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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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九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概括授權公開演出暨二次公開播送-『餐廳、舞廳、旅館業-旅館、飯店、民宿、風景渡假村等-客房』及『一般機構:商店、醫院、郵局、銀行-醫院、診所及相關醫療健康機構-病房』」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九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概括授權公開演出暨二次公開播送-『餐廳、舞廳、旅館業-旅館、飯店、民宿、風景渡假村等-客房』及『一般機構:商店、醫院、郵局、銀行-醫院、診所及相關醫療健康機構-病房』」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九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6月19日及同年7月14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公告事項:一、申請人申請審議ACMA「概括授權公開演出暨二次公開播送-『餐廳、舞廳、旅館業-旅館、飯店、民宿、風景渡假村等-客房』及『一般機構:商店、醫院、郵局、銀行-醫院、診所及相關醫療健康機構-病房』」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旅館、飯店、民宿、風景渡假村等:1、客房:(1)客房及其他公共空間,如大廳、走廊、電梯等待區:以客房數計,每個房間每年以50元計算含公演及二次公播。(2)前述使用報酬率,包含公開播送或公開演出行為,但不包含在公共空間現場演唱、及餐廳、商店、健身房等公開播送及公開演出行為。(二)醫院、診所及相關醫療健康機構:1、病房:(1)病房及其他公共空間(如領藥處、掛號結帳處、病友休息區、門診室、病例室、X光室、超音波室、物理治療中心、眼科檢查室、哺乳室、輪椅借用處、斷層掃描攝影室、育嬰房、手術房、大廳、走廊、電梯等待區等):以病房數計,每個房間每年以50元計算。(2)前述使用報酬率,包含公開播送或公開演出行為,但不包含在其他場所如餐廳、商店、卡拉ok休閒設備等之公開播送及公開演出行為。二、本件九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2
114年6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4年6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92.78%,其中專利比率為92.08%,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5 %,商標比率為93.30%,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44%。 配合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本月份檢送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經轉檔比例達100%之事務所,達152家。 1. 2025年6月專利電子申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事務所備註:該事務所當月份專利修正、更正或訂正申請,所檢附之說明書均經轉檔符合電子申請格式。 2. 2025年6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連邦、將群、台灣國際、聖島、台一、冠群、聯誠、東大、北美、先智、華鼎、賽恩倍吉、文彬、團隊、廣流、寰瀛、萬國、萬國法律、巨群。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等。 (2) 商標:台一、聖島、理律、歐格、台灣國際、金銳、亞律、世界、核隼、碩品、博仲、聯合、律聯、常在、連邦、長江、大東、飛翔、亞太、立群。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 3. 2025年6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連邦、將群、聖島、台灣國際、台一、冠群、聯誠、先智、北美、文彬、東大、博拓、華鼎、萬國、巨群、新典、聯合、長江、萬國法律。 (2) 商標:聖島、台一、歐格、金銳、理律、核隼、世界、立群、台灣國際、亞律、律聯、碩品、大東、常在、長江、冠中、博研、連邦、亞太、長安。 4. 2025年6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 (1)專利: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4.10%,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6.04%。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 (2)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79.13%,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7.05%。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 5.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分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透過代理人申請:(2)申請人自行申請: 6.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申請):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3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114年7月7日丹娜絲颱風侵台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114年7月7日丹娜絲颱風侵台及後續暴雨,致各地方政府宣布停班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4
「2025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發明競賽活動,報名延長至7月25日!
