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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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專利及商標法令說明會即將開始,歡迎踴躍報名!
專利行政企劃組本局將於5月14日、5月16日及5月23日陸續於臺北、高雄及臺中辦理114年度「專利法令說明會」及「商標法令說明會」。本次專利法令說明會宣導主題為「113年專利審查基準修正說明」。本次商標法令說明會宣導主題為「商標法逐條釋義重點介紹」及「新版商標檢索系統介紹」。歡迎有興趣參加者請儘速至本局智財活動通報名!智財活動通網址:https://www.tipo.gov.tw/act/mp-5.html附檔:活動議程2
114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四,本局於當日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專利行政企劃組關於本局各項申請案件法定期間末日之計算,如遇特定紀念日放假,例如5月1日勞動節,依法務部函釋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的立法意旨為對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之認定,應以整體行政機關觀之,本局於勞動節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故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今(114)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四,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5月1日星期四)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3
2025年第1季各國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政策動態報導,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隨著全球對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議題關注日益增加,各國的政策動態也在不斷演變。智慧局持續追蹤歐盟、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英國、美國、日本及韓國的SEP相關事件及政策動態,透過蒐集網路公開之SEP相關新聞訊息,分析整理製作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期能增進產業對涉及SEP議題之進一步理解,幫助產業把握主要市場的專利布局策略。歐盟執委會於2月11日宣布撤回多項法案,包括2023年提出的標準必要專利監管法案。撤回的理由是無法預見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並將評估是否提出新提案或採取其他處理方式。原提案包括成立能力中心、SEP註冊資料庫、標準必要性評估、FRAND判定流程和監管SEP授權總權利金等制度。現在,標準必要專利持有人與潛在被授權者之間仍維持現有的談判授權模式,標準發展組織(SDO)在技術標準開發中扮演重要角色。本季的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將介紹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幫助讀者了解歐盟地區標準制定與標準必要專利的現況。文章分成5大部分。首先,ETSI的成立與使命介紹了其創立目的及在歐盟與全球的作用,主要目的是制定全球適用的資訊與通訊技術標準並推動其市場應用。接著,ETSI於制定標準時所面臨的課題討論了協調不同利益團體需求和遵守法律規範的挑戰。ETSI在專利授權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強調其不直接參與商業談判,但授權必須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爭議應由國家法院處理。ETSI的任務部分則介紹其在應歐盟執委會和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要求下,未來可能對標準必要專利進行確認,以保持技術競爭優勢。最後,ETSI IP資料庫的使用說明了該資料庫如何幫助會員申報與查詢標準必要專利,提升授權的透明度。本報導旨在提供有關全球SEP相關政策動態之最新訊息,歡迎外界參考。如有任何關於本報導之詢問或進一步訊息,請聯繫:專利審查二組通訊審查科徐雨弘科長 (02)2376-7216;E-mail:[email protected]4
「羅卡諾協定(Locarno Agreement)之國際工業設計分類第15版」生效。
專利行政企劃組WIPO第15版國際工業設計分類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本局已完成中譯版及新舊版本對照表,歡迎參考利用。本次更新重點包含;新增燈具及梳洗用品種類,並針對圖像及虛擬實境等類別做更詳實的物品分類,以貼合新興產業實務需求及當前設計趨勢。新版國際工業設計分類表請參檔案下載。5
114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專利法令說明會、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臺日智慧財產權研討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時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江小姐 (02)2376-72536
2022-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鉑金獎專冊出爐
