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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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訂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延長2年
專利行政企劃組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供設計專利申請案更多元而彈性之審查方式,特訂定「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受理設計專利加速實體審查之申請。二、試行期間本局自 112 年 9 月 1 日起,受理本方案之申請,試行期間至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經本局評估,本方案將繼續試行至 115年 12 月 31日止,本局將依試行情形再行評估是否持續實施或修改本方案。三、方案內容(一) 申請時點設計專利申請案於接獲本局通知初審即將進行審查後,至接獲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之期間。(二) 申請方式申請本方案者,應依本局規定之電子方式為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試行期間,本方案免申請規費。(三) 申請事由1. 事由 1:第三人商業實施申請人依事由 1 申請加速審查者,應檢附第三人為商業上實施有關之證明文件(例如產品型錄、報章雜誌等),並應敘明該第三人資訊、實施行為及其起始時間。2. 事由 2: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申請人依事由 2 申請加速審查者,應檢附與申請人名稱相符之獎狀及所對應獲獎設計外觀之證明文件。本事由受理之設計獎項如下:(1) 我國金點設計獎(2) 德國 iF 獎(iF Design Award)(3) 德國紅點設計獎(Red Dot Design Award)(4) 日本優良設計獎(Good Design Award)(5) 美國傑出工業設計獎(International Design Excellence Awards,IDEA)3. 事由 3: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人依事由 3 申請加速審查者,每一新創公司於同一年度以 3 件為限。本方案所適用之新創公司,為依我國公司法或外國法律組織登記設立未滿八年之公司;公司設立期間之計算,自該公司設立之日起至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日止,未滿八年者;前述期間之計算,如主張優先權者,以最早之優先權日為準。申請人為外國公司者,應檢附外國公司設立日期之證明文件,並提供中譯本;該證明文件非正本者,應提供切結書。62
公告更新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及服務名稱 暨檢索參考資料異動內容
商標權組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2-2025版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309項、刪除33項,另增刪修34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如附表)。 以上異動將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請以本局資訊室公告為準)。申請人如欲運用「快軌機制」,且於114年1月1日後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請下載最新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置內容不同,而無法符合「快軌機制」條件及享有減收規費之優惠。 自即日起,「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異動後新版本)」之全部類別文檔,可於商標檢索系統/布林資料查詢「3.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查詢」下載,歡迎各界參考運用。63
公告「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專利行政企劃組主旨:公告「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作業規範」第2點第1款。公告事項:一、補助之項目: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工作項目詳計畫構想書)。二、申請期間:113年12月11日至113年12月31日前,函送工作計畫書一式12份、聲明書及資格條件證明文件至本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三、申請程序詳計畫構想書。四、補助資格條件:(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全國性工商團體,具執行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擔任溝通平台工作之經驗。(二)熟悉兩岸智慧財產權產業政策,能適時提供政策建言供政府參考,並具擔任產業界與兩岸政府溝通橋樑之能力。(三)具備智慧財產創新研發專業人才培訓機制,並針對產業關切議題能適時舉辦相關研討、說明會之能力。(四)具備發行、營運智慧財產權相關期刊及電子報,並提供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資訊之經驗。(五)具有完備之專案管理、財產管理、人事管理、會計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制度。五、審查方式:本局將召開審查會議,依申請單位提出之工作計畫、簡報內容及詢答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辦理補助簽約事宜,詳如計畫構想書。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年補助1家,受補助單位應自籌至少新臺幣30萬元,補助比率上限為78.43%,補助金額上限計新臺幣109萬1,000元。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本局114年度核定之補助金額計新臺幣109萬1,000元。八、檢附本案計畫構想書、契約書範本及聲明書各1份。64
