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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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5月號第317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及我國專利申請案之修正審查之研析專利申請案之修正,影響申請專利範圍、說明書技術內容的解讀,我國專利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修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修正,除不得超出原始揭露範圍外,並禁止引進新事項,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均有類似規範,但各國對於修正超出之判斷標準不盡相同。本月專題介紹各國法規對於修正要件之判斷,並透過實際案例探討,分析我國與其他國家對於修正超出認定之異同,提供讀者更全面的理解與啟發。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 本月專題文章: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及我國專利申請案之修正審查之研析專題一:探討我國及日韓中「數值限定」及「排除式」修正專利案例審查之差異(鄭凱育、林君燕、張子威)專題二:探討我國及日韓中「封閉式與開放式請求項」及「上下位概念」修正專利案例審查之差異(林君燕、鄭凱育、張子威)本月論述文章:論述一:大型語言模型在訓練階段與使用檢索增強生成的著作權風險挑戰及案例研究(廖先志、陳鍾誠)論述二:線上平台營運者對第三方商標侵權之責任(陳昭華、王敏銓)2
智慧局113年年報發燒上線了!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始終為營造更好IP環境不斷努力113年的努力績效,報您知!優化專利商標審查效能●發明專利平均首通及審結期間8.4個月、14.2個月●商標平均首通及審結期間6.1個月、7.4個月●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最快15天取得專利建構創新數位化服務●3月全新商標AI以圖找圖檢索功能上線●10月新增線上可變更專利申請人之代表人●專利、商標電子申請比例91.5%、89.2%提升核心產業智財創新●4月起行銷「臺灣專利超級站」,協助優良廠商參展,媒合商機●3月啟動全面「企業出題×人才解題」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競賽健全智慧財產法制環境●5月商標法部分條文、商標法施行細則、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等多項修正●6月修正專利舉發案件、商標爭議案件聽證作業要點拓展智慧財產國際交流合作●5月臺法工作階層會議●6月新南向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10月臺菲智慧財產合作MOU展延4年更多內容,請參見113年智慧財產局年報3
智慧局114年第1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114年第1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一、 專利商標整體申請趨勢114年第1季,我國受理申請3種專利案合計17,063件(發明12,202件、新型3,232件、設計1,629件),較上(113)年同期增加1%;其中,發明專利增加2%(如圖1)。本、外國人3種專利件數占比各為47%及53%;本國人件數較上年同期減少2%,外國人則增加5%。商標受理註冊申請21,099件,因1件商標申請案可以指定多個類別,實際申請類別數為27,445類,增加2%。其中,本國人占77%,外國人為23%。商標申請類別數,已逐漸回升(如圖2)。二、 本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 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台積電六連冠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4,355件,其中,企業為3,534件。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台積電申請305件位居第一,其他依序是南亞科127件、台達電82件、群創80件、友達76件、瑞昱72件、鴻海69件、聯發科59件、英業達54件及宏碁47件(如圖4)。其中,台積電自109年第1季起,已連續6年排序第一,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台達電,不論件數或排名均為該公司單季史上表現最佳。(二) 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本國人設計專利申請682件,前五大申請人以聯府塑膠27件位居第一,其他依序是唐虞22件、宏碁18件、皇冠金屬12件、統亞電子、愛進化、欣大園藝及家登均為9件(如圖5)。其中,聯府塑膠已連續2年位居首位,愛進化及家登均為首次進入前五大。 (三) 學校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我國學校發明專利申請364件,前十大申請人以明志科大24件排序第一,依序是清大23件、臺科大及陽明交大均為21件、臺大18件、成大、雲科大及高科大均為15件、中央14件及中山13件(如表1)。其中,明志科大首度躍居各校之首,不論在件數及排名均為該校單季史上表現最佳。(四) 研究機構及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人我國研究機構發明專利申請72件,以工研院38件最多(如表2)。我國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18件,以臺銀10件最多。三、 外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 發明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7,847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以日本申請案3,538件居冠,依序為美國1,624件、南韓828件、中國大陸706件及德國230件(如圖3)。該五大國家(地區)件數均為正成長,其中,日本及南韓分別較上年同期增加213件及113件,顯示對臺灣市場重視程度日益提升。(二) 發明專利前十大外國申請人發明專利前十大外國申請人中,美國應用材料申請263件,位居第一,其他依序是日本東京威力236件、南韓韓領221件、南韓三星電子198件、日本日東電工154件、日本鎧俠153件、美國高通144件、日本富士軟片91件、美國蘭姆研究89件及日本松下知識產權經營72件(如圖4)。美國應用材料三連冠,已連續3年位居外國人首位,連同日本東京威力、日本鎧俠、美國蘭姆研究及日本松下知識產權經營等共5家公司,分別創下各該公司單季史上最高紀錄,除了突顯臺灣在全球半導體生產與研發中的戰略角色,吸引周邊設備供應商等在此加強其技術與市場的保護以外,臺灣也因具備科技實力及智財保護完善,吸引外商前來布局。(三) 設計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設計專利申請947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以美國申請219件最多,依序為日本212件、中國大陸160件、瑞士79件及南韓54件(如圖3)。其中,美國在本季超越日本,躍居冠軍。(四) 設計專利前五大外國申請人設計專利前五大外國申請人,以中國大陸北京石頭世紀58件最多,依序是美國蘋果45件、美國摩勒克斯37件、瑞士哈利溫士頓31件及法國雷諾簡化30件(如圖5)。前五大外國申請人件數均為正成長,顯示臺灣市場愈來愈重要,須積極投入資源以確保產品設計之競爭優勢。四、 商標註冊申請概況(一) 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本國申請人本國人商標註冊申請16,188件,前十大申請人,統一企業以122件排序第一,其他依序是台鋼雄鷹111件、棨泰健康87件、南一書局83件、星翰75件、琥珀東福及捷立康生物科技均為43件、中華郵政42件、亞果元素40件及緯來電視網38件(如表3)。前十大申請人除統一企業外,均為正成長。(二) 本國人申請類別本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及批發零售服務等)3,179件、第43類(餐廳、住宿等)1,529件、第30類(咖啡、茶及糕點等)1,352件(如圖7),顯示我國廠商商標申請多集中在企業經營、與民生消費相關的餐廳住宿服務及咖啡、糕點等商品類。