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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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起跑 總獎金880萬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提升我國創新發明風氣,獎勵國人從事研究發明與創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舉辦總獎助金新臺幣880萬元的「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已正式起跑,報名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7月29日止,歡迎近6年取得專利的發明創作人踴躍報名參選。藉由「113年國家發明創作獎」之舉辦,將選拔出最具創新與卓越貢獻之專利,以表揚國內優秀的發明人,同時鼓舞國人對創新與發明的熱情。為落實獎勵發明創作人之初衷,本次活動提供新臺幣10萬至40萬元獎勵金,讓發明人獲得應有的肯定。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https://www.tipo.gov.tw/tw/cp-29-689413-94ffd-1.html】,或聯繫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電話:02-2325-6800分機826、825;mail:[email protected]142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商標法規班」及「商標爭議實務班」分別於高雄及臺南開班,自即日起受理報名,歡迎中南部朋友踴躍參加!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因應中南部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相關課程之需求,本局委託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執行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今年特別於南部開辦「商標法規班(高雄)」及「商標爭議實務班(臺南)」,課程內容如下:一、 「商標法規班(高雄)」,報名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截止:(一) 商標法總則及申請註冊規範(二) 商標審查、核准、證明標章等相關規範(三) 商標異議、評定、廢止等規範(四) 商標侵權之救濟與罰則二、 「商標爭議實務班(臺南)」,報名自即日起至6月11日截止:(一) 商標異議及評定相關案例(二) 商標混淆誤認之虞相關案例(三) 商標廢止相關案例 課程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可直接掃描以下QR code或至TIPA官網上點選「線上報名」填寫資料,歡迎踴躍報名! 「商標法規班(高雄)」: https://tipa-certify.com.tw/tipa/courses/p3-course.php?cid=142&fm=0 「商標爭議實務班(臺南)」:https://tipa-certify.com.tw/tipa/courses/p3-course.php?cid=141&fm=0想看更多請上TIPA網站或撥打專線為您解答TIPA官網:https://www.tipa.org.tw/p3.asp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ipa.org.tw/E-mail: [email protected]: 02-2364-3055分機35何小姐143
智慧局113年第1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一、專利商標整體申請趨勢113年第1季,我國受理申請三種專利案合計16,815件,其中,發明專利11,989件、新型專利3,226件、設計1,600件,發明及設計專利件數較上年同期均減少4%,新型則增加4%。本國人三種專利件數占比為49%,外國人為51%。近5年第1季同期之三種專利件數,已連續2年略微下降,後續發展值得關注(如圖1)。商標受理註冊申請21,751件(26,928類),較上年同期小幅增加1%,其中,本國人占78%,外國人為22%。近5年第1季同期之申請件數,已由負轉正,略增1%(如圖2)。 二、本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4,492件,其中,企業為3,655件。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台積電申請413件領先,依序是南亞科121件、友達及群創均為84件、宏碁71件、聯發科69件、英業達65件、瑞昱63件、台達電51件,以及鴻海47件(如圖4)。台積電自112年第1季起至今,已連續5季排序第一。鴻海則繼111年第2季以來,重回申請人前十大。(二)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本國人設計專利申請753件,前五大申請人以聯府塑膠21件最多,依序是長庚科大及超合均為14件、宮前及巨鎧均為12件(如圖5)。