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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89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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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1008901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89條之1
中文條文: 第八十五條及第八十八條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 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電子郵件1000812 民國100年08月12日
電子郵件991124 民國099年11月24日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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