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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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一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 2 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 12 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專利法令說明會、智慧財產業務座談會及專利檢索系統說明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疫情狀況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 承辦人員及電話:張小姐 (02)2376-7249 - 42
112年2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一、專利電子申請案多久可以收到規費紙本收據?寄送支票或郵政劃撥繳費後,須要多久可以取得收據?二、智慧局會不會通知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何時會收到智慧局的專利年費繳納通知書?三、請問如何查詢我的申請案審查、繳費及影印相關進度?四、請問第二年之後年費應繳納多少金額?專利年費有何減免規定?要提出申請才能減免嗎?五、申請後想要增加或刪除發明人,要如何辦理?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姓名不小心打錯字,可以更正嗎?六、以外文本提出的申請案,有多長的時間可以準備中文本?可以請求延期嗎?七、何時可以申請實體審查?如何申請?規費為何?八、主張國際優先權的期間或檢送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期間最後一天遇到過年的連續假日,可以順延嗎?九、申請人不服發明不予專利初審審定,應如何救濟?申請再審查後,有多久時間可以補正理由書?可以申請延期嗎?十、是否所有的專利類別都可以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 - 43
112年1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 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請問第二年之後年費應繳納多少金額?如果沒收到繳費通知要如何處理?請問我已超過領證期間,是否可以再領證?請問要繳費時才發現超過年費繳納通知期限,如何補繳?如何查詢自己的專利權是否消滅?申請復權期限多長?如何申請復權?請問我之前請都是事務所代繳年費,現在想自己繳納,請如何自行繳納年費?如何查詢我的案件審查、繳費及影印相關進度?請問我領證時同時變更代理人,但是委任書有缺時,智慧局會給予補正時間嗎?重複繳納年費是否可以退費?如果可退費,請問如何申請退費?已經劃撥後還需要將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還須寄回嗎?公司的專利案可以用自然人為申請人嗎?說明書一定要是中文嗎? - 44
「國際碳捕捉技術專利趨勢分析研究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國際碳捕捉技術專利趨勢分析研究」報告已公告本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隨著減緩氣候變遷的意識逐漸提高,《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亦明確表述減少使用煤炭的計劃,並建立全球碳市場基本規則。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也在去(2022)年3月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策略總說明」,並將「碳捕捉、利用及封存」列為十二項關鍵戰略的其中之一。淨零轉型已經不再只是單純環保課題,為了協助廠商了解全球專利布局,提升產業生產效率與競爭力,本局整理分析完成「國際碳捕捉技術專利趨勢分析研究」報告。本報告以碳捕捉、再利用與封存(CCUS)為三大主軸,並參考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10年建立的綠色目錄(WIPO IPC Green Inventory)有關碳捕捉與封存等國際專利分類(IPC)、合作專利分類號(CPC)中相關分類以及相關關鍵字,利用科睿唯安公司的專利資料庫(Derwent Innovation)蒐集各國相關專利技術資料,整理分析2021年12月底以前公開/公告有關CCUS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利趨勢。另參考近年我國碳排放量前十大公司以及歐洲「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計畫,選出石化、電力、冶金(鋼鐵、煉鋁)、水泥等四個高排碳產業,篩選出被引用次數較多且與產業關聯性較大的專利案件,並逐一整理研析,歡迎各界多加利用。若有疑義,請洽詢承辦人:鄭先生 (02)23764058 - 45
「元宇宙概念相關技術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有鑑於元宇宙概念之興起,將帶動延展實境(XR)、數位服務平台及互聯網等產業科技蓬勃發展,為幫助外界能迅速掌握元宇宙核心技術內容,本報告以「使用者體驗為中心」架構解析元宇宙相關技術趨勢,特蒐集2021年以前之元宇宙相關專利10萬7千件專利家族進行趨勢分析,並依據架構主題精選重要專利32篇加以解析,以提供最新元宇宙之核心技術分析及專利趨勢發展,並針對元宇宙專利申請及審查重點提出相關建議,供外界產業參考運用。 - 46
公告新增及修改包括「專利證書副本申請書」等共計27式紙本申請表單,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專利一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發文字號:智專字第11121006560號公告新增「專利證書副本申請書」、「延緩公告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修正「專利證書申請書」、「專利證書補(換)發申請書」、「專利權讓與登記申請書」、「專利權繼承登記申請書」、「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書」、「專利權質權登記申請書」、「專利修正申請書」共7式及其申請須知,修正「專利權(一文多案號)變更事項申請須知」、「發明專利申請須知」、「新型專利申請須知」、「設計專利申請須知」、「衍生設計專利申請須知」、「發明專利分割申請須知」、「新型專利分割申請須知」、「設計專利分割申請須知」、「發明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須知」「新型專利改請發明專利申請須知」、「發明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須知」、「新型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須知」、「設計專利改請新型專利申請須知」、「設計專利改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須知」、「衍生設計專利改請設計專利申請須知」、「衍生設計專利分割申請須知」「專利修正申請書範例1」、「專利修正申請書範例2」共18式,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本局自112年1月1日起新增「專利證書副本申請書」、「延緩公告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修正「專利證書申請書」、「專利證書補(換)發申請書」、「專利權讓與登記申請書」、「專利權繼承登記申請書」、「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書」、「專利權質權登記申請書」、「專利修正申請書」共7式及其申請須知,與部分申請書表之申請須知、範例共18式進行調整。