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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提完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

兩岸交流趨於頻繁,我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學研單位或行政機關,與中國大陸學術單位、公司或行政機關簽訂各類合作契約也日益增多,為利我國學研單位或機關與中國大陸進行合作交流時,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本局研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詳見附件,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 發布日期 : 108-07-15
  • 更新日期 : 108-07-15
  • 發布單位 : 法務室
  • 瀏覽人次 :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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