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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104.05.22 公告久莨飲料店等303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之卡拉OK、KTV電腦伴唱機設備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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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0400034150號


主旨:公告久莨飲料店等303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之卡拉OK、KTV電腦伴唱機設備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久莨飲料店等303人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

公告事項:
一、久莨飲料店等303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之使用報酬率項目:「卡拉 OK、KTV:1.電腦伴唱設備:以每台每年2000元計算。」

二、本件久莨飲料店等303人申請審議之事由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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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4-05-22
  • 更新日期: 114-05-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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