外服務包含電子申請、線上繳費、案件狀態、線上變更、網路公報、開放資料、會員資訊、線上教學、研究報告、檢索系統等多項服務。]]>答案> <更新日期>2022042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5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8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6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請依下列連結下載GCA2.cer憑證後暫存於桌面備用2.請依下列步驟於FireFox瀏覽器安裝gca2.cer憑證
(1)點選右側[開啟選單]-->點選[選項]
(2)點選左側[進階]選擇[憑證]點選下方 [檢視憑證清單]
(3)點選 [憑證機構]點選下方 [匯入]
(4)於桌面 點選 GCA2.cer 憑證按下 [開啟舊檔]
(5)依序勾選3個checkbox點選下方 [確認]
(6)點選下方[確定]
(7)重新連到e網通網站(https://tiponet.tipo.gov.tw),檢視是否可以正常顯示
身分別 |
證明文件 |
本國自然人 |
|
外國自然人 |
|
營利事業 |
|
社團、財團法人 |
|
政府機構: |
主管機關用印之正式公文正本。 |
4. 自然人用戶必須親自至下列收件窗口辦理註冊申請;公司與機構單位等用戶必須由負責人或由持有授權文件之代理人親自至下列收件窗口辦理註冊
|
憑證IC卡 (憑證儲存於IC卡) |
軟體憑證(憑證以電子檔案單獨存在) |
安全性 |
IC卡保護,安全性最高 |
使用者自行保管、管理 |
密碼防護 |
有Pin code密碼防護 |
有Pin code密碼防護 |
便利性 |
使用者不能複製、多人共用 |
使用者可以複製、共用 |
費用 |
需繳交$500購買憑證IC卡 |
不需繳交費用 |
使用者可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憑證種類。
]]>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1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4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智慧財產憑證只限用於電子申請之相關作業,可用於電子申請簽章送件、查詢案件資料、下載公文抄本等。但無法用於繳費,如須使用約定帳戶扣繳規費,須關連該約定帳戶與智慧局之憑證,才可進行扣繳操作。]]>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1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外國個人可以申請本局之「智慧財產局憑證」作為電子申請之用,詳細規定請看「如何申請智慧財產憑證?」之說明。目前因國內與國外憑證機關間,並無相互認證之機制與基礎,故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系統」並未規劃採認自外國機關機構取得之電子憑證。]]>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申請人可以利用繪圖軟體製作,或直接將印鑑或簽名加以掃瞄存檔為JPG檔,再上傳至「會員資料」即可。 上傳詳細過程請參考本局「智慧財產權 e 網通」網站 「05支援」-「線上教學」內容。]]>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8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連至e網通首頁,點選右上角之[註冊],並依序1.輸入帳號密碼,選擇身份類型與服務項目,選擇國籍或公司/組織種類→2.填寫會員資料→3.上傳憑證需事先安裝網頁上之憑證元件→4.閱讀會員申請同意書和電子申請約定→5.資料確認→6.註冊成功,即可完成會員註冊。
1. 填寫帳號密碼、身分類型、國籍等相關資訊。
2. 填寫會員資料
3.如需電子申請或接收電子公文,請上傳憑證(需事先安裝網頁上之憑證元件,也可先註冊會員,後續再另行上傳憑證)
「一般會員」只要完成基本資料註冊,即可使用線上教學與網路公報等一般性服務,不需上傳電子簽名或是電子憑證。
「電子申請會員」依使用服務之不同,需分別上傳「簽章影像檔」或是「電子憑證」。
會員上傳「簽章影像檔」,係用於「商標電子申請」之「線上申請」服務,做為電子簽章核驗之用。欲使用該項服務方須上傳「簽章影像檔」。
會員上傳「電子憑證」,係用於本局下載軟體,電子申請商標、專利案件的數位簽章核驗之用。同時與電子申請相關重要服務如「電子公文」、「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之「我的案件」功能 ,為保護個人隱私須備有電子憑證始可查閱與繳費。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9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於e網通網站上傳卡片或軟體憑證前,請先安裝憑證元件[CGServiSign]2.下載完成後,請對下載完成之[CGServiSign]憑證元件,點選右鍵>>內容>>勾選『解除封鎖』>>確定,
3.對此憑證元件點選右鍵>>以系統管理員身份執行(安裝前請確認防毒軟體或防火牆是否關閉,以免安裝過程中執行不完全)
完成安裝後,請至E網通>>點選右上角[齒輪]修改會員資料>>資料修改>>其他資訊>>上傳卡片憑證/軟體憑證。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40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於e網通上傳卡片或軟體憑證時,出現錯誤訊息「憑證元件CGCAPI載入失敗,可能原因為「未安裝憑證元件」或「未啟用憑證元件」。
3.啟動完成後將顯示[CGServiSign已啟動](已啟用時,為彩色圖示)
請依照以下步驟操作:
安裝完成後,請至E網通>>登入會員>>點選右上角[齒輪]修改會員資料>>資料修改>>其他資訊>>上傳卡片憑證/軟體憑證。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42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線上編輯:指在網路連線的狀況下,填寫申請書表單,直接送件。目前僅商標申請提供線上編輯服務。
離線編輯:指使用者需先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安裝至個人電腦端,即可以離線方式編輯申請文件。目前專利申請、商標申請均提供離線編輯服務。
]]>答案> <更新日期>201703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43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現行電子申請方式有三種,分別為新電子申請系統(使用Html2pdf+E-SET)、新電子申請系統(使用WORD增益集+E-SET)、商標線上申請。申請人/代理人可選擇此三種方式之一進行電子申請。三種方式之比較如下表:
新電子申請系統 (HTML2PDF+E-SET) |
新電子申請系統 (WORD增益集+E-SET) |
新版商標線上申請 |
|
申請種類 |
專利、商標 |
專利、商標 |
商標 |
受理時間 |
不分假日、工作日皆可進行電子申請 |
||
常用使用者 |
事務所、個人 |
事務所、個人 |
個人 |
申請件數比率 |
佔電子申請件數4.5% |
佔電子申請件數92% |
佔電子申請件數3.5% |
申請前準備 |
1.需準備憑證 |
1.需準備憑證 2.註冊e網通會員並將憑證上傳至會員資料 3.需下載與安裝系統 |
1.需準備憑證或簽章影像檔其中1種 2.註冊e網通會員並將憑證或簽章影像檔上傳至會員資料 |
適用環境 |
Windows 7(含)以上作業系統 |
Windows 7(含)以上作業系統 |
Windows 7(含)以上/MAC作業系統 |
系統下載或安裝 |
請至[e網通-01案件申請]>>[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並安裝 |
請至[e網通-01案件申請>>[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並安裝 |
無須下載或安裝系統,請於e網通登入會員帳密>>點選[01案件申請]>>[新版商標線上申請] |
撰寫文件方式 |
Word、 |
Word |
網頁欄位式鍵入 |
優點 |
不受限制的撰寫模式 |
不受限制的撰寫模式 |
自動化計算規費功能 |
缺點 |
學習時間最長 |
學習時間較長 |
制式填寫方式, |
其他功能 |
可使用E-SET進行線上繳納、案件查詢、下載公文、下載電子收據 |
可使用E-SET進行線上繳納、案件查詢、下載公文、下載電子收據 |
可於e網通網站進行線上繳費與案件查詢 |
如使用「卡片憑證」簽章者,請準備讀卡機及其相關驅動軟體。
如使用「卡片憑證」或「軟體憑證」簽章者,請於e網通-[01案件申請]-[申請前準備]網頁下載憑證元件並安裝。
如使用「簽章影像檔」簽章者,則無需準備讀卡機、驅動軟體及安裝憑證元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47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點選以下連結,參考文件說明進行安裝。]]>答案> <更新日期>20191022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48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html2pdf建議安裝之個人電腦等級為: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6.2軟體下載連結
E-SET建議安裝之電腦環境為: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6.2軟體下載連結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50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點選以下連結,參考文件說明進行安裝。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327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51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WORD增益集建議安裝之個人電腦等級為:
(1)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6.2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6.2軟體下載連結
(2) Visual Studio 2010 Tools for Office Runtime
Visual Studio 2010 Tools for Office Runtime軟體下載連結
E-SET建議安裝之電腦環境為: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4.6.2軟體下載連結
]]>答案> <更新日期>20220704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52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當使用者開啟「office word」時,系統會自動判斷版本是否為最新版,如非最新版則會詢問是否更新:
選擇確定後,開始更新。
更新完後,點選〔完成〕鍵,即完成更新。
完成更新後,如已為最新版本,[智慧局]頁籤的[增益集更新]按鍵即會消失。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53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前準備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當使用者開啟「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時,系統會自動判斷版本是否為最新版,如非最新版則會詢問是否更新:
選擇確定後,開始更新。
更新完後,點選[完成]鍵,即完成更新。
新電子申請系統之更新通知設定,預設為[開啟通知]。如您誤將[詢問是否更新]之通知設定為關閉,請重新設定為「開啟通知」,步驟如下:
1.開啟html2pdf或E-SET>>點選左下角[?]問號圖式>>點選[其他設定]>>將[系統有新版本時,詢問是否更新],設定為[開啟通知]
2.如為WORD增益集之使用者,請點選[智慧局]>>[設定]> >>將[系統有新版本時,詢問是否更新],設定為[開啟通知]
因HTTPS傳輸協定下使用的3DES加密演算法存在安全風險,新電子申請系統於106年6月1日起不再使用3DES加密,以確保網路傳輸安全。
但由於Windows XP作業系統之網路安全傳輸協定僅支援3DES,不支援其他安全之演算法,且微軟公司於103年4月已停止XP作業系統之支援更新。使用Windows XP作業系統之用戶,將無法連線進行自動更新或送件,請改用Windows 7(含)以上電腦進行申請。
因更新系統須連線判斷,請確認網路連線是否正常;如為正常,請詢問公司之資訊人員以確認公司內是否有阻擋443port,因連線更新是經由此port。
如公司內部有透過proxy伺服器連線,請於新電子申請系統>>[設定]填寫proxy伺服器的相關資訊,方法如下:
1.開啟html2pdf或E-SET>>點選左下角[?]問號圖式>>點選[其他設定]>>設定proxy server之連線資訊
2.如為WORD增益集之使用者,請點選[智慧局]>>[設定]> >設定proxy server之連線資訊
2. 更新[新電子申請系統]之指定商品服務類別名稱
(1) 開啟[HTML2PDF/增益集]與[E-SET]之安裝目錄(即為下載HTML2PDF.zip與E-SET.zip解壓縮後的資料夾之路徑)。例如:若將HTML2PDF.zip與E-SET.zip下載至D:\efiling,並解壓縮,安裝目錄即為「D:\efiling\TIPOHtml2Pdf」與「D:\efiling\E-SET」。
(2) 將[product.xml]分別複製到[HTML2PDF/增益集]與[E-SET]之安裝目錄下,取代原檔案,即可完成更新
[移除E-SET]
依照以下步驟操作:
(1).將[E-SET]資料夾,點選右鍵刪除即可。
專利 | 新電子申請系統 |
---|---|
數量 | 74種電子表單 |
