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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布告欄

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並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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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1452800490號
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

部長 郭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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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公告版) PDF1.12MB,下載1次
  • 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畫線公告版) PDF1.13MB,下載3次
  • 發布日期:114-07-24
  • 更新日期: 114-07-25
  •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 點閱次數: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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