(三)學校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我國學校發明專利申請312件,前十大申請人以臺大20件排序第一,依序是清大18件、成大16件、長庚科大15件、亞東科大14件、臺灣科大13件、中山大學及陽明交大均為12件、中央大學11件、中國醫大及臺北科大均為10件(如表1)。(四)研究機構及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人我國研究機構發明專利申請70件,前五大申請人為工研院35件、中研院9件、紡織所、國原院及國實院均為4件(如表2)。我國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11件,以台電6件最多,其次是中油4件,案件成長率29%,顯示國營事業已重視專利布局。三、外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7,497件,前十大申請人中,美國應用材料申請250件最多,維持第一,其他依序是南韓三星電子240件、南韓韓領175件、美國高通170件、日本東京威力165件、日本日東電工136件、日本住友化學102件、日本富士軟片83件、荷蘭ASML79件、英國尼可創業71件(如圖4)。(二)發明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發明專利申請前五大國家(地區),日本申請3,325件居冠,依序為美國1,526件、南韓715件、中國大陸698件及德國222件(如圖3)。其中,南韓於本季超越中國大陸,由第四位晉升至第三位,案件數成長率29%,顯示南韓擴大在臺專利布局,值得關注後續發展。(三)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外國人設計專利申請847件,前五大申請人以瑞典富豪車輛申請32件最多,依序是瑞士明門瑞士27件、法國斯泰蘭蒂斯汽車25件、日本優你嬌美及田崎均為19件(如圖5)。富豪車輛及斯泰蘭蒂斯汽車均為首度進入前五大,且富豪車輛更躍居第一。(四)設計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設計專利申請前五大國家(地區),日本申請213件最多,依序為美國138件、中國大陸105件、瑞士91件及法國51件(如圖3)。四、商標註冊申請概況(一)本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本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統一企業以311件排序第一,依序是富邦媒72件、吳若梅48件、昕力資訊47件、金車39件、愷達生醫36件、池安量子資安34件、昇恒昌33件、興富發27件、訊聯細胞智藥26件(如表3)。(二)本國人申請類別本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3,201件、第43類(餐廳、住宿等)1,708件、第30類(咖啡、茶及糕點等)1,586件(如圖6),顯示我國廠商在企業經營等服務業仍屬大宗,對照咖啡、糕點等商品類,益證餐飲服務業仍維持相當市場動能。(三)外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外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以中國大陸泉州寶宇貿易56件排序第一,依序是開曼群島騰訊控股42件、中國大陸榮耀終端39件、南韓星燦盛世文化31件、香港米斯托及周生生珠寶均為29件、法國拉奧里露24件、中國大陸北京廣宜科技22件、愛爾蘭吉聯亞科學及南韓藝享均為21件(如表4)。(四)外國申請人國籍分析商標註冊申請前五大國家(地區),中國大陸1,261件最多,依序是日本736件、美國674件、南韓449件及香港299件(如圖3)。(五)外國人申請類別外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884件、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600件、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515件(如圖6)。其中,第9類電腦、視聽和資訊科技設備產品,以及第35類商品零售及網路購物服務等,為外國人申請商標註冊保護之重點所在。(六)產業別分析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5,915件高居各產業之冠,其次是「健康醫事」4,449件、「商業金融」4,181件。另值得一提的是,排序第四之「技術研究」(3,598件),件數增加5%,相較於前三大產業,成長較多。本國人申請集中在「農業食材」產業4,985件,主要是餐廳及住宿之商標件數較多;外國人以「技術研究」產業1,433件最多。此外,本國人「農業食材」、「健康醫事」,以及外國人「服飾配件」之件數均為正成長。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113年第1季統計已置於智慧財產局網站「季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www.tipo.gov.tw/tw/lp-167-1.html)。144
專利法公布80週年慶大師專題演講暨時光迴廊特展
專利行政企劃組113年為專利法公布80週年,本局將於4月26日(星期五)13時30分至16時45分在18樓禮堂舉辦大師專題演講,並同步慶祝世界智慧財產權日。本活動特別邀請蔡明誠前司法院大法官、最高行政法院陳國成庭長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王鵬瑜副總暨法務長,3 位重量級的巨擘,針對我國專利法制的演變與展望、我國專利訴訟制度的演變、專利法制與實務對產業的影響等3個主題進行專題演講,並在3樓辦理時光迴廊特展。145