專利行政企劃組「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已於113年10月19日圓滿落幕,本次發明競賽共有565件作品參賽,僅12件參展作品榮獲鉑金獎,得獎率為2%,技術含金量極高,為提升得獎廠商優良專利之技術交流媒合商機,特別製作2022-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鉑金獎專冊,已放置於本局商品化專區-得獎專區,歡迎各界參考及洽商!本局商品化專區-得獎專區:https://www.tipo.gov.tw/tw/cp-1021-997155-1b2f6-1.html7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招標案評選結果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之評選會,業於114年2月12日完成,評選結果如附件。本案將於114年2月20日下午2時於本局17樓開標室辦理議約。請優勝廠商準時報到參加。議約其他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8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 投標資格符合廠商考試成績及評選會時間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之投標資格符合廠商,業於114年2月4日完成考試,廠商考試成績請參考附件1。本案將於114年2月12日下午2時於本局7樓會議室舉辦評選會,請考試及格(達70分以上)廠商於評選會當日,依附件2報到時間至本局7樓會議室外靜候通知評選。針對考試成績有疑義之廠商,請於評選會前洽專利行政企劃組楊小姐處詢問(Tel.23767286)。9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資格審查結果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業於114年1月20日完成資格審查,符合投標規定廠商名單請參考附件1。 本案將於114年2月4日下午2時於本局7樓會議室舉辦測驗,請符合投標資格廠商準時參加。 測驗相關文具請廠商自行準備,並請廠商於考試當天攜帶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查核。測驗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2。10
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得獎名單出爐
專利行政企劃組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辦,總獎助金高達新臺幣880萬元的「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歷經長達4個月審查作業,已選出優秀得獎者了,今年從418件合格參選案件中評選出40件優良的專利作品,包含發明獎金牌6件、銀牌26件;創作獎金牌4件、銀牌4件(得獎名單如附件)。得獎作品中,以公司占比最高(50%),其次為財團法人(22.5%)、 個人(10%)、政府機關(10%)、學校(7.5%)。11
2025.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登載本局網頁
專利行政企劃組2025.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已登載本局網頁,自114年2月5日起之新申請案本局將依新版(2025.01)國際專利分類予以分類,爰專利公報自114年3月11日起、發明公開公報自114年4月16日起以新版(2025.01)國際專利分類刊登。相關連結網站:國際專利分類(2025.01版)[首頁 > 專利 > 國際專利分類 > 國際專利分類(2025.01版)]12
本局自114年1月起核准審定之專利案,將不再於說明書公告本首頁壓印「公告本」章
專利審查一組現行說明書公告本首面有記載專利證書號數,且各頁亦有壓印公告號,已足以辨識為專利文件,故本局自114年1月起核准審定之專利案,將不再於說明書公告本首頁壓印「公告本」章。13
「2024年專利代理業務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關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新措施問卷之結果及回復與會者提問意見之彙整表公告周知
專利爭議審查組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專利研究所於113年12月5日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際大樓一樓會議廳共同舉辦「2024年專利代理業務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其中議題四「新專利制度之實施與討論」涉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新措施問卷調查結果,詳如附檔1至附檔3,另回復與會者提問意見之彙整表,詳如附檔4,請卓參。14
公告修正「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並自114年1月3日起再次試行
專利審查一組本局於112年施行「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將於114年1月2日屆期,為滿足申請人儘速獲准專利之需求,以利其專利布局,經評估現有審查量能,擬修正本方案並再次試行至115年12月31日。為銜接現行方案以維持運作持續穩定,本次修正方案僅調整試行期間,其餘內容及意願書均維持不變。修正之「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及原「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答客問」,詳如附檔。15
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訂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延長2年
專利行政企劃組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供設計專利申請案更多元而彈性之審查方式,特訂定「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受理設計專利加速實體審查之申請。二、試行期間本局自 112 年 9 月 1 日起,受理本方案之申請,試行期間至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經本局評估,本方案將繼續試行至 115年 12 月 31日止,本局將依試行情形再行評估是否持續實施或修改本方案。三、方案內容(一) 申請時點設計專利申請案於接獲本局通知初審即將進行審查後,至接獲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之期間。(二) 申請方式申請本方案者,應依本局規定之電子方式為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試行期間,本方案免申請規費。(三) 申請事由1. 事由 1:第三人商業實施申請人依事由 1 申請加速審查者,應檢附第三人為商業上實施有關之證明文件(例如產品型錄、報章雜誌等),並應敘明該第三人資訊、實施行為及其起始時間。2. 事由 2: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申請人依事由 2 申請加速審查者,應檢附與申請人名稱相符之獎狀及所對應獲獎設計外觀之證明文件。本事由受理之設計獎項如下:(1) 我國金點設計獎(2) 德國 iF 獎(iF Design Award)(3) 德國紅點設計獎(Red Dot Design Award)(4) 日本優良設計獎(Good Design Award)(5) 美國傑出工業設計獎(International Design Excellence Awards,IDEA)3. 事由 3: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人依事由 3 申請加速審查者,每一新創公司於同一年度以 3 件為限。本方案所適用之新創公司,為依我國公司法或外國法律組織登記設立未滿八年之公司;公司設立期間之計算,自該公司設立之日起至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日止,未滿八年者;前述期間之計算,如主張優先權者,以最早之優先權日為準。申請人為外國公司者,應檢附外國公司設立日期之證明文件,並提供中譯本;該證明文件非正本者,應提供切結書。16