電子表單 | 發明專利申請書 新型專利申請書 設計專利申請書 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 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 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 設計專利分割申請書 衍生設計專利分割申請書 發明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書 發明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 新型專利改請發明專利申請書 新型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 設計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書 設計專利改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 衍生設計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書 |
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申請書 |
|
通用表單 | X |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1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61序號> <大類>申請書表與填表須知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於智慧局網站之下列網址下載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3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62序號> <大類>申請書表與填表須知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專利修正申請書」與「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使用的範圍不同。
專利修正申請書:
補充、修正發明/新型/設計中文說明書及必要圖式或圖說之內容。
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
補正以外文本提出新申請之首次說明書與圖式或圖說中文本。
補正其他文件。
補繳規費。
]]>答案> <更新日期>201703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63序號> <大類>申請書表與填表須知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額外的說明附件若
商標 | 商標線上申請 | 新電子申請系統 |
---|---|---|
數量 | 21種電子表單 | 47種電子表單 |
電子表單 | 商標註冊申請書 顏色商標註冊申請書 立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聲音商標註冊申請書 |
商標註冊申請書 顏色商標註冊申請書 立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聲音商標註冊申請書 動態商標註冊申請書 全像圖商標註冊申請書 其他商標註冊申請書 |
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顏色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立體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聲音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
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顏色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立體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聲音團體商標註冊申請書 |
|
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顏色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立體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聲音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
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顏色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立體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聲音證明標章註冊申請書 |
|
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顏色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立體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聲音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
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顏色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立體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聲音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
|
註冊申請案分割申請書 註冊前變更申請書 補正申請書 註冊申請案自請撤回申請書 延展註冊申請書 |
異議申請書 評定申請書 廢止申請書 授權登記申請書 再授權登記申請書 廢止授權登記申請書 廢止再授權登記申請書 延展註冊申請書 註冊變更申請書 註冊指定使用商品服務減縮申請書 移轉登記申請書 註冊申請案補送文件申請書 註冊前變更申請書 註冊申請案分割申請書 補正申請書 註冊申請案自請撤回申請書 撤回申請書 閱卷申請書 商標註冊費繳費單 其他事項申請書 更正申請書 商標規費退費申請書 商標復權申請書 商標權拋棄申請書 中文證明書申請書 英文證明書申請書 補發註冊證申請書 商標註冊證副本申請書 |
|
通用表單 | X | X |
一般情況:需於[附送書件]之[基本資料表]欄位填寫基本資料表的PDF檔案名稱
例如:
【附送書件】
【基本資料表】 Contact.pdf
未變更本案基本資料之填寫範例:
【附送書件】
【基本資料表】 未變更本案基本資料
適用的申請書如下表:
序號 |
專利電子表單 |
商標電子表單 |
1 |
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申請書 |
註冊申請案自請撤回申請書 |
2 |
發明專利申請延緩實體審查申請書 |
註冊申請案補送文件申請書 |
3 |
發明專利提早公開申請書 |
補正申請書 |
4 |
發明專利優先審查申請書 |
商標註冊費繳費單 |
5 |
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申請書 |
|
6 |
發明專利PPH審查申請書 |
|
7 |
發明專利PPH修正申請書 |
|
8 |
發明專利TW-SUPA審查申請書 |
|
9 |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申請書 |
|
10 |
設計專利申請延緩實體審查申請書 |
|
11 |
專利再審查申請書 |
|
12 |
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 |
|
13 |
專利修正申請書 |
|
14 |
專利更正申請書 |
|
15 |
專利誤譯訂正申請書 |
|
16 |
一般事項申復申請書 |
|
17 |
一案兩請擇一申復申請書 |
|
18 |
審查意見申復申請書 |
|
19 |
專利申請延展指定期間申請書 |
|
20 |
查詢案件進度申請書 |
|
21 |
專利申請案撤回申請書 |
|
22 |
面詢申請書 |
|
23 |
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意願書 |
|
24 |
專利舉發涉訟優先審查申請書 |
|
25 |
專利證書申請書 |
|
26 |
專利證書英譯證明申請書 |
|
27 |
專利證書補(換)發申請書 |
|
28 |
專利權期間延長申請書 |
|
29 |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申請書 |
|
30 |
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書 |
|
31 |
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 |
|
32 |
專利年費減收繳納申請書 |
|
33 |
回復優先權主張申請書 |
|
34 |
延緩公告申請書 |
|
35 |
專利證書副本申請書 |
|
系統檢核如下表:
序號 |
錯誤訊息 |
錯誤案例 |
1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無法查詢人名資料,系統連線異常,請稍後再試或洽詢客服人員! |
網路連線異常 |
2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申請書填寫之申請案號,査無資料,請確認申請書填寫之案號是否正確! |
申請案號誤繕 |
3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申請書填寫之申請人數量與原案數量不符合! |
該申請案號應有2個申請人,但只有填1個 |
4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申請人欄位名稱填寫錯誤! 如為公司、商號請填寫[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如為個人請填寫[中文姓名]及[英文姓名]。name:王○○ |
申請人為「個人」,但填寫 [中文名稱]王小明 應更正為 [中文姓名]王,小明 |
5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申請書填寫之申請人姓名或名稱與原案資料不符合!name:王○○ |
該申請案號的申請人為「王小明」,誤繕為「王小名」 |
6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申請書填寫之代理人數量與原案數量不符合! |
該申請案號應有2個代理人,但只有填1個 |
7 |
[不附送基本資料表] 申請書填寫之代理人姓名與原案不符合!name:王○○ |
該申請案號的代理人為「王小明」,誤繕為「王小名」 |
3. 如新申請案為「紙本申請」,因需人工鍵入基本資料(約需5個工作日),後續來文改採電子申請時如未附送基本資料,可能因資料尚未完成鍵入而比對不符,此時請一併檢附基本資料表送件。(如新申請案以電子申請,則無須等待此段人工鍵入時間)
4. 如申請案曾來文申請「變更、讓與、繼承(專利),變更、移轉(商標)」,異動基本資料時,於程序尚未完成之前,後續來文採電子申請時如未附送基本資料,可能因資料尚未完成變更而比對不符,此時請一併檢附基本資料表送件。
5. 於基本資料表填寫[授權轉帳用戶]相關資料,始可於電子申請[簽章送件]時一併委託扣繳。因此,未附送基本資料表時,「不適用」電子申請[簽章送件]時一併委託扣繳規費,請於送件後,再透過「E-SET/規費/繳納規費」或「e網通/案件規費/線上繳納規費」功能委託扣繳。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75序號> <大類>申請書表與填表須知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1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76序號> <大類>申請書表與填表須知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1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77序號> <大類>申請書表與填表須知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703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78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為利申請文件能正確地分類及審查,請依待送件資料選擇適用之申請書,相關內容請參閱「專利申請書-適用情境」及「商標申請書-適用情境」文件。
常見錯誤樣態及建議解決方式:
錯誤樣態 |
錯誤情況說明 |
建議解決方式 |
---|---|---|
補正首份中文本時,誤用「專利修正申請書」或「一般事項申復申請書」 |
誤用表單 |
補正首份中文本時,請務必使用「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並以對應的說明書或圖式中文本附件夾帶檔案。 例如: 若為補送「發明」首次說明書或圖式中文本者,請使用「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之【發明摘要】、【發明說明書]、【序列表]、【發明申請專利範圍]、【發明圖式]等附件欄位夾帶檔案。 若為補送「新型」首次說明書或圖式中文本者,請使用「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之【新型摘要】、【新型說明書】、【新型申請專利範圍】、【新型圖式】等附件欄位夾帶檔案。 若為補送「設計/衍生設計」首次說明書或圖式中文本者,請使用「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之【設計說明書】、【設計圖式】等附件欄位夾帶檔案。 |
使用「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補正首份中文本,但誤用【其他】附送書件夾帶 |
誤用附送書件種類 |
|
修正中文本,或修正中文本一併申復時, 誤用「專利補正文件申請書」或「一般事項申復申請書」或「審查意見申復申請書」之【其他】附件夾帶修正後之說明書或圖式 |
誤用表單及附送書件種類 |
修正中文本時,請務必使用「專利修正申請書」,並以對應的修正後之說明書或圖式中文本附件夾帶檔案。
