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21條
法條號碼: | 02002100 |
---|---|
法條名稱: |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第21條 |
中文條文: | 本協定自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締約任何一方得於至少六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協定。 |
相關解釋令函 | 令函日期 |
---|---|
台(82)內著字第8230200號 | 民國082年11月29日 |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