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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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內、外共同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案,經本局審查發給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者,自即日起其申復期間為3個月。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緣因「113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民眾反映有關國內、外共同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案,本局所核發之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之申復期間,係以申請人申請書所載第一位申請人之國籍為準,如為本國籍,指定申復期間為2個月;如為外國籍,指定申復期間為3個月,爰建議共同申請人,其中一位為外國籍者,即應給予3 個月的申復期間,不應以申請人的順位而定。二、為符合申復期間之實際意義,給予申請人合理申復期間,本局已儘速完成增修資訊相關系統,將國內、外共同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案申復期間均調整為3個月,並於即日起依循辦理。82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3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3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晨栖電機證據保全效果拔群,新思精機陷入了不得不應訴的險境。原告證據充足且起訴目的不明朗的情況下,眾人為了擬定應訴策略陷入焦頭爛額之中。雖然有在嘗試進行讓專利無效化的作為,但這仍然無法扭轉訴訟的敗勢。此時魏律師端出一個險計,即將直面試探姜英娜,尋求能夠改變局勢的關鍵線索。攻防行動來回,滿腔情緒交纏的IP日常劇場第13話。83
史上最快 15天就發明再審查審查專利
專利爭議審查組本局於今(113)年9月1日起推出「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方案,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部分請求項未核駁的案件,若申請人於再審查時以「刪除核駁請求項、將未核駁請求項改寫為獨立項」的方式進行修正,使專利範圍成為初審認定的核准範圍的再審查案,給予加速審查。智慧局表示,AEPRe方案剛開始試行就收到申請人提出申請書,目前第一件AEPRe加速審查的再審查案已經發出核准審定書。第一件AEPRe案件從申請人提出AEPRe加速審查申請至核准審定僅為15天,相較於一般再審查案件需要約10~13個月才能獲得審查結果,AEPRe之施行對於申請人的確有相當大之助益,有利於申請人快速取得專利。代理前述第一件AEPRe案件之高玉駿專利師表示,智慧局近年陸續推出提高審查品質及效率的新措施,讓代理人和申請人明顯感受到服務效能提升,非常肯定智慧局的用心,也很高興能透過AEPRe方案讓客戶的案子快速核准。高專利師表示,發明專利審查有初審及再審查二個階段,在初審階段被核駁時,申請人通常會嘗試對審查意見進行申復,努力爭取獲得最大的保護範圍,不過如果初審申復不成功而遭到核駁審定後,申請人在提出再審查時會重新考慮諸多的可能策略,如果申請人願意採用AEPRe方案為申請策略,不僅申請人受益於加速獲得審查結果,也使智慧局在再審查時能延續初審審查意見來減少審查負擔,可謂是雙贏。AEPRe方案、答客問及請求項修正例示請參見本局網頁:https://www.tipo.gov.tw/tw/cp-85-977635-e7dc7-1.html。AEPRe申請書、申請須知及填表範例請參見本局網站/專利主題網/申請表單網頁: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lp-712-101-4-20.html。84
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新增線上變更申請人之代表人功能,歡迎多加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便利專利及商標案件申請人辦理變更事項,加速取得變更結果,及減少與行政機關間公文往返負擔,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擴大線上變更服務,新增線上辦理變更申請人之代表人功能。 新增前述功能後,申請人可在線上自行辦理變更之事項,包括: 1、 申請人之代表人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2、 申請人及代理人之中文地址、英文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本項新功能自113年10月15日上線啟用,申請人或代理人登入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後,選擇「案件申請/線上變更」進行案件基本資料變更,不必等候可即時獲得變更結果。 如有操作問題,請洽本局e 網通客服專線:(02)81769009,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相關連結:智慧財產權e網通https://tiponet.tipo.gov.tw85
113年10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精選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因颱風停班停課,如遇法定期間末日,應如何處理?二、 請問如果向中華民國申請專利,欲主張日本案之優先權,申請書中主張優先權事項應該如何填寫?三、 請問如果專利權為本國公司及外國公司共同擁有,本國公司符合專利年費減收資格,這樣專利年費可以減收嗎?四、 請問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後,在補正中文本之前,可以修正外文本嗎?五、 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後,可以隔日補送中文本嗎?應如何辦理補正?六、 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後,申請規費應於申請時繳納還是補正中文本時繳納?七、 請問第一次申請設計專利,需要準備什麼東西?要如何知道有沒有跟我申請一樣的專利?審查時間需要多久?八、 本公司申請多項專利並已取得專利權,現在準備遷廠,請問變更地址要如何辦理?九、 申請案先前已經委任代理人(甲),現欲變更代理人為(乙),請問所附變更代理人委任書之申請人簽章需與前委任書一致嗎?另外有其他應注意事項嗎?十、 提出專利申請時,如果發明人不想公布姓名,該如何處理?如專利經核准後,專利證書是否會顯示發明人姓名?86
為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114年1月起實施原案以電子送件者,檢送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時須進行轉檔,請各界預為因應準備。
