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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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近年商標經典案例摘要」已經上線,歡迎參考運用
商標權組為期能幫助國內外市場參與者、學術與實務各界掌握臺灣商標法制的最新發展脈動與相關法律見解,本局篩選近5年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經典案例,完成7則判決摘要及其英譯,內容涵蓋商標維權使用之商品範圍判斷、維權使用之地域範圍限制、低度近似商標的混淆誤認之虞判斷、著名商標之保護範圍是否會因著名程度而有所不同、商標詼諧仿作之判斷與認定、關鍵字廣告與商標侵權判斷、商標權利耗盡抗辯之適用等諸多商標領域之重要爭點,有助於對我國商標法制與實務有更為完整的認識,歡迎各界參考運用。2
「文創產業之智慧財產權服務及綜合座談會」歡迎報名參加!!
專利一組為促進設計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並擴大文創產業之智慧財產權服務,本局特別邀請「國立故宮博物院」合作辦理「文創產業之智慧財產權服務及綜合座談會」,並預計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及南部院區,各辦理一場。 本宣導座談會內容包含設計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四大議題(議程詳如附件內容),各議題除介紹常見智慧財產保護外,更會因應目前最夯之元宇宙議題,淺談元宇宙中之智慧財產布局。歡迎文創工作者、設計師、智慧財產相關從業人員及有興趣的民眾報名參加。活動場次及報名資訊如下:活動場次北部院區場 110年5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 文會堂(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南部院區場 110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30 集賢廳(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報名日期:5月9日起至活動前5天。聯絡人:張小姐 02-2376-7756報名網址:https://activity.tipo.gov.tw/ct.asp?xItem=40621&ctNode=817&mp=1屆時故宮及本局臉書將同步直播座談會內容,歡迎有興趣的臉友一起參與。備註:座談會前3天,主辦單位將考量疫情決議是否延後或取消,另以E-mail通知。3
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概括授權公開傳輸「串流型式OTT(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概括授權公開傳輸「串流型式OTT(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一案。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111年4月27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一、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訂定之概括授權公開傳輸─商業傳輸─非以使用音樂為傳輸之主要目的之「串流型式OTT( 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公開傳輸-OTT( 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前一年度總收入之3.5%計費。免費觀看部分,按播放或觀看總次數乘以1.12元計費。(二)本項費率年度總收入係包含節目及(或)廣告自網際網路播出至家庭訂戶收視之全程各階段公開行為所生使用報酬之總和。 二、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具備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4
111年05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81期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本月專題 — 一案兩請申請之趨勢及企業申請策略研析專利是競爭利器,也是企業命脈。專利「一案兩請」申請策略,就相同發明同時申請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先取得新型專利「權利接續」後取得之發明專利,或兼獲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二權利,有效地保護企業核心技術。然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雖先取得權利,惟行使權利時,需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再進行警告或訴訟,以免有不當行使或濫用權利之風險。「一案兩請」策略,可透過在後的發明專利實體審查,檢視判斷在先核准的新型專利之有效性,對落入先前技術之申請專利範圍進行適當之修正與迴避,以利產品未來專利權讓與或授權,抑或行使專利權的警告或訴訟之攻防。又企業「一案兩請」申請策略,除了儘早取得專利保護產品、權利接續及市場優勢外,是否還潛藏其他效益呢?本月專題「一案兩請申請之趨勢及企業申請策略研析」分析一案兩請與審查及時程間的相互影響關係,並探討本制度潛藏之其他申請效益。本月論述「解析美國著作權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2020年CASE Act小額索賠新制」以美國2020年著作權小額索賠替代制度施行法為題,從著作權蟑螂亂象解析美國著作權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一案兩請申請之趨勢及企業申請策略研析專題一:一案兩請權利接續之申請趨勢研析與審查實務探討(侯建志、林桂忠、施宜佑、李宥甫)專題二:企業以一案兩請進行專利布局之申請策略研析(林桂忠、侯建志、施宜佑、李宥甫)本月論述文章:解析美國著作權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之2020年CASE Act小額索賠新制(林利芝)5
智慧財產局110年中文年報已發行
資料服務組6
