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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使用報酬率專區
一、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等3家音樂集管團體公告新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共同使用報酬率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及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等三家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已協商訂定新共同使用報酬率,並於114年12月23日公告於渠等網站,於115年1月23日實施,由MÜST擔任單一窗口,相關費率可參考各集管團體網站如下:
二、本局過去(111年8月2日)決定之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共同使用報酬率:
(一)營利性利用電腦伴唱機:每年每台9,400元(含行政事務費,未稅)。
(二)公益性利用電腦伴唱機:
- 為文化、教育或其他公益性之目的而利用者:每年每台6,580元(含行政事務費,未稅)。
- 為公益性等目的而利用而無涉及營利者:每年每台3,290元(含行政事務費,未稅)。
(三)單一窗口:由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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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111年8月2日智著字第11160010261號函 PDF435.58KB,下載8次
- 發布日期:115-01-14
- 更新日期: 115-01-14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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