資訊室為了強化說明書數位資料的完整性,本局計畫自明(114)年1月起,對於原案以電子送件之案件,後續提交的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須比照新申請案說明書先進行轉檔。為順利推動此作業,本局已於去(112)年進行問卷調查並召開座談會,邀請各界共同研商具體可行的推動方式。根據座談會中各界提供的回饋意見及建議,本(113)年8月份已完成相關電子申請服務之擴增與改善,並將常見的轉檔失敗問題彙整至電子申請FAQ網頁的「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分類中,供各界參考利用。統計顯示,本(113)年度6至8月間,電子申請案件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之事務所累計已有99家(詳見下表)。由於相關作業即將於明(114)年1月全面實施,提醒各界提前做好準備,如果使用電子送件服務遇到任何問題,歡迎隨時洽詢本局電子申請客服專線:(02)81769009,或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87
本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自113年9月30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113年9月30日起變更「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之服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twpat/,舊版服務網址預計於本(113)年10月15日關閉,若需任何協助請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88
公告「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尼斯第12-2025版)」
商標權組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針對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修訂至第12-2025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Version 2025),並訂於明(114)年1月1日生效,經彙整完成「尼斯第12-2025版類別標題及注釋異動表」、「尼斯第12-2024版與第12-2025版商品及服務名稱異動對照表」、「尼斯分類第12-2025版商品及服務名稱中英對照及類似組群碼」資料,張貼於本局商標網頁「商品及服務相關資訊」項下「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之「尼斯第12-2025版」,歡迎各界參考利用。89
113年10月號第310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著作權損害賠償之實證研究數位科技的快速演進,為數位格式著作的流通帶來前所未見的便利,但也伴隨著更大的著作權侵害風險。當著作財產權人依著作權法請求損害賠償時,其損害賠償計算方法,至關權利人可獲得損害賠償之數額,在司法實務上,法院如何決定損害賠償額,更是著作權人最關心的議題,掌握法院決定損害賠償額之見解,實有助於著作權人主張權利,深值研析。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著作權損害賠償之實證研究專題一:著作權損害賠償實證研究——以數位侵權行為為中心(上)(楊雅蘭)專題二:著作權損害賠償實證研究——以數位侵權行為為中心(下)(楊雅蘭)本月論述文章:論述:永續發展浪潮下的智慧財產權——過去、現況與未來趨勢(黃孝怡)90
本局「專利主題網」、「商標主題網」、「著作權主題網」及「智財活動通」等網站,自113年9月26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本(113)年9月26日起調整下列網站之服務網址:「專利主題網」: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商標主題網」:https://www.tipo.gov.tw/trademarks-tw/「著作權主題網」:https://www.tipo.gov.tw/copyright-tw/「智財活動通」:https://www.tipo.gov.tw/act/舊版服務網址預計於本(113)年10月31日關閉,請改為使用新版網址,若需協助可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91
113/10/1起 商標電子申請案應填載代理人登錄字號
商標權組113/10/1起 商標電子申請案應填載代理人登錄字號1. 為便利電子申請系統自動查核代理人資格,自113年10月1日起,商標電子申請案如未填載代理人登錄字號,將無法使用電子申請系統送件。2. 具代理人資格但尚未完成登錄或備查者,僅得使用紙本送件方式送件,嗣後再行補正申請登錄或備查登錄。92
「全球半導體製程設備廢水處理及再生技術之專利趨勢研究」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為配合我國半導體產業邁向永續發展的遠景,本局發布「半導體製程設備廢水處理及再生技術之專利趨勢研究」之專案報告,分享具體案例,其深入探討該領域的專利發展和技術趨勢,可作為協助業界推動綠色轉型重要參考文獻。報告指出,全球有關廢水處理及水資源再生技術的專利申請量在過去20年間呈現顯著增長,反映了企業對永續發展與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議題的高度關注。透過廢水回收和水資源再生技術,全球半導體產業在水資源永續發展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而臺灣作為全球半導體相關零組件之主要生產國家,具備完善的產業鏈及技術基礎,相關研發與成果不亞於美、日及歐洲等先進國家,為我國實現2050淨零轉型目標提供了重要貢獻。93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2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本(9)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2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創新產品在展會受挫,晨栖電機的創新高度迎來了質疑。為了奪回技術龍頭地位博取股東會的信任,也為了揮別自己的過去,英娜奮而採取立即見效的手段—專利訴訟。來到證據保全的現場,即便一度受到秘書和法務團隊的反彈,英娜的執著仍讓訴訟攻防戰的齒輪開始轉動—不惜孤注一擲,肩負心魔前行的IP日常劇場第12話。94
113年9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精選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如何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需要多久時間完成?二、國際優先權基礎案申請人及發明人,是否要與國內申請案一致?三、優先權證明文件可否用電子申請?如何辦理?四、年費繳納第10年還有減收嗎?繳費方式有哪些?五、我已繳納新型第10年年費,為何還收到消滅通知?六、年費收據遺失可以補發嗎?如何辦理?七、專利權讓與可否用一文多案號的方式辦理?讓與契約書可否一次列多個專利?八、提出專利申請案改請的時機為何?再審查期間可以提出改請嗎?九、申請人或發明人的姓名、名稱可以使用日、韓漢字或是簡體字嗎?需要另外申請嗎?十、提出專利案件時申請人有2位,之後欲改以1位提出申請,要如何處理?95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Klaus Bacher庭長及歐洲知名律師Dr. Heinz Goddar及Dr. Ute Kilger至本局演講
