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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規費

    商標規費清單(113年5月1日起生效)

    字型大小:

     註冊申請費

    項目 費用
    商標或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在20個以下,每類新臺幣3,000元;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200元

    商標或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服務
    每類新臺幣3,000元;指定使用在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500元
    商標
    -加速審查
    每類加收新臺幣6,0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5,000元
    電子申請 每件減收新臺幣300元;全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與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相同,每類再減收新臺幣300元。

    註冊費

    項目 費用
    商標或團體商標 每類新臺幣2,5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2,500元

    延展註冊申請費

    項目 費用
    商標或團體商標 每類新臺幣4,0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4,000元

    分割申請費

    項目 費用
    註冊申請案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於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處分前申請分割
    加收新臺幣2,000元

    其他申請費

    項目 費用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每件新臺幣500元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一變更申請案中同時申請變更多件相同事項
    依變更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500元
    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每件新臺幣500元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元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一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授權或再授權多件相同事項
    依授權或再授權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每件新臺幣1,000元
    移轉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元
    移轉登記
    一移轉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移轉多件相同事項
    依移轉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質權設定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元
    質權消滅登記 每件新臺幣1,000元
    異議 每類新臺幣4,000元
    評定 每類新臺幣7,000元
    廢止 每類新臺幣7,000元
    參加異議、評定或廢止 每件新臺幣2,000元
    各種證明書件 每份新臺幣500元
    查閱案卷 每件新臺幣500元
    商標代理人登錄或異動登錄 每件新臺幣500元

    補發或換發註冊證

    每件新臺幣500元


    辦理各類商標申請事項,應繳規費者,請以下列方式,擇一為之:

    1.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2.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行動支付)、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請務必使用本局繳費單上提供之繳費帳號繳費,以利本局對帳。

    3.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票據上所載日期不可晚於送達本局日期)、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4.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商標註冊申請案」、「申請人名稱」、「商標名稱」、「聯絡電話」等項目(俾便聯絡),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寄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5.信用卡:以信用卡進行線上繳納規費,持卡人與e網通會員需為同一人。繳款人於e網通選擇繳費方式,輸入信用卡資料及3D 驗證碼,經檢核成功即完成繳納程序。

    6.約定帳戶扣繳:
    (1)請依照約定帳戶扣繳作業須知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寄送本局,由本局轉送開戶金融機構進行核印手續(請勿自行繳交至金融機構)。
    (2)約定帳戶辦理時間約10個工作天(依各金融機構作業時間為準),請於接獲本局電話及Email通知約定扣繳帳戶成功後,再依照「使用約定扣繳方式繳交各項規費」所列程序繳納規費。
    (3)請依該作業須知選擇線上或紙本扣繳方式辦理各項規費之單次扣繳。

    上述繳費方式如有疑問,請洽商標服務台:02-23767570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 114-04-29
    •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 點閱次數: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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