修正後之說明書或圖式附件欄位: 【修正後之發明摘要】 【修正後之發明說明書】 【修正後之序列表】 【修正後之發明申請專利範圍】 【修正後之發明圖式】 【修正部分劃線之發明摘要】 【修正部分劃線之發明說明書】 【修正部分劃線之序列表】 【修正部分劃線之發明申請專利範圍】
【修正後之新型摘要】 【修正後之新型說明書】 【修正後之新型申請專利範圍】 【修正後之新型圖式】 【修正部分劃線之新型摘要】 【修正部分劃線之新型說明書】 【修正部分劃線之新型申請專利範圍】
【修正後之設計說明書】 【修正後之設計圖式】 【修正部分劃線之設計說明書】 |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79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依圖式原始檔格式,參照以下方式製作圖式資料:
[方式1]自行製作圖式PDF,再使用圖式製作小工具/使用PDF製作:
【步驟1】自行將圖式製作為PDF檔案:
PDF檔案請勿壓印圖式標題(例如:發明圖式)及頁碼,並請標註圖號(例如:圖1或圖一或【圖1】或【圖一】)。
【步驟2】使用[圖式製作]小工具>>[使用PDF製作]轉檔:
[方式2]自行製作jpg或tif圖檔,再使用圖式製作小工具/使用圖檔製作:
【步驟1】製圖:
(1)請將每張圖檔依下表建議製作為300 dpi的jpg或tif:
原 始 資 料 |
解析度 |
圖檔格式 |
---|---|---|
字圖、黑白線條、文字、圖式 |
300dpi |
tif(單色) |
黑白照片或灰階圖片 |
300dpi |
jpg(256灰階) |
彩色照片、彩色圖片 |
300dpi |
jpg(全彩) |
如圖檔解析度低於300 DPI,請使用[智慧局/圖片]小工具,點選[專利說明書圖檔建議格式]轉為300 DPI圖檔儲存
(2)圖號請標註於圖式影像內(置於圖片下方,例如:圖1或圖一或【圖1】或【圖一】)。請儘量減少圖片周圍多餘空白,以利圖式顯示時能更清楚且大小適中。
(3)圖檔命名時請使用中括號[ ]標註圖號
例:TW-0001[圖1A].jpg 或 TW-0001[圖1-1].jpg 或 TW-0001[立體圖]_v5.tif 或 [第2圖]TW-0001.jpg 或 TW-0001[放大圖]ABC.tif。
【步驟2】使用[圖式製作]小工具>>[使用圖檔製作]轉檔:
(1)加入圖檔
(2)選擇案件類型(發明/新型/設計/衍生設計)
(3)「無須」勾選[轉檔顯示圖號]
(4)點選[匯出PDF],即可轉出符合電子申請格式的圖檔
[方式3]自行製作jpg或tif圖檔,再透過WORD增益集轉檔:
【步驟1】製圖:
(1)請將每張圖檔依下表建議製作為300 dpi的jpg或tif:
原 始 資 料 |
解析度 |
圖檔格式 |
---|---|---|
字圖、黑白線條、文字、圖式 |
300dpi |
tif(單色) |
黑白照片或灰階圖片 |
300dpi |
jpg(256灰階) |
彩色照片、彩色圖片 |
300dpi |
jpg(全彩) |
如圖檔解析度低於300 DPI,請使用[智慧局/圖片]小工具,點選[專利說明書圖檔建議格式]轉為300 DPI圖檔儲存
(2)圖號請標註於圖式影像內(置於圖片下方,例如:圖1或圖一或【圖1】或【圖一】)。請儘量減少圖片周圍多餘空白,以利圖式顯示時能更清楚且大小適中。
圖號請標註於圖式影像內(置於圖片下方,例如:圖1或圖一或【圖1】或【圖一】)。請儘量減少圖片周圍多餘空白,以利圖式顯示時能更清楚且大小適中。
【步驟2】使用WORD增益集轉檔:
(1) 開啟word中文本含圖式空白表單,將步驟1製作完的圖檔插入文件(因已於圖檔內標註圖號,word文件中「無須」另外標註圖號)
(2) 點選[智慧局/轉檔],即可轉出符合電子申請格式的圖檔
範例:
常見錯誤樣態及建議調整方式:
錯誤樣態 |
錯誤情況說明 |
建議調整方式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包括樹脂之布線基板。 【0001】當二氧化矽膜或三氧化二鋁膜用於第二介電層時... |
子標題下的第一段文字,未標示段落編號 |
第一段文字前,也請標示段落編號 例如: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係關於一種包括樹脂之布線基板。 【0002】當二氧化矽膜或三氧化二鋁膜用於第二介電層時 |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係關於一種包括樹脂之布線基板。 【0003】當二氧化矽膜或三氧化二鋁膜用於第二介電層時... |
跳號(0001…0003) |
請依序編號 |
【技術領域】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包括樹脂之布線基板。 當二氧化矽膜或三氧化二鋁膜用於第二介電層時... |
未編號 |
建議依序編號 |
【英文發明名稱】 WIRING SUBSTRATE
相關申請案之交叉參考 【0001】本申請案根據... |
於【英文發明名稱】欄位填寫其他內容或標註段號 |
【英文發明名稱】 欄位僅能填寫英文發明名稱內容,請勿填寫其他文字 例如: 【英文發明名稱】 WIRING SUBSTRATE |
範例:
(原則)一個符號對應一項說明 |
(例外)多個符號對應同一項說明 |
---|---|
21:A元件 22:A元件 23:A元件 |
21,22,23:A元件 21~23:A元件 |
範例:
摘要頁【代表圖之符號簡單說明】 |
說明書頁【符號說明】 |
---|---|
【代表圖之符號簡單說明】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4:端子墊導體 5:焊料球 6:防焊劑層 7:連接部分 21:通孔 22:通孔導體 23:填充材料 24:蓋形導體部分 25:絕緣基板材料 |
【符號說明】 【0011】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4:端子墊導體 5:焊料球 6:防焊劑層 7:連接部分 21:通孔 22:通孔導體 23:填充材料 24:蓋形導體部分 25:絕緣基板材料 |
常見錯誤樣態及建議調整方式:
錯誤樣態 |
錯誤情況說明 |
建議調整方式 |
||||
---|---|---|---|---|---|---|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4:端子墊導體 |
未逐項換行(一行有多組[符號]:[文字]) |
請逐項換行(一行僅繕打一組[符號]:[文字]) |
||||
|
未逐項換行(一行有多組[符號]:[文字])、 請勿使用表格排版(包含無框線表格) |
[符號]:[文字]),並將無框線表格移除, 改為輸入純文字 |
||||
1A:布線樹脂基板 2B:芯板 3C:樹脂層 |
符號及英數字請勿使用全形字元 |
請將符號及英數字之全形字元改為半形字元 例如: 1A:布線樹脂基板 2B:芯板 3C:樹脂層 |
||||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
請勿使用全形冒號 |
請將全形冒號「:」改為半形冒號「:」 |
||||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
請勿使用其他標點符號 |
請將「…」改為半形冒號「:」 |
||||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
請勿使用其他標點符號 |
請將「~」改為半形冒號「:」 |
||||
1 布線樹脂基板 2 芯板 3 樹脂層 |
請勿使用空白字元 |
請將區隔符號及說明文字之空白字元「 」 改為半形冒號「:」 |
||||
1布線樹脂基板 2芯板 3樹脂層 |
未分隔符號及文字說明 |
請使用半形冒號「:」分隔符號及文字 |
||||
布線樹脂基板1 芯板2 樹脂層3 |
符號在文字之後,且未分隔符號及文字說明 |
請將符號移至文字之前,並使用半形冒號 「:」分隔符號及文字 |
||||
布線樹脂基板 1 芯板 2 樹脂層 3 |
符號在文字之後,且使用空白字元分隔 符號及文字說明 |
請將符號移至文字之前,並使用半形冒號 「:」分隔符號及文字 |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83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 請先於e網通註冊會員並上傳憑證或簽章影像檔。
3. 先填寫[申請人、代理人資料]。如有多個申請人/代理人,請點選[新增申請人]/[新增代理人]即可填寫多位申請人/代理人之基本資料。
4. 選擇欲申請之表單種類>>點選[下一步]
5. 依序填寫申請書資料(商標名稱、商標圖樣分析、優先權、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
6. 上傳商標圖樣或其他附件(例如:委任書、優先權證明文件)
7. 確認填寫表單內容皆正確後,系統將自動跳出[申請書]及[基本資料表]之PDF檔。
8. 確認PDF檔內容皆正確後,即可進行簽章之作業(可使用憑證或簽章影像檔)。
9. 簽章成功後,即可[送件]取得收件編號。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84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e網通[商標線上申請]如於[表單確認]階段點選[下一步]後出現網頁錯誤時,係因IE之附加元件產生衝突所致,請調整IE設定如下:
1. 於IE的[工具]>>[管理附加元件],找到[IEPDFPlus Reader Control]。
2. 對[IEPDFPlus Reader Control]以滑鼠右鍵點選[停用]此元件。
3. 重啟IE。
4. 如仍無法解決問題,應重新安裝Adobe PDF reader。
2. 將填寫好之書表,利用[WORD增益集]轉檔為符合智慧局格式之PDF檔案。
3. 將轉檔完成之專利/商標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基本資料表之PDF,與附件PDF,放置於同一資料夾下 4. 開啟E-SET匯入該資料夾
5. 登入憑證,點選[簽章並送件]以完成送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86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 先開啟html2pdf轉檔工具,下載空白表單,並依照填表須知填寫專利/商標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基本資料表。
2. 將填寫好之書表,利用[html2pdf轉檔工具]轉檔為符合智慧局格式之PDF檔案。
3. 將轉檔完成之專利/商標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基本資料表之PDF,與附件PDF,放置於同一資料夾下
4. 開啟E-SET匯入該資料夾
5. 執行[簽章並送件]以完成送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87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91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88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91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89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下載空白表單後,以word或openoffice開啟該表單之html檔,並參照填表須知之欄位說明,填寫[必填]與欲填寫之欄位,如有欄位不需填寫請將該欄位整列刪除。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90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E-SET]者,無須自行編寫頁碼,轉檔後系統會自動編寫「第X頁,共X頁(XXXX表單)」。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WORD增益集+E-SET]者,應自行編寫頁碼,如未填寫頁碼,轉檔時系統將提醒使用者應編寫頁碼,請編寫後再行轉檔送件。
頁碼格式可參考本局網站提供之空白表單(已編寫頁碼:「第X頁,共X頁(XXXX申請書)」)。
也可於增益集【空白範本】直接選擇空白表單進行編寫
【特殊狀況】
若為合併轉檔,中文本分成3或4份時,轉檔後頁數將會自動重新起算,但頁碼格式仍不變(使用者如編寫「第X頁,共X頁」轉檔後頁碼格式仍為「第X頁,共X頁」)。
例如:
轉檔前之doc/docx/htm中文本共有50頁,其中摘要有2頁、說明書有40頁、申請專利範圍有8頁,整份中文本編號依序為:「第1頁,共50頁、第2頁,共50頁、……、第50頁,共50頁」。
轉檔後每部分頁數皆會從1起算,編號如下:
摘要:第1頁,共2頁、第2頁,共2頁。
說明書:第1頁,共40頁、第2頁,共40頁、……、第40頁,共40頁。
申請專利範圍:第1頁,共8頁、第2頁,共8頁、……、第8頁,共8頁。
2. 選擇圖檔,將該圖轉成符合格式之專利或商標圖檔後儲存。
3. 將產出之文字複製,貼上至商標申請書。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95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 請開啟html轉檔工具之[圖式製作小工具]
3. 如已有圖檔之PDF,則可選擇[使用PDF檔製作],選擇案件類型(發明/新型/設計)後,插入圖檔之PDF(可插入多個),點選[匯出PDF]即可。
4. 利用[圖式製作小工具]匯出之PDF,即為符合本局格式之PDF,無須再另行處理。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96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4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97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將1-99段自訂編號為【00XX】,第100段後自訂編號為【0XX】,操作方式如下圖所示:1. 第1-99段定義為【00XX】
2. 第100段後定義為【0XX】並將啟始值設為100
3. 完成編號設定