(三) 外國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商標註冊申請4,911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中國大陸1,212件最多,依序是日本757件、美國708件、南韓633件及新加坡223件(如圖6)。除中國大陸外,其他4個國家的件數均增加,且日本、南韓及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均為連續2年正成長,顯示各國廠商加大臺灣市場商標品牌保護力度。(四) 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外國申請人商標註冊前十大外國申請人,以南韓杰偉品文化63件排序第一,其他依序是南韓慕新颯60件、中國大陸好孩子兒童用品42件、美國GR營運41件、中國大陸華為34件、中國大陸黃承芳33件、開曼群島騰訊26件、南韓布魯格里斯25件、香港茶悅文化24件、美國羅爾22件(如表4)。前十大申請人除騰訊減幅38%外,均為正成長。(五) 外國人申請類別外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966件、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及批發零售服務等)623件及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550件(如圖8)。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保護,以電腦及科技產品(第9類)為重心,不僅申請量最多,成長率亦較高。(六) 產業別分析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5,190件位居各產業之冠,其次是「健康醫事」4,337件、「商業金融」4,289件(如圖9)。前三大產業之商標申請,本國人以「農業食材」4,361件最多(如圖10),主要來自餐廳及住宿服務之商標申請;外國人以「技術研究」1,477件最多(如圖11)。此外,本國人在「商業金融」,外國人在「技術研究」、「健康醫事」及「服飾配件」件數均為正成長。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114年第1季統計已置於智慧財產局網站「季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www.tipo.gov.tw/tw/lp-167-1.html)。4
本局舊版「產業專利知識平台」網站將於114年4月25日關閉,若有相關資訊查詢需求,請多加利用新版網站。
資訊室配合政府雲端政策並提升服務品質,本局已於 113年 12月 18日正式推出新版「產業專利知識平台」,新版平台整合原有電腦版與手機版網站,支援跨裝置瀏覽,並優化使用者介面,提供更便捷的專利文獻查詢、專家文章、最新智財新聞、各國專利制度等資訊。為此,原舊版網站將於 114年4月 25日正式下線,敬請您儘速改用新版平台,以持續獲得完整的智慧財產資訊服務。使用新版系統若需要協助或有任何建議,歡迎透過網頁「聯絡我們」進行回報。5
114年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4年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92.13%,其中專利比率為92.62%,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1 %,商標比率為91.76%,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8%。配合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本月份檢送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經轉檔比例達100%之事務所,達121家。 1. 2025年3月專利電子申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事務所備註:該事務所當月份專利修正、更正或訂正申請,所檢附之說明書均經轉檔符合電子申請格式。2. 2025年3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台灣國際、聖島、台一、冠群、聯誠、先智、東大、北美、華鼎、團隊、巨群、賽恩倍吉、廣流、文彬、長江、萬國、寰瀛。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等。(2) 商標:聖島、台一、理律、將群、台灣國際、金銳、歐格、達穎、國際、亞律、碩品、世界、博仲、大東、巨群、聯合、連邦、長江、照華、亞太。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3. 2025年3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聖島、台灣國際、台一、冠群、聯誠、東大、先智、北美、華鼎、萬國、巨群、文彬、世界、亞律、博拓、寰瀛、宏景。(2) 商標:聖島、台一、金銳、歐格、理律、世界、律聯、亞律、立群、台灣國際、碩品、宏景、大東、連邦、萬箖、巨群、照華、承燁、南一、博研。4. 2025年3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1)專利: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4.44%,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6.61%。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2)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76.14%,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6.72%。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5.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分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透過代理人申請:(2)申請人自行申請:6.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申請):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6
本局e網通「專利公開資訊查詢」功能新增系統介接服務,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提升民眾查詢效率,並便利使用者以系統介接方式取得專利公開資訊,本局已完成建置「專利公開資訊查詢API」,提供介接查詢服務,歡迎各界多加利用!7
114年度「專家服務團智慧財產權講座」開跑!
著作權組歡迎企業、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踴躍報名參加!您知道智慧財產權的內容有哪些嗎?擁有智慧財產權後,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又要如何避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在什麼情況下才屬於合理使用?若您對上述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有疑惑,或希望進一步瞭解、增進知識,歡迎申請由本局辦理的「專家服務團智慧財產權講座」!申請對象全國工商企業、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各級學校、民間組織及一般社會大眾皆可報名申請。報名方式與條件講座時間:每場至少2小時。授課方式:可選擇實體或線上授課。報名人數:建議每場10人以上。申請日期:請提供可授課之日期(2個月內)至少3個選項,並依期望日期排序。申請截止日:須於期望授課日「前一月份20日前」完成申請(例:欲申請5月10日講座,請於4月20日前提出申請)。費用說明(需由申請單位自行負擔講師鐘點費及車馬費)講師鐘點費:每小時2,000元(每場至少2小時)。車馬費:如講師需遠途前往,請申請單位另行與講師協調費用,亦可由申請單位自行接送講師。※本活動不限單一企業、機關或團體申請,歡迎跨單位聯合報名,共同提升智慧財產權素養。如您有需求,請儘早規劃並提出申請,共同為建構智慧財產權友善社會努力!報名與洽詢窗口報名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TxIXvF9OXsKEO2lDsflYtBNCJ3FT9J6Z9qz74F0Hp4N767A/viewform執行單位:泛學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2-3393-1663分機251 殷小姐Email:[email protected]8
114年度專利及商標法令說明會即將開始,歡迎踴躍報名!