111年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1年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88.17%,其中專利比率為89.38%,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2.78%,商標比率為87.23%,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3.42%。1. 2022年3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台灣國際、將群、連邦、聖島、台一、冠群、聯誠、東大、先智、賽恩倍吉、廣流、北美、長江、巨群、寰瀛、聯合、華鼎、萬國法律、文彬。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等。(2) 商標:聖島、台一、理律、台灣國際、金銳、博仲、國際通商、歐格、碩品、常在、連邦、亞信、聯合、巨群、照華、亞律、洪鳳儀、長江、大東、世界。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2. 2022年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連邦、將群、台灣國際、聖島、冠群、台一、聯誠、東大、北美、先智、文彬、寰瀛、廣流、華鼎、巨群、宏景、亞律、長江、聯合。(2) 商標:聖島、台一、金銳、歐格、理律、碩品、台灣國際、亞律、吳鵬君、巨群、博仲、姚漢婷、世界、大東、南一、立群、常在、照華、德米、宏景。3. 2022年3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1) 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5.30%,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2.77%。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2) 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79.42%,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3.87%。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4.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分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 透過代理人申請:(2) 申請人自行申請:5.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送件):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7
本局訂於111年5月至8月間舉辦「著作權推廣工作坊」8場次,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著作權組為使大眾瞭解從事影視音創作、使用網路(如經營自媒體、擔任社群小編、從事網拍、線上教學等)可能涉及的著作權問題,本局今年度5月至8月以「販售非法機上盒、網路商品及深偽技術 (Deepfake) 所涉著作權法規」、「社群小編著作權保護戰」、「疫情時代線上教學經營所涉著作權」及「影視音產業著作權授權實務」為主題,於北中南及線上辦理著作權推廣工作坊共計8場次,邀請專家學者就著作權法制及實務案例進行分享與解說,活動詳情請參考EDM,歡迎踴躍參加。報名請逕至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6Ep24V8
111年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原法定期間末日可延至次一上班日(5月2日)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專利一組關於本局各項申請案件法定期間末日之計算,如遇特定紀念日放假,例如5月1日勞動節,依法務部函釋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的立法意旨為對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之認定,應以整體行政機關觀之,本局於勞動節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故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惟今(111)年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原法定期間末日可延至次一上班日(5月2日星期一)為期間之末日,若有於5月1日前、後工作日實施補假者,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9
111年度「專家服務團智慧財產權講座」活動資訊
著作權組您知道智慧財產權的內容有哪些?有了智慧財產權要如何維護自身的權利?怎樣才不會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合理使用?有關上述智慧財產權林林總總問題,您有疑惑、需要瞭解嗎?本局提供工商企業界、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大專校院與一般社會大眾免費報名,並自行擇選智慧財產權議題、授課日期/時間(2小時)、地點及報名人數(企業至少15人,其他需30人),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即可報名。*本講座活動申請單位並不限於同一企業、機關、團體報名,如果人數未達門檻(15或30人),歡迎聯合其他單位一起申請哦!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活動期間:111年4月至11月30日止報名方式:1.線上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e6BXwEC3hR2rb9tCFJHOtvUCw1h1Wu5vBMBhhw4qLYI/viewform?edit_requested=true2.將報名表e-mail至[email protected]報名專線:(02)2366-0812#219鄭小姐。10
