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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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3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4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
專利三組一、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3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4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二、附發布令、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2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3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4章、基準各章修正重點說明及基準各章修正前後內容對照表。22
元宇宙與設計專利之關係
專利一組元宇宙近期成為時下熱門話題,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爾來已陸續出現一些探討元宇宙與商標、著作權的關係,且發生過類似爭端。但目前元宇宙在國內外設計專利核准案例極為少見,而相關學術期刊、判決甚或媒體報導亦付之闕如。爰此,智慧局特就元宇宙設計能否申請設計專利、申請與審查以及元宇宙設計專利權效力做說明,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本案聯絡人:專利一組三科科長 葉哲維辦公室電話:02-2376-7237承辦人:徐銘夆23
「專利IPC與我國行業統計分類關聯表及統計應用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參考國際間專利與產業關聯表之50年研究發展,應用政府跨部門資料建立我國「專利IPC與行業統計分類關聯表」,該關聯表為我國首個專利與產業關聯表,基於該關聯表,本專案完成我國首次以全產業幅度分析之專利趨勢,亦根據國際定義,首次以政府數據定義我國專利密集型產業。本報告之目的,在開發專利資訊以及產業資訊之鏈結樞紐,以自動化的整合專利數據以及產業數據,使能即時分析我國全產業之專利布局趨勢,以及專利活動與產業經濟的連動影響,以期透過企業專利布局之早期數據,快速並即時反映產業的市場發展狀態以及未來可能的產業趨勢,以利支援基於智慧財產權之經濟活動,提供各界參考運用。24
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專利應檢送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自111年8月1日實施
專利二組鑒於WIPO公布2022年7月1日起依據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包含序列表的新申請必須符合ST.26標準,為利全球資料交換及檢索便利性,本局訂自111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WIPO ST.26標準,凡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皆須檢送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另為便利申請人國際申請,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申請案採用現行序列表或符合WIPO ST.26新制序列表兩者之一,本局皆可接受。為使發明專利申請案符合WIPO ST.26標準,WIPO提供 “WIPO Sequence”桌面應用程式,使專利申請人能夠編製符合WIPO ST.26標準序列表,作為國家或國際專利申請一部分。請參考https://www.wipo.int/standards/en/sequence。進一步訊息,參見「實施WIPO ST.26標準」Q&A。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連絡窗口:專利二組第五科 林科長奕萍連絡電話:2376-534325
預告修正專利實體審查基準第二篇第3、6、7、8、9及14章
專利三組一、為及時反映審查實務之需要,齊一見解,精進審查品質,爰檢視審查基準各章節之內容,增加審查原則及注意事項,並酌修文字,期使審查基準更臻完善。二、本基準修正草案、修正重點說明及修正前後對照表將登載於本局局網(https://www.tipo.gov.tw)「首頁>最新消息>布告欄」項下。對本基準修正草案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1年6月13日前提供卓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局專利三組(二)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三)聯絡人及電話:專利高級審查官莊智惠(02)23767665(四)傳真:(02)23771496(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26
111年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原法定期間末日可延至次一上班日(5月2日)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專利一組關於本局各項申請案件法定期間末日之計算,如遇特定紀念日放假,例如5月1日勞動節,依法務部函釋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的立法意旨為對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之認定,應以整體行政機關觀之,本局於勞動節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故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惟今(111)年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原法定期間末日可延至次一上班日(5月2日星期一)為期間之末日,若有於5月1日前、後工作日實施補假者,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27
全球設計專利申請最大宗─中國大陸加入海牙協定