專利行政企劃組本局將於5月14日、5月16日及5月23日陸續於臺北、高雄及臺中辦理114年度「專利法令說明會」及「商標法令說明會」。本次專利法令說明會宣導主題為「113年專利審查基準修正說明」。本次商標法令說明會宣導主題為「商標法逐條釋義重點介紹」及「新版商標檢索系統介紹」。歡迎有興趣參加者請儘速至本局智財活動通報名!智財活動通網址:https://www.tipo.gov.tw/act/mp-5.html附檔:活動議程9
114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四,本局於當日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專利行政企劃組關於本局各項申請案件法定期間末日之計算,如遇特定紀念日放假,例如5月1日勞動節,依法務部函釋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的立法意旨為對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之認定,應以整體行政機關觀之,本局於勞動節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故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今(114)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四,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5月1日星期四)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10
公告「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
商標權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發文字號:智商字第11450001701號 主旨: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 依據:一、商標法第6條第3項。二、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三、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及第2項。公告事項:本局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 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相關作業。11
114年4月號第316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生成式AI與著作權之國際實務動態人工智慧(AI)的發展在全世界掀起熱潮,特別是生成式AI的快速發展,為產業帶來巨大變革,更影響法制議題。例如在著作權領域,AI工具於訓練階段利用他人著作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以及AI生成作品與人類創作在市場上產生競爭關係等議題,引發廣泛的討論。本月專題探討近期生成式AI的著作權爭議,並介紹各國制定的因應政策,以及國際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對該等議題的立場與政策建議,提供讀者更全面的理解與啟發。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生成式AI與著作權之國際實務動態專題一:生成式AI與著作權議題之國際趨勢(陳俞安)專題二:研析CISAC與音樂著作權集管團體就生成式AI發布之聲明及指引(沈佩蓉) 本月論述文章:論述:我國電商業推動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之研究——政策制定者與受益者之觀點(戴凡芹)12
2025年第1季各國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政策動態報導,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隨著全球對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議題關注日益增加,各國的政策動態也在不斷演變。智慧局持續追蹤歐盟、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英國、美國、日本及韓國的SEP相關事件及政策動態,透過蒐集網路公開之SEP相關新聞訊息,分析整理製作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期能增進產業對涉及SEP議題之進一步理解,幫助產業把握主要市場的專利布局策略。歐盟執委會於2月11日宣布撤回多項法案,包括2023年提出的標準必要專利監管法案。撤回的理由是無法預見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並將評估是否提出新提案或採取其他處理方式。原提案包括成立能力中心、SEP註冊資料庫、標準必要性評估、FRAND判定流程和監管SEP授權總權利金等制度。現在,標準必要專利持有人與潛在被授權者之間仍維持現有的談判授權模式,標準發展組織(SDO)在技術標準開發中扮演重要角色。本季的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將介紹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幫助讀者了解歐盟地區標準制定與標準必要專利的現況。文章分成5大部分。首先,ETSI的成立與使命介紹了其創立目的及在歐盟與全球的作用,主要目的是制定全球適用的資訊與通訊技術標準並推動其市場應用。接著,ETSI於制定標準時所面臨的課題討論了協調不同利益團體需求和遵守法律規範的挑戰。ETSI在專利授權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強調其不直接參與商業談判,但授權必須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爭議應由國家法院處理。ETSI的任務部分則介紹其在應歐盟執委會和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要求下,未來可能對標準必要專利進行確認,以保持技術競爭優勢。最後,ETSI IP資料庫的使用說明了該資料庫如何幫助會員申報與查詢標準必要專利,提升授權的透明度。本報導旨在提供有關全球SEP相關政策動態之最新訊息,歡迎外界參考。如有任何關於本報導之詢問或進一步訊息,請聯繫:專利審查二組通訊審查科徐雨弘科長 (02)2376-7216;E-mail:[email protected]13
「羅卡諾協定(Locarno Agreement)之國際工業設計分類第15版」生效。
專利行政企劃組WIPO第15版國際工業設計分類已於2025年1月1日生效,本局已完成中譯版及新舊版本對照表,歡迎參考利用。本次更新重點包含;新增燈具及梳洗用品種類,並針對圖像及虛擬實境等類別做更詳實的物品分類,以貼合新興產業實務需求及當前設計趨勢。新版國際工業設計分類表請參檔案下載。14
「2025臺歐生成式AI研討會」:生成式AI浪潮下,智慧財產權的挑戰與因應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5臺歐生成式AI研討會」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在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舉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廖承威局長、歐洲經貿辦事處谷力哲處長擔任致詞貴賓。 本次AI研討會聚焦於人工智慧與著作權的交織議題,並邀請臺歐官方與民間專家擔任講師。第一場由歐盟執委會貿易總署Anneli Andresson政策官開場,介紹歐盟《數位單一市場指令》中的資料探勘例外規定,以及《人工智慧法》中與著作權相關的規定。新通過的《人工智慧法》要求通用型AI提供者須制定政策遵循歐盟著作權法,並公開模型訓練資料摘要。講者於簡報分享目前歐盟AI辦公室正在制定的摘要模板及其相關原則、架構,以及各方利害關係人對於模板的意見。 第二場講師為本局著作權組高嘉鴻科長,針對生成式AI與著作權議題分享國際法制與實務趨勢,指出目前國際上尚未有專門針對生成式AI之著作權修法,且亦有AI業者就訓練資料尋求合法授權之案例,由於智慧財產為高度國際調和事項,AI與著作權法制涉及層面廣泛,如何在保護著作權人利益與AI產業發展間取得平衡,須審慎因應,智慧局將持續積極掌握各國因應作為及趨勢。 