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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規費清單(113年5月1日起生效)
註冊申請費
項目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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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或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 |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在20個以下,每類新臺幣3,000元;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200元 |
商標或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服務 |
每類新臺幣3,000元;指定使用在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500元 |
商標 -加速審查 |
每類加收新臺幣6,000元。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5,000元 |
電子申請 | 每件減收新臺幣300元;全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與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相同,每類再減收新臺幣300元。 |
註冊費
項目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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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或團體商標 | 每類新臺幣2,500元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2,500元 |
延展註冊申請費
項目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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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或團體商標 | 每類新臺幣4,000元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4,000元 |
分割申請費
項目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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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申請案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於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處分前申請分割 |
加收新臺幣2,000元 |
其他申請費
項目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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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一變更申請案中同時申請變更多件相同事項 |
依變更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500元 |
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一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授權或再授權多件相同事項 |
依授權或再授權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
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每件新臺幣1,000元 |
移轉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移轉登記 一移轉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移轉多件相同事項 |
依移轉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
質權設定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質權消滅登記 | 每件新臺幣1,000元 |
異議 | 每類新臺幣4,000元 |
評定 | 每類新臺幣7,000元 |
廢止 | 每類新臺幣7,000元 |
參加異議、評定或廢止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各種證明書件 | 每份新臺幣500元 |
查閱案卷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商標代理人登錄或異動登錄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補發或換發註冊證
每件新臺幣500元
辦理各類商標申請事項,應繳規費者,請以下列方式,擇一為之:
1.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2.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行動支付)、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請務必使用本局繳費單上提供之繳費帳號繳費,以利本局對帳。
3.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票據上所載日期不可晚於送達本局日期)、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4.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商標註冊申請案」、「申請人名稱」、「商標名稱」、「聯絡電話」等項目(俾便聯絡),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寄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5.信用卡:以信用卡進行線上繳納規費,持卡人與e網通會員需為同一人。繳款人於e網通選擇繳費方式,輸入信用卡資料及3D 驗證碼,經檢核成功即完成繳納程序。
6.約定帳戶扣繳:
(1)請依照約定帳戶扣繳作業須知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寄送本局,由本局轉送開戶金融機構進行核印手續(請勿自行繳交至金融機構)。
(2)約定帳戶辦理時間約10個工作天(依各金融機構作業時間為準),請於接獲本局電話及Email通知約定扣繳帳戶成功後,再依照「使用約定扣繳方式繳交各項規費」所列程序繳納規費。
(3)請依該作業須知選擇線上或紙本扣繳方式辦理各項規費之單次扣繳。
上述繳費方式如有疑問,請洽商標服務台:02-23767570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 114-04-29
-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 點閱次數: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