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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電子申請相關事項
使用電子申請前之確認與準備事項(詳細作業流程請參考e網通網站[線上教學]):
一、若您個人在國內無居住所或您的公司在國內無營業所,您須委託國內代理人方能提出案件申請(不論電子申請或紙本申請,專利法第11條第2款,商標法第6條)。
二、您應先取得下列電子憑證其中之一:
(一)政府機關核發之憑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機關(構)單位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
(二)本局委託台灣網路認證公司核發之憑證:智慧財產憑證IC卡或智慧財產軟體憑證。
以遂行電子簽章送件與e網通網站規費繳納、案件閱覽的功能。
三、請您至e網通網站[會員專區]填寫基本資料登錄成為會員,並將電子憑證匯入至基本資料內的[憑證編號]欄。
四、 參考「商標電子申請方式比較表」與「受理電子申請的商標申請案件種類」網頁說明,選擇使用「新電子申請系統」或「商標線上申請」編輯案件並送件。
(一)至e網通網站[01 案件申請]下之[申請前準備],點選軟體申請之[前往下載]按鈕,至[電子申請系統-下載檔案]頁面,下載並安裝[html2pdf轉檔工具/WORD增益集]與[E-SET],進行電子申請文件之製作,與使用電子憑證進行傳送案件之數位簽章。
(二)至e網通網站登入會員,點選[01 案件申請]下之[商標線上申請]功能,於網頁依序填寫資料,與使用電子憑證進行傳送案件之數位簽章。
•電子申請網站(智慧財產局e網通)
•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電子申請程式
•商標電子申請書表及申請須知
•電子服務FAQ
•受理電子申請的商標申請案件種類
•商標電子申請方式比較表
電子申請客服電話 (02) 8176-9009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 發布日期 : 109-01-07
- 發布單位 : 資訊室
- 更新日期 : 1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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