第三場為來自德國Aleph Alpha公司副總法律顧問Amit Datta擔任講師,以產業視角探討歐盟人工智慧法案之法律與實務影響。講師介紹Aleph Alpha公司的背景、現況與發展方向,說明其在生成式AI技術與產業應用上的成果與策略,同時分析歐盟AI相關法規,涵蓋資料探勘例外規定權利人「退出」選項的運作實務、資料保護規範與AI模型間的關係,以及《人工智慧法》的重點,包括風險分級監管AI、通用型AI模型的義務、法規實施時程與相關行為準則,最後並探討法規可能帶來的影響。 第四場講師為國家實驗研究院樊晉源組長,講題內容分為4個部分。第1部分介紹TAIDE計畫自2023年4月啟動以來,係為打造可信賴的AI對話引擎,並介紹TAIDE所得取的訓練資料來源包括政府部門與民間機構。第2部分介紹TAIDE資料收集與處理時所遇到的挑戰,包括資料的多樣性、授權複雜、著作權合理使用範圍尚待確定等。第3部分是資料清理與訓練,介紹資料處理流程、資料清單製作、資料去識別化等。最後,第4部分介紹TAIDE專案在資料利用與模型訓練中的挑戰,主要是在是否有著作權合理使用之適用空間,因此提出政策方向之建議。 研討會吸引來自產業界、學術界、法律界等各領域共計185人熱烈參與,現場座無虛席,互動討論氣氛熱烈。透過四位講者從不同角度切入探討,不僅深化與會者對AI與著作權議題的理解,也促進產官學界之間的交流與對話。與會者並理解在發展AI應用的同時,也需要積極應對相關的法律和實務挑戰,以確保著作權利的適當保護與AI技術的持續發展。15
本局舊版「商標檢索系統」將於114年4月1日起終止服務,請改用新版網站進行資訊查詢。
資訊室為提升「商標檢索系統」服務瀏覽及操作便利性,本局前已於113年10月24日起開放新版「商標檢索系統」試行,上線迄今運作正常。舊版「商標檢索系統」網站將自114年4月1日起正式關閉,屆時不再對外提供服務,感謝使用者長久以來的支持,並誠摯邀請您多加使用新版網站。16
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歡迎各界踴躍報考!
商標權組商標法明定商標代理人之資格,應經「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並申請登錄及每年完成在職訓練者,始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為落實商標代理人管理,建立商標專業能力認證機制,本局今年特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通過本能力認證可證明其在智慧財產權商標領域所擁有之專業職能基礎,得作為業界選聘人才或學術教育評量之客觀標準,非常適合欲從事或已從事商標相關服務工作者,歡迎各界踴躍報考。本考試之考試科目共5科,皆可單獨報考,單科成績可保留3年。全數考試科目於3年內皆達通過標準,即可申請授予及格證書。考試報名期間: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點起至7月14日(星期一)下午5點止。考試日期:9月20日(星期六)及9月27日(星期六)考試地點:臺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臺南(國立成功大學)其他考試資訊請詳見附件簡章說明17
公告「臺韓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5版)」
商標權組因應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第12-2025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Version 2025)之修正,本局同步更新「臺韓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5版」,以利臺韓雙方申請人向本局(TIPO)或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前,可快速有效且正確地具體指明商品或服務,以及進行相關近似前案的檢索,歡迎各界參考利用。18
公告「臺日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5版)」
商標權組因應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第12-2025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Version 2025)之修正,本局同步更新「臺日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5版」,以利臺日雙方申請人向本局(TIPO)或日本特許聽(JPO)申請商標註冊之前,可快速且正確地具體指明商品或服務,以及進行相關近似前案的檢索,歡迎各界參考利用。19
114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商標代理人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商標權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商標代理品質,商標代理人自完成登錄之次年 1 月 1日起,每年應完成 6 小時以上在職訓練。本局今年預定舉辦 2025 TIPA「花開盛季 產地物語」產地標章研討會、商標法令說明會、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時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施小姐 (02)2376-758820
114年3月號第315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當前全球化與數位化時代下,智慧財產權為推動經濟成長的關鍵,亦為衡量國家發展的指標之一。美國的智慧財產權政策對各國法制發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我國智慧財產權法制與實務亦深受其影響。本期特別刊載兩篇精選文章,首篇以美國專利法及判例法探討我國申請專利範圍減縮相關規定之實務;另一篇探討生成式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的著作權爭議,介紹美國發布「AI作品著作權登記指引:包含AI生成內容的作品」重點,並剖析美國著作權局及法院對於「著作人身分」之見解。各篇內容豐富實用,祈能對讀者有所助益。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美國智慧財產保護實務專題一:從美國專利法探討我國申請專利範圍減縮之更正與中介權(劉國讚、張僑恩)專題二:生成式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的著作權爭議:以美國登記實務為中心(林利芝)21
公告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來函撤回對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審議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來函撤回對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審議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依據:依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2月21日享溫馨視字第114020001號函辦理。公告事項:一、詳如主旨。二、旨揭使用報酬率審議案並無其他參加人申請審議,併予說明。22
歡迎報名「2025臺歐生成式AI研討會」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額滿說明】感謝各界踴躍報名,本次研討會報名已額滿。當日座位保留給已報名者至13:45。主辦單位將於13:45後,視座位情況開放現場報名民眾入場,但不保證有空位,請見諒。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與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在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共同舉辦「2025臺歐生成式AI研討會」活動!為促進我國與歐盟在智慧財產權議題的雙邊交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特舉辦「2025臺歐生成式AI研討會」,本次會議主軸聚焦在生成式AI與著作權之相關議題,包括歐盟人工智慧法、全球著作權法制動向觀察,以及生成式AI發展實務現況與挑戰,由臺歐雙方之專業領域人士進行分享討論。歡迎對歐盟及我國生成式AI之著作權議題有興趣者踴躍報名。 「2025臺歐生成式AI研討會」報名QR Code23
