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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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線上繳納減收專利年費之便利性,即日起線上繳納專利年費作業增加原案件代理人輸入憑證功能,歡迎多加利用!
專利一組為提升e網通線上繳納專利年費便利性及行政效率,使用原案件代理人所屬事務所之身分線上代繳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我國及外國中小企業之減收年費時,增加原案件代理人可輸入憑證功能,藉以確認繳納人具有提出申請減收年費之適格性,輸入憑證成功並完成繳費案件,即可免除須另行檢送減收資格證明或聲明之書面文件至本局之手續,加速確認年費登記(本次新增功能操作方式請參考附件說明)2
公告本局受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衛星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案之審議結果。
著作權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016003760號主旨:公告本局受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衛星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案之審議結果。一、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1項、第4項及第5項規定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108年8月12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大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0月23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二、本案使用報酬費率,決定如下:(一)一般商業頻道(綜合性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向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收取之授權權利金,以下同)總額之0.033%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二)音樂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三)電影台、卡通台: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16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四)新聞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五)體育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六)購物頻道:以前一年度營業毛利30%之0.02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七)文化、教育公益性頻道:以前一年度節目製作費及播映通訊費之0.004%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八)政府所屬頻道(如原民台、客家台):以前一年度政府撥款預算之0.00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九)單曲授權:駁回申請,並請ACMA暫緩實施。備註:本案費率均係包含自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提供節目及(或)廣告,至家庭訂戶收視之全程各階段公開播送行為,所生使用報酬之總和。*上述各種電視台頻道若有播放以歌唱方式吸引消費者購物之營業性質節目時,其使用報酬費率適用以全年度總營收減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1%計算:刪除。3
110年0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0年0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85.03%,其中專利比率為86.60%,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3.67%,商標比率為83.81%,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3.16%。1. 2021年03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聖島、台灣國際、台一、冠群、聯誠、北美、東大、廣流、寰瀛、賽恩倍吉、華鼎、先智、萬國法律、團隊、世界、五洲、宏景國際。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2) 商標:聖島、理律、台一、歐格、台灣國際、博仲、國際通商、金銳、亞太、長江、亞律、大東、碩品、飛翔、永信、照華、世界、聯合、巨群、南一。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2. 2021年0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台灣國際、連邦、聖島、台一、冠群、聯誠、東大、文彬、北美、團隊、聯合、廣流、華鼎、先智、寰瀛、冠德、萬國法律、巨群。(2) 商標:聖島、台一、歐格、理律、金銳、台灣國際、亞律、長江、碩品、大東、翁直寬、萬箖、南一、博研、巨群、永信、世界、亞太、照華、核隼。3. 2021年03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1) 專利: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3.36%,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1.50%。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2) 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81.11%,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3.31%。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4.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份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 透過代理人申請:(2) 申請人自行申請:5.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送件):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4