專利行政企劃組「2025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tie)」將在114年10月16日至18日於台北世貿中心一館盛大舉辦,其中設有鉑金獎、金牌、銀牌及銅牌獎等獎項的「發明競賽」活動亦正如火如荼地徵展中。發明競賽活動由智慧局邀集來自產官學界的頂尖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對所有參展專利進行專業評審,今年為鼓勵高中(職)以下學生積極參與,特別增設「未來創星獎」,凡高中(職)以下學校報名參展學校發明區,參賽作品就有機會獲獎,提供青年學子創新發明曝光的最佳平台!為提供具有創意及熱忱的國內外發明人、廠商、學校有更充足的報名時間,發明競賽活動報名日期已經延長至114年7月25日止,歡迎有興趣的朋友把握時間,一起加入tie發明競賽隊伍,拿下鉑金,享譽國際!5
智慧局新版中英文全球資訊網及三大主題網預計114年7月22日(二)13時30分起正式上線,全新營業秘密主題網同步亮相,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打造便捷且易用之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環境,協助產業掌握最新智財動態,本局於114年度導入新技術與網站設計趨勢,建置新版中英文全球資訊網及專利、商標與著作權三大主題網,並全新推出營業秘密主題網,提供更完整且全面之智財資訊,深化產業智財布局與應用能力。 新版網站於將於本(114)年7月22日(二)下午13時30分起正式對外開放,歡迎舊雨新知繼續給予支持及指教。為配合新舊網站切換,舊版中英文全球資訊網及三大主題網將於同日上午9時起停止服務,舊版網址屆時將變更為https://www1.tipo.gov.tw/並於下午13時30分起重新開放(僅供參考及查詢,內容不再更新),並訂於本年8月22日後關閉。 本次新版網站特色說明如下:卡片翻牌微互動:四大主題網以動態翻牌設計呈現,提升瀏覽體驗。亮點專區:集中呈現智慧局重點活動與宣導,資訊一目瞭然。熱門服務:以圖文方式整合常用服務,快速導覽便利直達。階層式節點選單:清楚有層次的選單架構,方便使用者快速穿梭網站,自在探索。6
2024年智慧財產局英文年報出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為營造更好的智慧財產保護環境,2024年推動各項新措施,透過2024年英文年報介紹成果●發明專利平均首通及審結期間8.4個月、14.2個月●商標平均首通及審結期間6.1個月、7.4個月●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最快15天取得專利●3月全新商標AI以圖找圖檢索功能上線●4月起行銷「臺灣專利超級站」,協助優良廠商參展,媒合商機●5月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施行●6月新南向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10月臺菲智慧財產合作MOU展延4年●專利、商標電子申請比例91.5%、89.2%更多內容,請參見Annual Report 20247
📢 公告更正:「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能力認證考試有效期限說明
專利行政企劃組有關「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能力認證考試,原公告自114年度起考試改為隔年辦理,且各科成績有效期限由3年延長為5年。經考量延長後將遇到不考試之年度,為一致作法,相關規定更正如下:為維護考生權益並配合制度調整,自114年度起,專利類能力認證考試改為隔年辦理,各科成績有效期限將由3年延長為6年。考生通過之科目成績可於6年有效期內保留,故考生可於4次應試機會內完成所有科目通過要求,應試彈性與成績保障均有所提升。針對過渡期考生,成績保留期限調整如下:112年度開始考試者,各科成績保留至116年止;113年度開始考試者,各科成績保留至118年止;114年度起開始考試者,各科成績保留6年。特此更正,造成不便,敬請見諒。最新考試簡章與報名資訊將公布於「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能力認證官網,歡迎踴躍報考。8
114年7月號第319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專利審查與人才培育的創新方法:從歐洲經驗到先端技術應用專利審查的效率與品質影響產業發展,而隨著科技發展快速,專利申請案的技術內容更為多元且複雜,專利審查人員需不斷強化專業知識,更須精進檢索技能、兼顧效率及審查準確度,以確保專利審查兼具時效性及品質穩定性。本月專題介紹歐美專利審查人員的職能訓練教材、方法及審查品質評估工具,並透過實證研究,了解我國審查人員培訓的學習成效,相關論述可作為未來專利人才培育與訓練內容規劃之參考。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專利審查與人才培育的創新方法:從歐洲經驗到先端技術應用專題一:歐洲專利學院專利審查人員培訓教材(范士隆)專題二:專利審查人才培育之創新方法—先端技術強化職能訓練之學習成效實證研究(黎苙婷)本月論述文章:論述一:音樂產業編曲之著作權歸屬與分析(吳沛恆)論述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保護及合理使用(章忠信)9
最新漫畫「戲院觀影請遵守規範,尊重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組暑假向來是電影院的旺季,許多人走進影廳享受大螢幕帶來的觀影體驗。不過也要提醒大家,若在電影院擅自攝錄電影畫面再上網分享,會涉及視聽著作的「重製」及「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就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而須負擔民、刑事的法律責任。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僅是守法的表現,更是支持創作者持續為大家帶來更多精彩影音作品,並促進影視產業蓬勃發展的重要力量。 【※本圖經插畫家(茶茶丸)授權本局使用,並授權本局得再以非營利目的授權第三人重製及公開傳輸本圖內容。使用時請尊重著作權,僅得於前述授權範圍內利用。】10
114年度專利及商標法令說明會數位教材在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開放大眾學習!
