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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8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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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號碼: 010083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83條
中文條文: 前條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有關爭議之調解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 發布之。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電子郵件1090609 民國109年06月09日
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8589號 民國084年05月10日
  • 發布日期:102-02-25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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