專利一組中國大陸在今(2022)年2月5日正式加入工業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預計在今年5月5日生效。由於中國大陸在全球設計專利申請案排名獨占鰲頭(占全球設計專利申請案比重55%)。而隨著中國大陸加入海牙協定後,勢將對海牙協定下的工業設計國際註冊現況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儘管我國並非海牙協定成員國,但與中國大陸不論是在地緣關係和產業合作皆十分密切。爰此,智慧局特就海牙協定之國際工業設計制度概況、以及中國大陸因應加入海牙協定的制度改變作成本篇報告,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本案聯絡人:專利一組三科科長 葉哲維辦公室電話:02-2376-7237承辦人:黃少瑜28
111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一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智慧財產業務座談會、111年全球專利檢索與運用說明會及「專利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疫情狀況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李小姐 (02)2376-724529
自111年3月1日起施行「專利申請案跨國就地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
專利三組基於通訊科技發展已臻成熟,且因應社會情勢變化,例如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當事人無法到本局進行面詢時,如可藉由科技設備,而有利於審查程序進行者,在確保審查程序公正透明之前提下,乃放寬於符合本局規定之場所及資訊條件下,辦理專利申請案遠距視訊面詢,爰自本(1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專利申請案跨國就地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本措施主要是提供申請人及專利代理人可自行選定適當處所與本局建置的會議系統連線,直接與審查人員進行三邊的視訊面詢,例如,申請人在日本,代理人在台灣的事務所,與在本局的審查人員直接進行視訊面詢,而無須親自到本局各地服務處透過網路與審查人員進行視訊面詢,可避免舟車勞頓節省時間,亦可提升審查及服務效能。依本局111年3月1日修正施行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本遠距視訊面詢作業之重點在於:一、當事人就舉發案以外之案件,申請於本局以外之適當處所面詢,經本局許可者,得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二、申請遠距視訊面詢之適當處所應符合下列條件;不符合者,不予辦理。(一)非公開場合之處所。(二)具備本局所定之軟硬體設備,且可保持良好視訊品質。三、辦理遠距視訊面詢者,本局人員應當場宣讀面詢事項及詢答重點,並將面詢紀錄以科技設備傳送至遠距端,經出席視訊面詢之人員簽名或蓋章確認後,回傳本局。四、遠距視訊面詢過程,當事人不得拍照、錄音或錄影。申請遠距視訊面詢,相關申請書、申請須知及操作手冊(詳如附檔),亦可至本局局網「專利/專利申請表格/專利面詢申請書」下載使用。 附檔一、專利面詢申請書二、專利面詢申請須知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遠距視訊面詢操作手冊30
「電池電動車之車體結構專利布局分析」及「遠距醫療專利新視界:5G應用情境與服務模式」分析報告
專利一組為了協助我國企業進行專利布局、有效掌握市場商機,本局健全專利檢索運用環境計畫委託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進行產業專利分析,110年度年完成「電池電動車之車體結構專利布局分析」及「遠距醫療專利新視界:5G應用情境與服務模式」兩份分析報告(摘要詳如附檔)。詳細資料請連結該中心網址索取。31
公告 「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製作須知(111年2月版)」,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本次改版係鑒於去(110)年所公告版本(110年5月版,詳見劃線本),部分範例採用舊版書表格式,為使其與現行電子書表格式一致,援作改版更新並酌修部分內容(詳見清稿本) 。本次更新重點如下:1.修正所有涉及舊式書表格式之範例。 2.部分文字及案例之修正。3.封面及內頁版面之美化。32
資訊科技專利審查案例彙編
專利二組近年來人工智慧等技術蓬勃發展,為因應產業變化、保護創新之需求,並建立明確且一致的專利審查標準,本局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二章電腦軟體相關發明(簡稱電腦軟體基準),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電腦軟體基準修正重點,除明確化發明定義的判斷要件、請求項的記載要件及進步性判斷要件外,因應資訊科技(如人工智慧)之專利申請,亦提供相關案例說明;此外,為因應日益增多之資訊科技的專利申請及審查需求,並協助申請人更容易理解修訂之電腦軟體基準的審查邏輯及使審查人員的概念一致,本局針對資訊科技5大技術應用領域: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雲端應用及大數據,以邏輯思維及漸進式的方式呈現專利要件的判斷方式,撰寫20則案例說明,製作成「資訊科技專利審查案例彙編」,提供各界參考。本案例彙編,包含人工智慧案例7則、物聯網案例3則、區塊鏈案例3則、雲端應用案例3則及大據案例4則,涵蓋主題包括發明定義、明確性、可據以實現及進步性等專利要件之說明,透過漸進式的闡述方式,詳細解說審查上的思維邏輯,期使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之申請人藉由參考案例彙編之案例說明,讓申請電腦軟體專利更容易上手,進一步提升我國的電腦軟體專利品質。33
運用AI於精準醫療之IP指南
專利二組為協助國家核心戰略產業之智財布局,智慧財產局於110年利用演講、諮詢以及訪談的機會,與精準健康相關產業及研究機構面對面溝通,同時與科技部生科司合作,參與研發計畫之客製化輔導,了解智慧醫療及精準健康產業在尋求智慧財產權保護時所遇到的問題,藉此製作出「運用AI於精準醫療之IP指南」,供相關產業參考。該IP指南以影片方式呈現,內容包含12個議題,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領域,從研發、申請到維護權利,以產業最容易遇到或最關心的情境問題出發,帶出相關智財知識,並引導取得進一步資訊。影片可至智慧財產局YouTube頻道觀看,連結:運用AI於精準醫療之IP指南。34
