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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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起跑 總獎金880萬 廣邀發明創作人競逐交流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提升我國創新發明風氣,獎勵國人從事研究發明與創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舉辦總獎助金新臺幣880萬元之「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自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7月28日(四)止受理報名,歡迎近6年取得專利之發明創作人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選。受COVID-19疫情的影響,國際經濟活動及民生生活造成許多限制,發明創作是找出疫情後的新布局和契機的關鍵,也是讓臺灣產業更上層樓的重要因素。此時藉由「111年國家發明創作獎」之舉辦,將選拔及表揚國內優良專利,以激發社會大眾對創新發明的熱情。同時為落實獎勵發明人之初衷,提供新臺幣10萬至40萬元獎助金,肯定發明人的創新發明與卓越貢獻,歡迎我國發明創作人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選,爭取殊榮。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https://www.tipo.gov.tw/tw/cp-29-689413-94ffd-1.html】,或電洽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電話:02-2325-6800分機820;mail:[email protected]。2
本局電子郵件服務自111年4月1日起停用TLS 1.1(含)以下之傳輸加密協定,請與本局有電子郵件往來之機關及民眾提早因應。
資訊室TLS 1.0及TLS 1.1已被證實具有安全風險,為確保網際網路連線機制的安全性,本局電子郵件服務將自111年4月1日起停用TLS 1.1(含)以下之傳輸加密協定,改用安全性較高的TLS 1.2協定。若您仍使用TLS 1.1(含)以下之傳輸加密協定寄信給本局,將會收到退信通知,例如「尚未傳遞此信,將持續傳遞此信 」,請未升級支援TLS 1.2協定之用戶提早因應。如果因為未支援TLS 1.2造成寄信失敗,請先連絡貴單位郵件管理人員,調整TLS相關設定。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本局資訊室[email protected]聯絡。3
智慧局彙整「淨零排放智財資訊」,協助產業運用減碳技術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2050淨零排放」是全球及臺灣的共識及目標,本局特別建置「淨零排放智財資訊」專區,提供產業減碳技術研發及應用所需資訊,內容包括:綠色技術加速審查:「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適用範圍由「綠能技術相關者」修正為「綠色技術相關者」,審查結果通知由9個月期限,縮短為6個月。綠色技術專利分析:提供包含「減碳技術發展之專利地圖」,以及氫燃料車、電動輔助自行車之智能輔助動力技術、智慧電網、離岸風電等各項技術之專利分析報告。綠色技術一鍵查詢:「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直接設定綠色技術類別,如生物燃料、風能、熱能儲存等之檢索條件,一鍵點擊即可查到該領域之全球專利。 「淨零排放智財資訊」專區會陸續蒐集並上傳與綠色相關之智慧財產研究分析或資訊,歡迎利用。4
本局 「臺日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自111年1月1日起開放申請,歡迎各界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擴大服務對象,使優先權證明文件的交換機制更為完整,本局與日本特許廳於108年簽署合作備忘錄,將設計專利納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之適用範圍,經臺日雙方積極進行系統開發及測試,終於順利完成介接功能建置,將自111年1月起正式提供「臺日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 透過本項服務可為設計專利申請人節省紙本遞送時間並簡化跨國申請程序,對專利審查作業加速進行亦有助益,請大家多加運用。5
電子申請系統111年1月4日(二)將更新改版,1月3日(一)晚上9-12時因改版作業,本局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暫停服務。
資訊室電子申請系統改版預計於111年1月3日(一)晚上9時至12時進行作業,屆時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服務將暫停,111年1月4日(二)凌晨0時恢復服務。本次改版內容主要包含「商品服務名稱更新、修改部分申請書表單及檢核、建立背景更新機制、修正XCA憑證使用問題」,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 新電子申請系統版本更新: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請於111年1月4日至1月17日期間,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自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4.7版」與「E-SET 2.4.7版」新版程式,原「HTML2PDF/WORD增益集2.4.6版」與「E-SET 2.4.6版」於111年1月18日起將不再適用於電子收件。商品服務名稱更新:商品服務名稱異動於111年1月1日起實施並發布更新,如您於111年1月1日至1月17日期間尚未更新電子申請系統為2.4.7版,需送商標電子申請案件,請於申請前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商品服務名稱」自動更新作業 (請參考附件-版本升級及安裝說明)。6
本局智慧財產專屬憑證將自111年1月1日起採電子化方式提供憑證密碼設定通知,節省紙本郵寄等待時間並提升操作便利性。
資訊室為滿足外界使用電子憑證進行專利商標線上申請需求,本局自民國98年起委託臺灣網路認證股份公司擔任憑證管理中心核發專屬憑證,用戶於線上填寫申請憑證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自至收件窗口辦理註冊申請後,會收到紙本密碼通知單,俾利啟用憑證。為節省郵寄等待時間並提升操作便利性,將自111年1月1日起不再寄送紙本密碼通知單,改以電子郵件發送「憑證申請通知信」予申請單留存之憑證聯絡人,用戶收到後即可依郵件中之操作說明進行密碼設定。如對相關申請或操作程序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本局電子申請客服(02)8176-9009 或臺灣網路認證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02)2370-8886分機9 ,謝謝。7
電子申請系統更新改版將於110年7月10日(六)起重新開放,配合前述作業7月9日(五)晚上9-12時本局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暫停服務。
資訊室電子申請系統原訂於110年7月1日(四)起更新改版,因下載流量過高導致網路頻寬滿載,連帶影響送件及下載服務,爰於當日下午2時20分起暫停。經調整本局電子申請服務網路頻寬設定後,預計於7月10日(六)起重新開放,且配合前述作業,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將7月9日(五)晚上9-12時暫停服務。請於110年7月10日至7月19日期間完成更新,原「HTML2PDF/WORD增益集2.4.5版」與「E-SET 2.4.5版」於110年7月20日起將不再適用於電子收件。 更新改版注意事項:於開啟系統出現訊息詢問是否進行更新時,請點選「更新」進行安裝,儘量避免使用「系統/關於或設定」之雙箭頭符號功能進行手動更新,以減少網路頻寬使用 。如透過自動更新或手動更新發生下載速度較慢情況,亦可改至下列網站下載完整程式(安裝方式請參考附件-版本升級及安裝說明P.6):Html2Pdf 2.4.6版、E-SET 2.4.6版8
關於專利商標申請案件受COVID-19疫情影響相關期間之處理方式