]]>答案> <更新日期>202206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98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4090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99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編輯申請書與說明書時,文字應使用黑色新細明體,詳細規定請參考「版面/字型設定」。]]>答案> <更新日期>2022042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00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91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01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於同個html檔案內編輯整份之中文本(含摘要、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圖式),可使用說明書合併轉檔功能,直接對整份中文本轉檔。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02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依以下步驟將編輯好之html書表轉檔為符合智慧局格式之PDF
2. 有填寫欄位值,但填寫格式錯誤:例如[中文姓名]之姓與名須以逗號區隔,如未區隔會出現格式錯誤;
3. 必填欄位未填:請填寫該必填欄位之欄位名稱與值
4. 欄位名稱填寫順序錯誤:例如應先填寫申請人,再填寫代理人,如倒置先寫代理人再寫申請人會造成系統誤判。
5. 欄位名稱填寫錯誤,或填寫系統未定義之欄位名稱:請將欄位名稱修正,並刪除系統未定義之欄位名稱。
詳細規則請參照填表須知之說明。
]]>答案> <更新日期>2013091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04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如轉檔時出現以下錯誤訊息:
係因欄位內容格式填寫有誤,請確認【商品服務名稱】的內容如下:
1. 不應含有半形字元(例如:T恤應該為T恤,應將半形字T改成全形字T)
2. 各商品服務名稱應以分號(;)區格,不可使用逗號區格。
係因申請書/說明書的欄位名稱含有粗體字,請依照本局提供的電子空白表單或範本,進行申請書/說明書之撰寫,或將欄位名稱改為一般文字(不含粗體)。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06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轉檔時如出現以下錯誤訊息解決方式:
1. 請於編輯word檔案時避免使用「插入/符號/Symbol」、「隱藏文字」功能。
錯誤情形 | 解決方式 |
---|---|
如使用[插入/符號/Symbol]功能,word實際儲存字元會與顯示的字不一致。 例如:透過[插入/符號/Symbol]插入的m字,word實際上會儲存為m字。 |
如需插入希臘字元,請改用[插入/方程式]或[插入/符號/拉丁文字/希臘文和科普特文]功能。 |
如使用[字型/隱藏文字]功能,被選取文字會隱藏不顯示,但實際上word仍會儲存此字元,將導致系統擷取到的資料仍有隱藏字元,與轉檔後PDF上未顯示隱藏字元不一致。 |
請避免使用隱藏文字功能,如選取文字已非案件所需資料,請直接刪除文字。 |
2. 請依照電子申請申請須知「版面/字型設定」,設定字型。
中文字的字型設定為「新細明體」,英數字的字型設定為「Times New Roman」,請避免設定為其他字型。
錯誤案例 | 解決方式 |
---|---|
新細明體「隆」字,改為MS Mincho字體會缺少中間一橫,但word實際儲存字元仍為有一橫的「隆」字。
|
中文字的字型設定為「新細明體」,英數字的字型設定為「Times New Roman」,請避免設定為其他字型。 |
Times New Roman「m」字,改為Symbol字型會顯示為「m」字,但word實際儲存字元仍為「m」字。
|
中文字的字型設定為「新細明體」,英數字的字型設定為「Times New Roman」,請避免設定為其他字型。 |
如文件中已使用文字方塊,轉檔時系統會提示文字方塊位置,請您依照提示訊息將文字方塊移除即可。
如出現下圖錯誤訊息「’p’開始標記和結束標記’td’不相符」,通常也是因文件中含有文字方塊,請先檢視word內容是否有文字方塊(如有,請移除),或提供案例予客服人員協助檢查。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12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或WORD增益集)]轉檔時,出現錯誤訊息「格式錯誤,無法截取圖檔,請調整word另存新檔的設定」:
請依照以下步驟操作:
1.開啟此word檔案>>點選[另存新檔]
2.於[另存新檔]介面,點選[工具>>Web選項]
3.於[Web選項/瀏覽器],將[依賴VML來在瀏覽器中顯示圖形]取消勾選>>點選[確定]
4.於[另存新檔]介面,點選[取消](不須另存)
完成操作後,點選[轉檔]即可。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13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於轉檔時出現[填寫錯誤項目],請依循以下步驟排除問題:
1. 如為申請書,請確認基本資料之標題是否正確。
如基本資料單獨轉檔,文件標題應為【基本資料表】,而非【基本資料】。
如申請書與基本資料於同一文件編寫時,基本資料部分之文件標題應為【基本資料】,而非【基本資料表】。
2. 確認是否存在填表須知未定義之欄位名稱(以【】括住之名稱)或欄位名稱打錯。
方式:先開啟填表須知>>查看此張表單之空白表單>>比對欄位是否填寫錯誤。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14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依照以下方式操作: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文字格式」查找錯誤位置。
(2). 將有問題的圖片[粗體/斜體/刪除線/底線]格式]取消,再重新轉檔即可。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欄位名稱或段落編號」查找錯誤位置。
(2). 將有問題的段落編號[粗體/斜體/刪除線/底線]格式取消,再重新轉檔即可。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重疊表格」查找錯誤位置。
(2). 將出現問題的表格進行修正(例如:將表格內的表格刪除),再重新轉檔即可或提供案例予客服人員協助檢查。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22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以Ctrl+F搜尋「表格組成異常」查找錯誤位置並逐一調整。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表格組成異常」查找錯誤位置。
(2). 將出現問題的表格(例如:上圖紅字提示處之下方有浮水印表格刪除)進行修正,再重新轉檔即可。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23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申請的服務時間:不分假日、工作日皆可進行電子申請(但工作日21:00~22:00為預留的系統維護時間)。]]>答案> <更新日期>20190912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24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申請人於非上班時間電子送件,如本局收件及電腦檢核成功,將提供文號與案號予申請人,如發生異常請申請人重新送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25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以Ctrl+F搜尋「無法識別字元」查找錯誤位置並逐一調整。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無法識別字元」查找錯誤位置。
(2). 將有問題的內容,剪下>>貼上(只保留文字),再重新轉檔即可。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旋轉」查找錯誤位置。
(2). 將有問題的圖片,剪下>>貼上(圖片),再重新轉檔即可。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隱藏文字」查找錯誤位置。
(2). 將「顯示/隱藏顯示標記(Ctrl+*)」開啟,原先隱藏的內容就會顯示出來,將隱藏的內容刪除,再重新轉檔即可。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文繞圖」查找錯誤位置。
(2). 選擇WORD>>版面配置>>自動換行>>與文字排列,將有問題的圖片調整為「與文字排列」,再重新轉檔即可。
檢查方式:
(1). 至WORD>>常用>>開啟[顯示/隱藏顯示標記(Ctrl+*)]
(2). 檢查分節符號(下一頁)是否有被移除。
處理方式:
(1). 請於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Symbol」查找錯誤 位置。
(2). 至WORD>>插入>>符號,尋找其他字型可替代的字元。
處理方式:
(1). 點選[繼續],即可繼續轉檔。
(2). 點選[中斷],請依照系統跳出的檢核檔(如下圖)以Ctrl+F搜尋「文件中有使用其 他字體」查找錯誤位置,將字型調整為「新細明體」「Times New Roman」, 再重新轉檔即可。
1. 申請書填寫[申請人]欄位,但基本資料表卻填寫[申請變更人]欄位,請將欄位名稱改為一致。
2. 申請書與基本資料表之申請人、代理人等欄位,ID或中文姓名、中文名稱不一致,請將欄位值改為一致。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39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申請書之檔案名稱有特定之命名規則,檔名應含有該申請書之全名,如匯入E-SET時出現錯誤訊息「目錄內PDF檔,未有申請書檔名」,請確認匯入之資料夾內的申請書PDF之命名方式是否正確。 舉例如下: 發明專利新申請案,匯入E-SET之資料夾內之申請書檔名應包含「發明專利申請書」,使用者可將檔名命名為「發明專利申請書.pdf」或將申請書名稱以中括號[ ]括住,括號外可任意編寫其他文字,命名為「TW01[發明專利申請書].pdf」。]]>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40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收到申請人遞送的電子案件後,會對電子申請檔案進行電腦檢核,若案件發生例外錯誤,則無法發送「收件成功通知」、「收件失敗通知」予申請人,相關例外錯誤由承辦人員協助處理,惟於非上班時間發生相關例外錯誤,將由承辦人員於次一上班日處理。經承辦人員處理後,
(1) 若該例外錯誤係屬本局系統的問題,則會確保申請人電子遞送日為申請日;
(2) 若係屬申請人案件本身的問題造成例外錯誤,則由申請人重新送件,並以再行傳送之日期為申請日。
1. 有填寫欄位名稱,但未填寫欄位值:如該欄位非必填,請將欄位整列刪除;如該欄位為必填,請填寫欄位值
2. 有填寫欄位值,但填寫格式錯誤:例如[中文姓名]之姓與名須以逗號區隔,如未區隔會出現格式錯誤;
3. 必填欄位未填:請填寫該必填欄位之欄位名稱與值
4. 欄位名稱填寫順序錯誤:例如應先填寫申請人,再填寫代理人,如倒置先寫代理人再寫申請人會造成系統誤判。
5. 欄位名稱填寫錯誤,或填寫系統未定義之欄位名稱:請將欄位名稱修正,並刪除系統未定義之欄位名稱。
6. 只有單一申請人時,無須填寫[應受送達人]/[選定代表人]
7. 欄位內容只接受純文字,但有插入圖片、表格,或文字包含粗體、斜體、底線、上下標等格式。
詳細規則請參照填表須知之說明。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43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為代理人資料不符,請先確認代理人於e網通網站(https://tiponet.tipo.gov.tw)所輸入會員資料之ID、名稱、憑證資訊,是否與簽章之憑證與案件資料相同。1.附送錯誤電子檔案:
使用者於申請發明專利時,欲附送外文本檔案A.pdf,但其附錯成B.pdf檔案,並送件成功。程序人員於程序審查時,發現B.pdf檔案並非此案之外文本PDF,判定無法得申請日。
2.遺漏附檔:
使用者於申請發明專利時,欲附送「發明摘要、發明說明書、發明申請專利範圍、發明圖式」,但其於送件時,僅附送「發明摘要、發明說明書、發明申請專利範圍」,忘了附「發明圖式」。
3.填寫資料內容錯誤:
1.電子送件時段無法送件,經洽智慧局回應系統異常無法解決:
使用者使用智慧局電子申請系統送件時出現錯誤導致無法送件,洽詢智慧局承辦人詢問解決方法,其回應系統異常無法於當日解決,請採取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若智慧局已於本局網站(www.tipo.gov.tw)公告當日系統異常與替代之送件方式,則無須來電詢問):
2.智慧局系統功能導致送件前後PDF內容不一致:
使用者於申請專利時,使用本局電子申請系統(WORD增益集)進行申請書及中文本轉檔後,匯入E-SET,並於送件之前有再次確認E-SET中的PDF內容皆正常後才進行簽章送件。
送件成功後,發現智慧局收到的PDF與其在送件前於E-SET確認過的PDF內容不一致,經洽詢智慧局承辦人確認為系統問題所致,可歸責於智慧局,智慧局應確保使用者權益不受損害。
1. 可能原因為憑證已展期,須請您至E網通入口網站>>選擇右上角“齒輪”>>登入帳號/密碼>>資料修改>>其他資訊>>上傳軟體憑證>>確認修改>>下一步。
2. 以上完成,再至E-SET>>軟體憑證登入 即可成功登入。
2.將WORD關閉後,於解壓縮後的資料夾點選HTML2PDF.exe執行>>點選左下角問號>>先點選[移除增益集]>>再點選[安裝增益集],完成後開啟WORD檔即可看到[智慧局增益集頁籤]。
]]>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59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您在使用WORD時發生當機或強制關閉WORD,可能導致[增益集]頁籤消失。]]>答案> <更新日期>2024020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60序號> <大類>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依照以下步驟操作:
2. 檢視資料夾確認[DrawingsEditor.exe]/[GoodsList.exe]檔案是否還在。