113年12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擴大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提供各界參考利用,歡迎查詢。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專利主題網>點擊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專利案件逾期未繳費領證,還可以補領嗎?二、 發明專利核准後分割和領證是分開的嗎?兩者之間是否有先後順序?三、 智慧局核發之專利證明文件,除了專利證書有電子及紙本可供選擇外,是否有其他證明文件具備電子版?四、 於我國申請專利並主張國際優先權,優先權基礎案之專利申請人與我國申請案之專利申請人不一致,是否會影響優先權主張?五、 發明人放棄姓名表示權聲明書,智慧局是否有制式範本供民眾使用?六、 是否可以同時辦理增加申請人和發明人?七、 如果申請專利時已超過主張優先權之法定期間,可以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嗎?八、 不同案件之年費繳納通知單,可開立1張支票同時繳納嗎?九、 發明專利申請案核駁或核准在先,是否仍會進行公開作業?十、 申請書外國公司或自然人其中文名稱或姓名欄位可以有標點符號嗎?65
第4屆「臺加智慧財產政策對話會議」順利圓滿召開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第4屆「臺加智慧財產政策對話會議」本月3日在臺北實體召開,雙方就「數位轉型經驗及成果」、「專利申請前公開/優惠期」及「推廣智慧財產權意識」等議題交換意見。66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招標案資格審查結果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業已於113年12月3日完成資格審查,符合投標規定廠商名單請參考附件一。 本案將於113年12月6日下午2時於本局7樓會議室舉辦測驗,請符合投標資格廠商準時參加。 測驗相關文具請廠商自行準備,並請廠商於考試當天攜帶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查核。測驗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二。67
本局「專利商品化教育宣導網」與「中小企業IP專區」網站資料已移至本局官網,原有網站將自113年12月16日(一)上午10時起停止服務,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持續提供智財資訊,本局已將「專利商品化教育宣導網」與「中小企業IP專區」網站資料移至官網之商品化專區及中小企業IP專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同時原有「專利商品化教育宣導網」與「中小企業IP專區」,將於本(113)年12月16日(一)上午10時起停止服務。68
「電動車產業開發關鍵零組件之專利趨勢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一組全球汽車產業面對淨零碳排的政策,各國紛紛加速燃油汽車轉型電動化。我國為實現2050運輸載具電動化之目標,正積極推動電動車產業開發關鍵零組件之政策。而未來電動車正朝向高智慧和高效能的發展,散熱與熱管理技術成為其發展的一大挑戰。本報告係以Derwent Innovation專利資料庫,蒐集2014~2023年與電動車相關的散熱技術專利,並將電動車散熱分成「電池散熱」、「馬達散熱」及「熱管理系統」等技術主題,進行專利及趨勢分析,以及分享各主題具體案例,盼助我國電動車產業技術發展的參考。69
公告修正「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實施。
專利審查二組一、本局於113年試行「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即將於本(113)年12月31日屆滿,為使獲國家獎項之新創公司及接受政府輔導之公司申請後4個月內取得專利,促進新創產業智財布局,本局特修正本方案內容,適格申請人由原本的設立未滿八年之公司的第一類申請人,另新增二年內獲得國家獎項之具創新研發能力公司的第二類申請人,以及受本局委託執行單位輔導之公司的第三類申請人,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實施。修正方案內容及答客問詳如附檔。二、新創公司參與本方案之心得分享,可至智慧財產局YouTube 頻道觀看,連結:(一)抱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曼堤司高位股份有限公司(三)優思瑪特股份有限公司70
