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意匠申請於權利取得階段之禁反言原則
禁反言原則不僅適用於意匠權的行使階段,也適用於權利取得的階段,即當 因意匠申請案之申請人提出與過去所主張相異之另一主張而成為爭議點時,應由 審查官依職權及該案實際情況以「禁反言之法理」來判斷該主張是否被允許,本 文以日本智財高等法院之案例(令和 3 年(行ケ)第 10067 號)討論關於禁反言 原則的適用問題,該判斷原則應也可適用於意匠以外之特許、實用新型權利取得 的階段,同時,上述之判決也對意匠物品之相同或近似作出了判斷。本文基於上 述判決所揭示的內容,對意匠權取得階段禁反言之法律原則的適用,以及意匠物 品之相同或近似判斷進行探討,並與我國設計專利現行審查實務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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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4-05-18
- 更新日期 : 114-05-21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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