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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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智慧財產局專屬用戶憑證相關作業表單將自112年1月4日起調整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說明內容。
資訊室為滿足外界使用電子憑證進行專利商標線上申請需求,本局自民國98年起委託臺灣網路認證股份公司擔任憑證管理中心核發專屬憑證,用戶於線上填寫註冊、廢止、復用、聯絡人資料變更、作業網站密碼重新設定及聯絡人資料變更之申請表單,皆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為使相關程序及權利更為明確,各式申請表單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暨同意事項」將自112年1月4日起調整個人資料當事人權利說明內容。22
新版「權證查詢系統」網站即日起開放試運行,歡迎多加使用!
資訊室一、本局於106年起提供「權證查詢系統」服務,提供以證書號、申請案號、權利人/代理人、公告日期、名稱等條件查詢最新權利狀態,並可掃描專利與商標證書QR code連結查詢證書資訊。二、為提升網站服務效能與服務品質,本次以使用者介面友善度為出發點,重新設計整體網站,希提供更便捷之操作體驗,自即日對外開放試運行(E網通/03公開資訊/新版專利商標權利狀態及證書查詢),歡迎多加利用。三、本次新版網站特色說明如下: (一)重新優化操作以提升使用便利性,並支援行動裝置瀏覽。 (二)每次搜尋結果不限筆數,改善舊版僅500筆限制。 (三)可自行設定搜尋結果頁顯示方式與單頁筆數,方便瀏覽。23
本局「專利公開資訊查詢系統」、「商標檢索系統」及e網通「我的案件」等系統自即日新增案件訴願及訴訟資訊,歡迎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提升本國智財資訊完整度及透明度,本局特與經濟部訴願會及司法院進行跨機關合作,取得專利商標案件之訴願(包括本年度及上5年度)及訴訟(自110年起)資訊並整合至「專利公開資訊查詢系統」、「商標檢索系統」及e網通「我的案件」等系統,讓使用者可一次查看更完整之案件歷程,相關服務自本(111)年12月19日起正式對外開放。 除於網站上瀏覽訴願及訴訟資訊外,也可以直接下載訴願決定書、訴訟裁判書全文,同時本次一併完成「專利公開資訊查詢系統」優化提供嶄新介面,期能提供更便利直覺之查詢服務,歡迎各界多加運用。24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5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自本(111)年8月正式出刊,本(12)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5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前情提要:由於營業額停滯,老闆希望多開發產品銷售方案,讓彤彤傷透腦筋。在半推半就下,小慧利用IP資產規劃公司業務,希望能吸引不同客戶。沒想到還一下子就殺來了國外的闊氣大戶!?在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要招架住國際客戶的需求,可謂凶多吉少。當天下班後,彤彤更形跡可疑的獨自留在公司…充滿內憂外患,仍勇於越級打怪的IP日常劇場第5話。25
公告本局電子證書相關電子申請表單更新內容,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資訊室配合專利及商標電子證書自112年1月起開放申請,為利申請人使用,本局於部分電子申請書表增列電子證書所需之填寫欄位(相關內容詳檔案下載),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同時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將於112年1月3日(二)提供更新版本,屆時請開啟程式執行自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案件申請]網頁下載安裝新版程式,完成程式更新後即可透過新電子申請系統辦理電子證書相關請領事宜,歡迎各界多加運用。26
本局新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自即日起對外開放服務,歡迎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提升規費線上繳納作業便利性,本局導入新資訊技術及網站設計趨勢進行更新,順利完成新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建置,並自本(111)年11月28日起正式提供對外服務。 新版系統支援跨瀏覽器及行動裝置,具有我要繳費、繳費須知、繳費資訊查詢、專利年費試算及電子收據查詢等功能,本次亦新增應繳規費資訊、不同費用合併繳費及專利年費全部年度試算等多項全新功能,讓使用者能更方便地完成線上費用繳納並掌握繳費情況,歡迎各界多加運用。27
為提升作業便利性,本局新版「商標線上申請系統」自即日起擴增「延展註冊」申請表單,歡迎多加利用!
