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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或商標被搶先使用,如何應對?

政府核准以特定的名稱營業,並不表示同時可擁有商標權。事實上,同一個名稱可能分別被不同人登記為商號名稱、公司名稱和商標。如果商號名稱、公司名稱與著名註冊商標之間有混淆誤認/減損之虞,註冊商標權人甚至可以對商號名稱或公司名稱所有人採取法律行動,以禁止使用該商號名稱或公司名稱,或請求其變更商號/公司名稱。因此,登記了商號/公司名稱,必須注意會不會侵害別人的商標權。記得先去檢索本局的商標資料庫是一個聰明的作法。

  • 發布日期 : 113-06-11
  • 更新日期 : 113-06-11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瀏覽人次 :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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