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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連結制度下學名藥廠的挑戰及機會──由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判決論起

臺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於民國109 年向我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對瑞士商赫孚孟拉羅股份公司提起確認之訴,請求確認赫孚孟拉羅股份公司基於所有之中華民國第I380826 號「治療關節損傷的方法」發明專利,對臺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的醫藥產品「妥利希瑪(Truxima)」登載之適應症「類風濕性關節炎」,排除侵害請求權、防止侵害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存在。嗣一審判決學名藥廠勝訴,新藥專利權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認一審判決並無不合,而駁回新藥專利權人主張。本案件係專利連結制度施行以來,首宗學名藥廠提起確認之訴的訴訟案件,可預見相關判決重點將對專利連結制度的後續發展產生實質影響,本文藉由相關案例研析,擇要說明並探討在專利連結制度下,學名藥廠可能面對的問題及得以採行的救濟方案,希能提供產、學界對專利連結制度更深入的了解,從而有助於該制度的適用與運作更趨完善。

作者 : 簡正芳
作者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三組專利高級審查官

  • 發布日期 : 112-08-31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瀏覽人次 :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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