3. 如不存在[DrawingsEditor.exe]/[GoodsList.exe]檔案,請重新至e網通-[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重新下載[PDF轉檔工具/增益集(Html2PDF.zip)]。如檔案存在,請跳至步驟5操作。
4. 下載完[Html2PDF.zip]後,請以滑鼠右鍵點選[Html2PDF.zip]>>內容>>勾選「解除封鎖」>>確定,再解壓縮檔案至您預計存放程式的資料夾下。
5. 至控制台>>[Windows Defender]>>工具>>選項>>排除的檔案與資料夾>>瀏覽您的檔案[TipoHtml2PDF]/[DrawingsEditor.exe]/[GoodsList.exe]>>確定>>儲存
6. 開啟解壓縮後的[TipoHtml2PDF]資料夾之[html2pdf.exe]>>點選左下角[?]問號>>點選[安裝增益集]
7. 開啟word>>智慧局>>[商品類別]/[圖式製作]小工具應可正常使用。
2. 新增指定使用商品
3. 點選[插入WORD],即可於申請書插入此段文字(以滑鼠游標指定插入點)。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66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 請按一下此提示訊息之[確定]鍵後,關閉[商品類別]小工具後,再開其他word檔即可持續操作,並不會造成當機或無法存檔之情況。
2. 選擇圖檔,將該圖轉成符合格式之專利或商標圖檔。
3. 點選[WORD]按鈕,即可將轉好之圖檔插入WORD中滑鼠游標處。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68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 請開啟[通訊錄]>>新增[客戶/代理人]基本資料
2. 依序選擇申請人/發明人/代理人
3. 點選[插入申請書]及[基本資料],將基本資料之文字插入之申請書表中(Word中滑鼠游標處)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69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須將[舊電子申請系統-申請案件編輯器]之通訊錄,匯入至[新電子申請系統-WORD增益集]內使用,請依循以下步驟解決:
2. 以excel開啟匯出之通訊錄csv檔案,於最後一欄[AH]欄填寫每一筆資料對應之客戶代碼(使用者自訂)。如未填寫客戶代碼,將無法匯入至[WORD增益集-通訊錄]。
例如:A公司下有3個發明人甲、乙、丙,一般會將「A、甲、乙、丙」設為同一客戶代碼,往後查詢A公司將自動帶入甲、乙、丙的資料。
3. 開啟[WORD增益集]>>[通訊錄]>>點選[以舊電子匯入]即可完成作業。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0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須將A電腦中之通訊錄提供給B電腦使用,可使用[WORD增益集-通訊錄]之[匯出]及[匯入]功能。
2. 再將此csv檔案複製到B電腦中
3. 開啟B電腦之通訊錄>>匯入此csv檔案(點選通訊錄>>[匯入])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1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現行WORD增益集之[規費試算]及[規費檢核]功能,僅適用於專利新申請案(商標新申請案請使用[商品類別]功能進行規費計算)。
【規費試算】操作方式如下:
1. 於WORD增益集點選[規費試算]
2. 選擇[表單種類]>>填寫中文本之[圖數/項數/頁數]資訊
3. 點選[開始試算]
4. 點選[插入word]將產生之中文本資訊及繳費資訊之文字插入至申請書(滑鼠游標處)
【規費檢核】
當申請書填寫完成後,可於word增益集點選[規費檢核],系統及會提示您規費金額是否正確。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2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 開啟 [圖式製作小工具]
2. 可選擇[使用圖檔製作],選擇案件類型(發明/新型/設計/衍生設計),將全部之專利圖檔插入後,點選[匯出PDF]。如圖檔本身已含有圖號,可將[轉檔顯示圖號]取消勾選,轉出之圖式即不會有重複之圖號。
3. 如已有圖檔之PDF,則可選擇[使用PDF檔製作],選擇案件類型(發明/新型/設計)後,插入圖檔之PDF(可插入多個),點選[匯出PDF]即可。
4. 利用[圖式製作小工具]匯出之PDF,即為符合本局格式之PDF,無須再另行處理。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3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若於本局上班時間08:00~17:00無法進行電子送件,可與客服中心聯繫02- 81769009,我們會盡速為您處理。
(2)若於假日或下班時間無法進行電子送件,則請先至[智慧財產局e網通網站][智慧局線上服務狀態訊息],查詢電子申請服務現行狀態為正常或異常。
a.若服務狀態顯示為正常,則請您再嘗試電子送件1次。
b.若服務狀態顯示為異常,且您有送件時效上的需求(例如:當天一定要送件),則請改採紙本送件。
建議使用者盡量提前提出申請,以預留遭遇線上服務異常而轉換紙本送件的時間。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4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5122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5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5122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6序號> <大類>電子申請文件製作與送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申請的服務時間:不分假日、工作日皆可進行電子申請(但工作日21:00~22:00為預留的系統維護時間)。]]>答案> <更新日期>20191127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7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606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8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606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179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受送達人僅須完成下列所有手續即可接收智慧局電子公文:
有關「專利年費繳納通知」、「專利年費加繳通知」及「專利權消滅通知」3 項通 知,智慧局另有提供以 e-mail 方式傳遞之便民服務。各專利代理人、專利權人如果 有意願接受改以此方式通知服務,可以隨時提供登錄自己的「 ID 碼(身分統一編號)、 電子信箱、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傳真號碼」給智慧局;如有疑問請電 (02)8176-9009 或傳至電子信箱 ipo1p1@tipo.gov.tw 專利一組一科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02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606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03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若無法接收電子公文時,應送達電子公文不會消失,您可先至[智慧財產局e網通網站]>>[線上服務狀態] (https://tiponet.tipo.gov.tw/S045/RealTimeServlet)中,查詢電子送達服務現行狀態為正常或異常:1.請先申請電子憑證。
本局目前接受之電子憑證包括:
2.請連至e網通首頁,點選右上角之[註冊],申請為會員。
3.於e網通上傳憑證,並勾選[電子送達約定]
4. 至e網通-[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E-SET]之ZIP檔案
5. 將ZIP檔解壓縮後,即完成安裝,可直接開啟資料夾內的E-SET.exe執行程式。
4. 即可於該路徑取得下載後之清單及檔案。
其中,資料夾依照[案號_文號_受文者序號]區分,內含電子公文及附件的PDF檔案;CSV檔案為匯出檔案之清單內容,可用EXCEL開啟,文字內容皆可複製使用。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09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須將電子公文及附件列印成紙本:
(此功能將會根據[控制台]印表機之設定進行列印。)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0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10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公文下載]時出現錯誤,而無法下載成功,則此公文仍為[可領取]之狀態,並不會註記為[已送達],可重新點選[電子公文下載],查到此筆公文,再次下載即可。]]>答案> <更新日期>20160622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11序號> <大類>電子方式送達專利、商標案件相關公文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如須查詢電子公文之詳細資訊,請依以下步驟查詢:1. 選擇欲繳費之案件並點選下一步
2. 選擇繳費方式並輸入相關資訊,點選「確定繳費」,並依您選擇的繳費方式進行繳費作業。
1.依照CSV格式填寫
收據抬頭,可填選 A [專利權人],或 B [空白],或 C [專利權人(代繳人:***)]
收據種類,可填選 1 [電子收據],或 2 [紙本收據]
–無減收資格
[ 案號 , 證書號 , 起年 , 迄年 , 金額, 收據抬頭, , , 收據種類, 事務所案件編號 ],
如:[ 097100012 , I021147 , 5 , 6 , 16000, A, , , 1 ]
–有減收資格
[ 案號 , 證書號 , 起年 , 迄年 , 金額, 收據抬頭, 減收資格 , 減收資格類型 , 收據種類, 事務所案件編號 ],
–如:[ 097100012 , I021147 , 5 , 6 , 16000 , A, Y , 0 , 1 ]
2. 將CSV檔上傳至e網通檢核
3. 依照檢核結果修改CSV
4. 進行線上繳費
2. 輸入申請案號或證書號進行查詢。
3. 選擇迄年與是否符合減收資料,以進行試算
1. 繳費期限範圍:
(1) 專利權人可「預繳」今天之後「七個月內到期的專利權資料」。
(2) 代理人可「預繳」今天之後「七個月內到期的專利權資料」。
(3) 專利權人與代理人可「補繳」今天之前「六個月內專利權逾期的資料」。
2. 已申請以約定帳戶定期自動扣繳專利年費之案件,不適用線上繳納專利年費,以免重覆繳納。
3. 符合減收資格之專利權人或其代理人繳納所屬減收年費時,務請填寫「減收資格類型」欄位,聲明具減收之資格,無須再另送書面文件申請減收。
【上傳之CSV】
1. 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我國及外國中小企業,並由非案件原委任之代理人採用上傳CSV檔方式代繳減收年費者,須再檢送特別委任書及減收資格證明或聲明之書面文件送至本局後,始可確認登記。
2. 以專利商標事務所之憑證上傳CSV檔方式繳納專利年費,其權利義務歸屬專利商標事務所之負責人,且若所代繳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我國及外國中小企業之減收年費者,須由該案原委任之代理人另行檢送減收資格證明或聲明之書面文件,但若非案件原委任之代理人,須再加送特別委任書,俟相關文件送至本局後,始可確認登記。
]]>答案> <更新日期>20231227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20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因於e網通繳納年費,須以申請人/代理人之憑證登入,如於申請代理人變更但未通過變更之前,建議使用CSV方式繳納年費。]]>答案> <更新日期>20210422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21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以事務所帳號代繳該所案件代理人代理之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我國及外國中小企業之減收年費時,可一併輸入原案件代理人之憑證,免除須另行檢送減收資格證明或聲明之書面文件至本局之程序。系統操作流程說明如下:
繳費方式 |
說明 |
線上約定帳戶扣繳 |
採線上約定帳戶扣繳者,繳款人可利用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1式兩份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轉送開戶金融機構進行核印手續,經接獲本局電話及Email通知成功後,即可使用約定帳戶自動扣繳。 申請人/代理人再於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約定帳戶申請說明」功能下,填妥「網路繳納規費約定書」列印紙本申請或使用憑證線上申請,如以紙本申請方式請加蓋存款印鑑章後逕送本局登錄資料。本局將寄發「密碼函」給予申請人/代理人,申請人/代理人收到「密碼函」後,上網變更繳費密碼,即完成「線上約定帳戶扣繳」申請手續。 申請人/代理人於電子送件成功取得文、案號後,再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繳費」功能下,進行線上繳納規費。 詳細操作流程,請參考「 智慧財產權e網通 」網站,線上教學 >> 如何申辦線上繳費? >> 網路繳納規費申請約定流程。
|
線上eATM繳費 |
