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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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商標權組經濟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1252800450號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附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 部長 王美花 - 102
本局提供WIPO ST.26標準及其附錄之中譯文,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本局自去(111)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WIPO ST.26標準,為使本國申請人熟悉WIPO ST.26標準及強化申請人編製符合國際標準之XML序列表之能力,特將WIPO ST.26標準全文及其附錄予以中譯,歡迎各界參考利用。詳細內容參見「ST.26 標準及其附錄」中譯文。中譯文依據版本參見(https://www.wipo.int/export/sites/www/standards/en/pdf/03-26-01.pdf)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連絡窗口:專利審查一組生技醫藥審查科科長林奕萍連絡電話:2376-5343 - 103
本局「舊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將於今(112)年8月15日起終止服務,若有相關線上繳費需求,請多加利用新版系統。
資訊室為提升規費線上繳納作業便利性,本局前已於去(111)年11月28日開放「新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對外服務,提供應繳規費資訊、我要繳費、繳費須知、繳費資訊查詢、專利年費試算及電子收據查詢等功能,並自今(112)年3月21日擴增申請約定扣繳帳戶、定期扣繳設定、紙本送件線上繳費等功能、4月11日擴增信用卡線上繳費方式,各功能均支援跨瀏覽器及行動裝置使用,上線迄今運作正常。本局97年上線之「舊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將自今(112)年8月15日起關閉不再對外服務,歡迎多加使用新版系統服務,如需要任何協助,請洽詢電子申請客服專線(電話:02-81769009、信箱[email protected])。 - 104
公告修正「電子申請約定」
資訊室為優化電子申請服務,提升行動裝置使用便利性,本局規劃於本(112)年度起將逐步建置各項電子申辦服務可使用行動憑證進行簽章及身份驗證之機制,預計於6月中旬開放「商標線上申請、我的儀表板、我的案件」等功能可使用本局委託台灣網路認證公司核發之智慧局專屬行動憑證(預計112年5月8日開放申請)進行簽章及身份驗證,下半年起亦將陸續辦理其他相關電子申辦程式增修,以擴大支援內政部核發之行動自然人憑證。因應前述行動憑證推動,爰配合修正「電子申請約定」納入相關規範,並自公告日起30日後(112年6月16日)生效。檢附「電子申請約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版文件,請見附件。 - 105
112年5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112年5月1日施行的發明分割案說明書與原申請案說明書要檢附差異部分劃線頁和有固定的繕打格式嗎?二、112年5月1日施行的發明分割案說明書與原申請案說明書要檢附差異部分劃線頁需要檢送整份說明書?三、發明名稱是說明書的一部分,發明分割案需檢附劃線頁嗎?四、如果整份說明書僅修正一個錯別字,需要劃線頁嗎?五、申請人如未主動檢附分割案差異劃線頁,分割案會不受理嗎?六、申請書代理人為A專利師,委任書有A、B、C等3位專利師,智慧局會要求補正申請書嗎?七、特別委任事項只在委任書上載明「有委任專利法施行細則第10條所列之特別委任事項」就可以嗎?八、中華民國籍的A公司和美國籍B公司共同提出一專利申請案,B公司不想委任代理人辦理可以嗎?九、申請人收到專利核准審定書或處分書,如果要自己辦理領證,如何辦理?十、台灣申請人透過專利代理人提出專利申請案,取得專利後繳納年費,智慧局會把專利年費繳費通知單,直接寄給申請人嗎? - 106
智慧財產局於「2023新一代設計展」活動資訊
專利一組講座活動:《從不同角度保護好設計:別讓仿冒者炎上好創意》你知道嗎?英國有高達61.5%設計師的創意遭別人抄襲;新一代設計展可能成為別人抄襲創意的破口;也許……,下一個被別人抄襲創意的就是你。透過20餘年的智慧財產權實務經驗分享設計院校不會教的事,本次主題著重在如何善用不同的智慧財產權類型,讓你的好設計成為一門好生意。除設計專利之介紹與申請外,並分享國內外的優秀設計專利申請案例,通過案例的分析和解說,讓參與者了解如何利用設計專利保護自己的優良設計作品。活動日期|112年05月22日(一)活動時間|下午 16:10 ~ 17:00活動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 4F設計沙龍區費 用|免費參加(*仍須另購新一代設計展門票入場)駐展服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新一代設計展設計專利諮詢服務站由智慧財產局派駐之專業人員,提供設計專利相關申請、審查及檢索資訊等諮詢服務。駐展時間:112年05月19日 ~ 05月22日展覽開放時間地點:南港展覽館2館 1F展場(攤位編號:S-09)======================================================講座報名連結: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305030344111613139622 - 107
