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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發明可行性(plausibility)觀點判斷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之探討──以歐洲相關判決為核心

發明可行性係探討所請發明是否可信或可否達成所稱功效,其源起於歐洲專
利局上訴委員會歷年決定,多涉及生技醫藥領域專利案件,雖然歐洲專利公約及
歐洲各國專利法規均無發明可行性之明文規定,然而歐洲專利局審查實務以及歐
洲部分國家法院判決已將可行性視為專利要件,本文擬介紹歐洲專利局上訴委員
會有關可行性之重要決定,以及部分國家法院的判決。

作者 : 吳祖漢
作者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

  • 發布日期 : 112-03-31
  • 更新日期 : 113-12-03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瀏覽人次 :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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