113年12月號第312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之商標權利保護機制網路的影響無遠弗屆,除了商業活動逐漸轉向數位世界外,亦增加業者註冊域名的需求,惟以他人著名商標中之文字註冊域名,若使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可能產生侵害商標權的風險。為解決此類爭議,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發展多種域名體系之商標權利保護機制,以維護全球網際網路運作之穩定、可靠、多元及安全。鑒於新通用頂級域名的新申請回合預定於2026年開放,我國業者可趁此機會了解該等機制,以掌握相關應對與處理之道。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之商標權利保護機制專題一: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之商標權利保護機制介紹(陳宏杰)專題二: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之商標權利保護機制相關議題近期發展(陳宏杰)本月論述文章:論述一:我國上市櫃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揭露概況評析(謝尚廷、林采薇、鄭筑云、薛富丞、羅育如)論述二:商標戲謔仿作有無界限——探討美國最高法院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案(陳柏全)71
本局訂於114年1月起實施檢送原案為電子申請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時須進行轉檔,且若未轉檔將阻擋送件,為避免影響時效,請預為因應準備。
資訊室為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本局訂於114年1月起實施原案以電子申請方式送件者,後續提交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無劃線本)時,須比照新申請案說明書先進行轉檔,若未以轉檔工具進行PDF轉檔,於使用E-SET送件時會加以阻擋,將影響送件時效性。統計顯示,本(113)年度6至10月間,電子申請案件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之事務所累計已有127家(詳見下表),由於相關作業即將全面實施,提醒各界提前做好準備。同時本局已將常見的轉檔失敗問題彙整至電子申請FAQ網頁的「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分類中,歡迎各界參考利用,如果使用電子送件服務遇到任何問題,請隨時洽詢本局電子申請客服專線:(02)81769009,或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72
從發明專利公開案件20年趨勢 看全球和我國化學領域專利技術發展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近20年全球發明專利前2大領域從化學領域移轉到電機工程,於我國化學領域每年成長4.6%高於電機工程領域2%2003年,全球PCT專利案件公開件數以化學領域(33,461件)領先,電機工程領域(30,616件)次之,隨著申請人專利布局移轉,2023年電機工程領域激增至105,437件,超越化學領域(58,102件);化學領域平均每年成長2.8%,低於電機工程領域(+6.4%)。我國(TIPO)部分,近20年電機工程領域公開案件數均穩居首位,2023年電機工程領域21,130件,高於化學領域13,677件。然而,化學領域平均每年成長4.6%,高於電機工程領域(+2.0%),不同於全球趨勢(圖1)。電機工程領域包含「半導體」、「運算科技」、「數位通訊」等技術領域。化學領域則涵蓋「藥物」(例如抗病毒藥物、治療或減緩症狀藥物)、「生物科技」(例如診斷方法、疫苗)、「高分子化學」(例如半導體的高分子半導體材料)、「表面處理」(例如半導體、鋼板、玻璃等的鍍膜)、「有機精密化學」(例如相關化妝製品,口紅及睫毛膏)等多個技術領域(表1)。近20年美國於全球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案件穩居首位,日本在我國持續領先近20年美國於化學領域PCT發明專利公開件數穩居全球首位,每年超過12,100件。日本表現也不容小覷,從2003年約4,600件上升至2023年約9,700件,並在2022年前穩居第2。值得注意的中國大陸快速崛起,2023年以約10,200件上升至全球第2,南韓亦於2022年超越德國,2023年上升至約4,250件(圖2)。近20年日本於我國(TIPO)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件數穩居第1,從2004年約1,900件上升至2023年約5,200件,我國與美國專利量先後排序第2,2023年分別上升至約2,100件、2,700件。中國大陸、南韓快速增長,2020年均超越德國,2023年分別上升至約1,300件、660件(圖3)。2023年美國於全球及我國「藥物」占比均高居第1,日本在我國「高分子化學」、「表面處理」、「有機精密化學」領先各國進一步觀察,2023年全球化學領域PCT發明專利公開案件最主要的技術領域內之「藥物」、「生物科技」,美國以占比38.3%~38.4%高居第1,中國大陸(19.7%~19.8%)排序第2,日本、南韓、德國占比則均低於9%,凸顯美國在全球的主導地位(圖4)。2023年我國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案件最主要的技術領域,以「藥物」、「高分子化學」、「表面處理」、「有機精密化學」4項為大宗。在「藥物」領域以美國占比33.8%最高,其次為我國、中國大陸、日本,占比均約13.3%~16.5%。「高分子化學」(67.9%)、「表面處理」(45.8%)均以日本為最大宗,遠高於美國和我國。在「有機精密化學」,日本亦居於首位(27.3%),我國(25.9%)緊隨其後,中國大陸(14.6%)排序第3,顯示各國家(地區)在化學領域不同技術的競爭格局,美國在醫藥、日本在高分子化學、有機精密化學領先各國(圖5)。2023年全球化學領域前25大申請人涵蓋產業廣,我國前25大申請人分布在半導體材料等產業進一步分析,全球化學領域之專利申請人,是值得產業關注的目標。2023年,化學領域PCT專利公開案申請人,以德國巴地斯顏料化工廠(371件)居首,美國加州大學(328件)、法國萊雅(296件)次之。