本次新增及修正內容如下:(一)配合專利電子證書作業:1.申請人於核准公告且領取專利電子證書後,可申請核發專利紙本證書副本,新增「專利證書副本申請書」及其申請須知。2.原「申領專利證書及申請延緩公告申請書」中關於專利申請案核准後,申請人提出延緩公告事宜,新增「延緩公告申請書」及其申請須知。原書表中關於專利申請案核准後,申請人申領專利證書事宜,修正原書表名稱為「專利證書申請書」,於申請書增列「申請證書形式」及「同時辦理事項」欄位選項,加註「如須辦理延緩公告者,應同時填寫延緩公告申請書」提示文字,並於申請須知增列說明。3.「專利權讓與登記申請書」、「專利權繼承登記申請書」、「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書」刪除專利證書號數之「新式樣」選項,增列「申請證書形式」欄位選項,及於申請須知增列說明。 (二)依專利法施行細則第67條及第80條條文修正,簡化質權登記程序,專利證書不再加註質權登記資料:1.原「專利證書加註、補(換)發申請書」,修正書表明稱為「專利證書補(換)發申請書」,並刪除專利證書號數之「新式樣」選項、補(換)發原因之「更正」選項,增列「申請證書形式」欄位選項,及於申請須知增列說明。2.「專利權質權登記申請書」刪除「同時辦理事項:補發專利證書」、專利證書號數之「新式樣」選項,及於申請須知修正質權設定登記及塗銷登記應附送文件之說明。3.「專利權(一文多案號)變更事項申請須知」刪除「專利證書加註」文字。(三)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7款規定,發明專利修正申請有新增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頁數,修正後總頁數與修正前之總頁數相較,檢核是否需再加收超頁規費,於「專利修正申請書」及其範例新增欄位並於申請須知增列說明。(四)為利專利申請人知悉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ID欄位填寫原則,於相關書表申請須知增列說明本國人ID為選填事欄位,外國人ID由智慧局統一編給識別碼。二、旨揭公告修正之專利申請表格,請至本局專利主題網依序點選「申請表單」 /「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使用。 - 47
公告修正「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生效。
專利二組一、本局於110年1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推行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以下稱「本方案」),外界反應良好。為完善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作業,特修正本方案並再試行2年。修正方案內容、答客問及意願書詳如附檔。 二、本方案之目的為使專利審查人員迅速掌握前瞻科技專利申請案之技術內容,以提升審查效率及品質,並滿足申請人儘速獲准專利之需求,以利其專利布局,申請人可透過電子或紙本方式提出意願書。 三、方案介紹影片可至智慧財產局YouTube頻道觀看,連結:「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介紹影片(中文)「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介紹影片(英文) - 48
日本特許㕔(JPO)「標準必要專利授權談判指南(Guide to Licensing Negotiation involving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2022年修訂中譯本,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一、日本特許㕔(JPO)於2022年公布標準必要專利授權談判指南第2版,修正內容主要包括:1.加入參考經濟產業省所公布的「標準必要專利授權之誠實性談判指南」2.修正關於專利權人在授權談判中所需提供之資訊3.修正關於供應鏈談判之主體4.新增關於國際司法管轄權之新章節二、本次中譯版本僅作為國人參考,未經日本特許廳確認,確切指南內容以日本特許廳公告之日文及英文版本為準。 - 49
「電子專利證書Q&A」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一組配合本局預計於112年1月起受理申請電子專利證書,本局已編修完成「電子專利證書Q&A」相關問答,以提供各界能快速瞭解本項新制其相關配套措施,歡迎參考利用 。 - 50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
專利一組經濟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1120030991號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第20章。 - 51
「半導體產業供應鏈轉型綠色製造之專利技術參考手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國際大廠紛紛承諾響應全球2050年全球淨零碳排的目標並擴及到半導體供應鏈,於我國半導體產業居領導地位的台積電,自2016年起攜手設備商,合作開發半導體節能綠色機台,將節能規範納入新機台採購標準規格,為全球第一家驅動設備商對先進機台導入節能措施的半導體企業。本手冊蒐羅、整理及研究台積電與其供應鏈有關綠色製造機台之專利文件,盼能對國內半導體產業綠色轉型有所助益或啟發。 - 52
「綠色技術發明專利加速審查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為促進綠色專利研發,本局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起將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事由4修訂為「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且由原來文件齊備後發出審查結果通知的「9個月」期限縮短為「6個月」,以提供最適綠色專利快速通道之方案。本報告分析自2014年至2022年9月間「綠色專利加速審查案件相關統計數據」以及「綠色專利加速審查案件其准、駁情形」,歡迎各界參考。 - 53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完成二篇專利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一組因應能源轉型之全球趨勢,綠色能源將是未來帶動經濟發展的一大動力,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進行相關議題之專利分析,經蒐集歐洲、美國及我國等國家/區域專利文獻,完成「碳循環技術中的碳氧化物觸媒反應器」及「天然氣伴隨氫能技術」兩份專利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報告可連結至該中心免費索取。 - 54