專利行政企劃組本局於114年5月完成北部、中部及南部3場次智慧財產權法令宣導活動,近500人次參加,滿意度達90%以上,廣受好評。為讓更多民眾能掌握最新智慧財產權資訊,及瞭解專利及商標最新法規動態,本局特別將課程內容製作為「數位教材」,即日起上線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e等公務園為免費且公開的學習平台,免註冊即可瀏覽教材,數位教材好處為學習時間彈性,無須配合實體課程時段,隨時可上線學習,輕鬆自主安排。本次數位教材內容豐富,涵蓋了「113年專利審查基準修正說明」、「商標法逐條釋義重點介紹」及「新版商標檢索系統介紹」等議題。若於線上學習過程中有任何疑問,歡迎電郵至本局聯絡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我們將提供專業協助。 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網址:專利法令說明會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1654商標法令說明會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1633 請注意欲申請登錄專利師、專利代理人及商標代理人在職進修時數者,需以真實姓名註冊並登入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帳號,於完成線上課程並填寫問卷後,可取得時數認證。本年度專利法令說明會提供專利師、專利代理人1小時時數,商標法令說明會提供商標代理人3小時時數。專利法令說明會問卷網址:https://forms.gle/6XcRsDwnzVgvQ8gz9商標法令說明會問卷網址:https://forms.gle/V6xJ7KfV2MUgCyng6 附檔:說明會講義3份11
首屆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114年6月20日開放報名
商標權組為建立我國商標專業服務制度,提升智慧財產權從業人員之專業能力,本局將於114年首次舉辦全國性「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相關報名資訊如下:一、報名期間: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點起,至7月14日(星期一)下午5點止。二、考試日期:114年9月20日(星期六)及9月27日(星期六)。三、考試地點:(一)臺北考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二)臺南考區:國立成功大學。(註:「商標檢索及分析」科目限額,臺北200名,臺南50名,額滿為止)四、考試科目(共5科):(一)商標法規(二)商標檢索及分析(電腦化測驗)(三)商標申請註冊實務(四)商標相關國際規範及法規(五)商標爭議實務(註:考生可單科報考,成績保留3年,全數通過者可申請及格證書)五、報名方式與費用:(一)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或自「智慧財產局e網通-->03公開資訊-->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處,進入考試報名網頁。(報名系統114年6月20日上午10點起開放)(二)報名費:1.紙本考試:每人每科新臺幣1,200元2.電腦化測驗:每人每科新臺幣2,000元六、報考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報名參加:(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二)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大專以上肄業,且具2年以上商標實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七、其他說明:通過本考試並取得及格證書者,可據以申請商標代理人登錄,依法執行商標代理業務。認證制度有助提升商標專業服務品質,並強化智慧財產權制度之公信力與實務效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誠摯邀請具備報考資格之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參加,攜手打造專業、制度化之商標服務環境。12
配合本局電子申請系統功能更新,將於114年7月1日(二)早上8時30分起開放2.8.0版程式下載,請於114年7月15日(二)前完成更新。
資訊室本次改版內容主要包含「商品服務名稱更新」,並因應臺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及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實施,於「發明專利PPH審查申請書」國家名稱欄位新增【FR法國】選項,「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申請書」新增【為女性申請之發明專利案件】相關欄位,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 1、 新電子申請系統版本更新: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請於1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自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8.0版」與「E-SET 2.8.0版」新版程式,原「HTML2PDF/WORD增益集2.6.0版」與「E-SET 2.6.0版」於114年7月1日起將不再適用於電子收件。 2、 商品服務名稱更新:商品服務名稱異動於114年7月1日起實施並發布更新,如您於1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尚未更新電子申請系統為2.8.0版,需送商標電子申請案件,請於申請前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商品服務名稱」自動更新作業 (請參考附件-版本升級及安裝說明)。13
公告「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自114年7月1日起試行一年
專利審查一組一、為鼓勵女性投入創新發明,本局訂定「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針對女性申請人所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提供加速審查服務,自114年7月1日起試行一年。二、本方案適用於申請人僅為自然人,且該申請人或申請人之一為女性,並該女性為發明人或發明人之一者。須於本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起,至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送達前透過電子申請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要件者,本局將於6個月內完成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或核准審定。本方案內容及答客問詳如附檔。14
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暨服務名稱及檢索參考資料異動公告