112年5月份的智慧財產權月刊第293期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本月專題—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專利申請人主體同一性之認定,對於專利申請日及日後申請人變更或讓與之影響甚鉅,以我國專利申請案為例,於申請發明專利後,聲明原共同專利申請人美國國家衛生署為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之下級單位,不具法人格,應更正為美國生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嗣經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依據專利審查基準規定,認定其已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而處分延後其專利申請日至專利申請人確立之日。專利申請人不服,提出相關行政爭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169號判決,宣判專利申請人主體之認定應以「權利義務主體」為認定標準,基於上下級機關為同一權利主體,專利申請人變更名稱如未涉及權利主體之異動,不應延後其申請日。前揭最高行政法院對主體同一性之判決結果,將影響智慧局就不同行政機關之間是否具申請主體同一性之判斷基礎,由「行為主體」解釋轉變為「權利主體」,於專利審查實務上造成衝擊,本期爰以「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為專題,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169號判決出發,彙整五大局就申請人變更之相關法規及實務,並與我國現行規範進行分析,並探究法院判決理由及對未來案件所產生之影響,以作為後續修正或調整相關法規及實務作法之參考。本期尚收錄二篇論述,一為「元宇宙中NFT相關之美國著作侵權爭議與訴訟案例初探」;另一為「商標侵權損害賠償額計算之探討——以美、德、台之法制為核心」。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專題一: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上)——以專利五大局相關規定為例(李頤澤)專題二: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下)——以我國規定及司法判決為例(邱俊銘)本月論述文章:論述一:元宇宙中NFT相關之美國著作侵權爭議與訴訟案例初探(陳家駿)論述二:商標侵權損害賠償額計算之探討——以美、德、台之法制為核心(陳昭華、王敏銓) - 108
111年中文年報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全文下載電子書目次局長的話推動淨零排放111年亮點111年專利商標申請統計重點縮寫表組織、預算與人力壹、智慧財產權申請現況貳、智慧財產權審查與服務參、智慧財產權法制肆、e化環境與便民服務伍、促進產業智慧財產創造與應用陸、國際與兩岸交流合作柒、智慧財產權執行附錄 - 109
「2023臺歐標準必要專利研討會」圓滿成功,感謝各界參與和支持!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2年4月25日,與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及歐盟在臺商業與法規合作計畫(EBRC)在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2023臺歐標準必要專利研討會」本研討會邀請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政策官Anneli Andresson、歐洲商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主席江東林、公平交易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胡祖舜處長,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賴恩賞專利審查官,就歐盟標準必要專利發展、歐盟標準必要專利與訴訟禁訴令之探討、標準必要專利與競爭法關係及標準必要專利與資訊透明性探討進行分享與交流。來自產、官、學界等逾160人參加本次研討會,和臺歐雙方專家進行了充分的意見交換及經驗交流,會場互動熱烈。 - 110
符合WIPO ST.26標準之xml序列表中譯要求大鬆綁,並自即日生效。
專利二組本局自去(111)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WIPO ST.26標準,持續關注外界反映意見,基於提升專利申請人編製xml中文序列表之便利性及加速申請程序考量,自即日起鬆綁xml序列表之中譯要求,僅發明名稱、申請人、發明人須中譯,其他特定限定詞內容無須中譯。對於本局已通知XML中文序列表有漏未中譯應行補正之申請案,若符合鬆綁條件亦可適用。另,為利文件齊備日之認定及後續審查,有關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以外文本提出專利申請時,建議一併檢送獨立之xml英文序列表。配合修正「實施WIPO ST.26標準」Q&A。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連絡窗口:專利審查一組生技醫藥審查科科長林奕萍連絡電話:2376-5343 - 111
112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一,本局於當日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專利一組關於本局各項申請案件法定期間末日之計算,如遇特定紀念日放假,例如5月1日勞動節,依法務部函釋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的立法意旨為對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之認定,應以整體行政機關觀之,本局於勞動節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故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今(112)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一,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5月1日星期一)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 112