公告修正「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
專利一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發文字號:智專字第11021003120號主旨:公告修正「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配合110年11月24日修正發布之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於旨揭申請書表之聲明事項增列電子交換方式之填寫欄位以利專利申請人使用。二、旨揭公告修正之專利申請表格,請至本局專利主題網依序點選「申請表單」 /「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使用。35
「減碳技術發展之專利地圖」已公告本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2050 年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目標,減碳技術的研發不僅可促進「淨零碳排」,更是創新科技很好的商機。本局依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10年建立的綠色目錄(WIPO IPC Green Inventory)七大類別主題完成「減碳技術發展之專利地圖」,內容包括近10年相關產業專利申請趨勢分析,以及各技術主題之主要專利申請人其具有參考性之案例分享,提供我國相關業者發展方向及技術分析的重要參考。此外,本局於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lobal Patent Search System,GPSS)已完成「綠色技術專區」,依據WIPO綠色目錄之分類主題,提供相關主題之技術分析報告,並建置具有協助帶入檢索條件功能之查詢介面,使國內相關業者能藉以搜尋其欲研發創新的相關專利,加速相關技術的專利研發,歡迎各界多加利用。#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 https://gpss.tipo.gov.tw/ 若有疑義,請洽詢承辦人:鄭先生 (02)2376405836
「企業專利申請及管理實務指引手冊」已登載本局網頁,歡迎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有鑒於專利對企業技術保護的重要性,為使企業對專利的取得、維護及運用等過程更加瞭解,本局特別針對專利申請程序的相關規範,以及取得專利權之後該如何進行管理等事項,編撰「企業專利申請及管理實務指引手冊」,內容以簡顯易懂的文字,闡述專利申請與管理的規範,藉此協助企業建立專利的基礎概念,並提供作為企業內部人員教育訓練的參考資源。同時,企業可透過手冊內容提供的各種實務提醒與注意事項、智財相關的各類政府資源及專利申請事項的重點檢核表,進一步檢視組織內部與專利相關的各項規範,藉此完善專利申請的流程,以利取得專利權之後的商業規劃及運用。37
公告修正「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
專利二組一、為促進綠色專利研發,加速產品商業化實施流程,自111年1月1日起將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中「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修正為「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以明確非僅限於「綠能技術相關」(包含節省能源技術、涉及減碳技術及節省資源使用等綠色技術範圍),並同時將「事由3: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者」及「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之加速審查,由原來文件齊備後發出審查結果通知的「9個月」期限縮短為「6個月」,以最適化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二、修正「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之畫線版、清稿版及發布令詳如附檔。三、另本局已完成「綠色技術專區」,依據WIPO綠色目錄之分類主題,提供相關主題之技術分析報告,並建置具有協助帶入檢索條件功能之查詢介面,使國內相關業者能藉以搜尋其欲研發創新的相關專利,加速相關技術的專利研發,歡迎各界多加利用。#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 https://gpss.tipo.gov.tw/ 四、配合本次修正,本局後續更新修正「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之英譯文及該作業方案所涉及之相關文件,可參考本局110年11月2日之公告。五、本案聯絡窗口:梁小姐 (02)2376405038
公告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一章專利權期間延長英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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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與文創產業之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線上宣導說明會成果報告
專利一組110年「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與文創產業之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線上宣導說明會,已於110年9月15日(三)辦理完畢,說明會成果報告及簡報資料如附件,歡迎各界參考!40
110年10月1日起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檔案可於e網通進行查詢
專利一組為增進對e網通會員之服務效能,自10月1日起凡本局e網通會員申請核發優先權證明文件者,於完成核發約7日後,即可使用e網通新版我的案件之「案件資訊」功能,查詢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檔案。歡迎e網通會員多加利用! 如有相關查詢操作問題,請洽本局專利服務台專線(02-8176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