前25大申請人包括化工產業的巴地斯顏料化工廠和LG化學,全球美妝巨頭法國萊雅,日用品大廠聯合利華和花王,以及來自鋼鐵製造、電子材料、顯示器材料、特殊玻璃等產業的申請人與學研機構,其中10個來自日本,6個來自美國,2個來自中國大陸,顯示各國家(地區)於全球化學領域的布局各據其優勢持續奠基(圖6、表2)。2023年我國(TIPO)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案申請人,以日本日東電工(255件)最高,其次為日本富士軟片(188件)、美國應材(179件)。前25大申請人分布在半導體材料、消費電子材料及顯示器材料等產業,其中來自日本的申請人占大多數,共17個,2個來自美國,2個來自中國大陸,我國申請人僅有工研院進入前25大(圖6、表3)。「≪2023年WIPO與TIPO受理發明專利申請趨勢比較分析─專題分析≫近二十年WIPO與TIPO發明專利技術領域成長趨勢分析」已置於智慧財產局專利主題網「研究報告」之「趨勢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lp-979-101.html)。73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完成二篇專利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行政企劃組在淨零排放、數位轉型的趨勢下,鈉離子電池、5G與 AIoT成為全球科技競爭的焦點。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完成「5G與 AIoT 整合應用之專利布局分析」及「鈉離子電池專利技術分析」兩份專利分析報告。透過分析各國及各企業的專利布局,瞭解全球在相關技術研發上的競爭態勢,並找出臺灣產業在技術創新方面所面臨的挑戰與機會,以協助政府與企業制定更具針對性的科技發展策略,提升我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報告可連結至該中心索取,歡迎各界參考。74
本局「全球專利檢索系統」自113年11月22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113年11月22日起變更「全球專利檢索系統」之服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gpss/,舊版服務網址(https://gpss.tipo.gov.tw/)預計於本(113)年12月5日關閉,若需任何協助請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75
補充說明本局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一章2.4.1.3.1節「界定發明之技術特徵不正確」之內容
專利爭議審查組現行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一章第2.4.1.3.1節「界定發明之技術特徵不正確」一節列舉兩種不明確的情形,(1)「例如以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該組成物某一成分的上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下限值之總和超過100%」,以及(2)「又例如以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該組成物某一成分的下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上限值之總和低於100%」。其中所述「以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係配合所舉例子使用「由…所組成」之封閉式連接詞而加以說明,且此段文字係以「例如…」先為說明,因此,文義上為舉例說明,並非意指以開放式連接詞所界定之組成物無須判斷成分含量百分比是否不明確。有關開放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其成分含量百分比是否明確之判斷原則:(a)請求項不論以「開放式」或「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其某一成分的上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下限值之總和超過100%時,皆不合理,導致請求項不明確。(b)請求項以「開放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其某一成分的下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上限值之總和低於100%時,表示其尚可包含其他未記載於組成物之成分,可使含量總和達到100%,不會導致請求項不明確。76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局網最新消息公告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業已於113年11月22日正式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test.pcc.gov.tw/pis/index.jsp)若針對投標方式、考試方式或工作內容有興趣者,歡迎隨時來電詢問。專利行政企劃組 楊小姐,電話:02-2376728677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4話,歡迎各界至 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4話,觀迎各界至本局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新思精機眾人思索著反訴策略,並成功找到了比對侵權成功的對方產品。但是老闆不甘於此,想要藉由勝訴取得更多話語權,修復兩家公司之間的平衡關係。來到開庭日,本以為能在爭執過程中順利過關的新思精機,卻被晨栖電機抓住某個把柄而錯失勝機。但此時的英娜,卻接收到某個她並不了解其內涵的訊息,而其將成為推翻現況、把爭訟畫上句點的關鍵。正式對簿公堂,不成功便成仁的IP日常劇場第14話。78