112年4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 一、 我住在臺北市以外的縣市,不方便自己到智慧局,可以請智慧局郵寄專利申請書表給我嗎?二、 我已經準備好要郵寄專利申請書、摘要、說明書和申請專利範圍,請問規費該如何繳納?三、 我的專利已經在臺灣提出申請,取得申請案號及申請日,我要到國外提出申請並主張優先權,請問要申請什麼證明文件給國外專利局?四、 專利申請人為國外公司,請問代表人姓名一定要翻譯成中文嗎?五、 我申請發明專利時沒有一併提出實體審查,現在提出實體審查的3年限期接近,但我不想申請實審,請問我需要撤回發明專利申請案嗎?六、 我有一件綠色電能技術的專利申請案已提出申請,想問可以加速審查嗎?七、 我收到專利核准審定書,請問可以同時申領電子專利證書和紙本副本嗎?電子專利證書要怎麼下載?八、 我有專利權要辦理讓與,若是無償讓與專利權要檢附完稅證明嗎?九、 我有一項發明創作,先前己提出新型專利申請,且領有專利證書,最近我改名字,要如何換發一張新的專利證書?十、 我的專利逾期沒繳年費,專利權消滅後要如何申請復權? - 113
公告修正「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新增「分割案說明書未完全援用原申請案說明書之範例」1式,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生效
專利一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發文字號:智專字第11221001950號公告修正「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新型專利分割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新增「分割案說明書未完全援用原申請案說明書之範例」1式,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生效。 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配合112年3月24日修正發布之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8條第3項,於旨揭申請書表之附送書件增列「分割申請案之說明書未完全援用原申請案申請時之說明書」勾選欄位以利專利申請人使用,並新增差異部分劃線頁及說明範例供參考。二、旨揭公告修正之專利申請表格,請至本局專利主題網依序點選「申請表單」 /「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使用。 - 114
2022.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已登載本局網頁
專利一組2022.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已登載本局網頁,自112年3月1日起之新申請案本局已依新版2022.01國際專利分類予以分類,專利公報自112年4月1日起、發明公開公報自112年6月1日起,以新版2022.01國際專利分類刊登。 - 115
112年3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申請人多項專利(申請)權同時轉讓他人時,請問是否可以透過智慧局所提供一文多案號的方式申請辦理?二、 公司之代表人已經變更,請問已向智慧局提出申請的各項專利(申請)權應辦理什麼手續?三、 在臺工作之外國人已領有居留證,是否可以共同申請專利?委任書簽署格式有無其他規定?四、 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同時主張國際優先權,請問優先權證明文件之補正期間如何計算?五、 發明專利案已經初審核准審定,申請人如不辦理領證,還能提起分割申請嗎?六、 分割案與原申請案之申請人、發明人、代理人必須相同嗎?七、 申請專利時申請書之發明人姓名打字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如已領證,請問專利證書要怎麼處理?八、 專利權人是否可以向智慧局申請另外核發英文版本的專利證書,費用多少?九、 未收到繳納專利年費之收據,可以申請遺失補發嗎?十、 專利申請案已經核准尚未領證,欲轉讓權利予他人,後續應該如何辦理? - 116
112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一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 2 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 12 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專利法令說明會、智慧財產業務座談會及專利檢索系統說明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疫情狀況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 承辦人員及電話:張小姐 (02)2376-7249 - 117
112年2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一、專利電子申請案多久可以收到規費紙本收據?寄送支票或郵政劃撥繳費後,須要多久可以取得收據?二、智慧局會不會通知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何時會收到智慧局的專利年費繳納通知書?三、請問如何查詢我的申請案審查、繳費及影印相關進度?四、請問第二年之後年費應繳納多少金額?專利年費有何減免規定?要提出申請才能減免嗎?五、申請後想要增加或刪除發明人,要如何辦理?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姓名不小心打錯字,可以更正嗎?六、以外文本提出的申請案,有多長的時間可以準備中文本?可以請求延期嗎?七、何時可以申請實體審查?如何申請?規費為何?八、主張國際優先權的期間或檢送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期間最後一天遇到過年的連續假日,可以順延嗎?九、申請人不服發明不予專利初審審定,應如何救濟?申請再審查後,有多久時間可以補正理由書?可以申請延期嗎?十、是否所有的專利類別都可以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 - 118