113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三,本局於當日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
專利行政企劃組關於本局各項申請案件法定期間末日之計算,如遇特定紀念日放假,例如5月1日勞動節,依法務部函釋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的立法意旨為對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之認定,應以整體行政機關觀之,本局於勞動節照常上班,無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情事,故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為期間之末日。今(113)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三,各項申請案件仍以原法定期間末日(5月1日星期三)為期間之末日,請妥為留意,以免逾期。146
113年4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非上班時間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點擊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復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專利權人為本國公司如何申請換發專利證書?可以同時辦理變更專利權人之名稱嗎?二、 請問以寄送支票或郵政劃撥方式繳費,何時可以取得收據?三、請問只要符合規定提出申請者,都可以進入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嗎? 四、申請專利應檢附的各項證明文件,可以是影本嗎?五、請問如何申請領取專利證書?相關費用該如何繳納?六、專利申請案申請人與主張國外優先權之申請人可以不一致嗎?七、請問如何申請退還專利規費?收據遺失怎麼辦?八、不小心超過申請領取專利證書的法定期間,有何補救方式?九、設計專利可提出加速審查的時點為何?是否可以在提出設計專利申請案的同時請求加速審查?十、以外文本提出申請時,中文本、委任書或規費的補正期間為多久?可以申請延期嗎?147
公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傳輸概括授權-商業傳輸及非商業傳輸」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公開傳輸概括授權-商業傳輸及非商業傳輸」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113年1月11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公告事項:一、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審議TMCA使用報酬率項目為「公開傳輸概括授權-商業傳輸及非商業傳輸」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商業傳輸:1、以使用音樂為傳輸之主要目的:(1)下載形式:甲、收取資訊服務費:以相關營業收入扣除廣告收入之3.76%或一首0.56元計費。乙、無資訊服務費:(甲)有廣告收入:以每首(每一內容)每次0.8元計算。(乙)無廣告收入:以每首(每一內容)每次0.6元計算。(丙)30天以內(含30天):以每首(每一內容)每次0.6元計算。(丁)手機加值服務:以每首(每一內容)每次0.6元計算。(戊)月費或會員制:以每人次7元x當月總人數計算。(己)最低使用報酬:每年最低以13,000元計算,未滿一年每月最低以1,100元計算,不足 1,100元以1,100元計算。(2)串流型式:甲、收取資訊服務費:以相關營業收入之8%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1.28元計費。乙、無收取資訊服務費;但收取廣告費:以相關營業收入之2.5%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0.4元計費。丙、無資訊服務費:最低使用報酬:每年最低以15,000元計算,未滿一年每月最低以1,300元計算,不足1,300元以1,300元計算。2、非以使用音樂為傳輸之主要目的:(1)下載形式:甲、有資訊服務費:(甲)以資訊服務費總收入之2.2%計算或每首(每一內容)每次0.8元計算。(乙)30天以內(含30天):以資訊服務費總收入之1.5%計算或每首(每一內容)每次0.6元計算。乙、月費或會員制:(甲)以當月資訊服務費及其他收入及廣告收入總額之2%計算。(乙)或每人次7.3元x當月總人數計算。(丙)最低使用報酬:每年最低以13,000元計算,未滿一年每月最低以1,100元計算,不足1,100元 以1,100元計算。(2)串流型式:甲、收取資訊服務費:(甲)非以經營音樂為主要營利之音樂組合(如:線上遊戲等):以相關營業收入之4%計費或播放或觀看總次數乘以1.12元計費。(乙)一般娛樂(如:網路電視之「電影節目」、「戲劇節目」及「綜合性節目」):以相關營業收入之0.8%計費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0.35元計費。