申請人/代理人於電子送件成功取得文、案號後,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繳費」功能下,進行線上繳納規費。選擇欲繳費之案件,點選eATM繳費方式後,系統會連結合作金庫銀行eATM 操作畫面,並自動載入規費總金額及繳款帳號,以利使用者進行繳費動作。繳費完成後,系統會於隔一工作日進行批次對帳,使用者可於此後線上確認案件之繳費狀態。 附註:使用非合作金庫銀行之晶片金融卡進行網路eATM繳費,須另支付手續費新台幣10元。
|
線上信用卡繳費 |
申請人/代理人於電子送件成功取得文、案號後,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繳費」功能下,進行線上繳納規費。選擇欲繳費之案件,點選信用卡繳費方式後,系統會連結聯合信用卡中心操作畫面,請輸入信用卡資訊以進行繳費動作。繳費完成後,系統會於隔二工作日進行批次對帳,使用者可於此後線上確認案件之繳費狀態。 |
以繳費單之「繳費帳號」使用網路轉帳、語音轉帳、ATM轉帳、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無摺存入繳納規費。 |
申請人/代理人「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在「繳費」功能項下,點選線上繳納規費功能,本局規費系統會列出待繳規費的所有電子申請案件,申請人/代理人可以勾選要繳納規費的案件,規費系統會自動彙整成為一張繳費單。 申請人/代理人再以該繳費單上之「繳費帳號」做為本次繳費帳號,使用網路轉帳、語音轉帳、ATM轉帳(匯入銀行:合作金庫,代碼006)、電匯(戶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銀行別:合作金庫銀行古亭分行)或持現金至合作金庫銀行各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以無摺存款(戶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方式繳費。
|
持繳費單臨櫃繳費 |
申請人/代理人另可持繳費單親至本局以現金、支票、匯票辦理臨櫃繳費。 |
1. 新電子申請系統 (E-SET)登入憑證,點選[規費]-[繳納規費]
繳費方式共3種:約定帳戶扣繳、eATM繳納、列印繳費單(包含台灣Pay、匯款)。
2. e網通登入會員,選擇[繳費]>>[新版規費線上繳納]
繳費方式:約定帳戶扣繳、eATM繳納、台灣Pay、臨櫃繳費或銀行匯款(繳款單)、信用卡。
電子申請於線上繳費,因本局須與合作金庫銀行於隔1-2工作日對帳以後,始能開出收據,如為紙本收據需再加上收據列印、整理及郵寄等其他作業流程。依繳費方式及收據種類分別說明如下:
申請人/代理人再於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約定帳戶申請說明」功能下,填妥「網路繳納規費約定書」列印紙本申請或使用憑證線上申請,如以紙本申請方式請加蓋存款印鑑章後逕送本局登錄資料。本局將寄發「密碼函」給予申請人/代理人,申請人/代理人收到「密碼函」後,上網變更繳費密碼,即完成「線上約定帳戶扣繳」申請手續。
申請人/代理人於電子送件成功取得文、案號後,再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繳費」功能下,進行線上繳納規費。
詳細操作流程,請參考「 智慧財產權e網通 」網站-[05支援] >> 如何申辦線上繳費 >> 網路繳納規費申請約定流程。
]]>答案> <更新日期>202303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34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40904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35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申請送件成功後即可進行線上繳費,繳費期限為10個工作日內(不含電子申請送件日),可於「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繳費」功能或E-SET「繳納規費」功能進行線上繳費,繳費方式包含「線上約定帳號扣款、線上eATM」,也可「列印繳費單」以臨櫃或銀行匯款方式,或以「台灣Pay」繳納。惟相關規費之繳納如訂有法定期限者,仍不得逾越該法定期限繳納。如超過10個工作日後,「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繳費」功能或E-SET「繳納規費」功能將查不到此筆案件,請參考以下網址說明方式以其他方式進行繳納。
https://www.tipo.gov.tw/tw/cp-201-208557-e0b52-1.html
例如:如於105/11/23電子申請,則可於105/12/7(含)前線上繳費或列印繳費單,105/12/8起則無法線上繳納。
本局於次工作日對帳完成開立收據後,將先email通知繳款人,繳款人即可於E-SET電子申請軟體通過數位憑證認證身份,下載電子收據。
因此收取電子收據前的前置作業包含:
您可參考電子服務FAQ-「電子申請前準備」之「電子憑證取得」、「會員註冊與憑證上傳」完成前置作業。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42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收據可使用「E-SET電子申請軟體」、「e網通/我的儀表板」或「e網通/我的案件」下載。少量案件用戶,如您透過線上繳費且單日收據筆數低於15件(專利、商標分別計算),本局將隨email通知直接寄送電子收據PDF檔案。仍可於E-SET軟體/我的儀表板/我的案件再次下載。
下載方式 | 操作步驟 | 支援環境 |
---|---|---|
使用「E-SET軟體」下載 | 請於E-SET登入憑證,點選「規費>>電子收據>>電子收據下載」進行下載。 | 需下載E-SET軟體,支援windows作業系統 |
使用「我的儀表板」下載 | 請於e網通入口網站登入會員帳號,點選「我的儀表板>>專利費用/商標費用>>已繳費用>>收據下載」進行下載。 | 以瀏覽器即可操作,支援以下環境: Windows 7(含)以上/MAC作業系統 Edge/Chrome/Firefox/Safari |
使用「我的案件」下載 | 請於e網通入口網站登入會員帳號,點選「我的案件>>案件歷程>>收據」進行下載。 | 以瀏覽器即可操作,支援以下環境: Windows 7(含)以上/MAC作業系統 Edge/Chrome/Firefox/Safari |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44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至e網通登入會員帳號,點選網頁右上角[齒輪]>>資料修改,進行email信箱修改作業。]]>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45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收據產製時間會依繳款時間及繳款工具而有所不同:
2.更正後收據:
更正後,重新產生驗證碼,並加註「電子收據最後產生日」。
3.退費後收據:
新增退費資訊,重新產生驗證碼,並加註「電子收據最後產生日」。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49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7011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0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7011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1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規費]>>[電子收據]>>[電子收據下載]功能下載更正後重新產製的電子收據。]]>答案> <更新日期>2017011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2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7011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3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規費]>>[電子收據]>>[電子收據下載]功能下載退費後重新產製的電子收據。]]>答案> <更新日期>2017011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4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透過e網通或E-SET系統線上繳納規費、年費、註冊費時,可逐案勾選或勾取全選,選擇每筆案件的收據種類為紙本或電子,選定後將無法更改,請務必於繳費時確認要收取的收據種類。
[E-SET繳納規費]
1.於E-SET繳納規費功能,選擇要繳納的案件
2.選擇繳費方式為[約定帳戶扣款]或[eATM繳費]
3.勾選每筆案件的收據種類
4.點選[確認繳費]
5.系統將請提示您繳費後將無法更改收據種類
點選[是]將直接進行繳費作業
點選[否]將回到原畫面,可再次確認勾選的收據種類是否正確
[e網通線上繳納]
1.於e網通-[繳費]>>[新版規費線上繳納]功能,選擇要繳納的案件,並勾選每筆案件的收據種類,點選下一步
2.系統將請於介面提示您「完成繳費後收據種類不能異動」,確認後請選擇繳費方式並點選[確認繳費]
1.無減收資格:
[ 案號 , 證書號 , 起年 , 迄年 , 金額, 收據抬頭, , , 收據種類, 事務所案件編號 ],
如:[ 097100012 , I021147 , 5 , 6 , 16000, A, , , 1 ]
2.有減收資格:
[ 案號 , 證書號 , 起年 , 迄年 , 金額, 收據抬頭, 減收資格 , 減收資格類型 , 收據種類, 事務所案件編號 ],
如:[ 097100012 , I021147 , 5 , 6 , 16000 , A, Y , 0 , 1 ]
備註:
收據抬頭,可填選 A [專利權人],或 B [空白],或 C [專利權人(代繳人:***)]
收據種類,可填選 1 [電子收據],或 2 [紙本收據]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2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6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收到email通知有電子收據可下載時,請依以下步驟操作下載:
2.系統將顯示您尚未下載的收據,請勾選後點選[下一步]
3.請等待系統下載檔案,完成後,請點選[完成下載]
4.下載完成後,可於[電子收據]功能查看收據相關資訊
點選[收據號碼]的超連結,可直接預覽電子收據PDF的內容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7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為便利用戶管理已下載的電子收據檔案,E-SET提供將收據移至[歷史區]的功能,請依以下步驟操作:
3.系統將詢問您是否確定要搬移資料
如選擇[確定],資料將移至歷史區。
如選擇[取消],則資料仍會存在[電子收據]功能下。
4.移到歷史區後,可於E-SET點選[歷史區]功能查閱資料。
3.完成匯出後,可於匯出的資料夾內檢視電子收據PDF檔案與匯出的csv清單。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59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者須自行於[事務所案號設定]功能, 維護[申請案號]與[事務所案號]的對應關係,始可於E-SET[電子收據][自訂案件編號]欄位顯示資料內容。
2.可透過[新增]或[匯入]方式,將申請案號與事務所案號的對應輸入。
3.再點選[同步],電子收據的[自訂案件編號]欄位將依設定值補入資料內容。
備註:匯入csv的格式: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1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收據可重覆下載不須申請補發。若電子收據遺失,可直接使用E-SET系統「重新下載」功能,即可取得。
操作步驟:
1.點選E-SET電子收據功能。
2.點選[重新下載收據] 。
3.輸入查詢條件(繳費日期或案號或收據號碼)點選查詢。
4.勾選要下載的資料>>點選[下一步] 。
5.等待系統下載完成後即可檢視資料內容。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2序號> <大類>線上規費繳納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1.請於e網通-[繳費]>>點選[新版規費線上繳納],選擇[電子收據查詢]功能
或點選電子收據下方的連結,
2.於網頁輸入收據號碼、驗證碼(電子收據右下角)及畫面檢核碼後,即可顯示電子收據的最新狀態。若電子收據有更正或退費情形,歷次收據的驗證碼,皆可用於查詢到最新有效的電子收據。
]]>答案> <更新日期>2023050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3序號> <大類>網路公報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專利公告公報查詢,您可於e網通-[03公開資訊]>>「專利公報」查詢。
發明公開公報查詢,您可於e網通-[03公開資訊]>>「發明公開公報」查詢。
]]>答案> <更新日期>20220927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4序號> <大類>網路公報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您可於e網通-[03公開資訊]>>「商標網路公報」查詢。]]>答案> <更新日期>20220927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5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申請案件收件成功後,仍需經過人工檢核作業,故建議於收到「收件成功通知」2小時後,至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登入會員,在[01案件申請]的「我的案件」功能下以電子憑證登入,即可以看到申請案件PDF檔。或於新電子申請系統(E-SET)以憑證登入後,點選「案件瀏覽」查詢。