資訊室新版「商標線上申請系統」自本(111)年2月15日起對外服務,已陸續提供平面、顏色、聲音、立體商標與標章之申請、補正、撤回以及申請案分割、註冊前變更等多張申請表單。 為進一步提升商標線上申請作業便利性,將自11月24日起擴增「延展註冊」申請表單,使用者可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申請,歡迎各界多加運用。28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4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自本(111)年8月正式出刊,預計分5話發行。本(11)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4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故事大綱:為了公司的未來,拜託趕快和好吧!蘿蔔君的新功能開發遲遲沒有進展,要說為什麼的話,因為小慧和阿瑋的關係實在是爛透了。為了趕緊突破研發和IP工作無法整合的窘境,老闆祭出謎樣的企劃,準備大玩一場讓眾人跌破眼鏡!雖然手法有點偏激,但齒輪開始轉動的IP日常劇場第4話。29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3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自本(111)年8月正式出刊,預計分5話發行。本(10)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3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故事大綱: 小慧獨自提出的IP營運企劃,正式被端上了會議桌。新思精機是否正式開啟IP經營,就看這次的奮力一搏了!但前提是,極度嚴格的阿良學長必須點頭才行。而In-House經歷尚淺的小慧,差不多該求助別人幫她突破一些盲點了。儘管現實不饒人,仍努力尋找解方的IP日常劇場第3話。30
本局電子郵件服務自111年4月1日起停用TLS 1.1(含)以下之傳輸加密協定,請與本局有電子郵件往來之機關及民眾提早因應。
資訊室TLS 1.0及TLS 1.1已被證實具有安全風險,為確保網際網路連線機制的安全性,本局電子郵件服務將自111年4月1日起停用TLS 1.1(含)以下之傳輸加密協定,改用安全性較高的TLS 1.2協定。若您仍使用TLS 1.1(含)以下之傳輸加密協定寄信給本局,將會收到退信通知,例如「尚未傳遞此信,將持續傳遞此信 」,請未升級支援TLS 1.2協定之用戶提早因應。如果因為未支援TLS 1.2造成寄信失敗,請先連絡貴單位郵件管理人員,調整TLS相關設定。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本局資訊室[email protected]聯絡。31
關於專利商標申請案件受COVID-19疫情影響相關期間之處理方式
法務室台北市(本局所在地)因COVID-19疫情,後續如經中央防疫中心宣布提升為第4級區域導致停班或台北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專利商標申請案於停班期間內,不論遲誤法定或指定期間,申請人應於解除停班之日後30日內,完成遲誤期間內應為之行為,視為申請人已依專利法第17條或商標法第8 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無須檢附相關事證。本局局本部停止現場收文及發文,如本局各地服務處所在縣市未宣布停班,申請人得以書面提出專利商標申請,並以郵戳所載日期或各地服務處收件日為準。本局專利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系統所提供線上服務,仍將盡力提供服務,如申請人已簽收電子公文者,即為已送達。惟若系統發生故障,致相關服務中止時,本局屆時於局網公告電子申請系統故障訊息。專利商標申請案之申請人住居所或代理人執行業務處所,有位於宣布停班之縣市,其申請案得適用上述遲誤法定或指定期間之處理原則,從寬認定。台北市以外縣市因COVID-19疫情,經中央防疫中心宣布提升為第4級區域導致停班,或各地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專利商標申請案之處理原則,參照前述說明辦理。32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導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33
本局已彙整「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外界提問及處理情形,歡迎各界參考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已於7月9日、15日、18日、19日及23日在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及臺北辦理完畢,共計453人參加。5場次外界對本次專題內容及業務意見之提問計64則,本局已將回應意見彙整於「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意見及處理情形彙整表」,歡迎各界參考。 - 34
「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會議資料 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從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一路巡迴到臺北。本次座談會之4項專題簡報:(1)智慧財產法制修法動態—專利法及著作權法修法重點簡介、(2)專利行政訴訟新趨勢—更正、新證據與課予義務判決、(3)商標圖樣含「十字圖」之審查原則,及(4)專利商標業務小提醒。電子檔已公布於本局局網,歡迎各界參考運用。各界對本次專題報告內容及本局業務意見之提問,除於會場口頭回應說明外,皆會逐一記錄,並將儘速於本局局網公布回應說明。 - 35
研提完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
法務室兩岸交流趨於頻繁,我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學研單位或行政機關,與中國大陸學術單位、公司或行政機關簽訂各類合作契約也日益增多,為利我國學研單位或機關與中國大陸進行合作交流時,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本局研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詳見附件,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36
「2019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4/19起至7/31止開放報名,5/31前報名享有早鳥優惠,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彰顯台灣創新研發能量,增加並促成發明專利與創新技術交易機會,2019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9月26至28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 本展發明競賽區提供創新發明的最佳曝光機會,藉由競賽肯定,促進得獎作品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參與。展覽相關訊息、參展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本展專屬網站。- 37
因107年7月10日瑪莉亞颱風來襲,7月11日部分縣市停止上班,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有因此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因107年7月10日瑪莉亞颱風來襲,7月11日部分縣市停止上班,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有因此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將視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38
因瑪莉亞颱風來襲 專利商標相關案件原法定期間末日為107年7月10日者 延至次一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
法務室因瑪莉亞颱風來襲,臺北市政府公告107年7月10日下午4時起停止上班,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專利商標案件原法定期間末日為107年7月10日者,延至次一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 39
「2018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5/21起至7/20止開放報名,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彰顯台灣創新研發能量,增加並促成發明專利與創新技術交易機會,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自107年轉型,展覽名稱變更為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9月27至29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 本展發明競賽區提供創新發明的最佳曝光機會,藉由競賽肯定,促進得獎作品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參與。展覽相關訊息、參展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本展專屬網站- 40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2018年6月18日本大阪地震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2018年6月18日大阪地震導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而申請恢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