本局已建置「高齡科技技術推廣平台」,並提供相關產業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支持國內高齡科技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本局已建置「高齡科技技術推廣平台」並自即日起對外開放服務,該平台提供相關新聞、專利文獻、專家文章以及產業趨勢分析等資訊,以多元整合方式協助高齡科技產業快速有效地掌握技術趨勢及新知,進而強化研發創新能量,歡迎多加利用。其中產業趨勢分析資訊部分,本(113)年度本局以「高齡運動賦能」及「高齡食品」為範圍,完成下列4份產業分析報告,歡迎下載參考:高齡運動賦能趨勢分析報告:深入探討人口老化帶來的經濟挑戰和健康需求,展示了運動科技如何成為高齡者健康賦能的重要工具。AI運動復健平台專利布局分析報告:提供 AI 應用於運動復健相關技術的專利技術探勘和專利布局建議,了解各國以及我國的發展趨勢和產業應用需求,進而提供制定研發方向、技術發展規劃之建議。高齡食品趨勢分析報告:揭示了全球保健食品市場的最新動態,並提供國內外專利布局的洞察,以幫助企業制定技術開發與市場佈局策略。高齡食品之益生菌專利布局分析報告:詳細分析了益生菌在高齡健康管理中的潛力,透過專利數據提供技術發展和競爭戰略建議,幫助業界捕捉這一藍海商機。79
2024年第3季各國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政策動態報導,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隨著全球對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議題關注日益增加,各國的政策動態也在不斷演變。智慧局持續追蹤歐盟、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英國及美國的SEP相關事件及政策動態,透過蒐集網路公開之SEP相關新聞訊息,分析整理製作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期能增進產業對涉及SEP議題之進一步理解,幫助產業把握主要市場的專利布局策略。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於2024年7月22日推出一站式標準必要專利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資源中心),彙整並提供標準必要專利(SEP)的綜合資訊。UKIPO設立此中心目的在於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更了解標準必要專利生態系統及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授權,提高生態系在定價和必要性方面的透明度,及提高爭議解決(包括仲裁和調解)的效率。本報告介紹資源中心及其所提供之資訊內容,供讀者對於資源中心能有初步認識,進而在面臨相關議題時,能迅速取得相關資源作為參考。資源中心所提供之資訊分成四大部分,在每一部分中分別記載當面對標準必要專利議題時,可能會遭遇的各種問題、相關詞彙,以及如何應對之指南。第一部分介紹標準必要專利於標準開發時所需遵守的標準發展組織(Standard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SDO)之智慧財產權政策;第二部分介紹標準必要專利取得專利權後,在授權時須注意之原則;第三部分則在探討標準必要專利授權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時可尋求之解決及補救措施。第四部分為附加資源,包含英國標準必要專利判例、詞彙表與國外標準必要專利資訊連結。各部分之說明希望能幫助企業了解它們可能與標準必要專利生態系統的各個方面相互作用之處,以及如何更有自信的處理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問題。英國資源中心的推出為企業提供重要指引,有助於增進透明度並推動技術創新。儘管其在國際司法和未來立法方面的具體效果尚待觀察,但這是英國政府應對標準必要專利挑戰的關鍵一步。未來應持續追蹤該政府的政策動態,以便應對可能的立法變化。本報導旨在提供有關全球SEP相關政策動態之最新訊息,歡迎外界參考。如有任何關於本報導之詢問或進一步訊息,請聯繫:專利審查二組通訊審查科徐雨弘科長 (02)2376-7216;E-mail: [email protected]80
為強化說明書段落編號資料正確性,本局將自114年1月起阻擋不符合規則之案件,且為利因應準備,自18日起提供新電子申請系統2.6.2版更新程式,新增「說明書段落編號」檢核及提醒機制,歡迎下載安裝。
資訊室為使說明書之XML與PDF之段落編號一致,自明(114)年1月起轉檔工具(Html2Pdf)進行說明書轉檔時,將一併檢核說明書之「段落編號」是否符合編寫規則,若不符合則會阻擋轉檔。為利使用者預為因應準備,本局提供2.6.2版更新程式,於程式更新後說明書轉檔檢核出「段落編號」未依編寫規則時,會出現提示錯誤訊息,但仍可繼續轉檔,於114年1月後才會阻止轉檔。相關功能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為進行程式更新,請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於113年11月18日起,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手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6.2版」與「E-SET 2.6.2版」新版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