(丙)運動或新聞等音樂低使用率組成:以相關營業收入之0.3%計費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0.35元計費。乙、無收取資訊服務費;但收取廣告費:(甲)非以經營音樂為主要營利之音樂組合(如:線上遊戲等):以相關營業收入之4%計費或播放或觀看總次數乘以1.12元計費。(乙)一般娛樂(如:網路電視之「電影節目」、「戲劇節目」及「綜合性節目」):以相關營業收入之0.8%計費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0.35元計費。(丙)運動或新聞等音樂低使用率組成:以相關營業收入之0.3%計費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0.35元計費。(丁)無資訊服務費或廣告費等收入:以播放或觀看總次數乘以1.12元計費。(戊)最低使用報酬:每年最低以15,000元計算,未滿一年每月最低以1,300元計算,不足1,300元以1,300元計算。3、串流型式OTT(Over-the-top media services)網路影音:(1)前一年度總收入之3.5%計費。免費觀看部分,按播放或觀看總次數乘以1.12元計費。(2)本項費率年度總收入係包含節目及(或)廣告自網際網路播出至家庭訂戶收視之全程各階段公開行為所生使用報酬之總和。(二)非商業傳輸(限已確認使用曲目者,不限次數)1、下載型式:(1)一般利用(非個人或教育機關之利用):以每首每月300元計算。(2)個人及教育機關之非營利目的利用:以每首每月200元計算。2、串流型式:(1)一般利用(非個人或教育機關之利用):以每首每月400元計算。(2)個人及教育機關之非營利目的利用:以每首每月300元計算。二、本件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148
113年度專利法令說明會即將開始,歡迎踴躍報名!
專利行政企劃組本局將於4月22日至5月3日期間於臺中、臺北及高雄辦理113年度「專利法令說明會」。本次說明會主題為「專利程序審查業務說明」,包含申請回復原狀認定與爭訟案例、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資料庫及委任書範本介紹、專利文字客服「小智」介紹等;另將就112年所修正「專利審查基準」進行相關說明。歡迎有興趣參加者儘速至本局智財活動通報名!智財活動通網址:https://activity.tipo.gov.tw/tw/mp-1.html附檔:活動議程149
113年3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非上班時間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點擊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我有已聲明一案兩請的發明和新型專利申請案,目前,發明案審查中,新型案已核准,現在發明案要增列發明人,新型案需要一併申請嗎?二、 我想請問外籍人士要申請專利,申請人姓名前要填寫國別名嗎?三、 我可以只在分割申請案增列發明人,原申請案不申請增列發明人嗎?四、 我可以就其他人的新型專利權提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申請嗎?五、 請問一下,因為公司的代表人有異動,要與代理人重新簽署委任書,但用印的大章與先前簽署委任書的印章不同,有影響嗎?六、 請問代理人先前有代理申請的專利案件已核准領證並終止委任關係,代理人可否主動辦理該專利案件解除代理人事宜,還是需要委任人(申請人)通知辦理?七、 我可以在申領專利證書同時申請增列發明人嗎?八、 我和朋友的專利案件已收到應予專利的審定書,請問專利證書申請書兩位申請人都要簽章嗎?九、我有一件主張優先權日期為112年2月17日的專利案要在今(113)年2月17日提出申請。雖然政府有公告調整2月17日星期六為上班日,但我們公司仍算休假日不用上班,請問我可以順延到我們公司次一上班日2月19日星期一提出申請嗎?十、 我想請問專利權讓與的問題,專利權人有兩位分別為臺灣公司A和中國大陸公司B,現在專利權要讓與給中國大陸公司C和D,但中國大陸公司B、C、D的代表人為同一人,請問會有雙方代表的問題嗎?150
113年度本局預定舉辦與專利師專業有關之活動訊息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保障申請人權益及提升專利代理品質,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執業期間,應每2年參加與專利師專業有之進修,其最低進修時數為12小時。本局今年預定舉辦專利法令說明會、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等活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以上活動可能隨時調整,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本局網站。承辦人員及電話:江小姐 (02)2376-7253151
