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我國及日韓中「數值限定」及「排除式」修正專利案例審查之差異
我國及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專利審查實務,對專利申請修正要件之判斷不 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除修正事項已明確記 載(explicitly recited)於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中不視為引進新事 項外,但未明確記載之修正事項是否屬引進新事項,我國與中國大陸對於前開之 判斷必須符合「直接且無歧異」或「直接地、毫無疑義地確定」,相較日本、韓 國規定之「明顯易見」更加嚴格,由此各國對於數值限定及排除式修正亦存在細 節上寬鬆不同的規定,而造成判斷修正超出結果完全不同之情況。 本文彙整我國及日本、韓國、中國大陸數值限定及排除式修正之相關規定, 並以實際案例探討各國對於數值限定及排除式修正超出之判斷,以期能進一步了 解各國審查實務之差異。
- 發布日期 : 114-05-20
- 更新日期 : 114-05-20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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