公告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二章電腦軟體相關發明英譯版
專利三組 - 55
預告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
專利一組一、為配合法規解釋及司法判決落實於專利案件程序審查,除修正各章節內容並導入案例式說明,期使各界能清楚理解審查實務情形。另因應後疫情時代之數位轉型趨勢,放寬專利申請案檢附證明文件採電子簽署之態樣,期使審查基準更臻完善。二、對本基準修正草案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1年8月4日前提供卓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局專利一組(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三)聯絡人及電話:吳琬如 (02)23767202(四)傳真:(02)27352800(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56
「國際碳捕捉技術專利趨勢分析圖」已公告本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隨著減緩氣候變遷的意識逐漸提高,《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亦明確表述減少使用煤炭的計劃,並建立全球碳市場基本規則。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也在今(2022)年3月30日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策略總說明」,並將「碳捕捉、利用及封存」列為十二項關鍵戰略的其中之一。淨零轉型已經不再只是單純環保課題,為了協助廠商了解全球專利布局,提升產業生產效率與競爭力,本局整理分析「國際碳捕捉技術專利趨勢分析圖」。「國際碳捕捉技術專利趨勢分析圖」以碳捕捉、再利用與封存(CCUS)為三大主軸,並參考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10年建立的綠色目錄(WIPO IPC Green Inventory)有關碳捕捉與封存等國際專利分類(IPC)、合作專利分類號(CPC)中相關分類以及相關關鍵字,利用科睿唯安公司的專利資料庫(Derwent Innovation)蒐集各國CCUS相關專利技術資料,整理分析2021年12月底以前公開/公告三大主軸的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利趨勢,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若有疑義,請洽詢承辦人:鄭先生 (02)23764058 - 57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3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4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
專利三組一、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3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4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二、附發布令、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3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4章、基準各章修正重點說明及基準各章修正前後內容對照表。 - 58
元宇宙與設計專利之關係
專利一組元宇宙近期成為時下熱門話題,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爾來已陸續出現一些探討元宇宙與商標、著作權的關係,且發生過類似爭端。但目前元宇宙在國內外設計專利核准案例極為少見,而相關學術期刊、判決甚或媒體報導亦付之闕如。爰此,智慧局特就元宇宙設計能否申請設計專利、申請與審查以及元宇宙設計專利權效力做說明,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本案聯絡人:專利一組三科科長 葉哲維辦公室電話:02-2376-7237承辦人:徐銘夆 - 59
「專利IPC與我國行業統計分類關聯表及統計應用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參考國際間專利與產業關聯表之50年研究發展,應用政府跨部門資料建立我國「專利IPC與行業統計分類關聯表」,該關聯表為我國首個專利與產業關聯表,基於該關聯表,本專案完成我國首次以全產業幅度分析之專利趨勢,亦根據國際定義,首次以政府數據定義我國專利密集型產業。本報告之目的,在開發專利資訊以及產業資訊之鏈結樞紐,以自動化的整合專利數據以及產業數據,使能即時分析我國全產業之專利布局趨勢,以及專利活動與產業經濟的連動影響,以期透過企業專利布局之早期數據,快速並即時反映產業的市場發展狀態以及未來可能的產業趨勢,以利支援基於智慧財產權之經濟活動,提供各界參考運用。 - 60
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專利應檢送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自111年8月1日實施
專利二組鑒於WIPO公布2022年7月1日起依據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包含序列表的新申請必須符合ST.26標準,為利全球資料交換及檢索便利性,本局訂自111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WIPO ST.26標準,凡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皆須檢送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另為便利申請人國際申請,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申請案採用現行序列表或符合WIPO ST.26新制序列表兩者之一,本局皆可接受。為使發明專利申請案符合WIPO ST.26標準,WIPO提供 “WIPO Sequence”桌面應用程式,使專利申請人能夠編製符合WIPO ST.26標準序列表,作為國家或國際專利申請一部分。請參考https://www.wipo.int/standards/en/sequence。進一步訊息,參見「實施WIPO ST.26標準」Q&A。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連絡窗口:專利審查一組生技醫藥審查科 林科長奕萍連絡電話:2376-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