]]>答案> <更新日期>20230519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6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紙本送件也可在線上查詢案件內容。但因本局於94年才將紙本案件電子化,故線上查詢只能查詢到94年起的申請案件。]]>答案> <更新日期>20140904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7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91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8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我的案件」功能透過電子憑證進行網路身份認證,提供申請人、代理人線上檢視其申請案件內容。代理人可以檢視以該代理人為名義申請的所有申請案件內容。
但代理人若欲檢視申請人之所有申請案件,必須以申請人之會員帳號登入系統,並以申請人之電子憑證,始能檢視申請人之申請案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2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69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案件瀏覽需以申請人/代理人憑證登入才可瀏覽,可看到的整個案件的申請歷程與收發文資料,資料內容較為詳細。e網通的[專利公開資訊查詢]則無需登入憑證,只能看到公開資訊。]]>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0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答案> <更新日期>2013091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1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您可於e網通-[03公開資訊] >>「專利公開資訊查詢」輸入「申請案號/公開號/公告號」,即可查詢該筆案件審查公開資訊。]]>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2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您可於e網通-[04檢索] >>「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於「專利檢索」功能輸入「申請案號」,即可於「狀態/權利異動」查詢該筆案件狀態。]]>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3序號> <大類>案件閱覽與進度查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您可於e網通-[04檢索]>>「商標檢索系統-申請人及案號查詢」輸入[申請案號/收文文號],即可查詢該筆案件審查歷程。]]>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4序號> <大類>先前案件檢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至智慧局專利資訊檢索系統查詢。]]>答案> <更新日期>2023050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5序號> <大類>先前案件檢索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至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答案> <更新日期>20230517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6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專利:商標:
線上變更功能可變更申請人或代理人名下案件之中文地址、英文地址、電話、傳真及E-mail。
如欲變更案件之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公司代表人、異動代理人等其他資料,請以【註冊前變更申請書】或【註冊變更申請書】來文申請。
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
]]>答案> <更新日期>20220425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7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 。]]>答案> <更新日期>2019070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8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已擁有E網通帳號之申請人、代理人,即可使用數位憑證進行名下案件之資料變更。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 。
]]>答案> <更新日期>2019102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79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服務免備文、免收規費,不分假日、工作日皆可進行線上變更(但工作日21:00~22:00為預留的系統維護時間)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 。
]]>答案> <更新日期>2019102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0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 。
]]>答案> <更新日期>2020112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1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目前支援Internet Explorer 8以上、Edge、Safari、Google Chrome及Mozilla Firefox瀏覽器。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2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服務提供申請人以單筆或多筆方式進行變更,相關操作如下所示。1.點選「查詢」,瀏覽名下案件清單。
2.單筆變更請點選申請案號,或勾選多筆案件一次變更後點選「下一步」。
3. 請輸入欲修改之資料欄位,中文地址為必填項目,輸入完成後請點選「確認變更」。
4.確認資料無誤後使用憑證驗證,點選「卡片憑證」或「軟體憑證」,輸入憑證密碼即完成變更。
5.完成變更,點選「回線上變更首頁」回到主畫面。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3序號> <大類>線上變更案件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服務提供代理人以單筆或多筆方式變更案件申請人或代理人資料。
二、代理人變更案件代理人資料
1.圈選案件類別為專利或商標,變更身份圈選代理人,變更資料圈選代理人資料,點選「查詢」。
2.請輸入欲修改之資料欄位,中文地址為必填項目,輸入完成後請點選「確認變更」。
3.確認資料無誤後使用憑證驗證,點選「卡片憑證」或「軟體憑證」,輸入憑證密碼即完成變更。
4.已完成變更,點選「回線上變更首頁」回到主畫面。
一、[情形1]電子申請文件之電子檔超過 500MB。
將案件資料匯入E-SET[編集送件]後,可檢視「檔案大小(MB)」欄位,若資料超過500MB,始可採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
例如:
下圖第1筆資料的大小為505.25MB,超過500MB,可採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
下圖第2、3、4筆資料,大小分別為77.24、450.50、1.720MB,皆小於500MB,不得採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應直接使用E-SET[簽章並送件]功能線上送件。
二、[情形2]智慧局資訊系統故障而於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
若智慧局資訊系統因網路中斷或系統軟硬體發生臨時性故障,而無法於短時間內修正,且智慧局於經濟部網站、智慧局網頁或智慧局FB公告電子申請服務故障時,使用人始可採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
若為智慧局事先已公告之停機維護期間或定期維護時間(每個工作日21:00~22:00為預留的系統維護時間),請使用人提前作業,該期間不屬電子傳達替代方式之適用情形。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6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人為專利電子申請或商標電子申請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電子傳達替代方式為之:一、[情形1]電子申請文件之電子檔超過 500MB。
二、[情形2]智慧局資訊系統故障而於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7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智慧局收到書面來函及光碟片,若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但使用本局設備讀取光碟無法讀取之情形,將由本局收文人員現場或依來文填寫聯絡資訊通知使用人光碟無法讀取,書面來文及光碟僅留存本局歸檔存查,光碟內電子檔視為未送件。]]>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8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檔超過500MB,使用人仍可透過線上送件(建議於離峰時間送件,一般工作日下午2至6時為送件高峰),也可以電子傳達替代方式為之。]]>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89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使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前,請先確認您已完成電子申請前準備事項,包含已取得電子憑證、註冊及啟用e網通會員帳號並將電子憑證上傳至e網通(請確認使用憑證有效期間應距申請時至少2週以上)。
二、使用方式:
(一)[步驟1]將申請文件匯入E-SET[編集送件]
(二)[步驟2]登入憑證(需與上傳至e網通之憑證相同)
(三)[步驟3]勾選欲透過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送件之項目(每次可勾選1至多筆案件,其中專利、商標案件請分次操作。
(四)[步驟4]點選[匯出臨櫃送件檔],並選擇欲存放檔案的路徑。
(五)[步驟5]將[步驟4]匯出之zip檔案存放於光碟片(須為唯讀DVD)。
(六)[步驟6]書面來函載明適用電子傳達替代方式之情形、電子申請文件之件數、光碟片數量及使用人聯絡方式,檢附光碟片,以臨櫃或郵寄送達本局。
智慧局收到書面來函及光碟片,若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且光碟內容可正常讀取,將由專人將光碟片存放zip檔案上傳系統,由系統即時檢核及上傳。若檢核成功將由系統自動寄發成功通知信;若檢核失敗將當面或依書面來函載明之聯繫資料通知失敗原因。
]]>答案> <更新日期>2021072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0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可使用E-SET[已匯出案件]功能,查看哪些案件已透過[匯出臨櫃送件檔]匯出。匯出後,仍應依循電子傳達替代方式操作步驟,將[匯出臨櫃送件檔]匯出之zip檔案,透過臨櫃或郵寄方式,書面來函一併附送光碟片(唯讀DVD)。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1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智慧局收到書面來函與光碟片,若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且光碟內容可正常讀取,將由專人將光碟片內存放的zip檔案上傳系統,由系統即時檢核及上傳。若檢核成功將自動寄發成功通知信。
若檢核失敗將當面或依書面來函聯繫資料通知失敗原因,該件視為未送件,請使用人另行送件。若屆時系統服務已恢復正常,可直接透過線上簽章送件或改以書面申請,如非屬法定可電子傳達替代方式情形,將不受理。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2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智慧局收到書面來函及光碟片,若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且光碟內容可正常讀取,將由專人將光碟片內存放的zip檔案上傳系統,由系統即時檢核及上傳。若檢核成功將由系統自動寄發成功通知信。
使用人收到收件成功通知信後,可使用E-SET[電子申請/查詢紀錄]功能查詢送件情況、透過E-SET或e網通進行線上繳費或下載申請文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3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且光碟內容可正常讀取,依此方式送件成功者,亦屬電子申請,可依電子申請規費減收規定處理。]]>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4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符合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適用情形,且光碟內容可正常讀取時,將進行以下檢核:一、[情形1]電子申請文件之電子檔超過 500MB。
序號 |
檢核項目 |
檢核時間點 |
錯誤情況 |
調整方式 |
備註 |
1 |