專利爭議審查組113年9月5日上午,智慧局很榮幸邀請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Klaus Bacher庭長、德國Boehmert & Boehmert專利法律事務所專利律師暨合夥人的Dr. Heinz Goddar及Dr. Ute Kilger蒞臨本局,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DABUS案判決」、「歐盟SPC及SPC製造免責」及「歐盟AI法案2024」課題進行演講,透過三位專家精闢講解,本局同仁對德國、EPO與美國之發明人判斷異同、歐盟《醫藥品包裹》修法草案及歐盟2024年8月1日生效的《AI法案》有深入認識與學習。96
公告「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6章修正」英譯版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六章修正」,本局業已完成英譯版,該英譯版可協助國際智慧財產權界有關我國專利審查中可提出修正之時機,及如何評估可准予修正等情形的了解,提升對外國申請人的服務。 二、歡迎有興趣者至本局英文網站查詢。97
113年9月號第309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審查之影響及變革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已於112年8月30日施行,本次修法完備營業秘密保護,並建構更具專業、效能且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係該法施行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修正重點中,為避免裁判歧異、促進審理效能及解決實務爭議等目的,新制規定修正專利民事及行政訴訟相關規定,因而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審查實務運作會造成影響,此為影響各界所關心的專利實務,深值研析。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審查之影響及變革專題一: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舉發案件審查之影響(劉正旭)專題二:由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論專利再審查及舉發精進措施(林希彥)本月論述文章:論述:從語言學方法研究美國抗體專利揭露要求——以Amgen Inc. v. Sanofi案為中心(杜振木)98
再審查開快車 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於113年9月1日上路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方案將於113年9月1日實施,AEPRe係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部分請求項未核駁的案件,於再審查時,申請人以「刪除核駁請求項、將未核駁請求項改寫為獨立項」的方式進行修正,給予加速審查的方案。AEPRe能利用初審審查結果來減少額外判斷時間及審查成本,增進再審查審查效能,且申請人可於6個月內收到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或審定書,有助專利申請人加速取得專利,歡迎各界多加運用。二、AEPRe申請要件如下:(一)適格案件:發明專利再審查案,其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者。(二)申請時點:申請人應於本局程序審查通知「即將進行再審查函」送達起,至本局核發「第一次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之期間內,申請AEPRe。(三)修正內容:應依專利法第49條規定提出修正,且全部修正內容須符合以下態樣:刪除具有不准專利事由之請求項。單純將初審核駁審定理由無不准專利事由的附屬項,改寫為獨立項。 前述修正內容,得一併調整項號、依附關係及新增附屬項。 *備註: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EPRe)申請書、申請須知及填表範例請參見本局網站/專利主題網/申請表格。99
為瞭解我國綠商標註冊申請案件趨勢,延續2023年之「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納入最新年度的統計數據並予研析,完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歡迎參考利用。
商標權組本報告乃延續2023年之「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報告,今(2024)年再納入最新年度的統計數據並予研究,剖析我國綠商標產業最新現況,完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提供業者作為綠色產業商標布局,因應國際氣候變遷及淨零排放策略之參考。參考歐盟綠商標統計方法,定義所謂「綠商標」並非就「商標圖樣」作探討,而是針對商標申請案所指定使用於尼斯分類之各類商品或服務名稱加以歸納,分析我國近十年綠商標在「能源產品」、「運輸」、「節約能源」、「再利用/回收利用」、「污染控制」、「廢棄物管理」、「農業」、「環保意識」、「氣候變遷」等9大類別之申請量、百分比、申請趨勢等分布情形。近十年來我國綠商標占所有商標申請總量的比例約14.49%,整體觀察,由前期(2014-2016年)平均13.00%,中期(2017-2020年)平均15.31%,一直到後期(2021-2023年)平均14.64%,雖後期較中期略為下降,惟整體長期來看,顯示產業在申請商標方面,對減碳、低碳及綠能相關意識逐漸重視。另按綠色產品九大類別群組之百分比分布狀況來看,前三大依序是「節約能源」、「污染控制」、「能源產品」,加總占綠商標申請量近八成,可見產業以該三大領域為重心。100
電話溝通配合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9/1上路 專利審查打造友善貼心環境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本局將自今(113)年9月1日起試行「外審委員電話溝通及遠距視訊面詢優化方案」,發明專利申請人可以透過智慧局電話系統之三方電話會議功能,使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外審委員及本局承辦人員,即時溝通並交換意見;如有案情複雜或操作及展示之需要,亦得以遠距視訊面詢方式,直接與外審委員及本局承辦人員進行三邊的遠距視訊面詢,對於提升專利申請品質及審查效能都有助益,可謂雙贏的方案。二、相關內容請詳下方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