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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FAQ

    1.5、註冊商標的商品僅出口到國外,並未於我國市場行銷,可認定在我國有使用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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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使用包括為行銷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而進、出口的情形,並不以在國內市場銷售者為限。於我國註冊商標的商品,若以外銷為主,仍用以表彰經營的商品來自受我國註冊保護的商標,且為我國領域出口的外銷商品,自得認為有使用該註冊商標(商5Ⅰ①、②)。

    • 發布日期:101-11-30
    • 更新日期: 114-04-17
    •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 點閱次數: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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