智慧局公布111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資料服務組智慧局公布111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111年第4季,我國受理3種專利申請合計19,130件,與上年同期持平,其中,發明專利13,370件,增加3%,而商標申請22,890件,則減少8%。發明專利中,我國工研院申請213件,續居本國人之首,外國人以三星電子212件居冠;商標部分,本、外國人分別以國泰人壽128件、尋找中本聰實驗室37件最多。 專利申請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件數成長6%我國受理申請之3種專利件數共19,130件,整體較上年同期僅略降0.4%,件數最多的發明專利申請13,370件,增加3%,且本國人(5,265件)及外國人(8,105件)件數雙雙成長,本國人增幅(6%)較大(如表1)。本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分別以工研院及宏碁件數最多本國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工研院(213件)位居首位,英業達(76件)成長171%(如圖2);另聯發科(147件)及南亞塑膠(64件)之件數均分別創下近10年各該公司新高。另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中,宏碁申請40件最多,神基(30件)及達擎(13件)均為首度進入前五大(如圖3)。我國企業及大專校院發明專利申請均增加10% 本國人發明專利,企業(3,896件)及大專校院(541件)件數較上年同期均成長10%;大專校院申請人,成大(49件)位居各校之首,私立學校以南開科大(24件)最多,成長率則以北科大(23件)增加130%,成長最快(如表2);研究機構(416件)減少8%,以工研院(213件)領先其他申請人(如表3)。此外,金融三業(51件)成長13%,以兆豐銀(11件)最多(如表4、圖4)。外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分別以三星電子及福特環球科技居首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8,105件,小幅成長1%,以日本(2,942件)領先其他國家(地區)(如圖1);前十大申請人中,南韓三星電子(212件)首度躍居第一,表現積極,與南韓LG顯示器(82件)及美國蘭姆研究(71件)之件數為各該公司近10年來新高(如圖2)。另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中,以美國福特環球科技44件最多,法國PSA汽車(22件)成長120%,日本航空電子24件為歷年最多且首度進入前五大(如圖3)。商標申請商標申請件數減少商標受理申請22,890件(29,252類),因基期較高,較上年同期減少8%。本國人(18,088件)及外國人(4,802件)之件數均減少(如表1)。本國人商標申請以國泰人壽件數居冠本國前十大申請人以國泰人壽128件居冠,件數大多呈現正成長,其中,有6席上年同期並未申請(如表6)。本國人申請類別,以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及零售批發服務等)3,734件最多(如圖5)。外國人商標申請以尋找中本聰實驗室件數最多外國人商標申請,以中國大陸909件最多(如圖1)。前十大申請人以英屬維爾京群島尋找中本聰實驗室37件居冠,件數均為正成長,其中,有多達7席上年同期並未申請(如表7)。外國人申請類別,以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1,065件最多(如圖5)。「農業食材」及「技術研究」產業商標件數分居本外國人首位產業方面,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6,116件)為最大宗,其次是「商業金融」(4,982件)及「健康醫事」(4,595件)等(如圖6)。本國人以「農業食材」(5,243件)件數最多,主要是餐廳及住宿之商標。外國人申請件數則以「技術研究」(1,738件)產業居多(如圖7)。 - 119
112年1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 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請問第二年之後年費應繳納多少金額?如果沒收到繳費通知要如何處理?請問我已超過領證期間,是否可以再領證?請問要繳費時才發現超過年費繳納通知期限,如何補繳?如何查詢自己的專利權是否消滅?申請復權期限多長?如何申請復權?請問我之前請都是事務所代繳年費,現在想自己繳納,請如何自行繳納年費?如何查詢我的案件審查、繳費及影印相關進度?請問我領證時同時變更代理人,但是委任書有缺時,智慧局會給予補正時間嗎?重複繳納年費是否可以退費?如果可退費,請問如何申請退費?已經劃撥後還需要將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還須寄回嗎?公司的專利案可以用自然人為申請人嗎?說明書一定要是中文嗎? - 120
「2023臺日智慧財產研討會」圓滿成功,感謝各界參與和支持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臺日智慧財產研討會」於112年1月10日(星期二) 在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辦,該研討會由台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共同主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協辦,並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林慶鴻副秘書長、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服部崇副代表、智慧局洪淑敏局長及日本特許廳清水幹治總務部長(致詞稿由田內幸治多國間政策室長代讀)擔任致詞貴賓。研討會邀請日本特許廳總務部國際政策課田內幸治多國間政策室長、智慧局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周志賢組長、維新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降幡快弁理士與東大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周宜新專利師,詳細介紹日本特許廳的最新趨勢、臺灣政府對於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所提供的專利相關支援措施、日本發明專利制度、快速獲取日本專利權及申請日本專利實務等重要議題。來自產、官、學界等逾110人參加本次研討會,和臺日雙方專家進行了充分的意見交換及經驗交流,會場互動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