公告「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專利行政企劃組主旨:公告「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作業規範」第2點第1款。公告事項:一、補助之項目: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工作項目詳計畫構想書)。二、申請期間:113年12月11日至113年12月31日前,函送工作計畫書一式12份、聲明書及資格條件證明文件至本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三、申請程序詳計畫構想書。四、補助資格條件:(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全國性工商團體,具執行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擔任溝通平台工作之經驗。(二)熟悉兩岸智慧財產權產業政策,能適時提供政策建言供政府參考,並具擔任產業界與兩岸政府溝通橋樑之能力。(三)具備智慧財產創新研發專業人才培訓機制,並針對產業關切議題能適時舉辦相關研討、說明會之能力。(四)具備發行、營運智慧財產權相關期刊及電子報,並提供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資訊之經驗。(五)具有完備之專案管理、財產管理、人事管理、會計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制度。五、審查方式:本局將召開審查會議,依申請單位提出之工作計畫、簡報內容及詢答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辦理補助簽約事宜,詳如計畫構想書。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年補助1家,受補助單位應自籌至少新臺幣30萬元,補助比率上限為78.43%,補助金額上限計新臺幣109萬1,000元。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本局114年度核定之補助金額計新臺幣109萬1,000元。八、檢附本案計畫構想書、契約書範本及聲明書各1份。17
113年12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擴大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提供各界參考利用,歡迎查詢。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專利主題網>點擊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專利案件逾期未繳費領證,還可以補領嗎?二、 發明專利核准後分割和領證是分開的嗎?兩者之間是否有先後順序?三、 智慧局核發之專利證明文件,除了專利證書有電子及紙本可供選擇外,是否有其他證明文件具備電子版?四、 於我國申請專利並主張國際優先權,優先權基礎案之專利申請人與我國申請案之專利申請人不一致,是否會影響優先權主張?五、 發明人放棄姓名表示權聲明書,智慧局是否有制式範本供民眾使用?六、 是否可以同時辦理增加申請人和發明人?七、 如果申請專利時已超過主張優先權之法定期間,可以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嗎?八、 不同案件之年費繳納通知單,可開立1張支票同時繳納嗎?九、 發明專利申請案核駁或核准在先,是否仍會進行公開作業?十、 申請書外國公司或自然人其中文名稱或姓名欄位可以有標點符號嗎?18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招標案資格審查結果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業已於113年12月3日完成資格審查,符合投標規定廠商名單請參考附件一。 本案將於113年12月6日下午2時於本局7樓會議室舉辦測驗,請符合投標資格廠商準時參加。 測驗相關文具請廠商自行準備,並請廠商於考試當天攜帶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查核。測驗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二。19
「電動車產業開發關鍵零組件之專利趨勢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一組全球汽車產業面對淨零碳排的政策,各國紛紛加速燃油汽車轉型電動化。我國為實現2050運輸載具電動化之目標,正積極推動電動車產業開發關鍵零組件之政策。而未來電動車正朝向高智慧和高效能的發展,散熱與熱管理技術成為其發展的一大挑戰。本報告係以Derwent Innovation專利資料庫,蒐集2014~2023年與電動車相關的散熱技術專利,並將電動車散熱分成「電池散熱」、「馬達散熱」及「熱管理系統」等技術主題,進行專利及趨勢分析,以及分享各主題具體案例,盼助我國電動車產業技術發展的參考。20
公告修正「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實施。
專利審查二組一、本局於113年試行「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即將於本(113)年12月31日屆滿,為使獲國家獎項之新創公司及接受政府輔導之公司申請後4個月內取得專利,促進新創產業智財布局,本局特修正本方案內容,適格申請人由原本的設立未滿八年之公司的第一類申請人,另新增二年內獲得國家獎項之具創新研發能力公司的第二類申請人,以及受本局委託執行單位輔導之公司的第三類申請人,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實施。修正方案內容及答客問詳如附檔。二、新創公司參與本方案之心得分享,可至智慧財產局YouTube 頻道觀看,連結:(一)抱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曼堤司高位股份有限公司(三)優思瑪特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