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起跑 總獎金880萬 廣邀發明創作人競逐交流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提升我國創新發明風氣,獎勵國人從事研究發明與創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舉辦總獎助金新臺幣880萬元之「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自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7月28日(四)止受理報名,歡迎近6年取得專利之發明創作人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選。受COVID-19疫情的影響,國際經濟活動及民生生活造成許多限制,發明創作是找出疫情後的新布局和契機的關鍵,也是讓臺灣產業更上層樓的重要因素。此時藉由「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之舉辦,將選拔及表揚國內優良專利,以激發社會大眾對創新發明的熱情。同時為落實獎勵發明人之初衷,提供新臺幣10萬至40萬元獎助金,肯定發明人的創新發明與卓越貢獻,歡迎我國發明創作人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選,爭取殊榮。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https://www.tipo.gov.tw/tw/cp-29-689413-94ffd-1.html】,或電洽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電話:02-2325-6800分機820;mail:[email protected]。11
111年04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80期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本月專題—著作權授權之發展趨勢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Netflix、Spotify、YouTube、Disney+、Podcast等零接觸的串流影音服務平台,在疫情期間,使用人數激增,宅在家讓線上影音夯翻,相關影音著作利用與保護一體兩面,而受到熱議與討論。因應電視台業者希冀公開播送之節目,在網路進行公開傳輸時,能單一化、迅速化及明確化的取得授權,日本著作權法2021年進行修正,增訂「公播同步公傳等」利用型態、授權推定及修正合理使用等相關規定,並擴大裁定補償金制度之適用範圍,以符合實務需要。同屬休閒娛樂的卡拉OK歌廳業者,也有大量利用音樂之需求,利用人期待能一站式取得完整授權,而中國大陸目前法制上,並未採納延伸性集管制度,惟實務上,集體管理組織在進行一攬子許可時,將非會員作品納入其中,而引發爭議。本月專題「著作權授權之發展趨勢」介紹為因應電視台業者的實務需求與授權困境,日本著作權法修正情形,以及中國大陸集管組織對於卡拉OK歌廳業之授權實務進行初步探索。本月論述「我國與中國大陸於圖像設計保護近期變革」以我國審查基準及目前中國大陸專利審查指南的徵求意見稿為中心,介紹專利審查基準修正後對圖像設計等創作保護的影響,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著作權授權之發展趨勢專題一:探討日本著作權法修正重點——促進電視節目中的著作公開傳輸權利處理的便利化(洪若婷)專題二:中國大陸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授權實務初探——以卡拉OK歌廳業為例(楊雅蘭)本月論述文章:我國與中國大陸於圖像設計保護近期變革(胡書慈、吳嘉敏)12
淨零排放有關證明標章資訊專區
商標權組2015年COP21氣候高峰會簽訂「巴黎協定」,代表各國遏阻全球暖化趨勢的共同意志,承諾致力推動減碳政策,將本世紀全球氣溫升幅控制不超過攝氏2度,並每5年檢討各國的減排貢獻。2021年,COP26 氣候高峰會更定調全球氣候變化已達「緊急狀態」,簽訂「格拉斯哥氣候公約」,達成承諾減碳的里程碑。依據 Net zero tracker 統計,全球目前超過130個國家宣示或規劃在西元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我國也已宣布加入此行列。為達成淨零排放,人類的生活方式必須改變,產業也勢將進行綠色供應鏈的轉型。尤其近年來,ESG指標(Environment,Social,Governance)備受重視,企業追求營收成長之外,應將環境保護置於首要,思考如何保護地球,達成與環境共存的永續經營的目標。證明標章是架構於消費與生產兩端的橋梁,良性訊息流動的渠道。我國有許多與環境友善、節能減碳特性相關的證明標章,透過認識這些「綠色標章」,民眾於消費時可選擇貼附有表彰環保、減碳、節能標章的產品,產業亦能針對原物料的特性、產製過程或使用的能源等項目,尋求對應證明標章之認證。淨零轉型是產業的新趨勢,把握淨零排放帶來的新商機,為經濟與環境永續創造雙贏局面。詳細資訊請參閱「淨零排放有關證明標章資訊專區」,專區資訊可由標章名稱、註冊號分別連結至標章官方網頁及其使用標章的申請資訊,快速便捷,敬請多加利用。13
全球設計專利申請最大宗─中國大陸加入海牙協定
專利一組中國大陸在今(2022)年2月5日正式加入工業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預計在今年5月5日生效。由於中國大陸在全球設計專利申請案排名獨占鰲頭(占全球設計專利申請案比重55%)。而隨著中國大陸加入海牙協定後,勢將對海牙協定下的工業設計國際註冊現況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儘管我國並非海牙協定成員國,但與中國大陸不論是在地緣關係和產業合作皆十分密切。爰此,智慧局特就海牙協定之國際工業設計制度概況、以及中國大陸因應加入海牙協定的制度改變作成本篇報告,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本案聯絡人:專利一組三科科長 葉哲維辦公室電話:02-2376-7237承辦人:黃少瑜14
有關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於111年3月10日發函通知電腦伴唱機、卡拉OK及KTV等營業利用人辦理電腦伴唱機使用授權一事,本局函復說明如附件。
著作權組有關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於111年3月10日發函通知電腦伴唱機、卡拉OK及KTV等營業利用人辦理電腦伴唱機使用授權一事,本局函復說明如附件。15
「2022臺歐設計保護研討會」影片已上線,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本局於本(111)年3月9日與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共同舉辦「2022臺歐設計保護研討會」,研討會邀請臺灣及歐洲專家與學者就臺歐設計保護制度的差異、數位化世界所帶來的機會與挑戰、以及著作權與設計保護的競合關係進行分享。 本次研討會相關影音檔已上傳至本局YouTube頻道,內容精彩豐富,歡迎有興趣者前往觀看!16