114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專利法令說明會、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臺日智慧財產權研討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時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江小姐 (02)2376-725324
2022-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鉑金獎專冊出爐
專利行政企劃組「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已於113年10月19日圓滿落幕,本次發明競賽共有565件作品參賽,僅12件參展作品榮獲鉑金獎,得獎率為2%,技術含金量極高,為提升得獎廠商優良專利之技術交流媒合商機,特別製作2022-2024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鉑金獎專冊,已放置於本局商品化專區-得獎專區,歡迎各界參考及洽商!本局商品化專區-得獎專區:https://www.tipo.gov.tw/tw/cp-1021-997155-1b2f6-1.html25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招標案評選結果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之評選會,業於114年2月12日完成,評選結果如附件。本案將於114年2月20日下午2時於本局17樓開標室辦理議約。請優勝廠商準時報到參加。議約其他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26
智慧局公布113年專利百大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公布113年專利申請及公告發證統計排序,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由台積電以1,412件9連冠,外國人由美國應材以950件重返第1;工研院(356件)、成功大學(121件)分別居研究機構及學校首位。發明專利獲證方面,由台積電1,163件及美國應材697件分居本國人及外國人之首。台積電居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9連冠台積電發明專利申請件數自105年起連續9年高居首位,113年申請1,412件,其次依序為南亞科(466件)、友達(425件)、工研院(356件)、群創(328件)、英業達(321件)、瑞昱(309件)、宏碁(277件)、鴻海(259件)、聯發科(239件)。其中,排序第2的南亞科、排序5的群創均為歷年最高,排序第9的鴻海,年增93%為前十大最高(如圖、表1)。前20大本國發明專利申請人中,排序12的聯電(221件)、排序13的華邦電(160件)、排序17的力積電(131件)亦創新高(如表1)。應材重返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榜首美國應材以950件重返發明專利申請第1,南韓三星電子(894件)退居第2,南韓韓領(698件)躍居第3,年增54%為前十大最高,其次依序為日本東京威力(661件)、美國高通(660件)、日本日東電工(417件)、荷蘭ASML(344件)、日本信越化學(279件)、美國蘭姆研究公司(276件)、日本斯克林集團(253件)。其中,排序第3的南韓韓領、排序第4的日本東京威力、排序第7的荷蘭ASML、排序第8的日本信越化學、排序第9的美國蘭姆研究公司,均為歷年最高(如圖、表2)。綜觀前20大外國發明專利申請人,日本申請人占11個。此外,排序第11的日本力森諾科(251件)、排序第17的中國大陸華為(184件)、排序第18的瑞士明門瑞士(167件),均為歷年最高(如表2)。工研院連研究機構18冠 成大連續3年蟬聯學校第1在研究機構方面,計有5個機構進入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百大。工研院(356件)排序第4,自96年起連續18年居各研究機構之冠(如表3)。進入本國人發明專利百大的21所學校中,成功大學以121件申請居冠,其次依序為臺灣大學(98件)、清華大學(83件)、勤益科大(75件)、陽明交大(74件)、屏科大(60件)、北科大(55件)、中山大學(51件)、臺科大(49件)、中興大學(48件),前十大均為國立大學,臺北醫大(47件)晉升私校第1,學校排序第11(如表4)。;在設計專利方面,以長庚科大(51件)最高,樹德科大(34件)次之。在三種專利合計之排序,城市科大(177件)連續5年居學校首位,申請以新型專利為主(如表5)。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相關資料可於下列網址查詢: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lp-781-101.html。27
智慧局公布113年受理專利商標申請概況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近3年智慧局受理三種專利申請件數穩健向上,113年來到72,742件,較112年大致持平。其中,發明專利(50,823件)較112年略減,呈現稍弱且仍維持相當動能;新型專利(14,559件)則反彈回升,設計專利(7,360件)持續上揚;商標註冊申請90,341件,減幅趨緩。另一方面,智慧局致力提升審查能量,113年發明專利平均首通期間為8.4個月,商標為6.1個月,各較112年減少0.5個月、0.1個月,協助企業儘早取得權利進行產業布局。本國企業發明、新型專利布局更趨靈活 學研機構大幅增加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19,586件,較112年微減0.2%,新型專利申請13,341件,微增0.2%。依申請人類型來看,企業在發明專利申請件數減少1%,但在新型專利增加3%,顯示企業布局更趨靈活;學研機構在發明專利增加3%~8%,新型專利大幅成長13%~57%,反映產學研在專利布局持續成長。設計專利申請3,338件,年減3%,主要是學校減少13%,值得注意的企業則反彈上升5%(如表1、圖2、圖3)。外國人發明專利、設計專利申請 均以日本穩居首位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31,237件,微增0.1%,以日本申請12,307件穩居首位,其次為美國(6,817件)、中國大陸(3,472件)、南韓(3,365件)及德國(1,035件),其中南韓創歷史新高。仔細觀察各國成長率,南韓、德國各年增8%,美國亦成長1%,日本、中國大陸則分別減少2%、9%(如表1、圖4)。外國人設計專利申請4,022件,成長4%,以日本申請880件蟬聯第1,其次為美國(772件)、中國大陸(755件)、瑞士(370件)及德國(241件),其中中國大陸大幅成長61%,德國增加1%,但日本、美國、瑞士各減少6%(如表1、圖5)。商標註冊申請數量減少1% 減幅趨緩我國商標註冊申請90,341件,年減1%(以類別計112,534類,年減2%),減幅較112年(-3%)趨緩,主要是本國人減少4%至69,386件;外國人20,955件,轉正成長7%(如表1、圖7、圖8)。前五大外國商標申請國家(地區)中,中國大陸以5,624件居首,其次為日本(3,397件)、美國(2,822件)、南韓(1,919件)、香港(1,227件),前五大僅美國減少3%,其他均大幅增加13%~28%(如圖9)。統一企業居本國人商標申請6連冠 外國人以騰訊控股蟬連榜首本國法人統一企業申請709件,自108年起連續6年排名第1,富邦媒(216件)次之,排序第3至第5的吳若梅(167件)等申請人,均申請宮廟相關商標。外國法人部分,開曼群島騰訊控股申請146件蟬連榜首,法國拉奧里露(86件)、日本花王(81件)次之(如圖10)。本國人商標註冊申請主要類別中,以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及零售批發服務等)13,407件最多;前十大類別僅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成長2.2%、第5類(藥品等)、第42類(科學及技術性服務)成長率-0.3%~0.3%,其他類別均減少1.8%~10.6%(如表2)。外國人部分,以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3,848件最多;前十大類別中,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第25類(衣著靴鞋等)、第18類(皮革、人造皮革及皮包等)均有12.2%~15.4%的二位數成長,但在第5類(藥品等)、第42類(科學及技術性服務)分別減少3.7%、9.8%(如表2)。專利商標審查期間持續優化 助企業產業布局智慧局致力提升專利商標審查能量,持續優化審查系統、檢索效能及人力配置。113年發明專利平均首通期間8.4個月,較112年減少0.5個月,待辦量維持在52,712件(如圖6),商標平均首通期間減少0.1個月至6.1個月,待辦量降為52,860件(如圖11),協助企業儘早取得權利,強化在市場的產業布局。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28