113年2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服務專線:(02)8176-9009,非上班時間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專利→點擊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 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考檔案附件:一、 請問發明專利申請案有註記一案兩請,但是新型專利申請案未註記,有何補救措施?二、 請問非臺灣公司是否可由臺灣子公司幫忙申請專利證書?三、 請問辦理專利權變更事項時,法人大、小章中的小章要蓋什麼樣的章?四、 請問改請後的申請案其申請人、發明人、代理人需要跟改請前原申請案相同嗎?五、 請問如何查詢專利權人存續中或已屆期之專利權?六、 請問申請專利證書時可否同時辦理變更事項?是否需要變更規費?七、 請問共同申請人之一姓名有誤,其他共同申請人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請問如何處理?八、 請問變更代理人與申請延期補正可以一起辦理嗎?九、 請問有不只一件申請案要變更地址可以自行變更嗎?變更地址需繳納規費嗎?申請書上用印須為經濟部商業司登記的印章嗎?十、 請問外國公司讓與專利權予本國自然人,該自然人又為該外國公司之代表人,是否有雙方代表問題?152
「2024臺日智慧財產研討會」圓滿成功,感謝各界參與和支持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4臺日智慧財產研討會」於113年2月2日(星期五) 在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舉辦,該研討會由台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共同主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協辦。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林慶鴻副秘書長、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服部崇副代表、智慧局廖承威局長擔任開場致詞貴賓及日本特許廳清水幹治總務部長擔任總結貴賓。研討會邀請日本特許廳意匠課大峰勝士意匠制度企劃室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蔡惠如庭長、智慧局專利行政企劃組徐銘夆專利高級審查官、日本黑田薰律師擔任講師,詳細介紹日本設計專利法對於數位設計之保護、元宇宙與設計專利之關係、日本設計專利權活用之案例及設計專利在臺灣的司法實務等重要議題。首先是由大峰勝士室長介紹日本設計專利法制、近期日本設計關於圖像、建築物和內部裝潢等申請趨勢、關連意匠的實務應用及圖像相關之審查基準的修正重點。徐銘夆專利高級審查官針對最夯的元宇宙世界,及設計應用跨界實務保護,分析國際相關案例,例如美國底特律紅翼隊遭控侵權案、歐盟Candy Crush虛擬糖果無效案件等。另外,日本黑田薰律師就有關日本設計專利權活用之案例部分,分享日本設計專利侵權判斷之認定標準。最後,智商法院蔡惠如庭長以臺灣具體司法案例,解說部分設計在法院判斷的過程包括整體觀察比照「共同特徵」和「差異特徵」,以及普通消費者認定是否近似之方法、視覺效果判斷應注意之重點。本次研討會吸引來自產、官、學界等逾140人參與,並與臺日雙方專家進行充分的意見交換及經驗交流,會場互動熱烈。智慧局盼透過會上的法制介紹及實務分析,協助各界對臺日設計專利制度及司法實務有更全面的瞭解,同時作為臺灣企業申請日本設計專利、專利布局之參考。153
智慧局112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112年第4季智慧財產權趨勢112年第4季,我國受理三種專利申請合計19,686件,較上年同期成長3%,其中,發明專利13,928件,增加4%;商標申請23,250件,成長2%。發明專利中,我國台積電申請342件,位居首位,外國人以(南韓)三星電子262件續居第一;商標部分,本國人以統一企業235件、外國人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國際食品公司81件最多,不論本、外國人,前十大申請人之商標申請件數均為正成長。 專利申請發明及設計專利雙雙成長我國受理申請之三種專利件數共19,686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13,928件,較上年同期增加4%,設計(1,921件)亦增加3%,而新型(3,837件)則減少2%。本國人在發明專利增加3%,而外國人在三種專利成長5%-45%不等(如表1)。本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分別以台積電及宏碁領先本國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中,台積電申請342件領先,成長顯著(+264%),其次為工研院(210件)、友達(128件);聯發科(82件)排序第7,由於上年同期基期較高,以致減幅(-44%)較大(如圖2)。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中,宏碁申請22件最多,以第4季而言,已連續4年位居首位,其次為長庚科大(16件);鴻海(12件)為民國109年本局公布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以來,首度進入前五大(如圖3)。我國企業發明專利件數為正成長 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5,409件,其中,企業(4,083件)成長5%,而學校(489件)及研究機構(384件)則均為負成長,另銀行、保險及證劵之金融業(43件)(如表4)及國營事業(5件)件數亦減少(如表5)。