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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8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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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10086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86條
中文條文: 著作人死亡後,除其遺囑另有指定外,下列之人,依順序對於違反第十八條或有違反之虞者,得依第八 十四條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救濟︰一、 配偶。 二、 子女。 三、 父母。 四、 孫子女。 五、 兄弟姊妹。 六、 祖父母。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智著字第09900090800號 民國099年09月16日
台(81)內著字第8114967號 民國081年08月08日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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