110年度商標法令說明會自即日起受理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本局將於4/29、5/4、5/10及5/11分別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臺南辦理「110年度商標法令說明會」。本次說明會將介紹我國暨歐盟、美國、日本與中國大陸等國家地區,在實務上如何運用相關法律規範處理惡意申請商標之問題,並透過實際案例分享目前各國實務最新見解,以及我國近期相關案件審理原則。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報名網站5
2021年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慶祝活動-4月26日「智慧財產權與中小企業:創意進入市場、帶領實現夢想」座談會,歡迎踴躍報名~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慶祝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本局與中小企業處共同主辦座談會,有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及中小企業如何布局全球等相關議題,歡迎有興趣的中小企業者報名參與~讓我們一起攻佔市場。(免費報名) 報名請點我6
「2021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發明競賽活動,4/20報名開跑啦~~~4/30前報名享有早鳥優惠,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2021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10月14日至16日於台北世貿中心一館展出,同期舉辦發明競賽活動,徵集優良專利作品參展。本展是你創新發明曝光的最佳平台,並藉由發明競賽肯定,促進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報名參與~~~ 報名簡章請點我7
110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能力認證考試自即日至6月9日受理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建立智慧財產專業能力客觀認定標準,縮短學用落差,本局自99年起委託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舉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今(110)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仍維持「專利類」及「商標類」之考試,「商標類」考試部分並特別增加台南考區,以應中南部考生之需求。 有意參加認證考試人員,可視需要選擇參加認證考試類別,各類別之指定考試科目達合格標準者,即可申請由本局與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共同授予該類別證書。本年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之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可直接掃描以下QR code或至TIPA官網上點選「線上報名」填寫資料,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能力認證報名網專利類 商標類 想看更多請上TIPA網站或撥打專線為您解答官網:https://www.tipa.org.tw/p3.asp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ipa.org.tw/E-mail: office@tipa.org.twTel: 02-2364-30558
110年4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68期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本月專題 — 營業秘密案件審理之分析與檢討企業保護創新投資,除透過專利保護外,亦可尋求受法律永久保護的營業秘密途徑加以保護來確保企業永續的競爭優勢。惟近年來,因高科技產業之高階研發人員被惡意挖角,企業營業秘密遭洩漏,而有營業秘密侵害案件頻傳,其影響層面不僅止於企業間的興衰,可能也會涉及整個國家產業之發展及國安危機。本月專題「營業秘密案件審理之分析與檢討」,探究營業秘密所保護之法益或立法目的等法理基礎,以及評析我國法院就營業秘密構成要件中秘密性及經濟價值所為之判斷,希能促進營業秘密法制之完備。此外,隨著人工智慧高速發展,因應人工智慧發明之特性,功能界定請求項被廣泛運用。本月論述由黃盈笛所著之「人工智慧應用型專利之請求項明確性要件─以功能界定請求項為中心」介紹美國針對功能界定請求項所為之規範,並建議儘速修訂專屬於人工智慧專利之審查基準,以因應當前人工智慧技術快速發展的世代需要,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保護營業秘密之法理基礎暨其對侵權個案判斷之導引功能(張哲倫)營業秘密經濟價值要件的判斷標準—以智慧財產法院106年民營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判決為例(陳志光)人工智慧應用型專利之請求項明確性要件─以功能界定請求項為中心(黃盈笛)9
本局「專利公開資訊查詢」自即日起新增舉發案件及行政救濟資訊查詢,歡迎各界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提供更多專利案件公開資訊,本局於「專利公開資訊查詢服務」新增舉發案件及行政救濟資訊,提供100年3月1日後審定之舉發案收發文歷程,以及經訴願或行政訴訟案件之決定書及判決字號資訊,歡迎多加利用(https://tiponet.tipo.gov.tw/S092_OUT/out)。新功能特色說明如下:新增以舉發案號查詢功能,提供舉發案件收發文歷程(不提供檔案調閱),並可連結至中華民國檢索系統查看舉發審定書內容。提供訴願決定書及法院判決書對應之決定書及判決字號,俾利參考運用。10
公告「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試辦件數額滿
專利二組一、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自今(110)年1月5日起試行以來,由於新創公司踴躍提出申請,目前已達試辦件數,不再受理。二、本局後續將依試行情形再行評估決定是否持續實施或修改本方案。11
公告「國際工業設計分類表(羅卡諾分類)第13版」
專利一組因應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於本(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之「羅卡諾協定(Locarno Agreement)之國際工業設計分類第13版」,本局配合更新我國設計專利原使用之11版,改為13版分類表(如附件PDF檔);並預告本(13版)分類將於110年9月1日正式施行。12
臺日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機制預計於111年1月對外開放服務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有關臺日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機制,依雙方作業規劃預計於111年1月對外開放服務,正式施行日期及相關作業細節本局將另行公告。13
智慧局與工業局舉辦「維修免責條款國際立法例之意見交流會」,圓滿成功!