智慧局113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113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一、專利商標整體申請趨勢113年第4季,我國受理申請3種專利案合計19,977件(發明專利14,107件、新型專利3,888件、設計1,982件),較上(112)年同期增加1%;其中,發明專利第4季在近5年呈現逐步增加之趨勢(如圖1)。本、外國人3種專利件數占比約占各半;本國人件數較上年同期增加4%,外國人則略減1%。商標受理註冊申請21,401件(26,961類),較上年同期減少8%,其中,本國人占76%,外國人為24%。商標申請件數在近年呈現下降趨勢(如圖2)。 二、本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5,546件,其中,企業為4,259件。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台積電申請360件位居第一,依序是工研院243件、友達128件、南亞科121件、鴻海109件、瑞昱103件、金屬中心86件、群創81件、宏碁74件及英業達72件(如圖4)。其中,台積電自112年第4季起,連續2年排序第一,另鴻海件數較上年同期增加160%,成長顯著。(二)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本國人設計專利申請938件,前五大申請人以聯府塑膠43件位居第一,依序是相信音樂24件、神說國際19件、台灣松下14件及巨鎧13件(如圖5)。其中,相信音樂及神說國際均為首度進入申請人前五大,展現對設計創新的重視。(三)學校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我國學校發明專利申請436件,前十大申請人以成大43件排序第一,依序是屏科大26件、勤益科大及臺大均為24件、北科大及清大均為19件、中興18件、陽明交大17件、中央及中山均為14件(如表1)。(四)研究機構及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人我國研究機構發明專利申請417件,前三大申請人為工研院243件、金屬中心86件及國原院17件(如表2)。我國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17件,以臺灣中油11件最多。三、外國人專利申請概況 (一)發明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8,561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以日本申請案3,194件居冠,依序為美國1,837件、南韓1,100件、中國大陸1,009件及德國303件(如圖3)。其中,日本及南韓件數已連續2年正成長,尤其南韓近2年分別以16%及14%的成長率增加,在我國專利布局非常積極。(二)發明專利前十大外國申請人發明專利前十大外國申請人中,南韓韓領申請240件,位居第一,其他依序是美國應用材料238件、南韓三星電子230件、日本東京威力192件、荷蘭ASML 107件、美國高通97件、日本日東電工90件、日本信越化學83件、美國蘭姆研究82件及日本斯克林81件(如圖4)。其中,韓領、東京威力及信越化學之件數均創下歷史新高,韓領為初次登上外國人單季之首位,顯示臺灣不僅在半導體產業,為全球研發與創新活動的重要基地之一,同時對跨境電商也具有吸引力。(三)設計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設計專利申請1,044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以中國大陸申請221件最多,依序為日本198件、美國175件、瑞士106件及義大利68件(如圖3)。其中,中國大陸在本季超越日本及美國,位居第一。(四)設計專利前五大外國申請人設計專利前五大外國申請人,以義大利吉賽40件最多,依序是美國蘋果、瑞士哈利溫士頓及中國大陸浙江吉利控股均為36件、美國福特環球科技31件(如圖5)。其中,吉賽、浙江吉利控股件數達到新高,顯示其對臺灣市場的重視,並積極投入資源以保護其獨特的產品設計。四、商標註冊申請概況(一)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本國申請人本國人商標註冊申請16,174件,前十大申請人,富邦媒以140件排序第一,依序是拱天宮洪文華104件、統一企業82件、晉一化工45件、龍巖40件、工研院39件、徐郁傑33件、王品及桃園龍德宮丁素珠32件及大江生醫29件(如表3)。(二)本國人申請類別本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3,174件、第43類(餐廳、住宿等)1,545件、第30類(咖啡、茶及糕點等)1,307件(如圖7),顯示我國廠商商標申請多集中在企業經營、與民生消費相關的餐廳住宿服務及咖啡、糕點等商品類。(三)外國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商標註冊申請5,227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中國大陸1,363件最多,依序是日本919件、美國729件、南韓492件及香港267件(如圖6)。除美國外,其他4個國家(地區)的件數均為正成長。(四)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外國申請人外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以中國大陸黃承芳72件排序第一,依序是日本豐田38件、開曼群島騰訊35件、日本花王23件、美國寶鹼22件、美國賽爾傑21件、以及德國拜耳、美國塔吉布蘭德、日本小林製藥、新加坡伴生人工智能均為18件(如表4)。(五)外國人申請類別外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952件、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652件及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583件(如圖8)。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保護,以電腦及科技產品(第9類)為重心,而化妝品、清潔用品(第3類)則成長迅速。(六)產業別分析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5,427件位居各產業之冠,其次是「健康醫事」4,483件、「商業金融」4,311件(如圖9)。前三大產業之商標申請,本國人以「農業食材」4,329件居冠(如圖10),主要來自餐廳及住宿之商標申請;外國人以「技術研究」1,488件最多(如圖11)。此外,外國人在「健康醫事」及「農業食材」之件數雙雙成長。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113年第4季統計已置於智慧財產局網站「季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www.tipo.gov.tw/tw/lp-167-1.html)。29
WIPI 2024與近5年我國產業申請商標案件趨勢分析