企業發明專利申請,大型企業(3,342件)及中小企業(741件)分別成長6%及1%。學校申請人中,成大(45件)續居第一,南開科大(23件)為私立學校之首(如表2);研究機構以工研院(210件)最多(如表3)。外國人發明及設計專利分別以三星電子及蘋果最多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8,519件,較上年同期成長5%(如表1)。前五大國家(地區)中,以日本申請3,188件居冠,與中國大陸(1,144件)及南韓(964件)增加8-16%不等(如圖1)。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中,(南韓)三星電子(262件)續居第一,(荷蘭)ASML(117件)、(日本)斯克林(89件)、(南韓)LG顯示器(86件)及(日本)力森諾科(84件)等4家公司件數,分別創下各該公司史上最高紀錄,而(南韓)韓領(127件)則在成長率(+154%)高於其他申請人,均表現亮眼(如圖2)。另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申請件數均為正成長。其中,(美國)蘋果同時在件數(122件)及成長率(259%)超越其他申請人,且為自民國102年以來,件數再度突破百件;另(德國)BMW(42件)件數增加200%,亦成長顯著(如圖3)。商標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件數呈現小幅成長商標受理註冊申請23,250件(29,004類),較上年同期增加2%,主要是外國人(5,249件)件數增加9%,而本國人(18,001件)則略減0.5%(如表1)。本國人商標註冊申請,統一企業位居第一本國前十大申請人之件數均呈現正成長,統一企業以235件位居第一,棨泰(73件)及順林(55件)因基期較低,增幅最為顯著(如表6)。本國人申請類別,以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及零售批發服務等)3,531件最多(如圖5)。外國人商標申請以國際食品公司件數最多外國人商標申請,以中國大陸1,185件最多(如圖1)。前十大申請人件數均為正成長,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國際食品公司81件位居第一(如表7)。外國人申請類別,以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1,025件最多(如圖5)。本外國人商標件數各以「農業食材」及「技術研究」產業件數最多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6,251件)高居各產業之冠,其次是「商業金融」(4,722件)及「健康醫事」(4,601件)(如圖6)。以本國人而言,「農業食材」產業(5,218件)的布局較為積極,主要是餐廳及住宿之商標件數較多;外國人則以「技術研究」產業(1,590件)最多。此外,本國人「農業食材」,以及外國人「健康醫事」及「服飾配件」之件數均已由負轉正(如圖7)。112年第4季統計已置於智慧財產局網站「統計季報」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www.tipo.gov.tw/tw/lp-167-1.html)。154
公告社團法人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有線電視台自製頻道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下稱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有線電視台自製頻道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申請人113年1月19日使用報酬審議申請書、113年1月29日補正審議理由書辦理。公告事項:一、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 「有線電視台自製頻道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有線電視台自製頻道:每頻道每戶0.5元」。二、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申請參加本案,請具備申請書並附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155
本局特別呼籲申請人如接獲電話,偽稱專利申請案繳費而要求對帳,應小心求證、提防受騙。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近日發現有申請人接獲不明人士來電,偽稱因專利申請案繳費而要求對帳等情,本局特別呼籲申請人應小心求證、提防受騙;提醒申請人若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有任何疑慮,請沉著處理,仔細查證,或撥打「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切勿聽信不明來電者指示回撥聯絡電話、提供相關資訊或操作自動提款機等,以免上當受騙。165 全民防騙專屬網站:https://165.npa.gov.tw/#/156