專利一組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工業局在3月15日共同舉辦「維修免責條款國際立法例之意見交流會」,邀請產官學界代表共計63人與會。二、 本次出席單位包括:智慧財產權與公平法學者、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保處、全國工業總會、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台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外國駐台單位及商會,另外帝寶工業、中華汽車則代表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出席會議。三、 在交流會中,智慧局、工業局先針對全球維修免責條款的最新進展,以及各項專利申請及產業現況進行專案報告。在綜合座談時,外國駐台單位及商會、智慧財產領域工作者以維修免責條款違背政府鼓勵創新研發政策為由持反對立場,而全國工業總會及副廠件業者則希望政府能基於消費者權益及產業發展之考量導入維修免責條款。四、 儘管正反兩方意見仍有分岐,然與會者對於主辦方能邀請不同利害團體充分交流意見皆表示肯定,而相關建議將做為日後評估不同利害團體利益及需求的參考。14
110年02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0年02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83.97%,其中專利比率為86.32%,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4.32%,商標比率為82.12%,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3.24%。1. 2021年02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聖島、台灣國際、台一、冠群、聯誠、北美、東大、廣流、寰瀛、先智、世界、華鼎、團隊、三達、萬國法律、長江、聯合。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2) 商標:聖島、理律、台一、台灣國際、國際通商、博仲、歐格、金銳、亞太、世界、翁直寬、巨群、博研、碩品、聯合、亞律、大東、勤業、飛翔、核隼。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2. 2021年02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聖島、台灣國際、冠群、台一、聯誠、東大、北美、巨群、廣流、文彬、亞律、長江、華鼎、先智、聯合、翼勝、寰瀛。(2) 商標:台一、聖島、理律、金銳、翁直寬、台灣國際、國際通商、歐格、睿加科技、博仲、萬箖、德米、核隼、博研、亞律、巨群、亞太、碩品、大東、世界。3. 2021年02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1) 專利: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3.84%,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0.41%。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2) 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81.92%,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2.14%。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4.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份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 透過代理人申請:(2) 申請人自行申請:5.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送件):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15
申請利用孤兒著作許可授權之程序將更加便捷
著作權組「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於今日(3月11日)發布修正,修正內容為(一)將公開尋找孤兒著作的等待回應時間由30日大幅縮短為10日,(二)增加本局網站作為公開尋找著作財產權人之登載管道,(三)如不知欲利用著作之名稱時得免予記載等,以提升產業對利用孤兒著作的便利性及增加刊登查詢管道,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由於以往針對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也就是俗稱的孤兒著作-著作財產權仍存續卻不知著作財產權人的身分或其所在)的利用,已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規定,訂定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提供民眾得向本局申請許可授權,使利用人有合法利用不明著作的管道。在執行多年後,發現欲利用該著作,雖然已盡一切努力尋找,但因「已盡一切努力」尋找著作財產權人的程序等待期間過於冗長,刊登查詢管道亦有限,且利用人有時無法知悉著作名稱致申請書無法記載,均困擾產業的利用人,阻礙了著作的利用。 因此,本次參酌了日本、韓國等法制作了調整修正,可回應民眾對於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的需求,使申請程序更為便捷,提升孤兒著作的利用率,有助於文創產業的發展。16
公告修正後之「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英文版
專利三組修正後之「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已於110年2月8日公告實施,現另公告修正後之「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英文版。17