商標權組WIPO甫於2024年11月7日發布2023年的世界智慧財產指標報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2024:WIPI 2024),公開2023年間全球在商標方面的申請總量、註冊總量、平均首通及審結期間、審理結果統計、各國GDP平均類別數及人均類別數等資料,特此,以我國2023年數據與WIPI 2024相比進行簡要分析及比較,提出「2019-2023年產業申請商標案件趨勢分析」報告。重點觀察如下:2023年全球商標申請案件數及類別數,結束自2009年起至2021年止的連續增長趨勢,繼前一年大幅下滑15.7%及14.5%,連續第2年下降,但降幅已趨緩,分別為1.3%及2%,顯見在前2年與COVID-19疫情相關的申請激增之後,大致恢復到較正常的水平。儘管過去兩年申請數量有所下降,全球案件量仍幾乎是2009年的3倍半。中國大陸申請類別數達720萬餘類仍位居第一,超過第二大的美國73.9萬類將近10倍之多,我國申請量則將近11.5萬類,列全球第19位,較前1年下降1位;我國註冊案類別數9.6萬餘類,保持在全球第18位。2023年我國商標申請案件數及類別數分別下降3.4%及6.68%,惟近5年的案件數成長幅度仍有5.4%;類別數則成長2.7%。我國之外國申請案前4大產業類別,依序為「技術研究」、「健康醫事」、「農業食材」、「服飾配件」。WIPO非母國申請案的前4大產業類別,則依序為「技術研究」、「健康醫事」、「服飾配件」、「休閒教育」。與國際平均水準相較,TIPO國外申請之「健康醫事」領域占比明顯高出WIPO數據,顯示外國申請人重視在我國該領域的品牌發展潛力。全球在2019至2021年因COVID-19疫情,雖然在短時間造成產業衝擊與經貿衰退,然企業仍持續尋找商機,以活躍的創業精神,開拓因應疫情所需的商品及服務,商標申請活動激增到達一波高峰。疫情緩和後,2023年企業仍面臨了包括全球高利率趨勢的隱憂、創投資本縮減等經濟危機和近期許多地區地緣政治的不穩定性,整體經濟雖尚未完全復甦,但全球仍有近1,163萬件商標申請案,涵蓋超過1,523萬個類別。我國全年申請案件數達9.2萬件,類別數超過11.5萬類,列全球第19位。雖外國人商標申請案類別數占比有微幅下降至27.6%,但我國的民主法治及廉能制度完善,經濟環境開放透明,新近政策措施也積極推動國外企業對臺投資,包含與重要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或其他投資協定,且身處亞太戰略關鍵地位,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亦名列前茅。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司資料,2023年僑外投資創下近16年來的第3高,僅次於2022、2018兩年,顯示外商仍持續看好臺灣健全的產業供應鍵、優秀人才、良好的投資環境與民主法制,以長期來看,外國人來臺申請商標仍預期會有積極正向的成長。歡迎有興趣者連結至商標主題網下之「產業申請商標案件趨勢分析」網頁詳閱,透過近年申請趨勢與近期產業發展,作為了解產業情勢、品牌發展以及評估市場趨勢的參考指標。30
公告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月22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公告事項:一、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TMCA「公開演出-KTV概括授權-營利性之利用」使用報酬率,其費率為「以包廂數計算:每年每間包廂3,675元(含稅)計算」。二、本件享溫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31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 投標資格符合廠商考試成績及評選會時間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之投標資格符合廠商,業於114年2月4日完成考試,廠商考試成績請參考附件1。本案將於114年2月12日下午2時於本局7樓會議室舉辦評選會,請考試及格(達70分以上)廠商於評選會當日,依附件2報到時間至本局7樓會議室外靜候通知評選。針對考試成績有疑義之廠商,請於評選會前洽專利行政企劃組楊小姐處詢問(Tel.23767286)。32
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KTV業者」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KTV業者」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114年1月20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114年1月21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公告事項:一、旨揭利用人申請審議ACMA使用報酬率項目為「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KTV業者」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以包廂數計算:每年每間包廂3,000元,大廳以一包廂計。(二)KTV單次授權:以點播次數計算,每點播1次為1.5元。(本項單曲授權限須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能詳實提供經雙方同意計次機制及公正單位認證之使用清單,作為計算使用報酬之依據且須於使用前與本會簽訂授權契約書者。)(三)註:KTV業者指藉由「單主機對多包廂」的隨選視訊點歌系統提供消費者點歌服務之業者,不包含以「每一包廂(或場域)設置一店腦伴唱設備」之方式提供服務之業者。二、本件利用人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33
114年2月號第314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美國、日本設計專利實務介紹設計專利係保護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我國設計專利制度自制定以來,多有參考外國立法例進行修訂;近年來,在全球化和數位化的趨勢下,產業界對於設計專利保護需求,日益增加。本月專題將讓相關設計從業人員能掌握各國有關設計專利的司法及審查實務動向,以協助企業研定專利布局策略,提升其風險管理能力。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美國、日本設計專利實務介紹專題一:評析美國LKQ Corporation v. GM Global Technology Operations LLC設計專利無效案(徐銘夆、葉哲維)專題二:日本意匠申請於權利取得階段之禁反言原則(呂正和、劉信邦)本月論述文章:論述:從商標法發展史與比較標章法論商標法之改革(蔡明誠)34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資格審查結果公布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業於114年1月20日完成資格審查,符合投標規定廠商名單請參考附件1。 本案將於114年2月4日下午2時於本局7樓會議室舉辦測驗,請符合投標資格廠商準時參加。 測驗相關文具請廠商自行準備,並請廠商於考試當天攜帶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利查核。測驗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2。35
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得獎名單出爐
專利行政企劃組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辦,總獎助金高達新臺幣880萬元的「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歷經長達4個月審查作業,已選出優秀得獎者了,今年從418件合格參選案件中評選出40件優良的專利作品,包含發明獎金牌6件、銀牌26件;創作獎金牌4件、銀牌4件(得獎名單如附件)。得獎作品中,以公司占比最高(50%),其次為財團法人(22.5%)、 個人(10%)、政府機關(10%)、學校(7.5%)。36
協助企業導入產業專利知識平台,提升專利布局與技術應用能力