「2022臺歐設計保護研討會」圓滿成功,感謝各界的參與和支持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1年3月9日(星期三),與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在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辦「2022臺歐設計保護研討會」。 本研討會邀請到比荷盧智慧財產局資深律師Pieter Veeze、歐盟執委會成長總署政策官Adriana (Rianne) van Rooden、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政策官Stephan Hanne、東吳大學法學院章忠信助理教授,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徐銘夆專利高級審查官,就臺歐設計保護制度的差異、數位化世界所帶來的機會與挑戰、以及著作權與設計保護的競合關係進行分享與交流。 來自產、官、學界等逾 188 人現場及線上參加本次研討會,和臺歐雙方專家進行了充分的意見交換及經驗交流,會場互動熱烈。17
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樂迪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櫃公司)申請撤回對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審議一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
著作權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7日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110004091號主旨: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樂迪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櫃公司)申請撤回對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審議一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依據:依好樂迪公司111年3月1日111迪法字第11103011號函及錢櫃公司111年3月1日錢總字第111006號函辦理。公告事項:一、詳如主旨。二、旨揭使用報酬率審議案無其他參加人申請審議,併予敘明。18
111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一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智慧財產業務座談會、111年全球專利檢索與運用說明會及「專利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疫情狀況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李小姐 (02)2376-724519
自111年3月1日起施行「專利申請案跨國就地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
專利三組基於通訊科技發展已臻成熟,且因應社會情勢變化,例如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當事人無法到本局進行面詢時,如可藉由科技設備,而有利於審查程序進行者,在確保審查程序公正透明之前提下,乃放寬於符合本局規定之場所及資訊條件下,辦理專利申請案遠距視訊面詢,爰自本(1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專利申請案跨國就地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本措施主要是提供申請人及專利代理人可自行選定適當處所與本局建置的會議系統連線,直接與審查人員進行三邊的視訊面詢,例如,申請人在日本,代理人在台灣的事務所,與在本局的審查人員直接進行視訊面詢,而無須親自到本局各地服務處透過網路與審查人員進行視訊面詢,可避免舟車勞頓節省時間,亦可提升審查及服務效能。依本局111年3月1日修正施行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本遠距視訊面詢作業之重點在於:一、當事人就舉發案以外之案件,申請於本局以外之適當處所面詢,經本局許可者,得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二、申請遠距視訊面詢之適當處所應符合下列條件;不符合者,不予辦理。(一)非公開場合之處所。(二)具備本局所定之軟硬體設備,且可保持良好視訊品質。三、辦理遠距視訊面詢者,本局人員應當場宣讀面詢事項及詢答重點,並將面詢紀錄以科技設備傳送至遠距端,經出席視訊面詢之人員簽名或蓋章確認後,回傳本局。四、遠距視訊面詢過程,當事人不得拍照、錄音或錄影。申請遠距視訊面詢,相關申請書、申請須知及操作手冊(詳如附檔),亦可至本局局網「專利/專利申請表格/專利面詢申請書」下載使用。 附檔一、專利面詢申請書二、專利面詢申請須知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遠距視訊面詢操作手冊20
111年03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79期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本月專題—更正及更正再抗辯實務研析智慧財產局為順應產業界對專利救濟制度之需求,並與國際接軌,參酌日本、美國及德國等國專利救濟制度,蒐集產官學各界意見,自108年起研擬「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109年及110年分別公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1稿及第2稿,針對專利舉發案件之審議及救濟制度作大幅的變革,由書面審查改採言詞審議及合議審議,進而簡併救濟層級,並採行改由舉發人與被舉發人(專利權人)兩造對審制度,準用民事訴訟程序,且以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另專利爭議案件中常作為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更正制度,將影響專利權範圍之認定,修正條文通盤進行修正調整。本月專題「更正及更正再抗辯實務研析」介紹美國及德國之更正制度,與日本更正再抗辯相關學說見解及法院實務認定。本月論述「從『康寶濃湯展示架』事件論析美國設計專利非顯而易知性判斷實務」以美國「康寶濃湯展示架」事件為例,解析美國設計專利有關非顯而易知性的判斷實務,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更正及更正再抗辯實務研析專題一:淺談兩造對審架構下專利爭議案件之更正制度——以美國及德國制度為鑑(陳盈竹、吳韶淳、林希彥)專題二:日本更正再抗辯實務研析(高健忠)本月論述文章:從「康寶濃湯展示架」事件論析美國設計專利非顯而易知性判斷實務(徐銘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