商標權組為使商品及服務分類更合時宜,統整參考市場最新趨勢,經檢討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9項、刪除1項,另增修3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參附件1140701-異動內容(52卷13期)。以上異動將自114年7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以本局資訊室公告為準)。申請人如希望運用「快軌機制」,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前,請確實下載最新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置內容不同,而無法符合「快軌機制」條件及享有減收規費之優惠。有關「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異動後新版本)」之全部類別文檔則一併附於本公告下方,歡迎各界參考運用。15
公告修正「發明專利PPH審查申請書」,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
專利審查一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公告 發文日期:114年6月6日發文字號:智專一字第11421002180號主旨:公告修正「發明專利PPH審查申請書」,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規定。公告事項:為配合「臺法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行計畫(TIPO-INPI PPH MOTTAINAI pilot program)」於114年7月1日起實施,爰修正旨揭申請書,相關檔案請至本局網站(首頁/申請專利/申請表單/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使用。16
最新漫畫「網拍用別人照片好方便?當心侵權風險!」
著作權組自家網拍直接用別人的照片好方便?當心這樣做可能會有問題!如果這些照片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與創作性(具最起碼的創意高度),就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擅自下載他人的商品照再上傳網路,就會涉及「重製」與「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可能構成著作權的侵害而有民、刑事的法律責任!提醒網拍賣家:使用他人圖片前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可以自行拍攝商品照;或以超連結方式導向原廠官網產品相關圖片,避免下載利用他人著作,較無侵權風險。經營網拍賺錢很重要,守法更不能少,一起支持智慧財產權! 【※本圖經插畫家(茶茶丸)授權本局使用,並授權本局得再以非營利目的授權第三人重製及公開傳輸本圖內容。使用時請尊重著作權,僅得於前述授權範圍內利用。】17
114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將自7月1日起舉辦,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一年一度的「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今年自7月1日起舉辦,由本局廖局長親率主管人員帶來最新的專利商標議題,包括「未來設計專利合案申請之實務運作」等精彩專題,即將在7月1日、3日、10日、11日及16日分別於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及臺北舉辦。 本次座談會共規劃7項專題報告:(1) 未來設計專利合案申請之實務運作、(2) 「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介紹、(3) 「電腦軟體相關發明」申請注意事項、(4) 商標申請注意事項、(5)「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6)專利業務小提醒、(7)商標業務小提醒。另安排綜合座談時間,與各界交流智慧財產權議題,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專利師、專利及商標代理人全程參加本座談會,可登錄在職進修時數3小時。18
「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能力認證考試自114年起調整為隔年辦理,並延長各科成績有效期限,114年度考試即日起開放報名。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建構完整的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本局自99年起委託「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開始辦理「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希望藉此建立產業界認同的智慧財產人員專業能力標準與認證體系,有效導引相關人才的訓練,以提升智財專業人才素質及產業競爭力。經參酌歷年考試經驗、報名趨勢與試務資源配置,為能進一步優化試題品質與應試體驗,提升智慧財產人員專業能力認證制度之品質與效能,本局將自114年起,調整「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能力認證考試辦理頻率,由每年1次改為每2年1次,115年度將不辦理該類別考試。配合本次制度調整,並為兼顧考生權益,自114年度起,各科考試成績有效期限將由原3年延長為5年。考生仍可於有效期間內保留通過之科目成績,並於3次應試機會內完成所有科目之通過要求,應試彈性未受影響。本局將持續檢討與精進智慧財產專業能力認證制度,強化與實務需求之銜接,建構完善之專業檢定機制,以培育我國智慧財產人才。今年考試已開始報名作業,歡迎踴躍報名應試,考試時間為8月30日(六)至8月31日(日),報名期間自5月26日(一)起至7月28日(一)止,歡迎踴躍報考!能力認證考試網址:https://tipa-certify.com.tw/p2-statement.php19
114年6月號第318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歐美商標審查實務最新發展隨著全球商業競爭越演越烈,以新穎非傳統標識吸引消費者的模式漸趨增加,其中或有利用他人商標,游走法律灰色地帶從事商業交易行為,或有榨取他人努力成果,包括攀附他人商譽、利用他人努力成果,以推展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等行為。關於新興非傳統標識保護及不公平競爭行為的禁止,歐美地區近年來有諸多針對商標法規就商業活動的解釋,至為重要。例如歐盟法院、美國商標審判暨上訴委員會(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及法院針對實際案例均展現其判斷標準,頗值得我國參考。本月專題聚焦於歐美地區商標相關裁判及實務見解,以利讀者瞭解最新歐美商標實務發展趨勢。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歐美商標審查實務最新發展專題一:歐盟商標審查實務最新進展(呂佳穎)專題二:美國商標審查實務最新趨勢(張瑜珊)本月論述文章:論述:專利行政爭訟和侵權民事訴訟中請求項用語之解釋方法論(彭國洋)20
優化現行及歷年專利審查基準之相關檔案資訊,即日上線!!!
專利爭議審查組本局整理及優化現行、歷年有關發明專利、舉發等審查基準相關檔案資訊,連結網址如下,即日上線,歡迎各界人士參考、利用:現行專利審查基準: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np-1111-101.html歷年專利審查基準: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np-1114-101.html若有相關檔案問題,請聯絡專利爭議審查組,基準及品質管理科,朱先生02-23767663,魏先生02-2376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