資訊室為協助我國企業有效運用政府提供的專利資訊工具,強化技術研發創新能量,本局於113年度持續推動產業輔導,透過客製化教學模式,協助企業熟悉平台操作與應用流程,由企業根據自身需求設定檢索主題,在實作訓練中完成簡易專利分析報告,進一步培養自主進行專利檢索及分析的核心能力。113年度共輔導了9家淨零碳排相關企業及1家智慧聯網企業,包括:皇廣鑄造、明曜科技、力鋼工業、高力熱處理、創奕能源、聚恆科技、立碁電子、協同能源、群翌能源及達擎科技。參與企業一致表示透過深度輔導能更有效地應用專利檢索及分析,並踴躍分享經驗與心得供各界參考。誠摯邀請更多企業善用本局專利資訊平台,提前布局未來技術藍海,提升市場競爭力,為我國產業注入創新發展能量。37
本局電子申請相關服務網頁自即日起更新,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優化電子申請服務品質,提升使用便利性,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之會員註冊、會員中心及申請前準備等功能自即日起更新,歡迎各界多加利用!調整項目包括:新增申請前準備申請方式推薦,透過簡易問答推薦適合的申請方式。新增會員註冊的電子申請引導視窗,提示電子申請前必要的前置作業。建立會員中心,簡化會員資料修改操作流程並強化操作提示,使用者能更直覺地進行修改與更新。38
公告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 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KTV概 括授權公開演出-電腦伴唱設備」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電腦伴唱設備」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113年12月27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公告事項:一、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電腦伴唱設備-營利性目的之利用」:以每台每年以3,000元計算。二、本件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39
公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衛星電視台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衛星電視台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113年12月31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公告事項:一、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ACMA「衛星電視台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一般商業頻道(綜合性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向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收取之授權權利金,以下同)總額之0.1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二)音樂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2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三)電影台、卡通台: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7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四)新聞、體育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2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五)購物頻道:以前一年度營業毛利30%之0.1%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六)文化、教育公益性頻道:以前一年度節目製作費及播映通訊費之0.04%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七)政府所屬頻道(如原民台、客家台):以前一年度政府撥款預算之0.0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八)無年廣告總收入或授權金收入或需支付上架費予系統業者之頻道(包括以衛星或光纖傳輸之頻道均屬之):頻道中播放之節目有以觀眾call in點歌、唱歌或賣商品《藥或保健食品或其他等》、算命等內容為主,藉由建立主持人與觀眾間之人際互動關係,進而為商品行銷或販售之節目,例如:信吉、冠軍、誠心、台藝、信大、天良、番薯、大立等頻道計費方式:1、收視戶數10萬戶以下:每頻每戶1元。2、收視戶數逾10萬戶至100萬戶以下:每頻每戶0.5元。3、收視戶數逾100萬戶至200萬戶以下:每頻每戶0.2元。4、收視戶數逾200萬戶:每頻每戶0.1元。5、備註:本項費率採累加計費,例如A頻道共有250萬戶,應支付金額為(10萬戶*1元)+(90萬戶*0.5元)+(100萬戶 *0.2元)+(50萬戶*0.1元)=10 萬元+45萬元+20萬元+5萬元=80萬元。(九)境外電視頻道:1、音樂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1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2、一般商業頻道(綜合性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1%為當年度使用報酬。3、電影台、卡通台: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4、新聞、體育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加上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2%為當年度使用報酬。5、備註:境外電視頻道係於境內播送之二十四小時電視節目與境外原擁有該電視頻道之業者所播出節目、時程、語言完全相同。凡經業者重新編排節目、排程、翻譯等皆不適用之。(十)單曲授權:上述第(一)、(二)、(三)、(四)、 (五)、(八)、(九)類單曲授權(限已確認使用曲目者):每首每次各16,000元計算。第(六)、(七)類單曲授權每首每次各8,000元計算。(十一)備註:1、本項費率均係包含自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提供節目及或廣告,至家庭訂戶收視之全程各階段公開播送行為,所生使用報酬之總和。2、以上使用報酬費率均不含營業稅。二、本件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之事由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40
114年1月號第313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五大專利局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人工智慧(AI)浪潮席捲全球各個產業,許多國家紛紛大舉投資AI,將其視為未來必要發展的新興科技,特別是生成式AI崛起後,各技術領域都能見到AI的應用,各國專利局也開始思考及研析AI相關發明的審查方式。五大專利局(IP5)於2023年6月公布之「五大專利局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比較」,整理關於專利適格性、記載要件、新穎性及進步性之各局規定,專利從業人員可藉由本期專題之介紹,了解IP5的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經驗及方向。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五大專利局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專題一:五大專利局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上)——日本、韓國及歐洲(吳科慶)專題二:五大專利局AI相關發明審查實務(下)——中國大陸及美國(吳科慶) 本月論述文章:論述:刑訴鑑定新制修正後,商標權人為鑑定報告證據能力探討(吳宜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