110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一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智慧財產業務座談會及110年全球專利檢索與運用說明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疫情狀況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李小姐 (02)2376724518
110年3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67期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本月專題—108年新法施行後舉發審查實務專利舉發制度可藉由公眾審查方式檢視專利權是否妥適之機制,以輔助專利專責機關審查資訊之不足。然考量專利權之安定性及專利權人的信賴利益,108年專利法修正舉發制度部分程序規定,以提升舉發審查效能,有效地解決專利權紛爭。本月專題「108年新法施行後舉發審查實務」,介紹我國專利法及專利審查基準新修正之舉發制度相關措施,藉由平衡舉發案件之兩造攻防時機,簡化專利專責機關之行政流程,並提升調控當事人間攻防之主導權,秉持紛爭一次解決及兩造武器平等之原則,避免耗費審查資源在與解決專利權無關之審查上,並收定紛止爭之效。2020年12月27日美國通過並公布之商標現代化法案,將於公布日後1年施行,修正重點:明定第三人提供證據程序、賦予得彈性調整申請人答辯期間、建構新的清理註冊簿登載資料的單方程序等重大變革。本月論述由夏禾所著之「2020年美國商標現代化法案簡介」針對美國商標法修正之新制內容加以介紹,並詳細說明新建構之單方註銷程序及單方再審查程序,期能提供商標領域從業者儘早掌握此次修法內容,並作為我國商標制度之借鏡,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舉發程序新制與相關議題之剖析(楊淑珍)108年修正之專利法施行後舉發案件實務觀察與探討(張耀文)2020年美國商標現代化法案簡介(夏禾)19
2020年我國商標申請趨勢分析
商標權組去年(109年)本局首次參照WIPO IP統計數據中心(WIPO IP Statistics Data Center)每年定期發布「世界智慧財產指標(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簡稱WIPI)的統計方法,以特定權重計算方式,彙整2010-2019年國內商標申請案,將商標申請所採用的「商品服務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轉換為十大產業類別,深入分析我國產業近10年的發展,並與WIPI 公布的同年度各主要經濟體的數據進行比較,嶄新的觀點,獲致熱烈迴響。今年本局即以2016-2020近5年商標申請數據進行分析,快速切入觀察產業輪動的趨勢。近5年來我國受理商標申請案件數逐年成長,於2019年首次超過11萬類,2020年更逼近12萬類(119,096類)。在2016年至2019年間,外國申請人類別數占比介於34.8%~37%間微幅變動,但從2017年之後,外國申請人類別數已呈負成長,在2020年僅占比30%,較前一年大幅縮減3.91%,由於本國人申請成長幅度達10.69%,致使全年度成長幅度仍逆勢成長6.78%。而依WIPI 2020之2019年的數據顯示,中國大陸商標申請量極為龐大,仍為世界商標申請第一大國,達783萬類,超過第二名美國11.6倍之多。但絕大部分為本國人申請,外國人占比僅3.2%,則較其他國家的外國人申請案占比為低。就產業類別觀察,近5年來我國受理商標申請案類別所屬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農業食材」、「健康醫事」及「商業金融」。本國申請人商標申請案類別所屬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農業食材」、「商業金融」及「健康醫事」;外國申請人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技術研究」、「健康醫事」及「農業食材」,與2018年趨勢相當,占比結構仍與韓國極為相近。以申請人國籍來看,近5年來排名前三名依序均為日本、美國、中國大陸,三者加總占所有外國商標申請案逾半數。日本來臺申請商標所屬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健康醫事」、「技術研究」及「服飾配件」。美國來臺申請商標所屬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技術研究」、「健康醫事」及「休閒教育」。中國大陸商標申請所屬前三大產業類別,分別為:「技術研究」、「健康醫事」及「農業食材」。歐、法、美、日等先進工業國家第1大產業別均為「技術研究」,且「休閒教育」均位居前列,顯現已開發國家的科技硬底子仍強勢維持,同時重視人文精神層面的軟實力產業布局。此外,相對其他國家,2019年日本在「技術研究」領域占比甚高,超過25%,展現日本以「科技創新立國」的招牌仍未褪色。回想去年報告發布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而人心擾動,國人除了充實防疫商品的儲備,對經濟前景亦充滿不確定感,所幸我國及時加強邊境管制,防疫措施得宜,未發生如其他國家的大規模封城、停工及停產情形,整體經濟受疫情衝擊相對較輕。以2020年商標申請數值分布觀察,並沒有發生產業類別區塊的移動,且或因疫情,國人轉為國內消費而有內需力度的維持,致使本國申請案仍相當踴躍。但值得觀察是,外國申請人類別數的銳減,是否係疫情所致及其他經濟體是否為相同趨勢,尚須待WIPI 2021發布之同基期數據為觀察。詳細資訊請參閱「2016-2020年產業申請商標案件趨勢分析」報告。20
原訂「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審查基準(草案)」公聽會第2場次取消
專利三組修訂「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審查基準(草案)」公聽會業於110年2月24日第1場次全部討論完畢,原預訂3月3日舉辦之第2場次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