法務室台北市(本局所在地)因COVID-19疫情,後續如經中央防疫中心宣布提升為第4級區域導致停班或台北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專利商標申請案於停班期間內,不論遲誤法定或指定期間,申請人應於解除停班之日後30日內,完成遲誤期間內應為之行為,視為申請人已依專利法第17條或商標法第8 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無須檢附相關事證。本局局本部停止現場收文及發文,如本局各地服務處所在縣市未宣布停班,申請人得以書面提出專利商標申請,並以郵戳所載日期或各地服務處收件日為準。本局專利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系統所提供線上服務,仍將盡力提供服務,如申請人已簽收電子公文者,即為已送達。惟若系統發生故障,致相關服務中止時,本局屆時於局網公告電子申請系統故障訊息。專利商標申請案之申請人住居所或代理人執行業務處所,有位於宣布停班之縣市,其申請案得適用上述遲誤法定或指定期間之處理原則,從寬認定。台北市以外縣市因COVID-19疫情,經中央防疫中心宣布提升為第4級區域導致停班,或各地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專利商標申請案之處理原則,參照前述說明辦理。9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導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10
本局已彙整「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外界提問及處理情形,歡迎各界參考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已於7月9日、15日、18日、19日及23日在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及臺北辦理完畢,共計453人參加。5場次外界對本次專題內容及業務意見之提問計64則,本局已將回應意見彙整於「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意見及處理情形彙整表」,歡迎各界參考。 - 11
「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會議資料 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從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一路巡迴到臺北。本次座談會之4項專題簡報:(1)智慧財產法制修法動態—專利法及著作權法修法重點簡介、(2)專利行政訴訟新趨勢—更正、新證據與課予義務判決、(3)商標圖樣含「十字圖」之審查原則,及(4)專利商標業務小提醒。電子檔已公布於本局局網,歡迎各界參考運用。各界對本次專題報告內容及本局業務意見之提問,除於會場口頭回應說明外,皆會逐一記錄,並將儘速於本局局網公布回應說明。 - 12
研提完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
法務室兩岸交流趨於頻繁,我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學研單位或行政機關,與中國大陸學術單位、公司或行政機關簽訂各類合作契約也日益增多,為利我國學研單位或機關與中國大陸進行合作交流時,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本局研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詳見附件,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13
「2019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4/19起至7/31止開放報名,5/31前報名享有早鳥優惠,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彰顯台灣創新研發能量,增加並促成發明專利與創新技術交易機會,2019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9月26至28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 本展發明競賽區提供創新發明的最佳曝光機會,藉由競賽肯定,促進得獎作品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參與。展覽相關訊息、參展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本展專屬網站。- 14
因107年7月10日瑪莉亞颱風來襲,7月11日部分縣市停止上班,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有因此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因107年7月10日瑪莉亞颱風來襲,7月11日部分縣市停止上班,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有因此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將視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15
因瑪莉亞颱風來襲 專利商標相關案件原法定期間末日為107年7月10日者 延至次一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
法務室因瑪莉亞颱風來襲,臺北市政府公告107年7月10日下午4時起停止上班,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專利商標案件原法定期間末日為107年7月10日者,延至次一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 16
「2018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5/21起至7/20止開放報名,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彰顯台灣創新研發能量,增加並促成發明專利與創新技術交易機會,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自107年轉型,展覽名稱變更為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9月27至29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 本展發明競賽區提供創新發明的最佳曝光機會,藉由競賽肯定,促進得獎作品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參與。展覽相關訊息、參展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本展專屬網站- 17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2018年6月18日本大阪地震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2018年6月18日大阪地震導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而申請恢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 18
自本(107)年5月1日起,本局所發之紙本公文新增電腦列印黑色章戳同時於公文文末加蓋紅色校對章型式。
秘書室依據「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及「經濟部部稿紙本公文採電腦列印章戳作業規範」規定,自本(107)年5月1日起,本局所發之紙本公文除目前蓋用藍色章戳外,新增電腦列印黑色章戳同時於公文文末加蓋紅色校對章型式,此2種簽章之公文皆屬本局所發之有效公文,樣式如附檔。 - 19
專利師法第4條、第37條、第40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
法務室專利師法第4條、第37條、第40條修正草案於107年4月26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函送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法刪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不得充任專利師或擔任專利代理人」之消極資格限制,並自公布日施行,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條規定,保障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權利,促進其自立及發展,展現我國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之決心。 - 20
107年度專利業務新措施宣導暨審查實務座談會及商標法令說明會電子檔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