113年1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對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非上班時間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請問專利證書遺失可以申請補發嗎?補發證書跟原本的相同嗎?二、 申請人在專利申請權讓與後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優先權證明文件的申請人是原申請人還是讓與後的申請人?三、 專利權人如果有委任代理人是否仍可自行繳納專利年費?要如何辦理?智慧局會有通知寄給專利權人嗎?四、 發明專利申請案經客戶評估後決定撤回,因為案件尚在申請日後15個月之期間,請問撤回申請案後可以避免公開嗎?第三人可以透過閱卷得知申請案內容嗎?五、 專利權人逾期未繳納年費,尚在6個月內之補繳期間,如果不是原受任之代理人,可以幫專利權人繳納年費嗎?需不需要辦理變更代理人?六、 專利申請案所溢繳之規費,可以透過電子申請方式申請退費嗎?七、 請問申請發明專利費用多少?審查時間大概多久?八、 請問設立於中國大陸之公司申請專利後,申請人名稱已經變更,要如何辦理?九、 我們的公司是有限公司,申請發明專利已經核准且剛領取證書,現在公司董事長想要取得公司所擁有的專利權,手續應該如何辦理?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十、 請問在網路上查詢某個設計專利,智慧局官網上面顯示專利權期間僅約13年又7個月,但印象中設計專利權有15年,不知正確的設計專利權年限為何?157
「車輛智慧座艙系統關鍵技術專利趨勢分析研究」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隨著5G布建的普及化,帶出車聯網時代的來臨,智慧化、個人化需求的提升,在新一代車輛產業中發展出「智慧座艙」的概念,智慧座艙目前並無統一的規格標準,凡是能提供個人化、智能化及沉浸式體驗目的的相關發明均能實現於車輛智慧座艙中,相關市場也不再是由傳統品牌車廠及車輛零組件供應商為主要,因此未來「智慧座艙」概念可為資通訊技術開發經驗豐富的臺灣廠商帶來無數創造利潤之商機。報告中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視角,將智慧座艙系統相關技術依視覺、聽覺、娛樂體驗及智能互動主題進行分類研究,進行相關專利趨勢分析及挑選精選重要技術,盼能提供智慧座艙相關產業研發及市場行銷策略制定參考。聯絡人:林明立科長02-23767363 E-mail:[email protected]158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113年1月1日日本大地震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113年1月1日日本大地震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159
【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系列報導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知識經濟時代,源自於創新、創意的專利與著作權等智慧財產已成為重要的個人與企業資產,但世界各國普遍存在女性與男性利用智財制度不平衡的情形,尤其專利領域更為明顯。雖然女性在取得智財權利方面表現不及男性,但我們也可以看到許多在智財領域表現耀眼的女性。為瞭解我國智財領域女性專業人士發展,智慧局製作【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系列報導,很榮幸訪問到了經濟部王美花部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蔡惠如庭長、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李素華教授、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邵瓊慧律師、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何愛文律師,及智慧局張玉英副局長、胡秉倫組長、李東秀副組長、趙慶泠副組長等9位IP領域傑出女性。由專訪中可觀察到,女性只要勇於接受挑戰,透過在技術、法律及管理等領域的學習與實務面的不斷精進,即使在男性占多數的職場或科學、理工等專業領域,仍可透過跨領域的學習與專業素養,善用女性及個人特質,突破教育背景的限制,開展出職涯的一片天地。期盼【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系列報導能作為啟發,鼓勵更多女性投入智財領域的相關工作!希望女性勇敢追求夢想,突破性別限制,讓生命發光發熱!本系列報導亦可於本局局網首頁/公開資訊/性別平等專區/8.【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下載閱讀。160
2023.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登載本局網頁
專利行政企劃組2023.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已登載本局網頁,自113年1月21日起之新申請案本局將依新版(2023.01)國際專利分類予以分類,專利公報自113年1月21日起(公告)、113年4月1日起(公開)以新版(2023.01)國際專利分類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