授權轉帳用戶欄位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 |
基本資料表有填寫[授權轉帳用戶]相關欄位 |
請移除基本資料表之[授權轉帳用戶]相關欄位再重新操作 |
新增檢核 |
2 |
憑證效期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及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憑證已逾期 |
使用人應確保憑證有效期應仍有至少2週,避免智慧局上傳zip時憑證已失效而導致送件失敗 |
新增檢核 |
3 |
後續來文資料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及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
請填寫正確資料再重新操作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4 |
後續來文未附基本資料表比對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及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
建議一併檢附基本資料表, 若未附送基本資料,請務必參考以下連結之應注意事項: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5 |
e網通會員資格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及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
應事先註冊e網通會員、啟用帳號、上傳憑證,並依送件身分勾選正確的服務項目(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申請人):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6 |
申請書與會員資料比對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及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申請書填寫之申請人/代理人資料或使用憑證,與e網通會員資料不符 |
應事先確認申請書上填寫資料與會員資料相符 (包含姓名或名稱、專利代理人證書號、使用憑證)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7 |
zip檔案格式檢核 |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
必須使用E-SET[匯出臨櫃送件檔]功能匯出zip檔案 |
新增檢核 |
二、[情形2]智慧局資訊系統故障而於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
序號 |
檢核項目 |
檢核時間點 |
錯誤情況 |
調整方式 |
備註 |
1 |
授權轉帳用戶欄位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 |
基本資料表有填寫[授權轉帳用戶]相關欄位 |
請移除基本資料表之[授權轉帳用戶]相關欄位再重新操作 |
新增檢核 |
2 |
憑證效期檢核 |
匯出臨櫃送件檔時及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憑證已逾期 |
使用人應確保憑證有效期應仍有至少2週,避免智慧局上傳zip時憑證已失效而導致送件失敗 |
新增檢核 |
3 |
後續來文資料檢核 |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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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寫正確資料再重新操作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4 |
後續來文未附基本資料表比對檢核 |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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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一併檢附基本資料表, 若未附送基本資料,請務必參考以下連結之應注意事項: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5 |
e網通會員資格檢核 |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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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事先註冊e網通會員、啟用帳號、上傳憑證,並依送件身分勾選正確的服務項目(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申請人):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6 |
申請書與會員資料比對檢核 |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申請書填寫之申請人/代理人資料或使用憑證,與e網通會員資料不符 |
應事先確認申請書上填寫資料與會員資料相符 (包含姓名或名稱、專利代理人證書號、使用憑證) |
電子申請原有檢核 |
7 |
zip檔案格式檢核 |
智慧局上傳zip檔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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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使用E-SET[匯出臨櫃送件檔]功能匯出zip檔案 |
新增檢核 |
若檢核不符合將導致送件失敗,請使用人調整後再重新操作。若屆時系統服務已恢復正常(服務故障之使用情境),使用人可直接透過線上簽章送件,無須再透過電子傳達替代方式送件。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630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5序號> <大類>電子傳達替代方式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請開啟E-SET點選「卡片憑證登入」或「軟體憑證登入」,登入後即可查看憑證到期日。卡片憑證登入後,點選登入者右方「向下箭頭」檢視憑證「有效期限」:
軟體憑證登入後,點選登入者右方「向下箭頭」檢視憑證「到期日」:
]]>答案> <更新日期>20200706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6序號> <大類>其他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您可經由三種方式提交申請案件,]]>答案> <更新日期>202003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299序號> <大類>其他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新申請使用電子方式,後續來文仍可選擇使用電子或紙本方式送件;新申請使用紙本方式,後續來文也可選電子或紙本方式送件。]]>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2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0序號> <大類>其他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於103年3月31日公告,「專利、商標之電子申請表單格式得使用電子或紙本方式送件,並自即日起生效」。]]>答案> <更新日期>2020083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1序號> <大類>其他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智慧局電子申請使用雙金鑰架構,於進行案件編碼、數位信封加密後再以保密通道分段傳送,能確保您的申請案件傳送過程的安全,請安心使用。]]>答案> <更新日期>20131023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2序號> <大類>其他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商標電子申請對於21種商標申請書表提供「線上編輯」服務,可在網頁上直接編輯申請書、上傳附件、簽章後,線上送件,就是一般所稱「Web-base」的編輯與送件方式。 由於專利申請案件需要檢附專利說明書,而專利說明書於性質上不適於線上編輯,故目前專利電子申請未提供線上編輯服務。]]>答案> <更新日期>20230508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3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4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申請電子證書與紙本證書之規費相同,係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及商標規費收費標準收費,不因證書形式而異。]]>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5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證書採用易於流通之PDF格式,使用PDF閱讀器即可開啟。]]>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6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證書與紙本證書樣式相同。]]>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7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一) 專利電子證書:
1. 首次申請專利證書:專利申請案核准後,於專利證書申請書上勾選請領電子證書或紙本證書。
2. 專利證書補換發、專利權讓與、繼承、信託登記:於申請書上勾選請領電子證書或紙本證書。
(二) 商標電子證書:
1. 新申請案:商標申請案核准後,於繳納規費時選擇選請領電子證書或紙本證書。
2. 補換發註冊證或申請商標權分割:於申請書上勾選請領電子證書或紙本證書。
上述均可透過E-SET電子申請或紙本送件,但不論選擇電子或紙本證書,僅能擇一選填,本局將依申請人所選填的形式核發,進入證書之製發作業後將無法更改。
]]>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08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下載電子證書有下列兩種管道:(1) 透過E-SET:
此方式需使用e網通會員帳號及憑證,於「電子公文/簽收下載」點選「電子公文下載」,完成下載後,可於該筆公文之附件取得電子證書檔案。
(2) 透過電子證書下載網址:
連結至本局公文附件(如下圖)所載之下載網址,於該網頁點選案件種類後,輸入欲下載之專利證書號數或商標註冊號數,以及公文附件所載之下載號碼與網頁驗證碼,點選「下載」
(1) E-SET:E-SET電子公文須於發文日後五個工作天內簽收下載,已簽收下載之公文之後亦可再重新下載(如下圖);逾五個工作天未簽收者本局將改以紙本送達,下載方式將變更為以公文附件所載之網址下載電子證書,詳(2)。
(2) 電子證書下載網址:下載期限為6個月,若超過期限後使用者仍有下載需求,可來文向本局提出再次開放下載需求,每次開放期限1個月,申請次數不限,讓申請人可下載原電子證書檔案,不另收取規費。
]]>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10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電子證書具有防偽機制設計,每張證書均會使用智慧局憑證進行數位簽章並提供QRcode,如有真偽及內容正確性驗證需求,請至本局權證查詢系統電子證書驗證網頁,上傳需驗證之證書PDF檔並輸入網頁驗證碼後,點選「送出驗證」按鈕,若證書為本局核發之電子證書則會顯示驗證成功(如下圖)。亦可直接掃描證書上之Qrcode後連線至權證查詢系統取得最新之權利狀態,以查詢該證書是否有效(如下圖)。
]]>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11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為鼓勵申請人領取電子證書,領取電子證書者,如仍有紙本形式之證書需求,可申請紙本副本,收費標準以證明書收取規費(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申請發給證明書件,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6條第1項第12款「申請發給各種證明書件,每份新臺幣五百元。」)。若選領取紙本證書者,則不可再申請電子副本。]]>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12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本局並未強制全面發放電子證書,申請人可擇一領取電子或紙本證書。]]>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13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已失效之電子證書不可重新下載,系統將顯示「此證書已失效」。]]>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 <電子服務FAQ> <序號>314序號> <大類>電子證書大類> <問題>問題> <答案>若有電子證書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客服專線:(02)8176-9009。]]>答案> <更新日期>20221121更新日期> 電子服務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